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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

  可婆婆能过来,一则是母子情深,二则,不也是不信任她这个做儿媳的,不认为她能够把夫君照顾好。
  心眼从来都不是很大的赵氏,在很多地方就是容易想的多。
  还是魏时两口子好啊,远在京城,压根儿就不用被这些长辈管,更遇不到糟心的亲戚。
  想想魏时,再想想魏达,同父异母的兄弟俩,一个是庶子,另一个还是嫡子呢,这差距可不是一星半点,无论容貌、性情,还是才能。
  在一家三口的期盼下,钱氏来得还是挺快的,在燕县,正五品的知州可不就是大官吗,知州夫人自然也就是大官夫人,比知县夫人还要高好几级呢,不容小觑。
  许是分别的太久了,初见面时,钱氏瞧着不光儿子和孙子饱含热泪,就连儿媳那眼睛里也是泛着泪光的,她都能从中看到几分期盼。
  果然是远香近臭,一块儿在柳州城住着的时候,婆媳俩的感情可不怎么样,如今分开才一年,儿媳妇就想她想到眼泛泪光了。
  虽然有些不自在,可作为长辈,心里头还是欣慰的,不负她千里迢迢赶过来。
  “鹏哥儿可是比之前长高了不少,快过来让祖母瞧瞧,这都一年没见了。”
  比起快要而立之年的儿子,老太太更稀罕的当然是孙子了,尤其这还是她唯一的孙辈。
  老魏家果然是子嗣单薄,老爷就只有定哥儿这么一个孩子,到了第三代,仍旧是独苗。
  儿子这都二十七了,大孙子都已经九岁了,弟弟妹妹的影子都还没见着呢。
  要不是自家儿子身子骨不好,她都想做主给儿子纳一房妾室了,不图别的,就为了为了老魏家开枝散叶,这代代单传,风险实在是太大了。
  自家的老爷那也是纳了妾的,只可惜一个有用的都没有。
  不似老二那般好运,儿女双全,一嫡一庶两个儿子,不过对李氏来说,就未必是什么好事儿了,妻妾之间少有和睦的,庶子争气,就算是能够带来足够的利益,于正妻而言,也到底会有些意难平。
  老太太一手拉着孙子,另一只手则是拉着侄子,这还是她头一次见二弟的嫡子,虽然有心理准备,但见面的时候仍旧挺吃惊的。
  人的相貌是爹娘给的,没办法选择,可气质就是慢慢养出来的了,一个人的性情如何,有时候看脸就能看出来。
  魏达,比不过兄长,连他父亲都比不了。
  仔细问过了儿子和孙子的近况,又关心了一番侄子,这才到了婆媳俩聊天的时候。
  赵氏何止是眼睛里泪汪汪的,心里头的苦水都开始往外翻腾了,把儿子和魏达打发走,这才开始攥着帕子跟婆婆诉苦。
  “早先到时还好好的,夫君虽说是忙了一些,可儿媳也能理解,一县之地这么多事儿呢,但二婶最近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居然把魏达送过来了,您没见过这孩子,不知道他虽然跟时哥儿是亲兄弟,可两个人实在是不一样,两个孩子待在一块,会耽误鹏哥的功课不说,关键是儿媳还怕因此沾染上不好的习性……”
  瞧着泪汪汪的儿媳妇,钱氏一开始还有些不习惯呢,之后就越听越是愤慨,很快就跟儿媳妇站到一条线上去了,同仇敌忾。
  母亲对儿子,祖母对孙子,心都是诚的。
  “这事儿就交给为娘吧。”钱氏说完之后,还抿了抿唇。
  她这次过来,私心是过来看儿孙的,可老爷却是让她过来好好教育教育李氏的,别欺人太甚。
  原本她还是不太想管呢,如今新账旧账一起算。
  不管是作为长嫂,还是作为正五品知州夫人,钱氏都要压李氏一头,自家儿子在二弟手底下当差,可二弟在官场上还要依仗着自家老爷。
  不论从哪个方面,钱氏对上李氏都有着压倒性的优势。
  这边厨房里的饭菜刚呈上来,钱氏就已经派人去知县府请二弟和弟妹过来了,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的。
  “达哥儿这孩子也不小了,我记得时哥儿去柳州城的时候才十一岁,小小年纪就已经很有风范了,而且在送嫁的路上还能妥善照看长姐,这一点就已经胜过了很多同龄人,你们夫妻俩不能只管长子,幼子也得好好养,做父母的可不能偏心眼儿,把孩子送到魏定这边儿来算怎么一回事儿,他就只有一个儿子,还没养出个条条道道来呢,不像你们两口子,可是养出来了个三元及第的状元郎。”
  赵氏为了说这么一长段话,连手里的汤匙都放下来了,刚吃上口热饭,就得停下来处理这糟心事儿,她这长嫂当的也真是够难的了。
  “做父母的,管生就得管养,这样的道理不用我说,你们两口子也应该明白,老来得子,就更得好好教养了,说句不好听的话,你们能陪他到什么年岁,还不一定呢,得让孩子自个儿早早的立起来才行。”
  “我跟弟妹这么多年没见了,一上来就说这个,我心里头也是不愿意的,可是子嗣关系到整个魏氏家族,我不能眼看着你们忽视幼子不说,有当状元郎的哥哥,当弟弟的若是混不出个头来,那旁人肯定议论你们做父母的,没尽心。”
  钱氏说话,把的是弟妹的脉,处处把优秀的庶长子带出来,可不就是戳了嫡母的心嘛。
  做女人的,一则是比夫君,二则就是比儿子了。
  前者只能比上十几二十几年,后者可是要比上半辈子的。
  第97章 一更
  李氏被噎的都已经到了脸红脖子粗的程度了,一双眼睛都快要瞪出火来了。
  她要是再不明白大嫂是什么意思,那就白吃这几十年的饭了,不就是想让她把达哥领回家去嘛。
  还话里话外指责她和老爷偏心,魏时在柳州城白吃白喝那么多年,连娶媳妇的聘礼都是大哥两口子出的,到了达哥儿这里,帮着看几天都不成了。
  到底是谁偏心。
  大嫂自个儿都没能把一碗水端平,有什么资格过来说她。
  “这一个孩子是教,两个孩子也是教,更何况叔侄俩就只差了一岁,学的内容也都是差不多的,放在一块儿也不耽误事儿,魏时当初不也是在柳州城读的书吗,他一个庶子,大哥大嫂都愿意帮忙照应,更何况是达哥儿。”
  嫡庶有别,孰轻孰重,有规矩的人都应当明白。
  要不是瞧着魏时确实是有出息,她才不会上赶着把儿子送到这边来呢,别家府上怎么着都不如自家府上舒服自在,为了儿子的前程,她这才算是忍下了。
  可哪里想得到这一个两个的都推三阻四,小的不懂规矩,老的……为老不尊。
  “二弟妹怕是没好好管过孩子,这叔侄俩的确只差了一岁,但学习的内容可差了不少,我孙子四书五经都已经快过一遍了,达哥儿如何?你这个当娘的知道吗?”
  对这样的人就不能手软,自己给人家留面子,人家根本就不想要脸,何必呢。
  魏达四书都还没有读完呢,他小时候身体不好,开蒙要晚一些,后来身子骨养好了,可各方面都颇为注意,晚上不能熬夜,早上也不能起太早,读书的时间是间断着来的,不能太累。
  跟侄子的功课比起来,魏达确实落下了很多。
  可他毕竟是小一岁,又是出于小时候体弱的原因,并非是不聪明,反正魏达是不觉得有什么,他就是还没来得及学,有时间要把这些书都学完,肯定能超过那个在京城的庶子。
  小孩子不觉得有什么,当大人的就不行了,这话比什么都戳心窝子。
  就算是之前没怎么管过魏时,可是稍微打听打听也知道,魏时八岁的时候,四书五经都已经背得滚瓜烂熟了,而且从小到大,都当得起‘勤勉’二字。
  相比之下,自个儿嫡亲的儿子,虽然脑子聪明,可这身子骨不争气,小时候生病真是把她给病怕了,再怎么想上进,可身体还是放在头一位的。
  在这一点上,李氏想的很是明白,什么都比不上儿子的身体重要。
  可虽然已经做出了选择,但也不是别人能说她儿子功课不好的理由。
  李氏气性上来了,一句话都不说,拽着孩子直接走人。
  魏仁没跟着妻儿离开,满脸羞愧,向大嫂致歉,“都怪我,没管教好她们,让大嫂跟着操心受累了。”
  操心受累倒不至于,这一通怼,她这心里头也痛快,尤其是瞧见李氏的脸色。
  敢为难她儿子儿媳,敢耽误她孙子的功课,怼一通都是轻的。
  而且想想时哥儿那孩子,她也觉得李氏这个嫡母做的过分了。
  至于二弟,还真没什么好值得同情的,能被女人辖制成这样,护不住自个儿的孩子,也保不住自个儿的银子,男人做到这份儿上,也真是够让人瞧不起的了。
  反正这两口子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她是真不想插手管什么了,只要李氏老实点,别打她儿孙的主意,也别冲着好不容易熬出头的时哥儿使劲儿,她也不想继续跟这样的人打交道。
  魏仁用完了午膳才离开,难得是休沐日,平日里当值的时候都早退晚归,今儿倒是自个儿溜达着去了衙门。
  不去也不成啊,夫人在大嫂这儿受了一肚子的气,回去指不定冲谁发火呢,他还是不往这刀口上撞了。
  钱氏的到来,对于魏定一家三口来说,真是及时雨一般的存在。
  魏达送回去了不说,李氏在府里头搅风搅雨,可不往他们这边冒头了。
  连天气都慢慢变好了,一日比一日暖和。
  钱氏的儿子、孙子就不说了,肯定是希望母亲/祖母能够留下来,儿媳妇竟也是舍不得婆婆走。
  婆媳俩的关系,在这段时间算是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主要原因还是在赵氏这儿。
  婆婆过来不光是解决了她的难题,这人也是怕对比的,跟二婶比起来,她嫡亲的婆婆真是越看越觉得可亲,性情、品质、相貌、为人,无一不好。
  这要不是夫君日日都要回府,她都要拉着婆婆抵足而眠了。
  知州夫人就算是不用处理差事,可柳州城那边人情往来也还有一大堆的事儿呢,更别提府里头除了已经上了年岁的婆婆以外,连个能顶事儿的人都没有。
  再怎么舍不得儿孙,还有愈发亲近她的儿媳妇,她也是不能够在燕县呆太久的,父子俩不在同一个地方当官,这天伦之乐她就享受不了太久。
  小住了十多天,魏定一家三口的住处都变得温馨了,钱氏挪了不少花草在里头,一些景致也都做了改动,瞧着院子是越发有人气儿了。
  离别之日越近,钱氏就是越放心不下她那个妯娌,就怕这人旧态复萌,她这一走,可就没了能压制李氏的人。
  儿媳妇是指望不上的,小心思挺多,可是太要面子,嘴巴上抹不开。
  二弟就更别指望了,被人欺负的死死的,连借势都不会。
  她不能留在这儿,只能找个能留在这儿的人了,还有谁能比自幼就跟在她身边的芳嬷嬷更放心,之前是她身边的丫鬟,后来成了亲之后,就做了她身边的婆子,而且定哥儿幼时也是由这人来照看的。
  这次她来燕县,府里头的事情就先暂时交给芳嬷嬷照管,等回去之后,干脆让芳嬷嬷来燕县长住,既能压一压李氏,另一方面,也能多帮衬帮衬儿媳。
  打定主意,钱氏就着人开始收拾行李,这边行李还没收拾好呢,那边驿站上的信就到了。
  是柳州城那边的来信,有一封是给她的,还有一封是给二弟的。
  老太太去了。
  ——
  京城收到消息要比燕县那边更晚一些,魏母走的那天是二月十七,而魏时接到来信的时候已经是三月二十一了。
  祖母的身体早就已经不太好了,最近这几年一直缠绵病榻,病情时好时坏这么长时间了,死讯也在意料之中。
  六十五岁的年纪,在现在这个时候,已经算是活得久的了。
  魏时内心的惆怅要远大于伤悲,他跟祖母接触的机会不多,时间更不长,感情自然也就算不上有多深厚,比起祖母,他现在更担心的是大伯。
  本朝官员父母去世,按规矩是要丁忧三年的,除非圣上夺情,否则的话,不会有例外。
  而三年期满之后,原本的官位肯定让人给占了,能不能起复,倒不是麻烦事儿,麻烦的是就怕到时候没有一个好的位置,毕竟不可能空着一个官位等一个人。
  大伯的年岁也不小了,在知州的位置上干了这么多年,不出意外的话,这两届就该动一动了,如今赶上这样的事儿,实在让人没办法不怅惋。
  祖母的儿子不止一个,父亲也是要丁忧的,不过父亲那个官儿做不做的也无所谓,父亲本人就没那么喜欢,对燕县的百姓来说,不是坏官,也算不上好官。
  至于他和堂兄,作为孙子是要为祖母守孝一年的,但是并不在丁忧的范畴里。
  也就是说,在守孝的这一年里,他们照样可以去做官,只是要遵守孝期的规矩罢了。
  祖母去世,就算是不丁忧,于情于理,做孙子的都得请假回去送祖母一遭。
  连同夫人和儿子都要一块回去,姨娘倒是不必了,一则是身份原因,二则,姨娘同父亲和母亲,这三个人最好还是别见面,关系乱的跟一团麻线似的,见了面说不定又要吃亏。
  母亲对上姨娘,身份上就有着天然的优势,而且这优势还是压倒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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