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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当然了,偏门的书籍就不可能再出偏门的内容了,考察的都是经典篇目。
  不过越是这最基础的内容,越是容不得半点旁门左道,策问、杂文,实在不懂还能胡诹几句,诗赋便是得不到灵感,文采平平的诗句也能写得上去。
  便是律学,就算是真不记得了或弄不明白,填上几条最基础的,未必不得分。
  只有帖经、墨义,还有算学这三项,那是蒙也蒙不上去的,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一点白得的分都没有。
  除了算学之外,魏时最有把握的就是这两项了,说他死读书也好,说他没灵气也罢,他最拿不准的杂文和诗赋,才是最受当下读书人推崇的。
  时下的读书人最不缺的便是写诗赠友人,这就跟过节送礼一样,礼到了,情义才到,倘若不给至交好友写上几首诗,便对不起‘至交好友’这几个字。
  ‘君子之交淡如水’,这话是万万不能用到诗作上的,情到浓时,便成了诗句。
  相比之下,杂文还比不上诗赋受欢迎,不过平日里心有所感,要记录、要抒情、要咏志,杂文又有着诗赋没有的优势,颇受文人推崇。
  魏时好友实在不多,也算是给他省下了不少诗,以备考试的时候随时拿来用,至于杂文,原谅一个功利性极强的人,写文章的时间向来是有规划的,策问的重要性远高于杂文。
  毕竟朝廷考试也是这样,杂文写的再好,诗赋再有灵气,朝廷选拔的又不是文学家,而是能干事儿的官员。
  魏时的时间安排,完全是跟着朝廷考试的侧重度来的,中间没夹杂半点个人感情。
  第24章
  在考舍里头待了整整四天三夜,这第一场考试才算是结束,因为题量大的缘故,压根就没有提前交试卷的考生。
  魏时也是如此,虽然做完试卷的时候还剩下一个多时辰的功夫呢,但是来回检查要费时间不说,大部分人都在奋笔疾书的时候,突然冒出来一个提前交卷走的,也是突兀的紧。
  毕竟又不是剩下了半天,甚至大半天的时间,四天三夜都过来了,一个多时辰难道还等不得。
  索性也不急在这一会儿。
  休整了没两日,便又到了第二场考试的时间,这一场考的是杂文和算学。
  两份试卷也是一块发下来的,秉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魏时先做的是算学,拢共就只有十道题。
  前七道在魏时看来应该算是送分题了,设置的陷阱都很明显,没多少弯弯绕。
  虽然有的题目牵扯到的计算比较多,数值比较大,但心算不行,笔算总是可以的。
  又不是没给发草稿纸,这些东西可不光是用来使试笔锋的。
  像魏时这样把算学放在前面的考生,考舍里面实在没几个,大概都是秉承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比起算学,杂文才是众多考生已经练熟了的。
  当然也并不是每一个考生都如此,魏时是托了上辈子的福,还有的考生天生就在算学上开了窍,还有商户出生的考生,有的也精通于算术之道。
  本朝允许商人子弟参加科举,而从乡试便有的算学考试,对于商人子弟来说,也算是小小的开了个挂。
  教育从来都做不到绝对的公平,资源最好的应当是书香世家的子弟,其次便是耕读世家,再次便是这些商户子弟了,最难的莫过于农家子。
  家中没有底蕴,求学困难,想摸个算盘珠子,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魏家算不得书香世家,从发家算起不过三代而已,但在耕读世家里头,绝对是排在前列的。
  人丁并不兴旺的情况下,出了两个举人,一个进士,第三代里头,除了刚满四岁的小娃娃,剩下的两个都已经是秀才了。
  可以说,除了年幼的稚童以外,魏家两代的男丁都没有白身。
  耕读世家能做到如此,也算是不错的了。
  后面这三道算学题目,就没前面那么浅显直白了,陷阱一个接一个,把很多的知识点串在了一块,若是有哪个地方没搞明白,或是学的时候没学通,那牵一发而动全身,这题目就不能完全被解出来。
  幸运点儿的,可能只是后半部分没法完全解出来,倒霉的考生,后面的知识点掌握的再是熟练,前面没搞明白,那就整道题目都白瞎了。
  魏时是做过往届乡试题目的,而且不止一套,算学试卷的水平向来是起伏不定的,赶上考官擅长算学的时候,题目可能出的更全面一些。
  赶上考官对算学研究不多的时候,那可就不好说了,要简单是真简单,要难也是真难。
  如今这情况应当是后者,后面这三道题目,一道比一道难,甚至其中有一套还比较偏门儿,设计到了几何。
  当然了,在如今的大靖朝并没有几何的概念,在近现代,几何是数学的半壁江山,但是在如今,一个正五边形大家都不会画。
  所谓数学,即是指算学,所研究的方向基本上都是算术。
  在魏时以往做过的试卷里头,归根到底也都是算术题,只是难易程度不同,涉及到的现实问题不同,但是这有关几何的题目还真是头一次见。
  是一个有关于三棱柱的题目,魏时好歹是连圆锥、圆柱都学过的人,更何况是棱柱,尤其是最基本的三棱柱。
  于他而言,这还真算不上是什么难题。
  因此,这算学题目一路做下来,倒也还算顺手。
  杂文的题目并不算是有新意,而是以花为题,算是已经被大家写烂了的一个题目。
  不过越是这样的题目,才越是难写,没有人会干巴巴的用一篇杂文是赞美一种花,借物抒情,以花咏志,才是文章的关键。
  魏时写的是兰花,刚好他园中就养了两盆兰花,说起来也是趣事,本来以为这花娇贵,养起来需得多多注意。
  要湿润,也不能太湿,要稍微干燥,但是却不能暴晒,要时常通风,但又不能太过寒冷。
  总归刚得了那两盆兰花,魏时伺候的别克有多精细了,虽说大多数时候他都只是动动嘴而已,可对这两盆兰花也算得上是用心了。
  但这么娇贵的养着,两盆兰花儿长得却不怎么样,叶子越来越萎焉,都快要枯死了。
  之后问了专门的匠人,直接用粪水灌溉,借两盆兰花反倒是茂盛。
  魏时的杂文里写的就是这事儿,其中还引用了离骚的句子:兰芷变而不芳兮,荃蕙化而为茅。
  意思是说,兰芷变得不芳香了,荃蕙变成了茅草。
  夫其脆弱骄蹇,炫芳以自贵,余固以忧其难养,而不虞其易变也。
  这篇文章说的便是,实践的重要性,不管是种植兰花,还是别的什么事情,切不可道听途说,自以为是,需得要在实践当中得出真知。
  说到底这篇文章还是偏务实,魏时曾就这件事情写过练笔,现在写在试卷上的文章,也是将当初的练笔之作,经过修改之后得来的。
  跟之前那篇文章相比,写在试卷上的这一篇,大意是没有变的,主要还是风格,尽可能的偏向于主考官的喜好,只是从本质上讲,这篇文章也还是务实风。
  两场结束,虽然没有公布成绩,乡试也还没有到结束的时候,但是被这场连绵不断的秋雨所赐,已经是淘汰了很多人。
  从第一场到现在,十整日的功夫,这天气就没放晴过,好的时候,灰蒙蒙的一片,差的时候,那就来吧,小雨淅淅沥沥,连绵不断,大雨也不是没有,经常给人来个突击。
  因着天气不好,连蜡烛都多发了两根,没法子,天黑了要用蜡烛,天亮的时候看不清楚,仍旧要点蜡烛,否则的话那不是耽误工夫吗。
  主考官也算是体恤他们这些考生了,真要遇上个墨守成规、不管不顾的主考官,那也没处说理去,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
  考舍漏雨的地方不多,但漏风的地方却不少,再加上原本就阴暗潮湿,直接病倒在考舍里,人事不省的考生可是不少。
  这种情况只能是被衙役直接抬出去,总不能病死在考舍里。
  不得不说,科举入仕,不光是一件苦差事,还是一件极具风险的事情,甚至攸关生命,但其中的收益也是巨大的,否则又怎么会吸引天下读书人孜孜不倦的走上这条路呢。
  魏时纵然年轻,身子骨又一直不错,这两场考试下来也是疲惫的很,出了考场,什么姜汤、御寒药膳……基本上就是家常便饭。
  好在,这阴雨连绵的十天里,身体没出什么岔子。
  第三场考试的时候,天已经放晴了。
  瞧着难得一见的晴天,魏时的心情都跟着变得晴朗了,不过该考的还是要考。
  第三场考试考的是律学和策问。
  魏时照例是把律学放在了前面,还真别说,这次有足够幸运,最后一个大题的案例,跟他临行前大伯讲给他的其中一个案例大致相仿。
  大伯给他讲案例,那可谓是剥茧抽丝,细致到不能再细致了,魏时都有些遗憾堂兄不能跟着过来一块儿考试了。
  不过一想到之前的天气,还是觉得不来的好,那么多考生都病倒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乡试三年一届,总归是不会取消的,但是这身体可是一切的根本。
  第25章
  此次乡试策问的题目是有关于礼和法的,礼所以辨上下,法所以定民治。
  对魏时来说,这两者都相当重要,但相比之下,法比礼更重要。
  所以魏时的这篇策问,着重阐述了法的重要性,礼所占的篇幅不过四分之一,当然了礼和法对于这个国家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一场考试结束,魏时几乎是被人架着抬上马车的,倒不是被染上了风寒,实在是太累了。
  三场考试,每一场都需要在考舍里呆四天三夜,不止身体疲惫,心更累。
  考试的时候神经都是紧绷着的,精神高度集中,骤然间松了那口气,可不就连路都走不动了吗。
  考完之后的一天一夜里,魏时除了吃都是睡,半点不担心自个儿的成绩,现在也顾不上这个,考的都已经考完了,身体还没缓过劲儿来呢,哪有心思担忧成绩。
  一直到第三天的早上,魏时这才提笔给家里头写信,也是在这一日,才把书本拿出来,甭管能不能拿到解元,还得继续往下考不是,乡试并不是终点。
  魏时把这次考试能记住的题目全部都默下来,寄给远在柳州城的堂兄,这也算是真题了,如果不是他现在没什么时间的话,还真想出一本古代版的五年高考三年模拟,肯定赚大发了。
  这年头,除了女人的钱好赚之外,剩下的就是读书人的钱了。
  不管是书籍,还是笔墨纸砚,都不是便宜货,上学堂要交的束脩也不便宜,总之读书就是一件耗费银子的事情,大家都相当舍得。
  出钱买一份这样的‘真题集’,相信绝大多数读书人都是乐意的,恐怕到时候还会供不应求,洛阳纸贵呢。
  ——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这话绝对不是书生白日做梦,也不是自我安慰之语,在这个年代想要跨越阶层,读书是最好也是最快的捷径,而那条登天的梯子便是科举。
  乡试也算是小登天梯了,只要中了举,便有了做官的资格,而且可免丁役,算是一只脚踏进了官场里头。
  另一方面,在‘士’这个阶层里头,也不再是最低的了,最低的是秀才。
  总算缓过劲儿来的魏时出门闲逛,竟遇到了上次院试压了他一头的刘子成。
  刘子成比魏时大了整整十一岁,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了,早就已经娶妻生子了,不像魏时出门闲逛带的是书童,人家出门闲逛除了书童之外,还带了夫人和儿子。
  “小家伙儿有两周岁吗?看着好小啊。”一番寒暄之后,魏时忍不住盯着人家儿子问道。
  真的是太小了,比堂兄的儿子澄哥儿要小得多,胖乎乎的,又呆又萌,比姨娘养的猫还要讨人欢喜。
  “刚刚一岁半,咱们乡试之前都不会叫爹爹,这几日才学会。”说起儿子,刘子成是满满的骄傲,连带着跟魏时都觉得亲近了几分。
  实际上两个人还真不怎么相熟,院试之前压根就没说过话,也就是在院试的榜单发布之后,两个人经其他的考生介绍,才算是认识。
  如今异地相逢,虽是竞争者,但也算半个同乡人,还真比旁的人要亲近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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