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节

  第73章 见鬼
  一顿拳打脚踢后, 几人朝白斐吐了几口唾沫,这才大摇大摆地离开。白斐抱着头蜷着腿仍旧缩在地上, 直到他们的脚步声彻底消失,他才抱着头窥了两眼, 确认人已走远后才龇牙咧嘴地坐起来,也没管自己身上的伤,只“唉哟”地叫唤着朝墙根爬去。
  墙根下有一小茬脚踝高的野草,借着黯淡的月光, 他将手伸进草丛里摸索,还没等他摸到东西,眼前便是一亮。羊皮灯浅淡温和的光芒吓得他缩回手, 眼里出现双皂色的靴, 没沾半点尘埃, 厚重的毛皮斗篷边缘垂在靴上三寸处。他一愣, 刚要抬头, 却见那人俯身, 月白灯光下伸来只莹白纤长的女人手拨开草丛……他一个激凌回神, 拿抠了满指甲黑泥土的手阻止她的动作。
  啪——
  空气中响起清脆的拍掌声。
  那只手毫不留情地拍开他的脏爪,眼明手快地从草丛里拈了块碎银子出来。
  白斐一急, 也不管半夜一个女人出现在此有多诡异, 满眼只有那块碎银子, 小小的身体朝上一扑, 像只护食的幼犬,冲银子抢去。可那手明明就在眼前, 也不见怎么动,他扑了几扑却都扑个空。
  “把银子还我!”他压低嗓门发出低哑嘶吼,愤怒无助。仅有的十几文铜钱已经被抢走,若连这五两银子都留不下,他未来几天很有可能饿死街头。与死亡比起来,眼前这不知是人是鬼的家伙也显得没那么可怕,他用狼一样的目光紧紧盯着这个古怪的人——夜晚虽凉,一件夹衣也足以御寒,可这人却披了身厚实斗篷,在灯光下火似的红,整张脸都藏在兜帽的阴影中,诡异难测,像志怪故事里专捕食孩童的妖怪。
  “白斐?”妖怪说话了,声音悦耳,吐字清晰,是再标准不过的官话。
  白斐捂嘴——故事里有种妖怪,一旦叫了对方名字,若对方应了,魂魄就会被她拘走。
  他是不敢应的,只能“呜呜”几声,也不逃,凶狠地看着她,指着那银子比手划脚。
  斗篷下传出声轻笑,妖怪将兜帽掀下,露出张秀丽的脸庞,被羊皮灯一照,白皙的皮肤玉似的透亮,叫白斐看得一怔。
  居平关的气候不好,风沙大,阳光烈,条件也一般,女人的皮肤虽不像男人那样黝黑,却也粗糙,就算是快活楼的姑娘,那白也是脂粉堆出来的,白日里洗了铅粉都是腊黄的脸,像眼前女人这样水透的肌肤,在居平城里算是罕见。思及此,他不由摸摸自己的脸。他这张脸皮镇日被快活楼的姐妹们夸白腻,就不像这居平城土生土长的人,可在眼前这人的对比下,他便觉得自己这脸糙得不行。
  他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大眼睛,小嘴唇,眉间一点勾人的红,皮肤白得发光。他肚子里没墨水,搜肠刮肚也无法形容,就是觉得她与众不同,往那一站,天生就带着让人自惭形愧的气息,能把人比到泥水里。
  唯一能想到的词,就是干净,像月光。
  握着羊皮灯的手松开,那灯便稳稳地浮在半空。季遥歌蹲下,捏起白斐的下颌,另一手轻轻擦拭他脸上的泥污。他刚才死命护着头脸,伤全在身上,所这脸就沾了些泥水,一擦就掉。
  十岁的孩子,已经有成年后俊秀的轮廓,眉梢染着世故和风霜,化成眼里刻意为之的天真。他和白砚完全不一样,身上找不出一星半点的优雅风度,更没有白砚偶尔显露的君王气势,他只是个市井混混,游走街巷卑躬曲膝只为三餐温饱。他不过十岁而已,比白砚更早知道世态炎凉、人情冷暖,连一点不切实际的幻想都没有。
  要说相似处,倒也不是没有,可能眉毛,或者是鼻子,还是嘴巴,总有几分肖似白砚,以至于她看着他,总有看到幼年白砚的错觉。
  可他毕竟不是白砚,只是白家的后人。
  白砚死了一百年,魂魄也不知在幽冥地府轮回过几趟,早就变成和她、和白家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人之执念带不到下辈子,他不会记得这辈子发生过的所有事,不会记得她,不会记得赤秀宫,也不会记得曾经执着不弃的一切。人死如灯灭,怀念和痛苦,其实都只是生者而已。
  当然季遥歌并不痛苦,她只怀念。
  白氏覆灭三百年,白家的后人早就泯于尘世。她游走人间这些年,除了寻找灵骨吸纳之外,也在寻找白家后人下落,终在居平城里寻到白斐。刚才她回答高八斗,白斐只能勉强算作白砚后人,可不是勉强吗?白砚登基之时才七岁,直到被囚都未娶妻,更别提生子,在万华两百年,也只是忙于修炼,并未留下后代。白家到白斐这一代,历经朝代变迁,早不知分崩离析了多少年,白斐至多就算白砚不知第几代的侄孙辈,却已是她能找到最近的关系了。
  白斐眼也不眨地盯着她,总觉得她的目光穿透了自己,在看一个遥不可及的存在,直到清冽悦耳的声音响起:“挺聪明的,知道挨揍前趁机先行把银子藏进草丛里。”她在夸他,可他耳朵里只有“银子”两个字,飞速从她手里抢过那块银子,他也不顾身上剥皮拆骨的痛,刺溜一下爬出去老远,嘴里只道:“我的肉酸的,不好吃,快去找别人!”
  季遥歌一愣,高八斗的嘲笑毫不留情地响起:“哈哈哈哈哈,听到没有,那小子以为你是吃人肉的妖怪!”
  白斐吓得更狠——男声女声都从她嘴里发出来,羊皮灯还浮在半空,白得不像话的皮肤,他真佩服自己还有胆量从她手里抢钱。
  他连滚带爬地站起来,朝着巷口逃去。
  季遥歌的声音远远传来:“明日午时,我在西市口等你。记得要来,否则我便日日夜夜缠着你。”
  看着白斐的身影仓皇地消失在巷口,高八斗才又开口:“你真把自己当妖怪?这么吓他对你有什么好处?”
  季遥歌挑挑眉,不说话。
  “他还是个孩子。”
  “白砚七岁的时候已经登基为帝了。”她不以为然地纵身跃起,身影在月光下掠过,像一片浮叶。
  月色之下,凡人的城镇宁静安详,坎烟已歇,只余灶头床畔零星豆灯,这夜黑得不像山里那般透彻,带着悠长的烟火气息等待来日曙光的降临。季遥歌随意寻了处高耸的土丘盘膝坐定,并未像往常那般运转功法消化灵骨,而是开始思考。白斐已经找到,那接下去呢?
  她该如何做?
  替白氏复国,其难度并不比修仙容易多少。诚然,以她目前的修为在凡间界几乎算得上可翻云覆雨的存在,然而要想收复一个国家,却远非个人武力可破之事,况且她也不想,那是白斐要做的。而身为一个君王该有的资质,白斐怕是一条都没有。
  她的存在,最多也只是教导调/教白斐,助他对付身处凡间界的修仙世家与修士而已,扶持辅佐他登上帝位。余的,就要靠白斐自己摸索了。
  修士为了道行境界,绝大部分都集中在万华修仙界,因为那里灵气充足,而凡间界浊气太盛,物欲横流,并不适合修行,但这并不代表全部修士。出世能修,入世便同样可修,她游走凡间四十年,修行一日不曾断过,便是入世而修。同样的,也有其他修士抱着各种目的入世,留在凡间不走。
  这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修仙世家。修仙世家次于修仙宗门,以血脉为系,一姓同族共同修行,这在修仙界常见,在人间亦有。人间的修仙世家,多半享用人间香火,依靠各国供养修行,反之则为各国提供强大有力的武力支持,靠着这样互利的方式,在凡间享有极高的地位。但这样的修行方式必至其陷入诡谲政局之中,杂念太我便不可能专心一致修行,所以人间的修仙世家,地位再高,与万华修士比起来便落了下乘,境界修为之差也如云泥之别。
  这就是季遥歌,或者说当年的白砚敢在结丹后便前往凡间界复国的主要原因。
  人间四十年,她已将局势基本掌握。如今在衍州,最强大的修仙世家,就是位于大淮临星阁的明家,这也是大淮在这数十年间傲视诸国且敢于扩张的最大倚仗。余的就是些小世家,比如权佑安师承的长岚宗,那是在西丹和木沐之间保持中立的世家。这些世家之中,能修到结丹境界的修士屈指可数,再往上几乎没有,这么多年下来,也就明家出了位元婴期的老祖,还是十多年前刚刚结婴的,也正因为这位老祖,才令得明家成为人间界最为强大的世家。
  而这个明家老祖,也将是季遥歌来日最大的敌手。
  除了世家之外,人间还有一类修士,便是万华散修。虽说万华修士不屑进入人间,也有不成文的规定,修士不涉人间争斗,但总有小部分修士因为资质不好,修到一半便境界停滞,不愿吃苦又贪恋人间富贵,所以就回到凡间,随便到哪个城池,哪个国家混个半仙当当,享受万民敬仰的滋味,舒舒服服过完剩余的道行,这一点都不稀奇。
  这类修士不足为惧,多半是修到筑基之后再也上不去的低修,对季遥歌构不成威胁。
  以武力水平来算,人间的高手,境界与修为一般只徘徊在炼气期之间,比如那个权佑安;再往上,就是上面那类散修,筑基期左右;最上层,就是修仙世家,因为有各国供养,资源相对较好,倒能培养出一两个结丹修士,甚至是元婴修士。
  不过要对上这些修士,那都是后话了,当务之急,是将白斐调/教上来。
  想想白斐那从头到脚的痞气,季遥歌便有些头疼。
  ————
  翌日午时,居平城的西市。正午的阳光毒辣辣地照着地面,来来往往的百姓皆尘沙覆面,神情倦怠。
  季遥歌顶着烈日坐在西市最高的钟楼斜顶之上,等了近一个时辰,也没等到白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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