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旁人都不知晓,上一世里陈博衍离京出逃,一路上吃了无数的苦楚,靠着嚼树皮草根果腹的时候都有,番薯这等平民粗粮,自然也吃过。那个时候,一枚香甜软糯的烤番薯,于陈博衍真是无上的美味。
记住当初苦难时的滋味儿,有害无益。
何况,这是他母亲,亲手替他烤制的。
第12章
雪势渐小,转而成了细细的雪粒子,被风夹杂着刮在脸上,生疼。
陈博衍同张岩主仆两个,骑马回宫。
街道上冰雪泥泞,地面甚滑,两人也不敢打马飞驰,只是顺着街道慢慢溜着。
连下了几日的雪,天寒地冻,又是年根,路上行人稀疏。
陈博衍深吸了一口这雪天里清冷的空气,一道细细的冷气直钻入五脏六腑,全身上下每一寸皮肤和毛孔便都觉得熨帖起来。
他仰起头,看着天上那如盐一般洒下的雪白粒子,不由眯细了眼睛。
那一年,他领兵回京时,也是这般大雪满城。也是同一天,他知道了萧月白早已罹难的噩耗。
想起那时候的情形,陈博衍禁不住攥紧了手中的缰绳,饶是过了这么多年,历经一世之久,他依旧能感到那钻心刺骨的疼痛。
好在,如今这一切都尚未发生。
念及此,陈博衍被回忆紧揪起来的心情又逐渐舒缓下来。
是啊,月白还在,他还有的是余地去周旋筹谋。
这一世,他可绝不会离开京城了。安国公府靠不着,宫廷靠不着,既然万般靠不住,那就由他自己来守着她。
这心爱的宝物,当然要亲自好生珍藏着。
今日见过了萧月白,他心中是极度欢悦的。她还好,活生生娇怯怯,这比一切都叫他高兴。
他会仔细护着她,等到时机成熟,便迎娶她过门。上一世的孩子没了,又有什么打紧。这一生,他们会有许多的儿孙。他和萧月白之间失去的,这辈子他会连本带利的全讨回来!
今世,这万里江山他要,而心爱的女人自然也要!
陈博衍踌躇满志,却刻意忽视了适才萧月白眼中的迷离与惧意。
两人沿着街边慢慢前行,陈博衍默然不语,张岩也不是个爱说话的脾气,一路无话。
途径槐安街上一处小酒肆时,门里忽然传来炸雷也似的吼声:“爷今儿个就让你们瞧瞧,马王爷到底长了几只眼!”
这一声落地,犹如春雷乍响,惊得街上行人四下乱看。
那门中更传出砰砰几声,仿佛许多碗筷摔在地下,继而便是叫骂声,厮打声,求饶声搅在一处。
陈博衍听见这动静,不由眉头微皱,低声吩咐:“张岩,去把你周爷请出来!”
张岩应命,翻身下马,进到那店里。
只片刻功夫,他复又出来,躬身道:“爷,周爷不肯出来,还在里面同人厮打。”
陈博衍脸色更沉,他便也下马,大步走进了那店中。
到得店内,只见小小一处酒肆,倒是热闹不堪。
地下桌椅翻倒,碗盘碎裂,筷子洒了一地,乃至于豌豆、花生、熟牛肉这等下酒菜也混在里面。
两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青年女子,在一旁站着,其中一个怀中还抱着琵琶。
陈博衍先扫了她们一眼,似有几分眼熟,颇有那么三四分姿色,依稀记得是城南大营的粉头。
城南大营是京中的勾栏瓦肆所在,歌舞杂耍应有尽有,也不乏娼妓优伶。世人将其中吃花粉饭的人家,呼作院里。这两个女子,便是那院里人家出众的姑娘了。
那些贵胄子弟,日常会酒会茶,时常叫她们的局,故而陈博衍也见过她们。
目下,这两个女子就站在一边,作壁上观,丝毫不见害怕,倒是一脸讥诮的神色,似是见得惯了。
场地当间,便是唱这台戏的主人公了。
但见一身型豪壮的青年男子,将另一人压在地下,奋起两条肌肉膨胀的臂膀,抡起砂锅也似的铁拳,拳拳生风,记记到肉,打在那人身上。每一记拳头,都仿佛有骨肉碎裂声传来,听得人牙碜。
那被压在底下的人,满脸血肉模糊,进的气少出的气多,只余下哼哼的力气。
店铺掌柜和几个伙计,早已缩在了柜台后面,只露出几双眼睛。
陈博衍皱眉,快步上前,斥道:“阿满,你还不住手!”
那被叫做阿满的青年两眼赤红,似是打脱了性子,大声道:“四哥,我晓得是你。你等我打死了这厮,再同你赔罪!”他嘴里嚷嚷着,手下更不肯停,又抡起一拳在那人的肩膀上。只听一阵清脆声响,那人的肩胛骨似是裂了。
那被打的人却一声儿不吭,径直晕了过去。
陈博衍见劝不住他,索性扯住他肩头,将他拉起。
阿满正狂性大发,忽被人拦住,也不管他是谁,回身就朝着陈博衍挥拳。
张岩脸色一变,就要上前。
陈博衍却不躲不避,握住了阿满的手腕。
饶是阿满一身的力气,在陈博衍手里,却似是丝毫也施展不出,挣不脱也打不出去。他涨得满脸通红,却听陈博衍低低喝道:“去!”便觉一道巨大的力量袭来,当即仰面倒地,摔了个四仰八叉。
阿满在地上扎挣着坐起,竟有几分怔了。他一向以力气见长,这满京里子弟哪个是他的对手。从来只有他打人的份儿,没有人揍他的理,今儿竟然在他四哥手里吃了亏,这可是从没有过的事儿!
只见陈博衍长身玉立,掸了掸衣裳,沉声喝道:“你又发浑了,打出了人命,你可还敢回去见姨母?!”
阿满听得这一句,如被雷击,壮硕的身躯顿时萎了下来。
陈博衍走上前来,低低斥道:“还不快同我回去!”
阿满抬眼,看着陈博衍,外头天似是晴了,稀薄的日头洒在他肩上,像一抹碎金。他四哥,从来没有这样高大过。
适才还在发狂发狠的人,这会儿在他四哥面前,却如一条听话的狼狗一般,俯首听命起来。他乖乖爬起,立在了陈博衍跟前。
他生的魁梧壮硕,竟比陈博衍还高上一头,一站起来,连整个酒坊都嫌低矮了。
陈博衍见约束住了他,便吩咐张岩道:“将这里善后,赔了店家银子,连同地上那个人的汤药费。”
张岩应命,他便又回首,看向那两个粉头,一字一句道:“今日之事,还望二位姑娘莫要传扬。”
那两个粉头倒是聪明乖觉,晓得这等事热闹看看便罢,若真闹开了,这些达官贵人未必怎样,但拿她们这些小人物来出气杀性子,却是极有可能。
当下,她们忙不迭道:“四爷哪里话,我们自家晓得轻重!朋友之间耍耍,玩笑几句,也都是有的。”
陈博衍便更不理会余下的人和事,领着那阿满,一道出了酒肆。
他晓得阿满的性子,能惹怒他的人,也未必是什么好人。
走到外头,陈博衍立住,面沉如水,目光冷冷,良久淡淡说道:“说罢,怎么又在这里打架?前回将忠勇伯的小儿子打断了腿,姨母好容易替你收拾干净,你也立下了保证绝不再犯。今儿,却是怎么了?”
阿满眼眶却有些红了,吞吞吐吐道:“那人同我吃酒赌子儿,耍诈欺我,被我识破,便嚼舌头说起什么谁叫我爹当初没有教我,一门子都是死脑筋。那两个院里的姑娘,也跟着笑。我一时恼了,便没忍住。”说着,他又低声央告:“四哥,你回去千万别跟我娘提起,她这两日头疼又犯了。”
陈博衍听着,不觉有些动容。
他看向阿满,一个高大壮硕的男人,这会儿眼眶和鼻尖都红了,好似一条没精打采的狼犬,正低低扫着尾巴求可怜。
这阿满,本名叫周枫,阿满是他母亲给他起的乳名。其母宋氏是淑妃的远房表妹,同陈博衍自然也就是个表亲。故而,他向陈博衍叫四哥。
周枫五官深邃,一头乌漆的长发竟有些打卷,用根皮绳绑了起来。他生的绝不丑陋,甚而还有那么几分异域的味道。
他也确实有一半异域的血统,乃父武安侯原是蛮族中人,归顺了周朝,娶了宋氏,这方生下了他。
大约是继承了武安侯的体格,他自幼就比同龄孩子高一大截子,及至大了便成了这京城最高最壮的人。
周枫强壮魁梧,满身都是鼓鼓的肌肉,仿佛蕴藏着无穷的精力。他膂力甚强,能拉千钧强弓,能抡百斤铁锤,性如烈火,一点即爆,在京中世家子弟里是头一个不好惹的刺头儿。偏生这京里就有那么一伙人,瞧不起武安侯的出身,只当蛮族都是一根筋的憨子,待武安侯过世,便越发欺凌起周枫来,常讲些三不着调的玩笑,明里暗里的欺哄他。
可周枫既不憨也不傻,但有人欺负,便就抡起拳头讲理,几次都险些打出人命。
这般故事演了几回,京里人便送了他一个绰号——小疯子周枫。
周枫天不怕地不怕,但平生就敬畏两个人,一个是他的亲娘宋氏,另一个原本是他爹武安侯,但他爹死后,就换成了他四哥陈博衍。
也不知这对表兄弟是个什么缘法,周枫谁也不服,唯独陈博衍能把他收拾的服服帖帖。以至于上一世,陈博衍举事之后,他能背负着他母亲宋氏,不远千里从京城跑到了叛军营中,去投奔陈博衍。
并且,他成为了陈博衍麾下第一猛将,挥舞着两柄流星锤,锤杀敌将无数。
那个时候,他叫流星锤小霸王周枫。
第13章
当然,这是上一辈子的事。
如今,这些都还没发生,周枫也还是京城里那个人见人憎,狗见狗嫌的小疯子。
看着眼前这个人高马大,却可怜兮兮的表弟,陈博衍心中触动颇深。
周枫其实是个可怜人,父亲是外族人士,更是早年身故。家中虽有爵位傍身,但在这京里,天上掉下块石头,就能砸死三个世家子弟,如他这等归顺的外族侯爵,实在算不得什么。在那些真正的世家权贵眼里,不过是个磕头虫小老爷罢了。
周枫的母亲虽说也是贵族人家的女儿,却不过是个通房丫鬟养下来的——若非如此,周枫的父亲也娶不到这样人家的女儿。
周父一死,扔下周枫宋氏孤儿寡母在京中孤苦无依。周枫的外家,是早已弃了他们的。这些年,只多亏了淑妃可怜,常叫他们母子进宫见一见,方才不至被人过于小瞧。
在这一点上,陈博衍与他却是同病相怜。
他虽贵为皇子,母亲受宠时固然还好,在胡欣儿惑乱宫廷之后,便也成了人的眼中钉肉里刺。
今世,他是不打算离开京城的,这个表弟他还是预备带在身边。
他们都是一样的人,也都该走上与上一世不一样的人生。
陈博衍的目光和缓下来,淡淡说道:“我不告诉姨母,你往后也检点些,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再这等孟浪下去,姨母迟早也是要知道的。”
周枫听他说不去家里告状,甚是开怀,咧嘴一笑:“我晓得四哥心好。”
心好?
听了周枫这话,陈博衍心中暗自冷笑。
一个能亲手斩下自己兄长头颅、能油烹活人的人,能算得上心好么?更遑论,他举兵起事之后,亲手剁下的人头,数也数不过来了。
他杀过多少人,他自己也不记得。所以上一世,他最终还是落了暴君二字。
陈博衍不觉得自己是个好人,但这没有关系,自古慈不掌兵,义不理财,能成大事者,做不做好人都没有妨碍。
陈博衍拍了拍周枫的肩膀,天虽晴了,却依旧极冷,一张口便吐出了团团白雾,他说道:“你出来闹腾这么久,姨母在家还不知如何担心,咱们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