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
四目相对,小胡子嘴角一勾,低声靠近毛不思耳畔,“马上就要到寒衣节了。”
十月初一,裁纸五色,奠而焚之,曰送寒衣。
“你要做什么。”毛不思心中瞬间警铃大作。
“小孩子难免贪玩,说不定那日就不小心借了你脖上的玉葫芦闹一闹,若是失手打碎,可就不好了。”小胡子目光平视着毛不思。
届时,恰逢寒衣鬼节,恐怕会惹出大祸端。
☆、复杂情感
“这是法器。”毛不思降魔杖不知什么时候收短, 小小一根敲着掌心,“可别到时候赔了夫人又折兵。”
嘴角微撇, 小胡子抿着唇, 月色下昙花香气愈飘愈盛,“那咱们就走着瞧。”
双方剑拔弩张, 一时有些僵持不下。
嘎吱——
毛不思身后的房门被人拉开,肩头一沉, 毛不思顿感力量压住肩膀, 她张张嘴,就瞧见马明义立在她身边小幅度的摇了下头。
汗水浸湿了他的睡衣,粘嗒嗒的沾在皮肤上, 马明义上下打量着眼前的男人, “大叔,交易可不是这么个谈法。”
小胡子能迂回地找上他们, 定是一筹莫展中想出的下下策, 不惜得罪两家, 也要将那个女人寻出来,足见那人的重要性。
毛不思性子直, 凡事不会往深了想, 男人今日敢上门挑衅, 把事情做到这一步, 摆明了是不打算放过他们俩,说得再多,也是无济于事。
退不了, 躲不过,那就只能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减少自身损失,这是商人的本性,也是商场的生存法则。
“我喜欢聪明人。”小胡子转身跨了一步,与马明义面对面,他胸口的睡衣挂着褶皱,搭眼一瞧就知道受了番挣扎,伸手客气的帮他抻了两下,才在毛不思防备的目光下再度抱胸,“懂事。”
“要不要进去喝杯咖啡。”马明义让出半扇门。
“不了,门外宽敞。”他不喜欢去不熟悉的地方,尤其是个术士的住处,“我虽然不惧光,但也不想整夜困乏的耗在这里。”
“三个条件。”马明义知道他不耐烦与他讨价还价,便也不作过多的推拉,直接亮出自己的要求,“第一,找到人之后时间地点我们定。”
“可以。”小胡子偏着头,脸上呈现出不健康的白,“只要她能出现,阎王殿我也敢去赴。”
“第二,事成之后你保证不再来骚扰我们。”马明义伸着两根手指,“我毕竟是个正常人,不想与你们这类人扯上关系。”
“当然。”下巴微点,小胡子眼睛眯成细缝,“我对你们也没什么兴趣。”
“第三。”马明义声音低下来,他胳膊还圈在毛不思肩上,身子前倾,拉近了自己与小胡子的距离,“我要你手上所有的娃娃。”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的凡人,你要它们做什么。”小胡子眼底透着疏离,“你又凭什么认为我会答应你这个荒诞的要求。”
“我能找到你想要的,可你手里却没有我想要的。”马明义跟他四目相对,哼笑出声,面上就差写上‘笃定’二字,他的声音很低,额前的碎发上还残留着之前的汗渍,“做交易,当然是砝码少的人先退一步。”
“我也不打算把它们怎么样,这些个小玩意,留在阳间始终是个隐患。”马明义挺直腰背,伸出右手在两人中间,腕上还挂着条普通的护身手串,“不如免费帮它们超度了。”
“这可是要我活命的家当。”小胡子没伸手,笑容有些古怪。
“等见到仇人后再说什么家当不家当的吧。”会补魂术,又能躲开男人这么多年不被寻到,多半也不是个简单的,马明义右手巍然不动,“届时先得有命,才能活命吧。”
“成交。”双手交握,小胡子手上的温度略比常人低上半分。这些唧唧喳喳的小东西,在多年的岁月中为他排解着寂寞,养的时间长了,还真有点舍不得。
但归根结底,他靠着泥偶娃娃与人类换取寿命,活了这么多年,为的不就是找到那人吗。
夜还是那么沉,昙花的香气逐渐散去。
“不能去。”毛不思站在窗口,看着男人带着一群蹦蹦跳跳地小孩消失在巷口的拐角处,才猛然拉上窗帘,三步并作两步的冲到马明义面前,她蜷着膝盖坐在沙发上,扳着他的肩膀,一板一眼道,“我那老祖宗魂魄俱散前给你说的话,你都忘了吗?不要进阴阳道,不要去里面寻人。”
那是她对他们最后的忠告。
“小仙姑虽然在某些事上做的过分了些,那也是她被千年的不死岁月给逼疯了,临了她不会平白无故地留下那番话,一定是有什么咱们不知道的东西。”毛不思握着马明义的手腕,急的眼眶都有点泛红,“你怎么能答应他。”
“不答应又能怎么样,他是个活人,不老不死又与阴灵相通,你收不了他,我也躲不了他,总不能买-凶灭-口吧。就算你我有幸躲得了他,那别的呢?从小到大,家里什么法子没试过,都是竹篮打水。”马明义探出胳膊伸手捏了捏毛不思的鼻尖,“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生杀大权掌握在别人手里始终不是办法,还不如去探个明白。”
“一定要去?”毛不思贝齿咬着嘴唇,心里天人交战。
“一定要去。”马明义点头。
“非去不可?”不死心。
“非去不可。”马明义眼神笃定,“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我也想看看给我补魂的到底是何方神圣。”
眼前的一团昙花稳稳地呆在茶几上,毛不思越看越觉得它碍眼,忍不住一巴掌拍下去,昙花落在地上滚了两圈,丝毫不损,“我怎看怎么气。”
“收着吧,这花能带咱们找到人。”马明义俯身把花团捡起。
“能找到那老怪物怎么不自个去,准是人家故意躲着他,这才把主意打到了你头上。”毛不思心里窝着一股无名火,也不知道是对小胡子,还是对自己,她绷着脸,扭着身子捧起马明义的脸,“明天,不,现在开始,我突击给你补习术法。”
“天都这么晚了。”马明义嘴上说着,身子却没有要移动的意思。
“我不管,什么拜师念训统统丢掉。”毛不思在这个凉风如水的夜晚,前所未有的感觉到,自己的本事,根本不足以保护好马明义,老毛说得对,求人不如靠己,“起码,你要把逃命的咒法给我记得滚瓜烂熟。”
马明义毫无基础,毛不思也不指望他能学成什么样子,关键时候,只要能逃出去,比什么都重要。
翻出小时候毛方林专程为她装订的小册子,里面被她用各种水笔细心地标注,每个咒语相配的手势,失败的原因,成功的窍门,毛不思打开上锁的抽屉,把它们统统展现在了马明义面前,这些秘法,是她最珍贵的宝贝,再多的金钱美食也都比不上分毫。
“第六十八页,六十八页。”小册子不知道被她翻看过多少遍,毛不思耳朵上夹着降魔杖,纸张哗哗作响,她垂着头,手指点着被不知何时圈起来的半页纸,认真道,“这是我小时候学的最认真的一门法术,所有的秘诀都在这了。”
那时候她还小,经常闯祸,不是打了那家的弟弟,就是欺负了这家的哥哥,免不了隔三差五地被老毛逮住胖揍一顿,再后来她痛定思痛,刻苦专研了许久的逃命咒语,并且积极地运用在生活中,在跟老毛长久的斗智斗勇中不断地发展完善,最后基本做到了毫无破绽。
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幼稚可爱的紧。
“八景明台,这里面的八景指的就是……”毛不思伏在茶几上,跟马明义并着肩膀,每个字每个字的扣给他听,“左手要掐成剑指,右手食指和中指并拢,先点气海穴,在移到会阴穴下两寸,出手一定要快。”
毛不思手把手的教,恨不得把脑子里的东西一股脑的全倒给马明义,眉心间锁起小疙瘩,圆圆的下巴因着这几个月接连不断的事件变尖了许多。
马明义眼神落在她身上,不知怎么就笑了,时光推着所有人向前,唯独在他好毛不思的世界里伫足,他现在看着她,还能想起小时候一起上学的情景,她也是这样皱着眉,扣着并不困难的考试题,忧心忡忡地模样,仿佛天要塌下来一般。
那时候的毛不思多张扬啊,天天像个小太阳似的,身上有着用不完的活力,跟体弱多病而显得阴沉的自己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他对毛不思的感情很复杂,既喜欢她那副无所畏惧的劲头,又讨厌她天不怕地不怕的勇气。
后来,马明义出了国,许久以后他才明白,那种复杂的感情,叫羡慕。
幼年他尚分不清性别时,就喜欢缠着毛不思,因为她令他觉得安全,本能的去寻求保护。上学后他的自尊心开始滋生,不再允许他一味地追在小女生后头讨好,不安便换了副皮囊,重新出现在毛不思身边去博取关注,无论成绩还是日常中,无时无刻不想着压她一头,不带作业被罚站,偷吃零食被举报,送情书被破坏,但凡毛不思讨厌的、害怕的、不喜欢的他统统都做了。
这么一想,那时候的毛不思一定是讨厌死他了。
☆、神秘婆婆
“你笑什么?”毛不思疑惑地扭过脑袋, 降魔杖被夹在耳骨后摇摇欲坠。
“毛毛。”马明义侧过身子,问出了心底好奇了许久的问题,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不讨厌我的?”
真是个棘手的问题。
毛不思眨眨眼, 降魔杖吧嗒一声从耳后滚下来,稳稳地落在她掌心内, 更衬得她皮肤白嫩嫩的,捏着小棍子, 她一边轻戳着面前的‘补习册’, 一边嘟囔,“我一直都挺讨厌你的。”
“现在也是?”马明义靠的她近了些。
“嗯。”手上的动作不停。
“这么讨厌还帮我?”马明义忽然觉得这本小册子能在毛不思手里保存的这么完好,着实不容易。
“宰相肚里能撑船没听过啊。”毛不思拍拍胸口, 继而情绪又低落了下来, “再说,你就是人讨厌了点, 又没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错, 凭什么这么倒霉。”
“别戳了。”手腕被人握住, 毛不思一抬头,就见马明义取了她手中的降魔杖放在一边, 脑袋往桌前探了探, “戳坏了我看什么。”
压抑的气氛因为马明义的几句话暂时缓解了些, 可毛不思心里还是沉甸甸的, 像压了块大石头,她单手撑住下巴,就见马明义认真地比对着手上众多的穴位, 按哪个,绕哪个,先后顺序是什么都要记得清清楚楚,对于他们捉鬼师而言,错一点,那就是有命和没命的区别。
马明义性格说不上太好,满肚子的生意经,甚至偶尔还有些情绪化,可除此之外,毛不思扪心自问,他对她真称得上非常之好。
她性子倔一根筋,因为驱鬼师这个职业,注定会惹出些不必要的麻烦,也免不了连累到马明义,但任凭毛不思怎么想,记忆中都没有马明义埋怨她的画面,他说的最多的无非是让她小心些,让她别急切,让她放手去做。
捉鬼师,这个名头说出来,也不是没有歧视目光的存在,成日里与鬼怪邪祟打交道,免不了会令人常人心生恐惧,毛不思活了这么大,真正数得上的朋友也无非是同行里的寥寥几人,世上大多数人都是不愿意与他们深交,觉得他们可怕。这些现实随着毛不思日渐长大,也开始变得明白。
所以她从不强迫别人跟她交朋友,多年来,有着许多人在她的生命中偶尔停驻,又头也不回的离开,经历的多了也就练就了一副强心脏,渐渐变得不在意了,钞票和美食,足以令她乐呵呵的幸福活着。
白色的灯光让这个夜晚变得格外朦胧,毛不思换了个动作把脑袋枕在手肘上,马明义认真起来,还是有点好看的,小手指挠了挠对方的胳膊,换来了对方的回首。
其实,我没有讨厌你。
毛不思和马明义准备的时间并不多,小胡子过分的催促让他们这几日的神经异常紧绷,毛不思甚至在打开阴阳道入口时念错了咒法,差点被阴雷从空劈中,幸好她反应灵敏,才只是擦伤了皮肤,惊得马明义当场吓出一身冷汗。
凡事有好必有坏,有黑必有白,阴阳道介于阴阳交汇处,各种关系最是错综复杂,里面寄居的鬼魂既不像阴间的井然有序,又比阳间多了几分忌惮。
不问,不听,不答。便是最好的护身法则。
只是这次进入阴阳道,显然与他们上次来极为不同。
马明义没了灭魂手串护体,就如同一块肥肉掉进了狼窝,刚踏入阴阳道,一向诡谲安静的地方顿时阴风狂作,周遭的林木被吹得哗哗作响,刺耳的尖叫声呼啸着从二人身边擦过。
鬼楼四起,金银纸钱洋洒着从半空飘过,未等落在地面,便消失了踪影。
“别乱动。”毛不思一手握着降魔杖,另一只手不由自主地握住了马明义的指头,风冷的刺骨,她能感觉到灰蒙的背后,掩藏着无数只张望的眼睛,贪婪的注视着他们。
阴阳道无杀戮,无夺舍,这是自出现起就存在的规矩。
可现在,那些个沉寂许久的如同垂暮老人般安宁的鬼魂,嗅到了生的味道,生出了满心的雀跃。
黑色的雾气在经过许久的徘徊后,突然冲破漫天的金银色,笔直的向着马明义的头顶冲下。
幽蓝色的降魔杖划破长空,横扫截断,黑雾被从中切成两段,发出低沉地咕噜声。
“谁让你多管闲事。”漆黑的小巷里,衣衫不整的男人手中的水果刀沾满了血迹,满眼惊恐的落荒而逃。地上躺着个十七八岁的男学生,喉咙被人切断,血液止不住的往外涌,他努力地睁开眼望着月亮。旁边的女学生帆布鞋鞋掉了一只,哭到看不清模样,口齿不清的打着报警电话,声嘶力竭,“快……快救人啊!”
那是黑雾生命最后一刻的定格。
毛不思最怕这种枉死的鬼魂,阴阳道里他们可以肆意的捏造自己的容貌,有人喜欢化身美人,有人喜欢幻化成草木,而黑雾,则是把自己幻成了死亡的画面,毫无保留的砸向来人。
“我知道你死的冤枉。”毛不思往后猛退三步,降魔杖横在胸前,“冤有头债有主,你既然不打算报仇,选择进了阴阳道,就该知道这地方的规矩。”
“我只是没有找到他而已。”黑雾扭曲盘旋,最后又汇聚成一团,“可现在,我不想报仇了,我想活着。”
堂堂正正的活着,这世上没有比缺少灵魂的身体更适合了,既可以体验到人间百味,也不会像附身一样残留阴气带给身边的人灾难。
“这位哥哥的身子,我也是极喜欢呢。”娇滴滴地女声从远处传来,优雅的墨绿色旗袍开叉到大腿根部,脚上踏着双黑如眼珠的高跟鞋,女子捂嘴蹙眉,“我那可怜的一魂不知在何处游荡,至今不归,不如这身子就可怜了奴家罢。”
阴风从背后吹过,毛不思反手从她与马明义的腰身间插去,只听吱扭一声,就有个圆滚滚地东西被穿透身子,消散在空中。
“今天,怕是场硬仗要打。”手指被握的咯嘣响,毛不思转着脖颈,还不忘了小声交代马明义,“一个咒法学三天,检验成果的时候到了。”
皮肉绽裂的声音伴随着降魔杖的碰撞声,在静谧的降魔道中不断响起,恶臭味充斥着整片土地。
“婆婆来了。”昏天暗地中,不知谁开口喊了嗓子。
毛不思顿感周身的气息一轻,可更多的,还是如黑雾般杀红了眼睛的。
女人的高跟鞋敲的地面咚咚响,“就是天皇老子来,姐也要定这副皮囊了。”
绿色的旗袍化身坚硬的丝绸,狠狠地切过来恨不得切掉一块肉才算。
“一。”苍老的声音不知道出自何方,并不多言,口中只平稳的念着数字,“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