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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节

  南飞飞傻眼。
  …………………
  申城。
  别称魔都。
  共和国最华丽的城市。
  就如世界上另外几座大都市,不只光鲜亮丽,也藏污纳垢,有繁花似锦的高楼大厦,也有既脏又乱的犄角旮旯。
  乔家塘、高家浜便是以脏乱差著称的城中村,就坐落在申城庞大的城区内,遍布着三四层的筒子楼,拐拐绕绕的弄堂错乱交织,如同蛛网,初来乍到的人,多半得迷路,仅有一条贯穿东西的小街,格外热闹,也格外的乱。
  低矮破旧的楼,脏兮兮的路,贴满乱七八糟小广告的电杆,以及人们头顶上私接乱挂的线,一个人突然被扔进这里,很难想象是身在魔都。
  小饭馆、小超市、小发廊、小诊所,小街两侧挤着各种店面,不过脏而破的招牌和内部环境,令讲究的人望而却步,好在,住高家浜的人,无论外来务工的,亦或本地土著,大多不怎么讲究。
  他们已经习惯这样的生活。
  唯独一家刚开没几天的花店,与小街整体环境格格不入,兴许是重新装修过的缘故,显得干净整洁。
  生活在这里的人,路过花店,要么撇嘴,要么皱眉,甚至有人直言花店老板脑子有问题。
  住在这里的外来务工人员谁有闲情逸致买花?
  那些身为包租公包租婆的本地土著,秉承着申城人精打细算的优良传统,也不会把钱花在中看不中用的花花草草上。
  来这儿开花店,铁定赔钱。
  路过的人在心里腹诽之际,花店的门开了,一个身材窈窕的清秀女孩,一盆接一盆往出搬花,整齐排列在店面前,向路人展示。
  忙活完的清秀小姑娘抬手抹掉额头上的汗珠,以川味浓郁的普通话冲店里喊:“娜姐,你看这么摆行吗?”
  店里,正蹲下来修剪花枝的娜姐转脸望向店门外,几个恰巧瞥见娜姐正脸的路人不禁恍惚。
  有人在心里惊叹:尤物!
  娜姐不是别人,正是随沈浩一同消失的娜莎,就算她把金发染成黑发,就算用化妆术掩饰原本倾国倾城的容颜,就算还戴着黑框眼镜、穿着宽松衣服,无法改变天生的妖娆媚骨,依然诱人犯罪。
  不远处的小饭店,七八个衣衫不整的城管走出来,一个尖嘴猴腮的瘦子无意中瞥见站在花店门口的川妹子,赶忙拽了拽身边腆胸迭肚剔牙的胖子,压低声音道:“头儿,快看,花店门口那妞儿不错。”
  胖子瞅了瞅川妹子,再瞅瞅摆在花店外面的二十多盆花,小眼睛一下亮了。
  第二百零三章 虎落平阳还是虎
  满庭芳。
  花店的名。
  了解宋词的人,多半瞧着眼熟。
  采桑子,蝶恋花,满庭芳,沁园春,都是词牌名。
  这店名是沈浩随口所说,娜莎就记在心里,最终把“满庭芳”仨字做成醒目招牌,挂在小店门头上。
  招牌挂出来时,沈浩哑然失笑,笑到最后,表情变得特无奈,想到一句话: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这里的意,指情意。
  美人的情意和美人恩一样,难以消受,一个又一个情人红颜出现在生活中,千里之外苦苦期盼他安然无恙出现的小妮子,会怎么想?
  二楼小窗前,沈浩仍在为这个问题忧心,说白了,他这敌人眼中的腹黑枭雄情场浪子终归不够无耻。
  娜莎,救过他两次,每次都是把他从死亡线上硬生生拉回来,恩同再造,在他心中的分量,不比师兄李乐天轻多少。
  讲究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他,没法无视她的情意和付出,何况娜莎真的很迷人,是那种男人抗拒不了的尤物。
  若非他定力远超常人,早就意乱情迷。
  顺其自然,一切随缘。
  思绪万千的沈浩很欠揍的叹了口气,转念想到目前所处的窘境。
  那场令他命悬一线的围杀已过去整整三个月,三个月来,绕了大半个地球,甩开了一切危险,也完全脱离了之前的生活轨迹,蛰伏在这座拥有两千多万人口的大都市,熬过一天又一天,身体状况却始终没有一丝一毫转好的迹象,得靠娜沙的保护,苟活于世。
  情何以堪!
  沈浩眸光微凝,显露些许无奈。
  这算不上多愁善感,再怎么强大的人,终归是人,不是神,总会有力不从心的时候,更免不了七情六欲带来的烦恼。
  心事重重的沈浩转过身,看着经过娜莎精心布置的房间,这栋有些年头的临街店面,二楼已被娜莎隔成两室一厅一卫一厨。
  一尘不染的房间,谈不上奢华,却很温馨,可以说,娜莎把房间布置的没有一丝瑕疵,任意一个摆件或墙上的一幅挂画,都能体现娜莎追求完美的性格,和不输于顶尖设计师的审美。
  有家的感觉。
  沈浩暗暗感慨。
  “妹子,你这已经属于占道经营,我可是有权做出处理的,你说这么办吧?”阴阳怪气的声音打断沈浩思绪。
  沈浩的目光透过玻璃窗往下看去,花店门口,娜沙雇用的川妹子小梅彷徨无措杵在一群城管面前。
  “把咱们的车开过来,这些花,全都装车拉走。”胖队长板起脸背着双手摆足官架子发号施令,马上有人屁颠屁颠跑向几十米外那辆执法用的小皮卡。
  “别,别,大哥,我不是故意的,我现在就把花搬回屋里。”
  有些惶恐、有些心虚的小梅着急忙慌去搬花,却被胖队长身边那个尖嘴猴腮的瘦子一把拽住,这货阴笑道:“妹子,这些花,不是你想往哪搬就能往哪搬的。”
  “那,那,那怎么办?”小梅快急哭了,怕护不住这些花而被解雇,曾在小馆子里当服务员,累死累活经常被醉鬼调戏才赚两千多,眼下这份月薪四千又很清闲的工作属实来之不易。
  聚过来围观的人不少,不过没有谁站出来帮小梅说和,胖队长不只管着这一片街容街貌,还有点“黑背景”,在这一片儿没人敢惹。
  “既然违规,处罚是应该的,但是,为什么独独针对我们?”娜沙说着话走出花店,漠然审视以胖队长为首的一众城管。
  几个城管似乎没有听到娜莎的话,都略显讶异审视娜莎,刻意掩饰过真容的娜莎,妖娆气质,仍令他们心尖震颤,生出犯罪的冲动。
  胖队长愣了愣,而后变脸似的笑起来,上下打量娜莎,略显猥琐,道:“你是?”
  娜莎淡淡回应:“花店是我开的。”
  胖队长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缓缓点头道:“幸会幸会。”
  娜莎没兴致废话,冷眼睨着胖队长。
  胖队长也算阅人无数,看出娜莎不是那种任人欺凌的弱女子,脸上笑意渐冷,扭身指着其他几家占道经营的小店,道:“他们,生活都比较困难,虽然我们城管名声不好,但那是个别人造成的,起码我有一颗仁慈的心,始终秉承人性化执法,对有困难的商户,能帮就帮。”
  实际上,那些占道经营的商户,大多给过胖队长好处,少数几个死硬商户,是那种被逼急了敢拿刀子拼命的主儿,加之这一片儿出了名的脏乱差,难以管理,上头不会太苛责,胖队长也就睁只眼闭只眼。
  这时,执法小皮卡开到花店前。
  “都别愣着,搬走!”胖队长指着花,不怒自威环顾下属,拿定主意,要让娜莎感受他的权与势,慢慢领悟怎么跟他打交道。
  他坚信面前这个看一眼就让人心痒难耐,不上床玩玩就得遗憾终身的尤物,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聚过来的人,默默围观。
  可见绰号肥龙的胖队长,在这一片儿多么有“威望”。
  川妹子小梅见几个气势汹汹的城管要搬花,慌忙去拉扯、阻止,奈何身单力薄,差点被推倒。
  娜莎眯眼,冰冷的眸子浮现一抹杀机,不过她马上想到心爱男人的处境,暗暗告诫自己,必须忍。
  胖队长见娜莎忍气吞声,颇为得意的笑了笑,得寸进尺伸手去拍娜莎肩膀,说:“只要你懂规矩,我也会人性化执法,保证你这店越开越红火。”
  貌似安慰,实则是无所顾忌的暗示。
  肥龙简直把周围人当成空气,够狂妄,够自信,够无耻,显然这家伙觉得自己在这一片儿就是天,就是王法。
  娜莎瞅着肥龙搭在她肩头的手,无比厌恶,已到忍无可忍的爆发边缘,正当她想动手之际,从侧后方伸过来的一只手,捏住肥龙的手,拎起来。
  不用看,娜莎也知道是谁来了,眼中杀机淡去,多了一抹柔情。
  “大庭广众,动手动脚不好。”沈浩面无表情盯着龇牙咧嘴喊疼的肥龙,曾重创老鬼秒杀菲利普的生猛牲口,就算此时无法运用内力,千锤百炼的杀人技艺和十数年的功夫底子,对于普通人而言,依然强大的可怕。
  何况娜莎赋予这牲口的超凡能力,并未完全被禁锢,比起回国参加高考时的实力,只强不弱,对上三五个兵王、顶尖特工,照样轻松碾压,肥龙算个屁。
  肥龙的跟班瞠目结舌好几秒才反应过来,有人撸袖子要动手,有人凶巴巴喝斥沈浩,围观的人轰然后退,怕被殃及。
  沈浩单手擒着肥龙手腕,冷眼睥睨凶神恶煞似的城管们,虎落平阳还是虎,王者气势未减分毫,令在场每一个人莫名心悸,望而生畏,原本张牙舞爪的几人有些恍惚,一时间不敢轻举妄动。
  沈浩懒得多瞧已经怂了的废物们,转过脸,藐视着肥龙,不温不火道:“别再来烦我,不然,我要你命。”
  狂。
  不是一般的狂。
  围观的人对沈浩的第一印象。
  这条街上,是有几个死硬商户,可比起此刻的沈浩,全弱爆了,偏偏受制于沈浩的肥龙忙不迭点头,怂的一塌糊涂。
  了解肥龙背景的人大跌眼镜。
  “滚!”沈浩说完,看似轻飘飘甩手,竟将肥龙庞大身躯高高带起,砸倒几个猝不及防的城管。
  五六人倒作一团。
  其他人骇然失色瞅沈浩。
  倒下的人手忙脚乱爬起,色厉内荏面对沈浩。
  “走。”肥龙不多瞧沈浩,一瘸一拐离开,几个不甘不忿的跟班或怒视沈浩几眼,或含恨指点沈浩几下,
  “头儿,咱们这么离开,真就丢人丢到家了。”
  “别他妈废话,那小子身上带着杀气,你他妈想我死啊?”
  肥龙狠狠瞪一眼凑上来发牢骚的下属,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肥龙很少看走眼。
  花店门口。
  围观的人在沈浩冰冷眼神注视下散去,附近的商户,有人佩服沈浩,有人看沈浩,像看死人。
  老话说的好,强龙难压地头蛇,一个操着北方口音开花店的毛头小子,再厉害,能厉害到哪?
  在这一片儿黑白通吃的肥龙不会善罢甘休。
  “你不用出来的。”娜莎幽怨凝视沈浩,略有责备的意思,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沈浩行踪暴露,后果不堪设想。
  “如果以后的日子,要靠女人护着才能活下去,那我宁愿轰轰烈烈赴死,死的像个爷们儿。”沈浩微笑凝视娜莎,虽然在笑,但眼神显露出的执拗,搞得娜莎无言以对。
  男人,可以没钱,可以没权没势,绝不能没有骨气,靠女人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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