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第二天,赵南醒来时天还没亮,他转头看着姜芮的睡脸,想要凑过去亲一亲她,又担心把人弄醒,只目不转睛的盯着看了许久,才轻手轻脚爬起来。
  张丽云已经醒了,正在灶房烧火。橘黄色的火苗跳跃舞动,她看着看着就看出了神,直到一声妈将她唤醒。
  她抬起头,见到赵南正走进来,透过灶房的门,可以看到外头的天空仍然是深蓝色的。
  “怎么不多睡一会儿?之后两天在路上,可没有安稳觉睡。”
  “睡饱了。”赵南搬了张板凳,坐在她身边。
  张丽云侧头看着这个儿子,十几年前他第一次离家,她也是天没亮就起来,煮鸡蛋烙饼,让他带着路上吃,而他也像今天这样,不声不响坐在自己身边,一转眼,稍显稚嫩的少年,已经成了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出门在外,顾好自己,家里的事不用担心。宝琴是个好孩子,勤快又懂事,有我看着,不会让人欺负她的。”
  “她年纪小,请妈多费心。”
  张丽云瞪他一眼,“这还要你说?她是我的儿媳妇,我不费心谁费心?你这臭小子,是不是担心我欺负你媳妇儿呢,嗯?活了快三十年,头一回跟你老娘说客套话,就是为了新进门的媳妇儿,在你心里我就是恶婆婆?”
  赵南搞不明白为什么一句话就惹他妈发了气,本着多说多错的原则,只得摇头沉默不语。
  张丽云又念了几句,记起来儿子一会儿就要走了,心头不是滋味,渐渐消了声。
  “妈,您和爸要保重。”赵南忽然说。
  张丽云撇过头去,抹了把眼角,才粗声粗气道:“还用你说,我和你爸可指望你们几个伺候到一百岁!”
  赵南郑重点头,“会的。”
  吃过早饭,赵南就走了,没让家里人送。
  姜芮站在水库大坝上,看他提着个行李袋,越走越远,直到看不见,才返身回家。
  屋里只有李小娥跟赵小波,小孩子觉多,赵小波刚起床,得知二叔已经走了,正闷闷不乐地吃饭。
  “嫂子,妈呢?”姜芮看看屋里,没见张丽云。
  李小娥指了指房间,小声说:“每次二弟离家,妈心情都不好,让她一个人缓一缓。”
  等到快中午,张丽云才从房间出来,看起来已和平时差不多。
  她把姜芮喊来,说:“阿南走之前也没跟亲家母说一声,宝琴,下午你回趟家吧。”
  “好。”姜芮应下,吃过午饭就往杜家走,路上遇见认识的人,问她怎么独自一个,她便笑着说赵南已经回部队了,又有人问她怎么没跟着一起去,她也一一说来。
  杜有福和杜宝强都去农场干活,杜宝珍回了学校,杜家只有王桐花与张小华和小山楂。
  姜芮进门时,王桐花正在院里喂兔子,“妈,我回来了。”
  “回来了?吃过饭没?”王桐花往她身后看了看,见只有她一个,又问:“阿南怎么没一起来?”
  姜芮接过喂兔子的活,“吃过饭了,阿南早上已经出发回了部队,因为太早,天还没亮,就没来跟您说。”
  “这么早就走了?你们结婚也才没几天。”王桐花微微皱了皱眉头,“之前说好可以随军,得什么时候兑现?”
  “要他先回部队打报告才行,妈,小山楂怎么样?感冒好些了吗?”
  王桐花将最后一根草叶喂给兔子,拍拍手上的灰,“好了,这两天不怎么哭闹,现在正在屋里睡觉,你嫂子陪着她。”
  姜芮看了眼屋里,压低声音问:“嫂子和哥这几天不吵了吧?”
  “不吵了,天天累得要死要活,哪还有精力吵。”
  王桐花看了这几天,也差不多看明白了,她儿媳妇在那吵,实际上未必是嫌分给她的活多,而是气不过宝珍不干活,这两天宝珍去了学校,没在眼前,家里还是那么多活,却没见她吵吵了。
  她看着低头喂兔子的大女儿,心头百味错杂。当初宝琴在家,为什么没人吵?不过是因她一个人,把大部分的事都给做了。她从来都知道这个女儿乖巧勤快,这么些年看成习惯,如今她出了门,才知道从前他们嘴上轻飘飘的一句勤快,头到底包含了多少琐碎,多少辛苦。
  可惜现在晚了,她最勤快的女儿已经成了别人家的媳妇,她自己的媳妇争强好胜,又不愿吃亏,剩下那个女儿和丈夫和儿子一样,只顾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眼中装不下别的事,或者说,不想装下别的事。
  赵南坐了两天一夜的火车回到部队,郑彬得知他回来的消息,立刻过来串门,“老赵,你总算回来了!怎么样,跟人家姑娘看对眼没?”
  赵南随口应付他几句,椅子都来不及坐下,风风火火又出了门。
  “哎,你去哪儿?”郑彬追出门。
  “去政治部找主任。”
  “找主任做什么?”郑彬又问。
  赵南飞快转过一个拐角,已经看不见他的身影,只有声音遥遥传来,“打随军报告。”
  郑彬一个踉跄,差点摔倒,“老赵!你这速度也太快了吧!”
  等赵南从政治部回来,郑彬又来了,没听到想要的八卦,他心里痒痒。
  “快跟我说说,弟妹是上次那位姑娘吗?”
  “是她。”赵楠跑得有点热,脱下外套披在椅背上。
  郑彬拍了拍他的肩,“你小子好福气呀,咦,这件毛衣从前没见你穿过,摸着还挺软,新买的?还是伯母给你打的?”
  赵南抬头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的说:“我爱人织的。”
  郑彬愣了愣,一把掀起自己的外套下摆,揪出里头一件毛线衫,嚷道:“你瞎显摆什么呀你!就你爱人给你织毛衣,我爱人就不织了?你看看我,你看看我,我穿的毛衣都是你嫂子织的,都穿好几年了,你见过我显摆吗!”
  赵南仔细看了看他的毛衣,再看看自己的,摇头说:“你的丑,我的好看。”
  “……”郑彬深吸了一口气,还是忍不下,忽然爆发:“老赵!做人得要脸啊老赵!”
  赵南不理他了,他得好好想想,部队分配给他的屋子该怎么布置,从前一个人住无所谓,现在不能太随意了。
  他忙着装饰房子,家里也不闲。
  农场里的田已经犁平,灌了水,育好种,这两天早稻开始插秧。
  几乎整个大队的社员都下地了,赵家五个大人,只需留一个在家做家务即可。往年这个人大多是李小娥,因为前两年赵小波还小,正需要她照顾,今年又多了姜芮。
  与下地插秧相比,家务虽然琐碎,但肯定轻松不少,姜芮主动说:“嫂子要照看小波,让我去吧。”
  李小娥确实不太想下地,不但风吹日晒,还要弯一整天腰,晚上回来背都要断了,但是她嫌累的事,别人干着肯定也累,姜芮主动将事情揽下,她却不能不客气,于是赶紧说:“小波那么大,早不用人看着了。还是我去吧。”
  姜芮笑着说:“又不是什么好事,嫂子非要跟我抢,不如咱们两个一起去,让妈给我们做饭?”
  张丽云还没开口,李小娥忙附和道:“这主意好,让妈做饭,咱们大家都有口福。”
  “好什么好?”张丽云心里挺高兴,面上凶巴巴的:“我可不愿伺候你们,你们俩人也不用争了,一人一天轮着来吧,我是一定要去的,别看我年纪大,你们年轻人手生,干起活来还不一定比我快。”
  “妈年纪一点也不大,走出去人家都说我们俩像姐妹呢。”李小娥笑眯眯道。
  “胡说八道,”张丽云笑骂,“我跟你是姐妹,难不成你男人还得喊你一声姨了?”
  李小娥一下红了脸,家里其他人都笑起来。
  第二天,姜芮先下地。
  她没干过插秧的活,不过这种事难度不大,看别人插了几次也就会了。
  就如李小娥所说,插秧最累的是腰。往往干一会儿就要站起身歇一歇。姜芮这具身体一天比一天白皙细嫩,看着柔柔弱弱,身体素质却早已被灵气锤炼得坚韧非常,几乎不能用常人的标准来衡量,也感觉不到累。
  张丽云就在她旁边那块地,起初见儿媳妇一板一眼的,还挺有趣,看了几次之后,忽然发现她似乎没休息过,心里忍不住直摇头,觉得媳妇乖得有点傻了。
  同在大队里干活,是按照天数算工分的。一天下来干得多是那么多公分,干的少也是那么多公分,有些滑溜的人,就学会偷懒磨洋工。照他们的说法,反正是给公家干活,不偷懒的才是傻。
  张丽云虽然看不惯那种人,可也不愿自己媳妇太吃亏,到时候累坏了,身体可是自个儿的,于是小声对姜芮说:“宝琴,你也歇一歇,去喝口水。”
  “妈,我不累。”姜芮偏头看她,手上没停,又插了几株秧。
  “你这傻孩子。”张丽云把声音又压了压,“现在不累,晚上有的你哭的,快洗洗手,妈渴了,你去把咱们家的水壶拿来。”
  “好。”姜芮这才把手上的秧苗放下,就在田里洗了洗手,去拿田埂上的茶壶,等张丽云喝完茶,她又送回去。
  杜家人就在他们对面那块田插秧,王桐花看到姜芮走上田埂,也停下手上的活喊住她。
  “怎么是你,他们家大儿媳妇呢?”
  姜芮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把脸,“嫂子在家做饭,我们轮着来,明天换她下地。”
  王桐花脸色这才好了点,她还以为赵家人看杜宝琴乖巧,好欺负,就偏心那个大儿媳妇。眼角瞥了瞥周围,见没人看过来,她低声说:“你机灵点,别总抢着干活。”
  “我知道了,妈您放心吧。”姜芮笑了笑。
  王鹏花咕哝:“阿南那怎么还没来信,你早点跟他去就不用干活了。”
  “应该快了。”赵南走了将近一个月,但姜芮并不着急。
  两人不好休息太久,说了几句话便分开。
  过了几天,队里的大队长忽然陪着几个人来赵家,原来是县里的同志,因为赵南申请家属随军,他们是来做审查的,问了好些问题。
  又过一阵子,允许随军的通知终于下来,恰好春耕结束,姜芮开始着手收拾行囊。
  张丽云特地把赵北叫回来一趟,让他背了三十斤粮食,凭着公社开的介绍信,去粮站换全国通用的粮票。
  要是没有粮票,农村人寸步难移,根本不敢离开自己的家乡。
  姜芮跟两家人道别,又给赵南拍了电报,说明自己哪天会到,便坐上了火车。
  出发前,不管是张丽云还是王桐花,都交代过她许多遍,让她把钱收好,把粮票收好,又一再嘱咐,不要轻易听信陌生人的话,不能跟陌生人走,火车到站后,一定要等到部队的人来接才行。总之,俩人都不放心她。
  也难怪她们会担忧,她孤身一名女性,长得又漂亮,走到哪儿都显眼。好在那年头,人们大都热情淳朴,有人来搭话,她就客气的说几句,来人若问得深了,她只笑笑不说话,别人便会意,不再打扰。
  在火车上颠簸了四十来个小时,终于到达目的地。姜芮随着人流走下车厢,在站台上四下看了看,并未发现熟悉的身影,也没有感受到赵南的气息。正想着他是不是来迟了,就听身后有个声音迟疑地问:“请问是杜宝琴同志吗?”
  她转过身,面前立着两位军人,带头那个看年纪三十岁上下,面貌消瘦,脸上带着笑,看着挺和气。
  姜芮露出个浅笑:“你好,我是杜宝琴,请问您是?”
  郑彬松了口气,说实在的,刚才猛一见老赵这位爱人,他有点不敢认。之前见到照片的时候,他就很惊讶,农村少有那样白净漂亮的姑娘,谁知真人更加惊人,难怪老赵嘚瑟成那样。
  “我叫郑彬,你叫我老郑就好,我是赵南同志的战友,他有点事走不开,托我来接宝琴同志。”
  “那就麻烦您了。”姜芮脸上的笑明显了些。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等上了车,郑彬才说了实话。原来赵南并不是有事走不开,而是他现在根本走不动,前一阵执行任务受了伤,现在人在医院。
  “要紧吗?”姜芮皱起眉头。
  郑彬忙说:“没有生命危险,只是伤到了腿,可能之后一两个月行动不大方便。小杜,老赵是这个。”他竖起大拇指,“这次任务,部队已经决定授予他二等功。今天你来,他其实不知道,前几日你的电报发到部队里,我们几人看到,私下商量过,决定瞒着老赵来接你,一会儿去医院给他个惊喜,你看怎么样?对了,你累不累?不然我先带你去招待所休息休息?”
  姜芮摇摇头,“不用了,我们直接去看他吧,麻烦您了。”
  郑彬直摆手,“别您啊您的了,你看我都老赵老赵小杜小杜的喊,你也直接喊我老郑就行了,要不然喊我一声郑哥我更高兴。”
  “郑哥。”姜芮轻笑。
  “哎!”郑彬欢快应下,心里却想,老赵媳妇叫了他哥,不就等于老赵叫他哥么?嘿嘿,这便宜得占。他有点儿等不及要看看,老赵突然看见他媳妇儿出现在面前,那张死人脸上会出现什么表情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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