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

  徐三娘在旁听着,虽只能听懂几个词语,但稍稍一猜,也明白了过来。她有些担忧地看了眼蒲察,接着便听得金元祯缓缓笑道:
  “晃斡出,你多虑了。小事而已,我怎么会怪你。徐三娘,我备下这桌酒菜,也是为了入乡随俗,没想到,你这小麻雀,已然有了二两谷了,我再给,你也是吃不下了。”
  蒲察闻言,咧嘴一笑,赶忙又敬了他一碗。金元祯一笑,把玩着那小盏,转而深深看了徐三一眼。那男人眼神晦暗,格外深邃,徐三与他四目相对,只觉得心上骤然发凉,生出了不好的预感来。
  徐三觉得,这眼神有些熟悉,但是一时之间,也想不起曾在何处见过。她眼睑低垂,双手置于案下,悄悄自袖中抽出香帕,拭了拭手心微汗。
  便是在这岁暮天寒之时,她一撞上那男人的眼神,手心便沁出了薄汗。这是她源于本能的恐惧。
  她一时想不明白个中缘由,但她知道,这就好像当年在寿春之时,街上幼童学了虎啸之声,拉车的马便受了惊,横冲直撞,癫狂起来。此时的她,就好像是那匹马,眼前这个男人的虎啸之声,蒲察听不见,只有她听得见。
  徐三深吸了口气,立时打定了主意——眼前这男人,能避则避,绝对不能和他生出瓜葛来。
  徐三思及此处,缓缓起身,随意找了个由头,这便冒着风雪,急步回了西院。蒲察见她这般着急要走,心中有些担忧,虽想要送他过去,但又怕得罪了金元祯,只得强压心思,端坐于案前,与这金元祯继续推杯交盏。
  元祯见徐三匆匆而去,瞥了她背影两眼,随即收回目光,抿了口小酒,兴味十足地看向蒲察,缓声说道:“不错。当得起你的本金。”
  这所谓本金,指的就是蒲察贴给金元祯的银钱,以及他为了和徐三待得久些,拒之门外的那些个买卖。徐三娘能以这般低廉的价格,赁下这般好的宅子,自然是因为蒲察每月都补了银钱,交到了金元祯手上。
  事实上,便连赁出西院这事,蒲察都是先斩后奏的,在金元祯那里,着实欠下了不小的人情债。
  蒲察闻得此言,只轻轻一笑,低下头来。他晃了晃杯中那葡萄美酒,接着抬起头来,浓眉微蹙,用女真语对元祯说道:“十四王,这一年,我不会再开新的铺子了。原有的商铺,也不会再扩张。不过,只此一年。待到明年,我会回金国,替你再赚更多钱。”
  元祯缓缓笑了,挑眉看他,沉声说道:“晃斡出,不用急。今年,我也会待在燕乐。深藏不露,暗中蛰伏,方可以小搏大,以退为进。”
  蒲察只是替他赚钱,虽知金元祯有夺嫡之心,但对于他在朝中如何筹谋,却是丝毫不曾知晓。眼见得金元祯卖起官子来,蒲察也无心多问,只又奉承了几句,这便不曾多言。
  金元祯细细打量着他,见他心思早就跟着徐三,飘到了西院厢房里去,不由勾起唇角,稍稍向前,故意对他轻声道:“晃斡出,你曾说过,我是你的恩人,你此生此世,一切都会奉我为先。那我问你,若是我有意,用姜娣,跟你换徐三娘,你换,还是不换?”
  蒲察一听,薄唇紧抿,骤地抬起头来。酒盏被他无意一碰,遽然倾倒,洒了他满身酒液,可蒲察却是丝毫未觉,只紧紧地盯着金元祯,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金元祯未曾娶妻,府中虽有无数美娇娘,但若说哪个是他最为宠爱的,便要数这名唤姜娣的妾室了。这女子乃是宋人,是个居于漠北的贫家女,虽说土生土长于女尊国中,但这性子,却是十分的软弱无能,蒲察每次见她,她都低眉顺眼地,随侍于元祯之侧,肩似鸢耸,膝屈似羔,倒比金国女子还要乖顺不少。
  若说姜娣有甚么长处,还要数那张脸,美得十分端正,谁都不能否认了去;还有那身段,亦是前凸/后翘,玲珑有致。
  蒲察对她,绝没有过丝毫非分之想。但是上京的人都知道,十四王最宠的就是这姜娣,便连她那名字,都是金元祯亲自给起的——要知道,在金国,大多女子,只有一个方便称呼的乳名,连个正经的大名都没有。姜娣能有大名,且能被皇子赐下大名,这可是莫大的殊荣,已然是宠爱到了极致。
  此时蒲察听得金元祯要将姜娣赐给他,作为交换,要夺了徐三去,蒲察手心冒汗,一时也摸不准他是在随口玩笑,还是在有心试探,亦或者,是真有此意。
  他手攥成拳,扯起唇角,笑了一下,随即低声道:“交换?十四王,我是个商人,商人之间以物易物,都是拿自己的东西去换。姜娣是你的人,但是三娘,她……不是我的。十四王,还请收回这个玩笑罢。”
  金元祯噙着一丝笑意,却是不肯将他放过,只又逼问道:“那她若是,日后成了你的人呢?到那时候,我说要换,你给不给我?”
  金国女子的地位,比这大宋的男儿还要卑微许多。只要嫁了人,无论做妻还是做妾,就成了丈夫的货物,从头到脚,都任由夫君处置。这交换/妻妾之事,在辽金国内,并不罕见。
  蒲察咬紧牙关,随即退后数步,对着金元祯重重磕了个头。他俯首而跪,额头死死抵着地面,分明是数九寒冬,背后却已然汗湿一片。
  金元祯眼睑低垂,收敛笑意,居高临下,看着这如山一般的男儿跪在地上,接着便听得蒲察咬牙说道:“我当年发过誓,若是对不起十四王,那我就不得好死。三娘是我心爱之人,我第一眼见着她,就知道她是我要的女人!我不要姜娣,我只要三娘。十四王若是也想要她,我就和她一同赴死。”
  金元祯眸色深沉,轻抿了口那雪茶,随即勾起唇角,要她笑道:“晃斡出,你又多想了。我方才所言,不过是玩笑之语。徐三娘是你的人,你是我的好兄弟,兄弟妻不可欺,这个道理,我……还是明白的。”
  第90章 弱肉眈眈恣虎视(二)
  弱肉眈眈恣虎视(二)
  徐三回了西院之后,唐小郎见她脸色很是难看, 心上一惊, 赶忙给她沏了茶汤, 又叫她在椅子上坐下, 给她揉捏起了肩颈来。徐三眼睑低垂,面色稍缓, 便在此时, 忽见徐荣桂脚步匆匆, 从门外走了进来。
  那妇人面带愁色,在徐三身边坐下,又靠近她身侧, 低声怨道:“老三,这都好些天过去了,怎么那个郑七, 一点儿信儿都没了?她该不是反悔了罢?”
  早些时候, 徐阿母还对这门亲事,颇有几分不满, 话里带刺, 怨了贞哥儿好几日。可近些日子, 那郑七也不露面, 也不递话儿, 徐阿母这心里,反而惊疑不定,生怕那人反悔了去, 这一门亲事又落了空。
  徐三给她倒了碗茶,随即揉了揉眉心,有些疲倦地宽慰她道:“阿母莫急。崔娘子先前跟我说了,村匪一事,瑞王并未责罚郑七。她身在营中,不得随意出入,一时没了信儿,也是再正常不过。下回我再见崔监军时,定要托她问问那郑七。”
  徐阿母点了点头,随即蹙眉叹道:“其实回头想想,那郑七也有她的好处。既然你弟弟点了头,肯嫁过去,那我也不想别的了,只想在这燕乐城中,给他买个小院子,就算在嫁妆里头了。这人成了亲,也不能没个住的地儿,你说是不是?”
  徐三笑了一下,随即温声道:“贞哥儿的嫁妆,这几日我也想过了,姑且算是列了个单子出来。这两日,咱母女俩再商量商量,也能定下来了。至于这宅子,待到过完了年,我便出去寻看。阿母不用担心,一切都有我在。”
  徐阿母呵呵笑了,高兴道:“徐老三,你是咱家撑门立户的顶梁柱,你娘我可不就指着你呢吗!待你过了省试,当了官儿,那郑七看在你的面子上,也能连带着对贞哥儿好些。儿子嫁了人,女儿上了京,我的好日子可就来了。”
  徐三淡淡一笑,也不多言,又与她闲谈几句,这便将她送回院中。徐阿母走后,夜色萧萧,急雪打窗,徐三坐于案前,手捧书卷,静静读了半晌,只觉得心烦意乱,状态不佳,效率也不是很高。
  她摇头轻叹,干脆搁下书卷,轻抿了口茶,眼望着明窗雪絮,兀自发起神来。唐小郎见她不再看书,便缓步上前,先提着砂瓶,给她满上茶盏,接着便眨着一双狐狸眼儿,笑眯眯地轻声道:“娘子,奴要洗衣裳了,娘子可还有甚么要洗的?”
  徐三一想,随即一笑,道:“帕子脏了,合该洗了才是。”说着,她探入袖内,抬手一摸,哪知摸来摸去,却是甚么也不曾摸着。
  徐三紧抿着唇,沉下脸来。唐小郎见状,微微蹙眉,不解道:“娘子这是怎么了?”
  徐三心上愈发烦躁起来,她又仔细摸了一番,却是一无所获,看来那帕子,当真不知丢到何处去了。
  唐小郎看着她额上浮出薄汗来,显然是十分着急,只觉得眼前这徐三娘,看起来很不对劲,跟往日大不一样。他连忙提步上前,娇声笑道:“娘子莫急,不过是个帕子而已。奴再给你绣一个便是。娘子想要甚么花样?是要绣鸳鸯还是牡丹?”
  这小郎君心知肚明,知道徐三最爱的绣样乃是荷莲,但他偏偏不在此时提起这莲花绣样。他不想看徐三复又忆起晁四郎,为了徐三,也为了他自己。
  徐三却是心绪如麻,合了合眼儿,又对唐玉藻低低问道:“你可还记得,那帕子都绣了甚么?”
  唐玉藻不知她怎么突然提起这个,满心疑虑,只得缓缓应道:“依着娘子的意思,绣了个花儿,绣了两株草,因奴不识字,又请咱在寿春时的邻人娘子,绣了娘子名讳中的一个字。”
  花是碗莲花,草是通泉草,而这个字,即是一个挽字。似这般绣样,只要旁人见了,就晓得这帕子乃是徐三所有。
  徐三眼睑低垂,抿了抿唇,没有说话。半晌过后,她唤唐玉藻去摆洗漱之物上来,那唐小郎见她如此萎靡,心里头也是猜度不定,只得在伺候她洗漱之时,轻声细气,讲了些玩笑话儿,也好逗她高兴。只是他讲得自己都乐了,那徐三娘却仍是淡淡的,心不在焉,不知在思虑何事。
  夜里头徐三躺在榻上,虽勉强入梦,但却睡得极不踏实。黑暗之中,恍惚之间,她复又梦见了前生的自己,也梦见了……那一段悲剧的婚姻。
  那时候,她的名字还叫江笛。这名字是她自己改的,父母给她起的原名是江娣,打从上小学起,她就闹着要改名,直到母亲生了弟弟,才算准了她改。
  其实江笛长得很不错,比徐三如今这张脸,还要好看上不少。但是江笛的个子太高了些,又散发着女强人的气息,实在不讨男人的喜欢。她妈妈逼着她,来回相亲了几十次,但因为她太高,且还穿高跟鞋,因为她性子太冷,不会撒娇服软,因为她工作太忙,不是出差,就是加班到深夜……微信里所有的相亲对象,不是被删除或拉黑,就是永远都不会再联络。
  三十岁那一年,江笛迎来了她人生中的最后一次相亲。她原本不想去的,但介绍人是她的重要客户。客户赏识她,又跟她拍胸脯保证,说这一次的男方,绝对是他认识的单身王老五里,性价比最高、和她最般配的那一个,又说他早就想介绍两个人认识。那个男人叫袁震,后来成了她的老公。
  其实那个客户说的没错,按照世俗的观点来看,两个人确实非常般配。
  从相貌上来看,他们都算是普通人里比较好看的;从身高上说,江笛可以随意穿高跟鞋,不用为了迁就,不得不穿平底鞋;从职业和学历上来说,江笛是律所合伙人,政法大学的硕士,而袁震,投行男,虽然说是本科学历,但却是top2的数学专业高材生,两个人,可以说是势均力敌。
  江笛后来回想,觉得两个人之所以能走到一起,还是因为两个人的原生家庭,各有各的难处。
  江笛出身于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家里条件一般,收入来源主要是她的爸爸。江笛背负着的,是一个巨大的、吸血的无底洞,她父母就好似蚂蟥一样,要求她无条件地、无限期地,回馈给她的弟弟。
  而袁震,虽然外表看起来相当光鲜,但却是农村出身,父母务农,穷亲戚一堆,麻烦事没完,完全是个教科书一般的凤凰男。但他比其他凤凰男要好上不少,因为从某种角度而言,他是真正的凤凰。即使对他满心厌恶,江笛也从未质疑过他的能力。
  她和袁震在一起,是因为他们的硬性条件真的非常般配,对于结婚来说,实在是再合适不过。袁震长相英俊,热爱健身,知识渊博,出手大方,也非常浪漫知情趣,更还对她反复说,选择她是因为深爱着她,绝不是为了找个人结婚。
  爱?
  这个字如针刺一般,将徐三从梦中扎醒。她浑身虚汗,怔怔然从榻上坐起,摸着黑起了身,持起砂瓶,给自己倒了碗茶汤。待到茶汤入口,徐三又被那冰凉一激,立时清醒了过来。
  徐三叹了口气,揉着眉心,正估摸着眼下是甚么时辰,忽地听得窗下有些响动。她蹙起眉来,披上外衫,支起窗子一看,却见风雪之中,蒲察正哈着气,搓着手,见她露出头来,先是一怔,随即咧嘴笑道:“布耶楚克,卯时了,我来叫你了。”
  眼见得蒲察如先前所约,叫她起身习武,徐三勾唇轻笑,压低声音道:“我还想你要怎么过来呢,没想到你这家伙,竟然翻墙过来,真是胆子不小。以后就别这样了,还是光明正大,从前门过来罢。”
  蒲察却抿了抿唇,笑着摇了摇头。他捂着手,哈了两下气,低声道:“我想了想,你以后要当官,要是别人知道,你跟辽金的人走得近,对你不好。”说到这里,他咧嘴笑了,又道:“所以咱们,要偷着来,不能让别人知道。”
  他这番话,可以说是半真半假。昨日金元祯那所谓的玩笑话,实在让蒲察惊疑不定,思来想去,打定了主意,日后再不跟金元祯提起徐三娘,去见那十四王时,也绝不再带上三娘一起。
  他原本还想过,要不要让徐三搬出金元祯这宅子,只是若是让她搬出,金元祯那里只怕又不好交代。反正三娘只住一年,一年转眼即逝,有他看着、护着,约莫也出不了甚么岔子。
  而徐三听得他这番话,却是微微一怔。崔钿也跟她说过类似之语,但她却从未跟蒲察提过,不曾想他自己倒先想到了这一层,且还来提醒她了。
  徐三一笑,也不再多言,只自屋中拿出了个小袖炉,叫他揣在袖中,于檐下稍候片刻。蒲察捧着那小炉,只觉得心上暖融融的,接着抬起头来,露着一口大白牙,对徐三咧嘴一笑。徐三看在眼中,也不由弯起唇角来,只放下窗子,匆匆换起衣裳来。
  没过多久,她便收拾妥当,自后门出去,进了蒲察府内。蒲察这院子大,只住了他一个,外加几个小厮,大部分地方都处于闲置,用来舒活筋骨,习武练身,真是再合适不过。
  二人入得一间很是开阔的空室之内,徐三才一抬眼,蒲察便递了根长棍给她。徐三蹙起眉来,细细端详着手中长棍,接着便听得蒲察神色认真,很有师父的架势,皱眉说道:“布耶楚,我替你想过了。你的底子,虽说在女人里,算是不错,但你之前,没练过功夫,就算你是……是奇才,现在捡起来,也晚了。”
  他稍稍一顿,再也装不了严肃深沉,到底还是忍不住笑了,手握长棍,对徐三说道:“我还学过一句汉人的俗话,叫做‘拳怕少壮,棍怕老狼’。那些什么拳什么腿的,比的都是力气,你不行。但是棍,不拼力气,适合你。而且用棍,可以一个打十个。”
  蒲察所言,确实在理。徐三先前也有些了解,所谓棍法,比的是巧劲儿,讲究的是刚柔并济,如果眼睛看的准,脑子转得快,手也能跟得上,便是徐三这般的女子,也能胜过蒲察这般的壮汉。
  她轻轻抚着那棍身,抬眼看向蒲察,心上却是微微一动。她看得分明,蒲察当真是一心为她着想,半点都做不得假。他为她做到如此地步,反令徐三有些愧疚起来,真不知自己何德何能,竟得他如此真心。
  作者有话要说:  闲看客争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5 20: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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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1章 弱肉眈眈恣虎视(三)
  弱肉眈眈恣虎视(三)
  蒲察小师父的武术教学,先热身, 再自己亲自示范, 剩下的时间, 便是徐三手执长棍, 自行练习,而蒲察则从旁指导, 不住地纠正她的姿势及动作, 又教她如何使力, 以及对战之时,又要如何破解对方的招式。
  二人练习之时,蒲察发觉她最占优势的地方, 便是这惊人的腕力及臂力。他替她选的这棍法,还当真对她十分合适。蒲察眼看着徐三绑起裤腿,神色认真, 手持长棍, 一挥一扫,越看越是兴味十足, 心中又起了思量。
  辰时将近, 徐三练习罢了, 该要回院中用膳。蒲察送她出去之时, 又对她高兴道:“我觉的, 等到七八个月后,你的棍法,就能用来打架了。布耶楚, 你手上有劲儿,所以我想,等你棍法学的差不多了,我再教你暗器。你愿不愿意学?”
  稍稍一顿,他生怕她不想学了,赶紧又道:“我们辽金人,暗器比中原厉害。你以后当官,肯定不能随身带着长棍,我可以教你镖刀,这样一来,再没有人能害着你了!”
  金人的暗器,确实比宋人要厉害许多。辽金乃是游牧民族,营中多的是骑兵,皆是马上作战,而人坐在马背上,不便使用长兵,因此便造出了许多中原没有的暗器,诸如飞抓、背弩等。
  徐三闻得蒲察之言,心上一动,随即淡淡一笑,点头道:“那当然好了。要是正面交手,以一敌多,就用你教我的棍法,长棍在手,自能劈风斩浪,横扫一片;要是不能明着来,那就用你教我的镖刀,攻他个措手不及。如此一来,不管是明枪还是暗箭,我都占了。”
  其实徐三娘的这一番话,蒲察也未能全部听懂,但他听着这意思,知道徐三是答应下来了,且是非常乐意。蒲察一笑,心上也随之高兴起来。
  徐三仰头看着他那琥珀色的眼眸,还有那又密又长的睫羽,心上不由软了下来,声音亦放柔了许多,只含笑缓道:“今夜乃是除夕,你过来教我算学时,可以顺便尝尝我包的饺饵。蒲察,你……你爱吃甚么馅儿的?”
  蒲察抿了抿唇,紧紧盯着她,痴痴笑道:“布耶楚,只要是你包的,你给的,我都爱吃!”
  徐三脸上微红,也不再多言,斜他一眼,这便转身而去,归于院中用膳。蒲察见她回了自己院内,方才收回目光,掩上后门,接着便由小厮伺候着,前去更衣用膳。
  二人相会之事,自以为是无人知晓,殊不知那东院的十四王金元祯,早就派了人,守在徐三这西院边上,日夜听着动静,事无巨细,一并上禀。
  这日里金元祯披衣起身,敞露胸膛,立于窗侧,静看风雪之时,忽地听得底下人低声来报,说了这蒲察翻墙而来,徐三还给他私开后门之事。
  男人听罢之后,勾唇一笑,低头看着手上那细帕,指肚摩挲着那帕子上的花草绣样,口中漫不经心地问道:“叫人去淮南打听这徐三娘的事,那几人可曾动身了?”
  小厮知他手段阴狠,不敢怠慢,连忙恭声应道:“那几人昨夜得了令,收拾一番,便出城往淮南去了。”
  金元祯点了点头,眸色晦暗,唇角却是微勾。他抚摩着那帕子的一个“挽”字,随即轻声道:“无论蒲察做甚么,徐三做甚么,都不要拦着他们,定要让他们,无知无觉,自以为能瞒天过海。待到这二人走得再近些,最好是云雨过了,即刻禀报于我。”
  小厮猜不透他的主意,也不敢过多揣测,只毕恭毕敬,低头应了下来。金元祯想了想,还要再出言吩咐,忽地听得屏风之后,传来了些许响动,听着那轻缓的脚步声,该是昨夜伺候他的美人起了身。
  这美人乃是他的八皇兄送给他的,生得一副桃腮柳眼,风情万种,柔媚勾人,且尤善房中之术。这半年来,姜娣怀了孩子,有孕在身,不能伺候金元祯,便是这美人顶了她的位子,暂且占去了十四王的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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