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

  安乐公主进到笔墨铺里,铺子里正打着晕黄的油灯,一位身着玄青长裳的英俊男子正坐在灯光下画画,他手里拿着一枝狼毫小笔,正精谨细心的勾勒画卷。
  安乐公主的目光落在画卷上。
  笔墨砚迹间一副水仙图跃然眼前。
  韵绝香仍绝,花清月未清,天仙不行地,且借水为名。
  画中水仙栩栩如生,奇绝幽香仿佛透过画纸飘散出来,一屋子的清雅气息。
  细看男子,只见他恰如画中水仙,俊秀飘逸。
  他的出尘让安乐公主看傻了眼,只俏俏生立在原地,一动不动。
  第一百零六章心中大憾
  安乐公主在后宫长大,见得最多的便是粉头粉脸的太监,大礼时虽能见人,不是迂腐的老夫子,就是面容庸俗的百官。
  眼前的男子,风骨清澈,胜似谪仙!
  不,连谪仙也逊他几分。
  他脊背如标杆直挺,眼眸仿若深窅的黑曜石,肤色宛如沉浸万年的白玉,男子的颜色足以让世间万物黯淡。
  安乐公主甚至觉得,整个屋里的亮光全聚在他头顶,四周黑漆漆一片,他的存在便是为了熄灭别人的光彩。
  王聪慢悠悠迈进铺子,瞧她一眼,啪啪啪连拍三掌,晒笑道:“赏花赏月赏颜色,清贵无双的宋大学士往笔墨铺里一坐,整个铺子真是蓬荜生辉,引人侧目呀!”
  安乐公主俏脸一红,回过神来。
  宋之佩停笔,不理他,径自收好东西,拿本书倚在灯下翻看。
  倒像整间铺子,从没进来过人,也从没有人跟他搭过话。
  王聪自讨个没趣,拉张凳子在他对面坐下道:“我要买笔,买纸,买墨。”
  宋之佩“唔”了一声,淡淡道:“要买东西,找掌柜去。”
  吐出几字,声音干净清澈,仿若天籁,让人过耳难忘。
  安乐公主虽穿着男装,却露出小女儿的娇羞,望着宋之佩的眼神充满仰慕。
  王聪称他“宋大学士”,整个京都城,除了十七岁就及第的宋家儿郎,谁能这么年轻就凭真本事当上侍读学士?
  她目光灼灼,几乎能在宋之佩脸上刻花。
  没见过男人呀?
  真够丢皇家的脸的。
  王聪不由抚额,冷不丁指着安乐公主对宋之佩道:“我远房亲戚王好瑟,久仰你大名,今日有缘相见,特来观赏观赏阁下。”
  王好瑟,好奇怪的名字。
  安乐公主在心里细读几遍,好瑟,好瑟,好色,好色,好色……。
  王聪个乌龟王八蛋,脑子虽好使,全没用在正道。
  整日就想着戏弄别人。
  宋之佩抬了抬目光,朝安乐公主点头示礼。
  安乐公主一阵紧张,又是拱手,又是笑容满面点头复点头,再点头。
  王聪撇撇嘴,有心打压她的欢喜:“宋大学士不但书读的好,还特别喜欢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尤其喜欢拆散别人的良缘。”
  旧事重提,说的自然是宋之佩插手他算计郑青菡的那件事。
  宋之佩手指顿了顿,把书合上,拂拂宽袖便往铺子外走。
  依旧视王聪如无物。
  王聪大恨,拔腿跟到铺子外,撒着气道:“当初要不是你捣乱,我早就娶了心上人,何至于被父亲监管,连人身自由都没有。”
  宋之佩刚踏上店铺对面的廊桥,听言回看王聪,语气无比认真:“大丈夫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你自己做错事,尚不思回改,真是无药可救。”
  安乐公主站在王聪身后,见宋之佩站在高桥,眉眼清肃端穆,言词掷地有声,身后灯火沉浮,让人过目难忘。
  沉敏少言的宋之佩,在短短时间内,带给她不同凡响的震撼。
  他的出场明明很短,短到只是几眼之缘,却胜过她十几年生命里出现的所有人,留以她最强烈的印象。
  气氛骤然一冷,擅长口舌之争的王聪没有开口。
  宋之佩也不多说,转身下桥。
  王聪忤了半刻,方才无精打采地对安乐公主道:“数年前易州疫病肆虐,宋之佩父母全部染疫病去世,他一个人来京都投靠姑母,他姑母虽待他如亲子,但郑升的子弟因妒他、忌他从没给过他好脸色,明明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也不知他那身傲气从何而来。”
  言语中大有不甘之意。
  安乐公主仰头望向对面廊桥,辞意清通道:“好皮相配好心肠,宋大人真是名不虚传。”
  “哈!”王聪冷笑两声,晦涩地提醒她道:“容瑾才是名不虚传的好皮相配恶心肠,宋之佩再好跟你也没半毛钱关系,你还是收收心,好好想想南化那位小候爷吧!”
  一盆凉水从头倒下,安乐公主顿时焉掉,低头往笔墨铺走:“我去给宣业买笔。”
  王聪跟在她身后,垂眸走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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