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节

  即密城外有一片村子,算是依附县城的村落,城内只有一层,没有内外城之分。因为是后来新修建的城,非常富有本朝特色——城隍庙在北边居中,地位最尊贵,类似于皇家待遇,偏西一点是县衙、县学等部门,县前街一直通到城东都是商业街。
  荆老汉说的聚义馆就在商业街的东头,从一条南北胡同进去,然后第二条胡同第一个院子就是。
  他们是特殊商品不需要叫卖,都是口口相传来买的,所以不需要占用地段最好的铺子。一前一后的院子,价钱就差一倍呢。
  聚义馆其实是一个弓箭作坊,前面陈列着贩卖的成品,后院正房东西厢都是不同的部件房,有白活间,有画活间,还有负责制作箭的房间,另外还有专门熬胶、打筋的房间,分类详细,有条不紊。
  荆老汉一进门,就有一个年纪相仿的老汉迎上来,惊喜地大叫一声,“哎呀,荆老弟。”
  荆老汉和他抱了抱,就说明来意,又介绍林重阳一行人,下意识地他就先介绍林重阳,然后再介绍韩大壮等人。
  他外孙女和聚义馆也是有亲戚,熟悉得很。
  这老汉儿姓常,人称常大弓,古铜色的脸,头发胡子乱糟糟的花白一片,脸上沟壑纵横,一双手更像老树皮一样格外粗糙,看着有点惊人。
  常大弓先请几人去喝茶吃点点心休息一下。
  旁边桌椅可以休息,他亲自提了茶壶来,还端一小笸箩枣糕,放在林重阳跟前。
  韩兴闲不住,急得要去看弓,胡乱吃了一块枣糕,喝一口白水就站起来。
  林重阳也不饿,随便吃两口,喝一杯白水,韩大壮之前紧张,现在有些饿,喝了三碗茶,吃了三块枣糕才觉得有点力气,心和身体都不那么虚。
  他们跟着常大弓去藏弓室,这可比荆家的弓多多了,不但四面墙上挂满连中间的架子上都立着好多弓。
  常大弓道:“这两年接了几个大活儿,攒了不少好弓,大大小小都有,说不定几位也能挑到合适的。”
  荆老汉给林重阳解释,“订制弓之所以贵,因为要量身定做,不是只做一把,一般定一把做五把,避免有坏弓和瑕疵。”
  这样就会攒下不少弓来,到时候挑最好的给客人,剩下的也可以被合用的人买去,这样就便宜许多。
  买一把弓差不多要二两银子,订制一把至少双倍价格,如果要求多那就更贵。
  对于普通人家来说,这个价格很贵,毕竟有些人家一年也存不下三两银子。
  林重阳现在小地主才不在乎这点钱,他也不那么讲究吃穿,现在花钱地方不多,他觉得防身比较重要。
  更何况练弓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没有个几年十年的功夫是成不了神箭手的。
  他很想去后面作坊看看,不过他也知道规矩,技术保密,传男不传女的,更不会让外人去看。
  他就说可以先试试现有的,然后再看看是不是要订制。
  常大弓就取了一些非成人用弓来,给他们试试。
  韩兴一眼就相中了一把小弓,那把弓弓稍短,皮弦,弓身外贴桦树皮,又漆黑白花纹相间,林重阳看着像斑马,可韩兴喜欢。
  他摆好姿势,用尽全力,只能将弓拉个半开。
  常大弓却也很惊讶,“这可是一把四斗弓,这么个小娃娃居然拉开一半,真是了不起,多练练估计一年半载就可以拉开。”
  韩兴很得意,林重阳很羡慕,狗蛋儿哥的力气真的很大很大。
  轮到林重阳了,荆老汉给他挑一把外贴桦皮,望把和弓背上漆画游鱼儿的小弓。
  这是一把三斗弓。
  小孩子的弓,弓力不是最重要的,而是让他们熟悉弓,每天都花时间开弓练习,培养正确的姿势和运力方式。
  第一次二斗的弓林重阳都拉不到半开,又过了两年,他一直都注意饮食、锻炼,感觉自己力气大了不少。
  不过现在也就把二斗弓勉强拉开而已,估计没两秒钟手臂就抽抽,让他拉这把三斗弓,估计……
  半开也不开……林重阳感觉有点挫败,不过他没表现出来,只心里发狠回家就天天练,总要把力气练上来。
  常大弓道:“这把可以,小少爷年纪小,先每日开弓练习着,不急着射箭,过两年自然就拉开了,到时候再射箭也不晚。”
  他又讲一下关于弓的保养,长时间不用将弓弦拿下来包起来,练习的时候一定不要放空弦等等细节都一一告知。
  这个韩兴比林重阳听得认真,记得牢牢地。
  韩大壮看林重阳,“小九,可以吗?”
  林重阳想了想,“这个挺好的,等我大些再来订制一把自己的。”
  到时候还可以叫上林承润一起,现在既然不量身定做那就给林承润也带一把。
  他描述了一下林承润的个子、年纪,林承润今年八岁,个子比韩兴还高一大块力气也不小的。
  常大弓就建议也用一把四斗弓,因为那俩小孩子看着力气偏大,比同龄孩子都大上很多,尤其是韩兴。
  因为是荆老汉带来的,常大弓也不多要价,反正这些弓都是别人订制的时候多做的,可以适当便宜。
  三把弓一共要了六两银子,每把弓配送五支鸱鹞翎羽箭,再送五支鹅毛的,另外还送了櫜(gao)鞬和箭囊。
  这已经很便宜的,因为那些箭五支至少五十钱,鸱鹞箭更贵,需要六十到七十,还有櫜鞬和箭囊,都是黑牛皮的,一个也要几十钱。
  林重阳感觉赚了便宜也不好意思,他知道荆老汉因为沈灵儿的事儿在表示呢。
  想了想他就问还有没有别的武器,他想买几把匕首,放在家里或者给林大秀,出门的时候都可以防身。
  这个东西比较危险,弄不好伤到自己,韩兴现在是别想的。
  常大弓虽然是做弓箭的,不过别的武器也会搭配着卖。
  他拿了几把不同的匕首来,有长有短,这个林重阳就一点都不懂。
  挑的时候韩大壮表示他不要,“小九,不要给干爹挑,咱家卖肉呢,那剔骨刀可比这个利害多了,你挑两把和林少爷用。”
  韩兴对匕首不感兴趣,有弓就已经万事足。
  林重阳就让荆老汉帮他挑。
  荆老汉挑了两把没有多少装饰的,那些错金银的基本都是贵公子用的,拿着好看当摆设的,并不会真的用它。
  他挑的两把已经开了刃,都带着血槽,刀身泛黑,刀刃带着几不可见的小锯齿,寒光闪闪,一看就非常锋利。
  林重阳一看就喜欢上,“好,就要这两把。”
  荆老汉可不藏私,给他挑的都是实用的好东西,这两把匕首,防身,以及野外砍个树枝什么的都很方便。这东西是凶器,他不送林承润就买两把拿回家去放着。一把匕首只需要一两银子。
  韩大壮要付钱,林重阳拦着他,自己掏出四个小银锞子,二两一个,一共八两。这是他逢年过节收来的利是,太奶奶和大祖母等人给的。
  这种小银锞子都是大银号熔铸的,成色比官银略低,但是比其他私营的好上很多,算是市面流通的上等银。
  常大弓非常高兴。林重阳却觉得很便宜,若在现代这些钱也就买一把弓,不过这时候钱也难赚,普通人等闲哪有现代百姓那么高的收入。
  买了弓他们也不急着回去,先在即密城里逛逛。
  这是林重阳的习惯,每到一个地方,他都要逛一下,了解这里的风土人情、物价、特产等,丰富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同时悄悄地编写他的异世手札。
  韩兴已经没心思逛街,而是抱着自己的弓去练习,他主动请沈灵儿教自己,沈灵儿还想叫着林重阳一起呢,谁知道林重阳却要去逛街。
  沈灵儿就想跟着林重阳去逛街,最后韩兴和荆老汉去练拉弓,韩大壮带着林重阳和沈灵儿去逛街。
  沈灵儿和沈之仪是同族的,都是即密沈家村的,不过沈灵儿似乎跟沈之仪不是很熟。
  一路上沈灵儿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好在她声音好听,加上伶俐可爱并不讨人嫌,反而让人觉得挺好玩的。
  她真的很热情,主动给林重阳介绍即密好玩的好吃的,虽然都有大蜜枣、枣糕、蜜饯,可这里的又是一个味儿。这里还有特产的蜂窝糖,一个个像小莲蓬,非常漂亮。
  谁知道林重阳没去吃好吃的,先去胭脂水粉铺子,旁边还有一家首饰铺子,一家布庄。
  沈灵儿诧异地问:“你怎么跟我娘她们似的,进了城先逛这些。”
  林重阳就道:“因为我娘不能来啊,我要给我娘和我姑姑她们买。”
  沈灵儿越发惊讶,“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男人喜欢逛胭脂水粉铺子呢。”
  韩大壮赶紧说不要买了,她们也不用的,整天干活哪里有机会用,煮肉用了还一个味儿呢。
  林重阳看了他一眼,“爹,她们可以不用,但是我们不能不送啊。”
  林重阳挑了一堆东西一共花了五两银子。
  韩大壮吓得让他不要买那么贵的,“这东西就是个新鲜,哪里用那么好的啊,她们心疼到时候也不舍的用。”
  林重阳道:“爹,不买她们不会用的,买了她们当然就用了。”
  韩大壮心里有个念头,这孩子以后还不定得多招蜂引蝶呢,生得好看又聪明,还懂女孩子的心思,又耐心随和,简直是要迷死人吧。
  他看林重阳还要买布料以及各种针线,就劝他,“九儿,咱们家去买不是也一样,我看这里还不如咱们县城大呢。”
  林重阳笑道:“爹,你没发现吗,别看即密县城小,东西居然比密州便宜,品类更多。”
  主要这里有特产的石竹茶,茶色泽翠绿,汤色碧绿明亮,滋味甘醇鲜爽,富含维生素,降三高预防心脏病。另外还有特制的大鸟笼子、绿玉雕、即密老酒等,他可以买回家,送老太太以及众兄弟姐妹们礼物啊。
  林林总总他买了不少,最后付钱的时候韩大壮已经无力说什么,因为小少爷花钱真的不眨眼,几两几两的银子就那么花出去。
  不愧是林家的少爷。
  买完了,大件的林重阳让店家直接送去聚义馆,他还想去书铺看看,买点些纸笔墨碇之类的,收集笔墨纸砚是读书人的嗜好,几乎没人能拒绝这种诱惑。
  虽然林家堡都有,可这东西是消耗品,用得快,买了反正也不浪费。
  他还得去逛一下书店,看看这里有没有启明书斋和大爷爷书房没有的书可以买回去。
  沈灵儿已经不想和他逛街,她都后悔死了,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一个孩子着迷地逛大人的店,那些吃食的不好吗?那些杂耍的不好看吗?
  林重阳体谅她,对韩大壮道:“爹,你带着沈家姐姐在外面逛逛,我去书铺看看。”
  书铺外面有个耍杂耍的,等他出来直接和他们会合。
  韩大壮见沈灵儿那么无聊也就同意了。
  林重阳进了书店,先在前面的书柜上看看,这里一般摆着当下流行的畅销书,除了万年不变的四书五经经义等,还有一些话本之类的。
  他看到有一本《中华永雄传》觉得很好玩,这名字和其他一水的落魄书生娶千金小姐不同,名字就很清新脱俗啊,其他人都是什么《宝钗缘》《红袖奇缘》《小姐与丫鬟》《汗衫记》《西窗烛》要多暧昧有多暧昧,要多柔软有多柔软,就这个充满了阳刚之气。
  一点也不像病歪歪的吐血书生风格。
  他忍不住就拿起来翻翻看,看了几页,觉得写得不错,除了有点太喊口号,英雄有些高大全没有感情只有责任外,情节还是不错的。
  至少男主阳刚十足,不是那种娘娘腔,动不动就吐血一升的落魄书生。
  当然缺点也不少,虽然不是病歪歪的吐血书生,但似乎有点直男癌倾向。
  他感觉有人在看他,就扭头回望过去。只见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笑眯眯地望过来,十分友善。
  另外一个就十分不友善,板着脸,眼神冷峻幽深,看人的时候跟看贼一样。林重阳心道不过是个小孩子,眼神怎么那么锋利,真是不科学。不是遭受过非人磨难,就是眼睛有疾病,估计近视或者斜视吧,年轻轻的得这么厉害的眼病,也真是够可怜的。
  林重阳摇摇头,继续看书,自己又不是贼,看书不犯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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