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兴冲冲地出门,开车就往朱云轩的住处而去,也不知道是不是李锐运气好,才到半路,他就看到了拖着个行李箱一脸苦大仇深的朱云轩。
  不过,就算朱云轩的脸全都扭到一起了,也不能否认他长的很好看,有别于女子的美丽,那张帅气的脸因为主人性格的缘故更显张扬,那是他李锐永远都做不到的嚣张自信,也让他才看到就忍不住心动。
  朱云轩……
  他观察了他很久,想要找机会接近对方,却又怕父母知道以后对朱云轩出手,只能暂作忍耐,可是没想到有那么一天,突然就有个男人来送朱云轩上班了!
  李锐知道,朱云轩这样将自己的性向公之于众的行为是让不少人对他有所非议的,如果是他,肯定受不了别人不一样的眼光和议论,但是朱云轩却能完全不在乎……
  他要是真的跟朱云轩在一起了……想到异常强势的母亲和自尊心异常强烈的父亲,刚才的满腔热火又熄灭了,李锐拿出一根烟点燃,他知道父母家人可以容忍他无所作为,但绝不可能容忍他喜欢一个男人。
  他一直游离在母亲的家族之外,但也知道他们的本事,在他完全没有能力反抗的时候,若是让他们知道了朱云轩的存在……
  那些人,可是连一个他们觉得没用的专业都不让他选的!李锐狠狠地抽了一口烟,他需要他们关注的时候从来没人关注他,可是等他好不容易自己做了选择,却又对他不满了……
  七年前,他在没人注意的情况下默
  默地自己参加高考,默默地填报了自己喜欢的志愿,结果呢?
  就算他没考上清华北大,那学校也是实打实的一本重点吧?专业就算是他们眼里毫无用处的专业,那也是他喜欢的!结果,这一切被贬的一文不值不说,他也被送去参军了,顶着大学生士兵的名头当了两年兵又被送回来,然后专业早就被改了……
  李锐承认,自己愧对自己的名字,他从来都不是一个积极进取的人,他只想安安稳稳地读到大学毕业,找一个自己喜欢的工作,找一个自己爱也爱自己的人过上幸福平淡的生活。
  明明只是一个渺小的愿望,在那个复杂的家庭却完全实现不了,外公一家人看不惯他的父亲也看不惯他,跟同母异父的哥哥一比,他就是扶不上墙的烂泥,而他父亲呢?在他的父亲那里,他的堂哥堂弟堂姐堂妹每个人都比他受宠,好像自己根本不是他的亲儿子,要不是这样,那年他也不会阴差阳错之下遇到朱云轩……
  “老板,你怎么在这里?”朱云轩提着行李箱,站在路边看着坐在车里有些走神的李锐,别人都叫李锐总经理,他却喜欢叫对方老板,而且,李锐似乎也挺喜欢他的这个称呼。
  羡慕地看了一眼李锐的那辆车,要不是这辆车,他也不会认出对方来!这可是他最喜欢的一款车了,要是他啥时候有钱能买一辆,肯定会把车全喷上粉红色的漆,开出去尝尝“拉风”的感觉!
  “我……”李锐顿了顿,眼里闪过一丝挣扎,跟阳光的外表不同,他的性格一直内向,这会儿看着朱云轩即使失恋了还是没有一丝难受的模样,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像朱云轩这样的人,估计连安慰都是不需要的。
  朱云轩看了一眼李锐,不得不说,刚看到李锐的时候,他还是挺喜欢对方的外貌的,可是相处久了,他和公司里的每个人也就全都知道了,这位空降的、学历不错外貌也不错的高富帅同志,其实有着一颗属于屌丝的心……
  “老板,你要去哪里?能顺路载我一程不?随便找家随便找家旅馆把我扔下就行!”从几天前开始,朱云轩就已经把不少东西搬到自己的好友那里去了,不过田胖子那个家伙住的地方实在邋遢,要他去他家收拾出一块能住的地方,他宁愿找家旅馆凑合几天再自己租个房子。
  唉,房租好像又涨了!
  “好!”李锐马上答应了,然后看到朱云轩打开了后车门,刚有些失望,朱云轩又在把行李箱放进去以后坐到了副驾驶位置上。
  他好像还是第一次离朱云轩这么近,微一侧头,就能看到朱云轩脸上细腻的皮肤……深吸一口气,李锐发动了车子。
  过了一会儿,朱云轩脸上的表情越来越怪异:“老板,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李锐马上接口,身子不由自主地坐直了。
  “你拿到驾照多久了?是新手?”后面的人一直在按喇叭!朱云轩相信,自己在路上碰到这么个开慢车的人的话,绝对会骂娘!
  “我怕有意外。”李锐开口,他一贯都是个小心谨慎的人,更何况这会儿车里还有一个朱云轩!另外,慢点开多点相处时间也是很不错的,不是吗?
  “能有什么意外?”朱云轩皱了皱眉头,却不想他话音刚落,隔壁车道上的一辆汽车突然加速穿越了中间的花坛向着他们冲来!
  眼看着就要撞上,李锐猛踩油门,然后条件反射地想要左转方向盘,却不想后面竟然还有人超车!怕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朱云轩出事,他只能又慌忙踩了刹车!然后眼看着超车的车子擦过他的座驾撞飞了后视镜往前开,而那辆突然撞过来的汽车已经撞上了后面的车子。
  松了一口气,李锐刚想感叹一句大难不死,却不想随即一声巨响,原本束在花坛里的广告牌从高处砸下……
  第3章 重生
  自己真是太衰了!
  朱云轩恢复意识的时候,想起的就是最后车子上的那一幕,那不是交通事故吧?他瞧着都像谋杀了!要不就是死神来了!
  跟老板一起出的事,不知道老板会不会包了自己的医药费……朱云轩想到那时似乎广告牌砸破了汽车玻璃,那些飞溅的玻璃……
  他慌慌张张地伸手去摸自己的脸,要是毁容了,他哪里还能再找个比陆明还好的男人过下半辈子?
  不对!朱云轩仔细研究了一下自己的手,他喜欢留长一点点的大拇指指甲,可是现在每个指甲都被剪得干干净净的,这还不算,这只手明显缩水了!
  猛然间从床上跳起来,朱云轩就看到了淡蓝色的蚊帐,还有那张床,雕花刻鸟,三面都是围起来的,里头还有小抽屉什么的可以放东西,这床,不是他小时候从爷爷那里硬要来的么?
  小时候他觉得这床漂亮,后来年纪大了又觉得太旧了,于是又让母亲买了新的,可是现在……
  雕花的床、淡蓝色的蚊帐,还有房间里那两个大大的落地柜,一个是红漆漆的,很有些年头了,另一个则是他妈结婚时的嫁妆,中间是一面大大的镜子……
  他小学四年级的时候,父亲请人翻建了房子,可是现在这房子,似乎还是曾经的老房子。
  从床上爬起来,朱云轩就站到了那面镶在柜子上的大镜子前,柜子里有着一个孩子,胖嘟嘟的,正是小时候的他。
  这是怎么回事?重生?朱云轩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脸,就算这是一个梦,也是让他觉得高兴的,正因为这个想法,他都不敢掐自己一下!
  二十二岁,大二那年,他谈了第一个男朋友,从小受尽宠爱,从来不觉得家人会不满足自己的要求的他,跟自己的父母坦白了……
  之后的一切就跟噩梦一样,他被赶出了家门,其后的几年里,他往家里寄钱、给父母弄了个账户往里存钱,一次次地祈求谅解,但是从来都不曾被谅解过,这也就罢了,最疼他的爷爷当时就被他气的中风了,后来只撑了几个月……
  每年清明,他都会在晚上偷偷溜到墓地里在爷爷的墓碑前坐坐,每年春节,他白天不被允许出现在父母面前,就后半夜在门口多磕几个头……
  他很想见见自己的家人,见见疼爱他的父母和爷爷,即使是在梦里,能见一面也是好的!
  “轩轩,起床了吗?”熟悉的声音响起,下一秒,朱云轩的房门就被打开了,朱云轩一愣,这才想起来他小时候是没有隐私这回事的,房门自然也没锁。
  “轩轩,还在哭?你要是不想去念书,就先不念了,明年再去,反正轩轩岁数还小。”姜月秀看到自己儿子眼眶红红的,不由埋怨了一句公公,云轩不喜欢上学就先不上呗?逼什么?现在多少孩子都是满了七周岁才去上小学的,有些都八岁了,怎么云轩才六岁就要去上小学?
  “妈!”朱云轩一把抱住了自己的母亲,一头短发的母亲看起来非常年轻,他是做梦还是真的重生了?
  还有,念书……
  朱云轩知道,自己小时候是一直被宠着的,这事就体现在念书上。
  他四岁的时候,自己吵着闹着要去上学,他爸妈就送他去上了小班,可是才上了三天,他就不愿意去上了。
  而且这次不肯去上学,他一赖学就赖了足足一个学期,第二个学期,因为奶奶没空带他的缘故他终于被强硬地送去了学校,然后他每天都会在母亲早上送他去的时候坚持要母亲上午十点来接他,然后吃好饭再去学校的时候,就要重复无数次让母亲下午两点来接自己……
  当然,那时候的他虽然知道上午十点和下午两点是很早的,却不知道具体时间,所以虽然母亲每次都告诉他是十点来接他的,貌似回家就是吃午饭,然后立马又被送去学校了……下午说的是两点来接他,其实一回家就赶上吃晚饭……
  不过这事儿,还是等朱云轩长大了,父母拿出来取笑的时候才明白过来的!
  幼儿园这么上了两年,朱云轩又觉得小学比较苦有作业不肯去上,于是他爷爷干脆跑关系让他去镇上多上了一年幼儿园大班,随后进了镇上的小学……
  他脑子聪明,但不爱学习,好在那会儿小学还真没什么难度,他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一路跌跌撞撞上了初中,然后成绩下滑,他爸妈又给他报了各式各样的补习班,愣是让他考上了不错的高中。
  高中分文理科,然后每个科目都有会考,就因为高一会考考历史和地理,选文科要多上两门课,选理科却可以再不上历史地理,所以他毫不犹豫地选了理科……
  高考的时候,模拟考每次都上不了本科线的他竟然因为考试时心态太好,考卷很难却偏偏让他蒙到不少而好运气得刚刚够上二本。那时候他干脆就随手选了个专业打算混四年,要不是上大学的时候他谈了个男朋友还告知了家人,后来的他,估计也不会那么认真地去考各种证书,做各种各样的兼职,然后找到一个非常不错的工作……
  大学的前两年对他来说跟
  天堂一样,大学的后两年,却让他尝遍了所有以前没尝到过的苦!
  推销酒水的时候被人灌到差点酒精中毒,连着十个小时一停不停地刷盘子以至于双手浮肿出血,去工地帮人搬砖头磨得手上全都起了茧子……而在学校里,他努力学习,争取各种奖学金,后来,也是老师照顾他,让他找到了一个家教的工作才让他好过了一些……不过,在那些时候,最让他难受的,应该是那个本来就只想让他跟他暗地里交往的男友甩了他然后迅速跟一个女生在一起的事情吧?
  他希望能找个人安定下来,让父母知道他就算喜欢男人也能过上平静的生活,可是到头来,陆明也让他失望了。
  想到家人,想到陆明,朱云轩的心一阵阵的抽痛,他黏在姜月秀身上不肯放开手,姜月秀干脆就把他抱了起来,往楼下走去。
  母亲的怀抱如此真实,朱云轩擦干了眼泪,突然看着手上崭新的手表愣住了。
  如果真的是做梦,这一切会这么真实吗?会不会,自己真的重生了?
  如果自己重生了,那么现在就是他不肯去上小学而被送去镇上的幼儿园上大班的时候,他暑假里刚刚买了个手表,终于学会了自己看时间,可是一上大班,班里一个小小的“白富美”就不小心砸破了他的手表,那时候他气的挥拳头就要揍人,结果还没揍呢,对方就已经大哭起来,这也罢了,明明是对方弄坏了他的手表,后来却要他向对方道歉!
  幼儿园时候的事情朱云轩大多不记得了,这事却记得清楚,一来他是个记仇的人,二来么,那时候老师的不公平待遇让他寒心!
  现在,既然已经重生了,回到了这个时候,难道自己还要再去上一次幼儿园?朱云轩记得,镇上的幼儿园给吃午饭,下午还有点心,但是价格非常贵,老师也势利眼,如果可以,他坚决不要再去受一回罪!
  当然,其实他之前念的乡下的小学里,老师也是势利眼的……朱云轩看到饭厅里张贴着的那张奖状,脸上僵硬了。
  他念书不认真,怎么都不明白期末的时候老师为什么会给自己一张奖状,后来才知道是他妈去送了一篮子鸡蛋……
  这时候,似乎是93年吧?毕竟是在农村,很多人家条件都一般,一篮子鸡蛋,也够老师对他高看一眼了。
  早上喝的是粥,姜月秀很早就起来烧了一锅子的粥,然后一碗碗盛起了放在灶沿上凉着,等朱云轩起来吃的时候,粥已经凉透了。
  大夏天的,吃点凉透的粥最好不过,桌上放着
  两碗咸菜,这咸菜是姜月秀将青菜晒过,切碎加了盐紧紧塞进坛子里,制成的,这样菜在这时候的乡下几乎家家户户都做,因为塞的很紧,一坛子菜可以吃很久很久,当然,也要很多青菜才能做出来一坛子的咸菜。
  加了点油蒸熟的咸菜撒发着久违的香味,朱云轩以前很喜欢吃这种家里自制的咸菜,就算后来姜月秀不会再用几百斤的菜做咸菜了,也会每年晒些青菜做上一瓶子,严严实实地码在一个圆圆的玻璃瓶里,那是水果罐头吃了以后空下来的。
  朱云轩吃着吃着,眼睛又酸了,离开家以后,他就没吃过母亲做的咸菜了,后来,倒是他堂姐带着儿子去他工作的城市游玩的时候,给他带了一罐子咸菜去,那咸菜,是母亲做了托他堂姐带给他的。
  只比他大十多天的堂姐,也是在他跟全家人闹翻以后,唯一一个还跟他有接触的人,有一段时间他一直自暴自弃,也是堂姐让他找个人定下来过一辈子的,可惜陆明那个混蛋……
  他朱云轩不是个肯受委屈的,也一直不愿意为了别人改变自己,可是重活一世,他愿意为了家人做一些改变,至少,这辈子他绝不会在大学的时候看上那个在自己最脆弱的时候劈腿的人渣!
  想到当初父母震惊绝望的表情,看到如今年轻了二十年的母亲,朱云轩的眼眶又红了。
  第4章 堂姐
  “轩轩,妈妈待会儿就去跟你爷爷说,让你先上一年幼儿园再上小学,镇上的幼儿园里有滑梯的,你上次不是吵着要去吗?我们这次就去好不好?”姜月秀看到儿子眼睛红了,马上哄了起来,她是个温柔的女人,在朱云轩的记忆里,对方很少发火,就因为他母亲脾气好,他的父母从来都没有吵过架。
  不过,以前的他喜欢玩滑梯,乡下的幼儿园里什么都没有,就常常在去镇上的时候站在那个幼儿园外头看里面的孩子玩滑梯和各种各样的玩具,梦想成为里面玩乐的一员,所以才会想去镇上上幼儿园,可是现在的他,已经完全没有了去那个幼儿园学习的想法了!
  朱云轩是87年的,生日在4月份,如今早就满了六周岁,下半年按理就该读小学的,可是曾经的他就为了能上镇上的幼儿园,最后上小学晚了一年,硬生生地比很多同学大了一岁,又因为他们这里小学六年,后来上大学的时候,他毫无疑问就成了宿舍里年纪最大的那个。
  至于这辈子,如果可以的话,当然能早一年读书也是好的,至于曾经的同学……幼儿园和小学的同学他现在早就记不清了。
  “妈,我要去上小学,我不要比同学年纪大!”朱云轩提出了反对意见。
  “轩轩你年纪不大,你看吕磊,比你大一岁,下半年才准备去上幼儿园的。”姜月秀马上开口,这时候乡下人对学习都不重视,晚上学的人确实很多。
  “妈,我不跟他比!”朱云轩对吕磊还是有印象的,就住在自家后头,不过跟他家在乡下还算不错的条件相反,吕磊家里很穷,就说读书吧,朱云轩的父母宁愿多花钱也要送他去镇上的好学校,吕磊却一直在乡下读书,初三的时候就已经进了工厂上班了。
  这时候,乡下的初中,年级里数一数二的,也就能考个普通高中而已,镇上的却完全不同,朱云轩记得,自己后来在镇上初中的时候成绩一直排在班级前十名开外,可最后却考了个全市第二的高中——当然,这是县级市的。
  “好好,听轩轩的!”姜月秀也是希望儿子能早点上学的,而且要送去镇上读书其实也不容易,要不是朱云轩的爷爷认识那个学校的退休老师,还弄不到一个不要寄读费的名额,浪费也太可惜了!而且,指不定再晚一年,就要交寄读费了。
  朱云轩吃了早饭,又跟母亲撒了一会儿娇,然后他母亲就去忙活去了,姜月秀没有去厂里上班,而是自己在家里帮人做衣服,也就是此时常见的裁缝,就说朱云轩现在身上穿的背心短裤,就全是姜月秀的手笔。
  以前这时候,朱云轩不是去爬树就是找一群小伙伴抓蚱蜢什么的,今天他却不想出门,窝在母亲做裁缝的屋子里看着母亲用缝纫机缝衣服,这缝纫机是姜月秀的嫁妆,姜月秀十五岁开始上班,二十二岁嫁给朱云轩的父亲,因为自己工作了好些年攒了不少钱的缘故,嫁妆挺多的。
  姜月秀原本在沙发厂上班,那里整天接触油漆,很多女工都掉过孩子,所以在结婚以后,她就辞了职在家里当裁缝,现在挣的钱比上班还多,每个月有两三百的入账不说还能兼顾着家里的孩子和农活,让别人羡慕的很!
  “婶婶!”突然,一声叫声让原本在走神的朱云轩反应过来,他一抬头就看到一个圆脸的小女孩,短发,穿着一件碎花的无袖衫和同样颜色的短裤,毫无疑问,这衣服也是他妈做的。
  不过,这是堂姐吗?小时候的堂姐,原来是这个样子的?朱云轩盯着对方看,他小时候受尽宠爱,父母赚的也不少,可是大伯家此时没什么钱,全靠大伯母一个人撑着,爷爷奶奶又重男轻女,他这个堂姐小时候的日子应该过得不算好……
  “秋月!”朱云轩因为跟堂姐不过相差十几天的缘故,后来就不肯叫姐姐了,他堂姐性子弱,他爷爷奶奶又宠他这个唯一的孙子,于是这一叫名字就叫了几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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