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1节
几乎除了十里阳夏与明藏之外,阿秋才是观战之人提起最多的名字。但好景不长,族战还没有进行到一半,熟客们便发现他们所熟悉的那张笑脸,便在文运赌坊内消失了。就算被人问起,文运的荷官们也通通含糊其辞,目光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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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带小毛去植物园了,连浪两天,存稿君迅速阵亡中…
突然发现自己写傲青的旧事写得上瘾,好喜欢看他惨痛的模样,三滴血泪,会写番外哦,鸟窝里还有番外前五百字~
第463:机灵的阿秋
一些聪明的客人,脑子渐渐也转过了弯子,没有什么背景又极惹眼的人,最终都会因木秀于林,而被狂风折断。
那阿秋本领是不小,但他的迅速崛起却挡了不少同行的生财之道,就算他能赚钱又怎么样?毕竟不是文运的嫡系,一个穷乡僻壤来的小子,再将他打回原型根本不是难事,难不成他还能成为第二个明藏不成?
本以为再也看不到阿秋那张迷人的脸了,没想到又过两日,熟客们便在战台外最偏僻的旮旯里,发现了小秋支起的新摊子。
他的赌摊极为简陋,只有张在摊前那粗布招牌上写的那个“赌”字龙飞凤舞,颇有风骨。
阿秋的眉骨上有淡淡的淤青,可是脸上依旧洋溢着那让人不断自愿掏银子的微笑。
没想到他离开了文运,他依旧敢做这门生意!
一些原本只是听说过阿秋却并没在他手里下过注的赌客也慕名而来,虽然打一开始他的赌本微薄,但老顾客们乐意赊账,于是没有几日,他的小生意便又红火起来,虽然比不上文运那种大鳄,但也不需要将大头交给上头抽水,所以他反而赚得更好。
而且这小子颇有心计,每日待人最多的时候才开张,等人没散尽时便收场,脚底抹油的功力那简直令人赞为观止,这样一来,就算文运的人有心再来找麻烦,也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派出恶徒寻衅滋事,毕竟王城脚下,在族战这种盛会下出了丑闻,到时候幕后支持着的十里家也兜不住。
再找他麻烦,只有在暗地里悄悄解决。
可阿秋的住处无人得知,之前在文运赌坊时,每日夜里便在堂前架了凳子睡,现在自立门户,他却变成了黑色的影子,当天上无光洒落,他便可以凭空消失在无边的夜色里,连气息都不曾留下过。
最开始,那些慕名来照拂阿秋生意的人,多半抱着看场好戏的心情,这阿秋虽然脸上挂了彩,可是还敢露面便是狠狠打着文运的脸,只怕不出三日,便会有人在风华城的下水道里发现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的尸体。
但三天过去了……
三十天过去了……
每当人们走到那个小角落附近,便能看到阿秋那上窜下跳的身影,还有不到百米之外,几位文运赌坊护院们铁青的脸。
他们找不到阿秋独处的时机,只能每日这样干干站着,眼红地看他收取大把仙玉。这种大象被小蚂蚁憋死的感觉,想必十分的不好受。
渐渐的,阿秋的名字传到了血翼们的耳里,这些人中,自然有与十里家不对付的人物,听了这坊间小小的恩怨之后,自然是相当地兴奋,甚至专门寻到这小小的赌坊大肆挥霍一番。
所以借着自己与文运的不对头,阿秋反而成了一方人物。
有一位与他最熟的赌客回忆,当时他还好奇问过阿秋这样一个问题:“兄弟啊,我见你每日逃走的速度奇快,身手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在战台上厮杀的勇士,既然如此,当初为何选择这样一个低贱的营生,不去族战搏个名头?就算与血翼尊称无缘,拿个小小的恩赏,也足以令你回乡风光了。”
“低贱?”当时说话的阿秋,眼中有奇光闪烁:“世上没有什么低贱的行业,比起那些愚蠢自残的所谓勇士而言,我既轻松,又能赚钱,应该他们羡慕我才对。”
“哈哈哈哈!”赌客笑了起来。“那你至少也要在文运赌坊欺负你的时候教训他们几下啊,在我看来,你至少要比那几个护院们厉害。你看看你,你脸上这伤都快个把月了,还没好全,昨日明明浅了,今日怎地又有些加深?”
“教训?”阿秋努了努嘴,朝不远处那些黑脸的家伙看看,露出了讥笑的表情:“不用,何必费那个力气?不出几天,我便会让他们加倍地还回来,所以这伤,不能好得太快。”说罢,他便用小手指在摊子上沾了点墨汁,熟练地细细涂抹在眼上,那些淤青,果然更深了……
当时见到阿秋这般“化妆”,那问话的赌客被自己的口水噎了个半死,好半点回不过劲来。
他本以为阿秋是魔怔了,可是就在族战进行到尾声的那日,他才明白,那点墨汁有多金贵!
在战台之上,十里阳夏与明藏大战了七天七夜依旧没有分出胜负,整个王城的堵坊都开始抓狂,因为大家不是赌十里阳夏胜便是赌明藏胜,只有那阿秋,用自己月余的财富在除文运之外所有赌坊,赌了一个平手!
要是不幸被他言中,那么这个从乡下第一次入城的穷小子,便会立即翻身成为血族历史上资本积累最快的人生赢家!
第八日到来,十里阳夏的一只胳膊废了,明藏的身体被戳得百孔千疮,但倔强的二人,硬是谁也没有倒下,体力耗尽,血器无法再催发,他们便坐在地上相互啃咬,野蛮得犹如蛮兽一样。那原始且血腥的场面,看得人头皮发麻。
一直高高隐藏在王殿内的红阎罗殿下,终于坐不住了,难得见到族战之中两位强者如此坚强且不分高低,出于惺才之情,红阎罗伏川从自己戒备森严的宫院里走出,当庭宣布二人平手,通通以族战第一的身份,纳入他的麾下。
在这一刹那,所有赌坊大佬们都撕下了自己头皮。他们没有将目光放在十里阳夏或明藏身上,而是于人群之中疯狂搜寻着阿秋的身影。
这该死的小子,既然与文运有仇,为何不在文运一家下注,反而避过了对他不善的老东家,来坑害他们?
这下可好,这一战便输去他们大半生的积蓄,只有文运赌坊一家独善其身。
战台上的血族民众们,为阎罗精英的决断而欢呼,目睹过二者这艰难的一战,没有人还能分出到底是谁更厉害一筹。现在双赢的结果才是最好的,各方都非常满意。
见气氛甚好,阎罗伏川干脆顺水推舟,将几乎站不起来的二人搀起,便要在当场为二人凝出代表着荣耀的血翼。
十里阳夏与明藏激动得当场跪拜,可就在这激动人心的一刻,台下却突然响起了一道淡淡的声音。
“等一下。”
明明战台是设有强力结界的,但那声音却无阻碍地传达到了在场每一个人的心底里,而后一个青衣的年轻人,便推开了站在自己身前的路人,踏着坚定的步伐,缓缓朝主战台上走去。
这下赌坊的大佬们,终于找到了阿秋的身影!
说话之人,正是这些日子以来,在坊间出尽风头的那个家伙,现在他已是富甲一方的大人物了,为何却要不知死活的……冲撞君主?
他疯了吧?
明藏的眼已经半失明,他艰难地抬起头,打量着靠近战台的男子,他也知道这赌徒的名字,知道他与自己一样,都是从下城区偏远小地方走出来的“蛮子”。他不知道这阿秋要做什么,只是心跳没有来由地疯狂加速。
看着阿秋似乎极慢,可其实他只用了两步,便踏上了通往战台的台阶。
主战台突出地面,为了呈现出更威严的感觉,足有百层梯,而且为了避免闲人靠近,设的通通都是极为霸道的杀阵防御。
在阿秋第一步落定之际,万丈红光立即拔地而起,所有人都知道,一旦阵法发动,就连低阶魔君都要刹那被烧成渣子,这样一来,这无稽的闹剧便也终结了。
去死吧!去死吧!死了就不用赔仙玉了!
所有赌坊大佬在这个刹那,都有一种劫后余生的错觉,只要阿秋死了,他那笔账自然无人再算。
业火燎原,将阿秋的身影层层包裹,可是让人意外的是,他却根本未减步速,不过轻轻将手一挥,无数裂痕便在火意与阵芒中疯狂蔓延,将那些可笑的东西通通灭却无踪。
而后阿秋轻轻一跳,便越过了百阶高台,落在阎罗伏川与两位族战胜者的面前。而后从自己手中,祭出了那把“割草的镰刀”。
只不过这本命血器,早已不是玉云血族们记忆中的模样,只见它迎风而长,迅速化为一柄威猛的杀人利器,刀柄高过人头,刀身足二丈,因为过分锋利,刃口的红意通通被反射的灿烂银光所淹没。
可它还不仅仅是镰,因为在刀柄末端还拖曳着一条长长的血荆棘。如鞭如尾,自阿秋身后一直延伸到通往战台的台阶下。
这血器的体积,几乎与明藏的风绞无异,并随阿秋的走动,发出嘡啷嘡啷的异响,令人触目惊心。
台上的人群,通通张大了嘴,几乎发不出任何的声音,原本好好的族战,胜出了两位让人满意的第一血翼,然而这看似完满的一谢幕,却因这胆大包天的赌徒,产生了不可预计的延伸。
在世人的记忆里,也许牧云秋的第一次登场是经过精心计算的,每一步都走得无漏从容,但其实自他喝止赐翼到登上战台,不过过了两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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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啖鬼血渊,无上君威(一更)
“哪里来的宵小,竟敢对殿下不敬!”
比起略显木讷的明藏,自小在贵族长大的十里阳夏自然更懂得在这种场合自己该做些什么,没等红阎罗伏川说话,这早已重伤累累的第一血翼便咆哮着从地上窜起,以燃烧寿元的方式强行祭出了自己已快催发不动的本命血器柳音。
台下的十里家主暗暗叫好,阳夏不愧是十里家最优秀的弟子,在突发情况下动作如此迅捷,护主之心一览无遗,虽然战威与明藏相当,但他日阎罗殿下惦记起来,阳夏的分量势必要比明藏重上许多。
而且这好感简直是白送到怀里来的,因为主战台四方不但镇守着血族强者,而且伏川殿下就站在阳夏身后,绝不会无动于衷地看着已重伤的阳夏死在阿秋手中,阳夏只要做做样子,再佯装体力不支晕倒,便坐实了十里家代代良臣的美名。
“孽畜!”
十里家主想得不错,紧跟在十里阳夏之后,数十位血翼强者便自主战台四周飞起,将那高举血镰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子给紧紧地包围起来。他们愤怒的吼声裹挟着强大的威压,落入人耳犹如雷鸣。
台下有人尖叫着捂起了眼睛,虽然阿秋罪该万死,但他那张可爱的脸实在讨喜,许多赌客与世家的小姐都不忍心看他死在十里阳夏与血翼们的剑下。
叮当!叮当!叮当!
虽然血翼们在腾起之时便祭出了自己的血器,但一阵叮当脆响却替代了众人心中阿秋被开膛破肚的撕裂声。
捂眼的人们,诧异地从指缝中看到,一条血色的龙卷自战台上拔地而起,只有从红影的间隙中,才能勉强看到阿秋那依旧挺立的背影,而最荒诞的是,主战台上纷纷吐血向后厥倒的,竟是血翼们与十里阳夏!
之前拖沓在血镰后的冗长血荆棘,灵活地化为盘绕自己主人回旋的风影,将一干强敌通通击退!
里面最惨的,当属于十里阳夏了,他若不是之前与明藏一战也就罢了,偏偏身体油尽灯枯还要逞强,结果自己的本命血器失控被卷入阿秋的鞭风之中,竟然被震出了缺口!
噗!
内脏和着鲜血喷出十里阳夏的咽喉,此王城中的天才人物,就此道心大损,得不偿失。
“阳夏!”十里家主发出伤狼般的怒吼,睚眦欲裂,若是没有旁人拦着,便差点冲到台上!
见数十血翼被震退,台上台下,皆震惊一片!
因为血翼便是血族之中,除阎罗殿下之外,力量最强大的战士,虽然这一次的族战并不是他们的舞台,但他们中每一个人都曾是从万众中拼杀出来的佼佼者,再经过多年锤炼,战威远远超过巅峰状态下的明藏与十里阳夏。
居然就连他们,也同时落败了,这简直匪夷所思!
红阎罗目光阴沉地打量着面前那过份年轻的男子,他在这个位上已有许多年月,见过不少自作聪明的人物,他本以为眼下这年轻人也是其中之一,因为过度自负而剑走偏锋,不愿踏踏实实地用族战荣誉证明实力,所以预谋着在自己赐翼的时候捣鼓出大动静,妄图以此引起众人的注目和垂青。
若真是如此,那这年轻人便大错特错,因为身为血族的帝王,罗生狱的霸主。在实力之外,自己更看重的是臣心。
一个不愿被套上缰绳的野马,既不能成为良骑,便只有被斩杀的下场,他绝对不会觉得可惜。
但看着那年轻人冷漠的眼,伏川便知道自己错了……此人打一开始便不是来争夺第一血翼的,他的野心比任何人想得更大!
“你,的目标是我。”
用了个“你”字,说明伏川可以真实地感觉到阿秋身上澎湃的强大力量,这恐怖的血息,远远超越任何一位血翼强者,就算自己面对着他的呼吸,都有一种不知深浅的感觉。
虽然历届红阎罗的更迭,从来没有遇见过今日这种场面,但伏川认定,自己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战已经到来,在这众目睽睽之下,一股王者之心油然而生。
在什么地方进行王权的争霸已经不甚重要,重要的是头上的王冠今日是否能成功守住?
就在伏川的气息变得更加绵长之际,阿秋却停止了血荆棘的盘旋,朝这位血族之主露出了一个迷人的微笑。
“我这人,不喜欢麻烦。”
不喜欢麻烦是什么意思?伏川有些摸不到头脑,怒意在胸腔里酝酿,既然不喜欢麻烦,你又为何来找麻烦?
但很快他便明白了阿秋的意思,因为他话音刚落,血镰的荆棘之尾便缓缓地飞上了天空,初看他这把血器,体积算是血族觉醒之器中的中等水平,巨大的镰与极长的拖尾,都超出寻常规格许多,但比起血族历史上的名器,还是有些距离。
三千年前红阎罗缝花,觉醒之器是十重山峦,血器之巨,足以遮盖一座王宫。上古时代,还有明君骨立寒,觉醒血器名为血海,磅礴红浪足可吞没整个王都!
只有那样的血息,才能成就当仁不让的阎罗。
今日伏川虽然没有气吞山海的血器,但所持武器珈巽,也并非凡物,至少可以称得上是血族现世最强血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