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

  何况之晴确实很喜欢很喜欢傅砚知。
  成熙穿梭在人来人往的宴会中,后面跟着他的一条小尾巴马天翼,两人之间的缘分就是这么奇妙,同时考上了蓉大,一个念了室内设计专业,一个念了工商管理专业,虽然专业不一样,学院也不一样,但并不影响这两人的友谊,在学校里常常孟不离焦,焦不离孟,关系好到让一群女生吃干醋,谁让这两人是学校的活跃分子,女孩子们心中公认的系草。
  “成熙啊,恭喜啊。”
  来人是一位40多岁的中年男人,他身边挽着自家老婆的手,一边说一边拍着成熙的肩膀就像看到自家孩子那样熟悉自然。
  成熙叫了一声陈叔叔,礼貌地让他朝着大厅走去。
  这位陈先生是郁富贵生意场合上的合作伙伴,当年郁富贵要开火锅连锁店没有资金,是当时还是顾客的陈先生主动提出来要和郁富贵合作一起开连锁店,彼此间认识已有了20余年,慢慢地发展成了生活上好朋友。
  一只易拉罐咕噜噜地滚到了成熙的脚边,马天翼以为成熙会像以前那样孩子气地踢踢滚到脚边的易拉罐。
  没想到成熙这次却狠狠地踩扁圆圆滚滚的易拉罐,鼓鼓的包子脸写着满脸地不高兴,他顿时心里明白了过来。
  “成熙,今天是你姐姐大喜的日子,你干嘛要苦着一张脸啊?” 马天翼拍了拍成熙的肩膀安慰。
  成熙从鼻尖冷哼了一声。
  过了一会儿,他才心有不甘地抱怨:“我姐才只有20岁,哪有女孩子这么早就订婚结婚了?”
  马天翼想起自家待字闺中的姐姐,仿佛一下子明白了成熙今天闹别扭的感情,赞同地点点头:“你姐这个年纪嫁人确实有些早了,不过你要想到傅砚知啊,他都30岁了,而且等到你姐蓉大毕业后,他已经33岁了,等你姐等的头发都要白了,傅家提出订婚人之常情嘛。”
  又不是他姐都28岁了还没有一个男朋友,家里的老妈着急地不得了,恨不得把他姐打包出去尽快嫁人。
  “谁让他比我姐大了10岁,”成熙说话的气势越来越弱,最后那两个字从嘴里弱弱地蹦了出来,“活该”。
  另外一边的客人陈先生一边走一边就跟自已的老婆说着悄悄话,“真没想到老郁的女儿居然这么快就要订婚了,这才大一啊,哈哈。”
  “不过如果是我们女儿找到像傅砚知这样的男朋友,我也不会迫不及待地让他们订下来。” 陈先生话锋有一转。
  他老婆轻轻地捶打了陈先生的胸膛一下,像是想起什么重要的事情那样嘱咐,“等下你见到老郁可别这么说,他们夫妻俩啊宠爱起女儿来那是没有一个度,恨不得女儿一辈子留在家里不嫁人。”
  “你说地对,”40多岁的陈先生像是忽然起了玩心的老顽童那样,凑到老婆的耳边,一脸的幸灾乐祸,“我一想到老郁曾经和我说,他要把女儿藏到30岁后再嫁人,现在居然20岁就订婚了,老郁估计……嘿嘿。”
  “好了,你走到客厅的时候,给我收敛收敛现在这副德性!” 女人没好气地白了自家老公一眼。
  正被友人说到的郁富贵此刻确实偷偷地躲在了后花园的凉亭边,一手拿着烟一手拿着打火机点上,放在嘴边慢悠悠地吸着烟。
  今天是之晴20岁的生日宴,同时也是她的订婚宴。
  一想到这,郁富贵郁闷无比地狠狠地吸了几口烟,或许是吸地太快了,一阵剧烈的咳嗽声从喉咙里咳了出来。
  高大黝黑的中年男人咳地眼泪都从眼角里流了下来,背后忽然有一只手轻轻地拍了拍。
  林秀抽了一张纸巾给郁富贵。
  郁富贵一边拿着纸巾擦眼泪,一边朝着林秀抱怨:“我女儿才20岁就这么嫁人了,现在哪有女孩子这么早就嫁人地?”
  林秀开解他:“傅砚知不是说等到之晴大学毕业后再结婚吗。我看他也不容易,这都30岁了! ”
  “谁让他比我女儿大10岁啊,”郁富贵像个幼稚的小孩那样生气地反驳,“活该等这么长时候,哼! ”
  最后那句话摆明了就是底气不足!
  俗话说得好,所谓丈母娘看女婿是越看越顺眼。
  林秀就是看准女婿傅砚知越看越顺眼,尤其当她知道傅砚知一早就知道之晴的身体状况时还坚持不断地追求,她就对傅砚知是越看越满意,心里的分数值是越来越高。
  傅砚知跟之晴订婚,然后再结婚,这不仅仅是这两个孩子的结合,同时也是傅家跟林家两个家庭的结合。
  集傅家低调傅砚知也低调搞得蓉城的很多人以为傅家的条件并不是很好,可林秀没想到的是傅家一大家子的人都是书香门第,相比较自己家确实高出了好几个档次。
  谈恋爱的时候只要两个小青年相互喜欢就好,但一旦涉及到订婚,结婚了,那就是两个家庭的结合,俗话说,门当户对很重要,林秀本来十分担心像傅家这种书香门第虽然不会过分表现出对之晴的不满意,可一旦嫁过去后肯定会用偏见来对待。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未来的亲家,傅砚知的妈妈童年居然是前所未有的开明,特意去他们家的火锅店找她聊天,说自已的儿子能够找到终身陪伴的伴侣,至于什么时候生孩子,生不生孩子,能不能生孩子,这一切通通不在长辈们的考虑范围内。
  他们只是希望傅砚知今后的人生能够有人陪伴,而不是一个人孤独终老,甚至傅爷爷以前一直迟迟等不到傅砚知传来谈恋爱的喜讯,还松口了他的伴侣可以是一名男朋友,现在傅家上下所有人都知道傅砚知正常的性向后,压低就不考虑他所娶的女孩能不能传宗接代生孩子。
  只要傅砚知喜欢,傅家所有人的都投了赞成票,实在是怕像傅砚知这种挑剔的孩子到最后落得一个孤独终老的命运。
  “老公,” 林秀回想起童年给她说的话,至今心里仍旧泛起了一股感动,“砚知这孩子我看得出来是真心爱我们女儿的,人的一生很漫长,有些时候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遇见你喜欢我,我,我喜欢你的那种感情,这个社会将就的感情太多了,所以我还是很庆幸之晴能够遇见傅砚知,虽然她遇见他的时候才只有18岁,不过一段美好的感情不在乎年纪的差别。”
  “我知道,”郁富贵忽然握住了林秀的手,目光执着地看着她,“我只是不舍不得之晴这么早嫁人。”
  “我也是! ” 林秀反手握住了老公的大手,“好了,我们两个年纪加起来快100的人就不要坐在这里感叹了,今天家里来了很多客人,赶紧去招待! ”
  二楼卧室
  一抹阳光照耀在淡色的窗帘上,轻薄丝质的窗帘上被照射出了斑驳又稀疏的光点。
  屋内粉色的气球飘在了床上,地板上,角落边,莫名地增添了几丝浪漫以及喜庆。
  有一抹窈窕靓丽的身影站在了窗边,纤细白皙的手指握在窗帘上,衣角翩翩,美得就像一幅油画。
  “之晴,你别回头,就这个造型让我拍多几张照片,” 站在书桌前的林菱举着一个相机专心致志地拍着眼前那一抹美丽的身影。
  自从那件事情发生后的第三个月,林家就把林菱送出了国。
  林菱放弃了在蓉大念经管系的专业,转而去了美国一所大学念了摄影专业,每天就和世界各地肤色不同的同学们举着相机一有空就到处跑到处去取景。
  短短一年不见,林菱不仅在外貌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就连性格上也彻底改变了很多。
  她虽然晒黑了不少,但眼神却坚强了不少,以往那头飘逸的长发剪成了利落的短发,举手投足之间有了一抹成熟的味道。
  之晴一开始见到林菱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已的眼睛。
  只不过短短一年不见而已,林菱像是脱胎换骨了那样,整个人开朗乐观了不少,一见面就给她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再加两个热烈的贴脸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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