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节
凌雁没好气地想,你指都指出来了,再说这么一句话,是什么意思。她到底是年少,琢磨着一定要写个毫无漏洞的。她问苏邺:“你叫什么名字?”
苏邺沉默了一瞬:“我姓苏。”
凌雁点了点头:“苏公子。你今天的话,我记着了。”她又抽了自己的几本书,递给苏邺:“这几本,当是免费送你的。你回去看看,找一找毛病,多谢了。”
苏邺呆了片刻,下意识要拒绝,又觉得不妥。他付钱,被对方给推了。他笑笑,这人是让他来挑错的么?
正好他这几日不忙,可以回去看看。
这几本话本子,个人风格很强烈,而且都是出自独脚雁之手。苏邺略一思忖,心说,莫非独脚雁是那个少东家?
他几日后,再去凌家书肆。刚进店铺,凌雁就迎上来,问:“看完没有?觉得哪里不妥?”
她这般热切,苏邺有些不自在。他定了定神,慢慢指出。看她神色不断变化,时而皱眉,时而微笑,他不免觉得好笑,就很诚恳地道:“其实一些小毛病,不影响故事的。”
凌雁斜了他一眼,只当没听见,又道:“有新的,你看不看?”
苏邺笑了一笑,慢慢点了点头。
因为话本子,他跟凌家书肆的少东家算是认识了。他隔两三天去一次,有时是指出一些错误,有时是推荐几本书。他每次待的时间也不久,也不过是两刻钟。
一来二去的,他跟凌雁算是熟稔起来。——他朋友不多,对这个市井之中的朋友格外珍惜。他能确定凌雁是独脚雁,能确定凌雁性格很好很有趣,却不能十分确定她是不是一个姑娘。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和凌雁来往。
他很喜欢与凌雁来往的感觉,很轻松,很有意思。
凌雁也问过他的身份,他还没回答,凌雁就自行猜测:“你是个读书人,还是个有些较真的读书人。”
如果不是较真的读书人,也就不会去找她话本子里的错误。她猜测苏公子家境普通。他每次来书肆,都是步行而至,想必就住在附近。而附近居住的都是家境普通之人。虽说他衣衫光鲜,但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件。恐怕拿得出手的,也只这些吧。——或许比她想的还要差些,不然不会偌大年纪还未婚配。
苏邺点一点头:“也算是吧。”
凌老爹知道书肆里有个年轻的客人同女儿走得很近,教妻子去问一问,可是心仪那人。
面对母亲的发问,凌雁红了脸,面带忸怩之色,否认了。她很清楚,她将来是要招赘的,她要撑起凌家门户。而苏公子是读书人,肯定会考取功名,再艰难都不可能入赘凌家。而且,他未必知道凌雁是“她”。
爹娘觉得她跟人家走得近,那看来是该疏离了。凌雁心里很难受,次日很迟才去书肆。
凌家宅院就在书肆的临街,她步行前去,差点与一辆飞奔的马车相撞。她躲避之际,发簪摔落,长发飞扬。
凌雁正惊惶,却听到马车上一个妇人带着哭腔的一声:“阿福!”
紧接着,一个美貌妇人从马车上下来,跌跌撞撞,跑到她跟前,拉着她的手,哭道:“阿福,你是我的阿福啊!”
凌雁莫名其妙,她下意识推开那妇人:“夫人,您认错了人吧?”
四周站了不少围观的人,凌雁被这位夫人抱在怀里,不知该如何是好。
那夫人稍微平静了一些,泣道:“我苦命的女儿,天可怜见,我竟然还有再见到你的一天。你的容貌和你姐姐几乎是一模一样。你耳边的痣,娘怎么会认错?”
凌雁打量着这位贵夫人,甚是惊讶,她的相貌确实有五六分像这位夫人。可是,她口中却道:“天下之大,相似的人也很多。我跟我娘也特别像……”
那位夫人并不理她,而是直接撸起了她的袖子,指着她手腕上淡淡的疤痕:“难道这疤也能一样么?”
凌雁哑口无言,她这伤疤,只有亲近如父母知晓,这个人是谁?她怎么知道?
……
那位夫人自称姓寇,夫婿是朔平伯世子,说有一女名唤招福,在十三年前走失……她认定凌雁就是她那走失的女儿。
凌雁自然不信,直到她父母承认,她是捡来的,她才懵了。
她对自己说,这不可能的。伯府里头的小姐,能随随便便走失?再说,她在京城十多年,方家都没找到她么?这要是苏公子听了,肯定又该说不合逻辑了。但是,面对跟她模样极为相似的寇氏,她又不确定了。——也许是她扮男装出门,这里又离朔平伯府远,所以阴差阳错,竟没人见过她。
寇氏要立刻接了她回去,她不肯。比起朔平伯府这样的高门大户,她更想待在凌家。朔平伯府虽好,但不是她家。
寇氏没法子,只得教凌氏夫妇劝导她。——寇氏临走之际,对凌氏夫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又暗示可随时告他们拐带幼女。
于是,凌老爹劝说安慰女儿,从她幼年经历,讲到对她的期许。凌老爹最后说道:“雁,我跟你娘养你十几年,也希望你以后能过好。你姓什么,是谁家的姑娘,都不重要。只要你过得好,爹娘就高兴。你在咱们家,每日操劳,还常常抛头露面,爹娘对不住你。可你要是去了方家,穿金戴银不说,日后嫁个好夫婿,还能照顾一下爹娘不是?”
凌雁摇头不说话。
“再说,你原本就是方家的姑娘,那是你的亲身爹娘,生恩大于养恩,你不能不孝顺。”
凌雁终于反驳:“谁说生恩大于养恩?”
——不过,她心里也很清楚,如果她真是方家女儿,只要方家认她,她都得回方家。这不是她愿不愿意的问题,自古民不与官斗,她就算是为凌家二老考虑,也不能违拗朔平伯家的意思。
只是,她自己很难受。
她一直以为她是爹娘娇养的女儿,却不想是他们捡来的。她来自高门大户,可她高兴不起来。她告诉凌家二老,就算是她回了方家,也是他们的女儿。
方家与凌家商量了一个吉日,要正式接十四姑娘回家。
凌雁最后一次去了凌家书肆,她要跟过去道别。
还好苏公子没让她失望,她终于等来了他。
凌雁一见到苏邺,就冲他说道:“你过来,我有几件事要跟你说。”
苏邺点头:“嗯,你说。”
凌雁将他带到无人处,深吸一口气,说道:“我接下来的话,你可以选择记住,也可以选择听一遍就忘。你自己决定就行。”
“……”
凌雁板着脸,极其严肃地道:“我这个人马上就要死了,所以有几件事,我必须要做。”
苏邺大惊:“你病了吗?什么病?我认得不少名医……”她看着好端端的,怎么突然就要死了?他伸手就去探她脉搏,他略通医术,想看看她究竟是什么病。
他不能让她死。
凌雁吓了一跳,她后退一步,摆了摆手:“不是这个意思。”她笑了一笑:“真是呆子。我是说,我这个身份,就要没了。你不知道吧?我其实不是男子,我是女儿身。”
苏邺微怔,松了口气,原来是这样。她说话真吓人,她知不知道她方才那句话吓得他背后冷汗涔涔?
她是说她不打算扮男儿了吧?她肯定了他的猜测。听她亲口承认她是个姑娘,后怕散去,他内心深处涌出一种怪怪的感觉,有些欢喜,有些紧张。
她果真是个姑娘啊,一个向他坦诚了身份的姑娘。
凌雁诧异于他的反应,咳了一声,她又续道:“还有一件事,就是,我,我心悦你,我想嫁给你……”不等苏邺开口,她又续道:“不过我知道,这不可能的。以前不可能,因为我家要招赘。以后也不可能,因为我也不知道我的新爹娘会把我嫁给谁……但是,最后临走前,我想把我的心事告诉你。你高兴也好,笑我也好,我都……反正,你以后再也不会见到我了……我也不怕丢人,就当自己要死了……”
她抬起头,苏邺看见她腮边的泪,心神一震,竟不知该如何作答。他心里模模糊糊有个声音:原来她想嫁给我。那我呢?我想不想娶她?
很快,他有了答案,认真回道:“我也愿意娶你。”
她是他接触最多的姑娘,聪明狡狯,开朗随和,又和他极为投契。他常常来寻她,未尝不是因为和她说话时,他能感到欢喜愉悦。——否则,他没道理徒步行一个多时辰就为了指出她那话本子里的错误。
他本来也不大爱看话本子。
但他不想再也见不到她。
凌雁想笑,可是眼泪汩汩而落:“你想娶我,我很欢喜。可惜不可能了。我不可能嫁给你。我亲生的爹娘很有权势,不会把我许给你的……”
她是朔平伯府嫡出的小姐,她亲生的爹娘肯定不会把她嫁给一个家世平平的人。
苏邺叹一口气,将帕子递给她:“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爱哭啊。你亲生爹娘是谁?对女婿有什么要求?我让我母亲去求娶就是了。我想,再有权势,也会给我母亲一点面子。若是我母亲面子不够,那我就请我舅舅出面……咱们两情相悦,他们不会棒打鸳鸯的。”
她就是因为这一点,哭成这个样子么?她竟是担心嫁不成他么?他感到好笑,可是又不自觉地生出些许怜惜来。
凌雁拭泪问道:“你母亲是谁?面子很大么?”
苏邺笑了一笑:“我母亲姓纪,封号豫章,人称豫章长公主。”
“你母亲……豫章长公主?!”凌雁瞪大了眼睛,“你,你,你……”
苏邺伸手帮她擦掉脸颊的眼泪,温声道:“是,我一直忘了告诉你。我十六岁就封侯了。你爹娘应该会同意把你许给我吧?”
凌雁呆呆的:“当然。”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哒~(^3^)-☆么么哒~(^3^)-☆么么的端午节安康。
第143章 慎入
纪忱不喜欢自己的妻子。
纪忱十七岁上娶妻, 他娶妻时, 父亲还是地位不稳的太子。他的几位叔叔, 每日就想着怎么把他父亲给拉拽下来。他的祖父,似乎也不大喜欢他们。
他的妻子是祖父给定的,郑家姑娘。
在成亲前, 纪忱分析了许久,得出一个结论:他的皇祖父不想他们有一丝一毫的助力。所以, 连给他指个妻子, 都指个家世平平的。
但是,那时候纪忱拒绝不得,他也没有拒绝的权利。
他唯一期望的是, 他那家世不好的妻子,可以有其他方面的优点, 可以弥补她家世方面的不足。她可以美貌无双, 她可以聪明贤惠, 她可以温柔善良……
他们也一样可以把日子过好。
然而, 成亲后,他才发现, 他之前想的一切都是奢望。
平心而论, 郑氏容貌不差, 娇娇柔柔,袅袅娜娜。但是她身体不好,若不施脂粉,就是一脸病容, 憔悴可怜。
容貌倒也罢了,一些脂粉就能掩盖。他最受不了的,是她的性子。明明出身不怎么样,却一丝温柔贤惠也无,整天疑神疑鬼,想东想西。他多看谁一眼,多与谁说一句话,落在她眼里,便成了不可饶恕的罪过。
当然,她也不敢与他撒泼,只会对着他哭哭啼啼,百般不情愿地做出一副贤良大度的模样来。
纪忱是真的受不了她。
他生母夏氏,就是一个胆子小,没主见、惯会哭哭啼啼的。娶个妻子,也是拈酸吃醋,明明醋性大,偏要做出贤良模样,又心有不甘,哭个不止……
他是要做大事的人,不想被这样的妇人所累。
可是,他又不能真对她们不管不顾。
她们招人厌烦,可到底是他的母亲和妻子,是他最重要的女人。
纪忱只能忍着她们,让着她们,分心神安慰她们。尤其是刚成亲时,他对郑氏更是温柔体贴。——毕竟她嫁给了他,她也不容易。
祖父驾崩后,父亲终于继位,他被封为豫王,皇帝长子,意气风发。
郑氏自然而然成了豫王妃。然而郑氏并没有因为成了豫王妃,便端庄大方起来,依然喜好拈酸吃醋。他的王府连个略平头正脸的丫鬟仆妇都没有。
他也都忍了,并没有跟她计较。因为他一旦流露出一丝一毫的不赞成,她便一副要死不死的模样来。他不想花太多的时间在这妇人身上,他可是要做大事的人。
纪忱是长子,却不是太子。皇位将来不是他的,可他不想屈居人下,同是帝王血脉,他也想争一争那个位置。
纪忱寻思,有这个想法,并不丢人。他暗地里养了不少奇人异士。——他没有养兵的权利,但他可以换个法子,养些别的。奇人异士厉害的话,可以以一敌十,甚至是百。
无意间发现谢家九姑娘膂力惊人,能一冪篱打死一匹惊马。纪忱心思微动,觉得可以拉拢。
可惜,他刚命人去打探,才打探出一二,就被郑氏给知道了。
郑氏寻死觅活,哭泣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