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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龙傲天 第140节

  “等等,”他站了起来,“你误会了,我们不要你和你的族人做奴隶。”
  阿苏默勒停住了脚步。
  莫恙坦然道:“是你打动了我们。”
  “你们失去了草场,是吗,所以才会流落在草原。正巧我们要去陶都,想做些生意,你的身手很好,是我们需要的。如果你愿意加入进来,看来同族的份上,我们也可以给你的族人安排一些活计,虽然开始报酬不多,但之后我们的生意会越做越大。”
  阿苏默勒:“你想要做什么生意。”
  莫恙从衣襟掏出早已准备好的粗糙储物玉,给阿苏默勒晃了晃:“这里面,都是我们部落种的灵茶。”
  阿疆部落确有其事,在东南沿边,离他们登上高原的地方不远,所以走到这里,也很合理。
  青年看着莫恙:“你能保证,可以把我们所有人收下。”
  “可以。”莫恙点点头。
  他不太会骗人,所以说开茶铺,就开茶铺,之后他们离开,茶铺可以全交给阿苏默勒和他的族人,足够他们平静的在妖城生活下去。
  不然一群失去了族地的兔子精,不管在草原游荡多久,都很难争夺下一块宜居的土地,会被耗死在荒野上。
  莫恙想了想,不如打工。
  刷盘子也好啊。
  夕阳完全落下,远远传来孤冷的风,兔子们叠成一堆,抵御寒冷。
  青年思考了很久。
  终于,他点头:“好,我会信守承诺,绝不背叛你们。”
  事情落定,气氛为之一松。
  阿苏默勒抱起几只瑟瑟发抖的兔子,为他们挡风。
  叶秋水装作轻轻哼了一声:“真是的,快回来吧,冻不死你们这些兔子。”
  *
  已经三月中,荒北的晚上却还是冷得吓人,太阳刚落下,北风便从荒野刮来,把篝火压得极低。
  “今晚有暴风。”徐饶看着暗淡的星辰,眯眯眼道,“规模不小,大哥。”
  阿苏默勒虽然回来,篝火却还是分成了两堆,他和他的族人待在一起,双方都更自在。
  前几日他没醒时,兔子们都围在篝火边报团取暖,今天他醒了,兔族人便围着他,和他互相传递草原上珍贵的热量。
  燕凌云擦拭弓箭,沉默寡言,很有大哥气质。
  他淡淡道:“腾出一辆车,给阿苏默勒。”
  “都听阿兄的。”叶秋水叫上瘾了。
  莫恙也跟着学:“都听阿兄的。”
  燕凌云看着他,手一顿。
  草原天气说变就变,没过一会儿,风就越来越大,夹带着冰雹。秦开去把追风马牵在一起,绳子系在板车上,妖马是系统出品,算特殊npc,无知无觉,根本不会跑,反而会压着板车,看守物资。
  板车的物资被装在大布袋里面,用绳子牢牢绑住,与车身连为一体,比放在车厢里稳固得多。
  骨车同样围在板车周侧,和追风马穿插,燕凌云:“带着你的族人,上那辆车。”
  兔族只有十几个人,变回原型完全可以趴在小床或者桌子上,加上阿苏默勒,勉勉强强也塞得下。车里还有厚实温暖的被褥,绝对隔风保暖的车壁,可以让他们好好休息。
  秦开还给了阿苏默勒一套新衣物。
  阿苏默勒手摩挲一下衣物里侧上好的皮毛:“多谢。”
  “客气。”秦开顶着狼头,朝他颔首。
  除去战场,他对妖族倒是没有什么偏见。
  风暴很快袭来,因为骨车只有三辆,徐饶和秦开便挤去了莫恙的车,不过这是做个样子,莫恙和燕凌云,早早进了家园,打坐休息。
  一夜暴风,草原伸手不见五指,还有雷鸣电闪,十分恐怖。
  难以想象,没有马车庇护,行走在外面,这场风暴该会多恐怖。
  兔族和阿苏默勒经历过很多这样的绝境,但没有一次,他们度过得这样轻易。
  自从失去祖地,他们跋山涉水,想要去陶都,想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温软厚实的被褥仿佛母亲的肚子,将他们覆盖,雷声、雨声、风暴声模糊不清,双马尾兔子的原型十分还很小,舔舐青年头发,长耳朵搭在枕头上,红眼睛一睁一睁,最后彻底闭上。
  翌日清晨,风暴结束,整个草原像被雨打湿,天际洗出剔透的青色。
  莫恙煮了一大锅萝卜骨头汤,补上昨晚没来及做的晚餐。
  “以后就由你的族人来做饭了,”莫恙搅肉汤,给他舀了一大碗,“一日两餐,早上一餐,晚上一餐,中午赶路。”
  青年点头。
  过了会儿,他道:“我们的食物有多少。”
  莫恙示意他看板车:“你可以自己去看。”
  照设定,他那个粗糙储物玉石是拿来放灵茶的,空间有限,所以物资都堆到了板车上。哪知阿苏默勒看过后,朝莫恙转头:“食物不够。”
  “嗯?”
  “食物不够撑到陶都。”
  莫恙:“你知道陶都在哪里?”
  “知道,”阿苏默勒道,“在蝎尾星尽头,很远的地方。”
  莫恙想了想:“如果不够,我们会打猎。”
  阿苏默勒:“……”
  他定定的看着他。
  莫恙没注意到,煮完一大锅后,让双马尾兔子和另一个兔子帮忙,把汤分完了。
  萝卜骨头汤好喝极了,连续几日的食补,让所有人的脸色都红润了点,喝完收拾好东西,便又重新出发。
  兔子跑得太慢,所以它们还是呆在马车里,其他人骑追风马,在草原上呼啸着追逐,速度极快。
  马蹄溅起草叶,朝天嘶鸣一声。
  巨日从天尽头升起,莫恙畅快的跑在最前,小金乌揣在怀里,吐纳吸收日精,燕凌云和他并行,背着弓箭,轻易就能射下一只飞鸟。
  莫恙侧头看他,露出笑。
  燕凌云弯起了唇。
  叶秋水就在后面捡货,随后一丢在板车上:“晚上加餐!”
  一场暴风过后,荒北似乎在渐渐回暖。
  枯草尖端沾染了清新的水汽,传遍全境,荒土一夕之间变得柔软,静静等待着草种破土而出。
  因为他们是绕路,伪装从北去往陶都,所以路程加长,时间就更紧张,中午基本不会停下,也不吃东西。
  兔子们正在养身体,眼看要养得好一点,又要饥一顿饱一顿,莫恙忍不住投喂了一袋红萝卜。
  马车里的兔子吱儿吱儿小声叫,一双双红色的眼睛看着他,扒在车壁,接从窗口掉下来的萝卜。
  然后吃得很香。
  双马尾兔子耳朵竖起来,莫恙伸手从窗口探进去,还能摸到它软软的兔耳朵,兔耳朵也在他手里一晃一晃的。
  桌子上铺了被褥,还有新的布匹,不会弄脏。一袋红萝卜被吃的一干二净,渣渣也不剩,它们还会洗脸,所以虽然干瘦,身上却很干净。
  沐浴着阳光,互相舔舐。
  ……
  喂完兔子,莫恙心满意足离去。
  阿苏默勒却握着缰绳,寒冰般的双眸看着他背影,眼中闪过一丝什么东西。
  燕凌云回过头,似随意,和他对上了视线。
  第136章 陶都
  四月, 荒北彻底入春,太阳变得金黄灼热,一望无尽的绿草拂地, 铺向光辉灿烂的远方。
  夜晚寒气渐渐退去, 转而整夜整夜的下雨,雨丝缠在风中, 像起了一场大雾。
  这是荒北难得的好时节, 绿芽嫩草刚从地里冒出来,掐一把能冒出水来,兔子们四散着在草地上啃,啃得很兴奋。
  最艰难的时候总算过去,整片大地都在复苏。
  妖族也渐渐从洞窟里走出,巡逻属地, 赶走不速之客, 守卫自己的草场。
  西霄一路往陶都赶去, 路上遇到的妖族越来越多,有的冷冷警戒, 有的二话不说直接一箭射来, 大声驱赶他们。路上很多游商, 基本成群结队,每支商队光护卫就有上百,越发衬得他们单薄。
  不过他们的人设本来就是乡下来的、没见过世面的土狼。
  人多也带来了消息, 那就是太阳王的受伤程度,比他们想象的还严重。
  妖族内部等级森严, 太阳王即位之后, 规定天空是他的领域, 不归顺他、没有通行证的人不能随意飞行, 每日监视着茫茫草原,哪个妖族不服从,便会调动鹰族,追杀到天涯海角。
  但现在,妖都发了禁空令,除非他的亲卫,所有人都不准御空,违者格杀勿论。
  这说明他短时间内无法恢复对荒北的监视,只能以这种方法,延缓他们的速度。
  这是一段相当宝贵的时间,996又测算完毕,让他们不必跟着地裂的高危区走,妖族很难找到他们。
  等到陶都,以他们现在这幅模样,混在妖精堆里,那就更不可能了。
  为此,一到晚上,莫恙就会屏蔽阿苏默勒那辆马车的感知,由燕凌云撕裂空间,加快他们的旅程。
  他们都是普通妖族,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这样的日夜兼程,终于再有一月,西霄就会到达目的地。
  越靠近陶都,他们路上碰见的车队规模也越来越大。其中最夸张的,是一支三万人的妖族车队,最中心的马车华丽无比,坐着一个病弱清秀的妖族少年,远远看见他们,指了指,打了个哈欠。
  然后立刻就有护卫冲来,围住了西霄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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