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鹰 第14节
不知不觉两个小时过去了。
下午茶时间,秦斯阳让保姆上楼询问她需不需要吃点东西,但苏渺练得很沉浸,什么都不需要。
他想了想,还是对保姆说:“给她做点蛋糕饼干送上去。”
“送什么蛋糕!”小亭子里,秦思沅一只手拎着马卡龙、另一只手接着碎渣,“就让她饿着。”
“这是待客之道。”
“她才不是客人咧!”
“她是我的客人。”秦斯阳坚持,扬了扬手,让保姆去厨房准备。
秦思沅翻了个白眼,有时候她也真是讨厌兄长这一副正人君子的腔调。
不如迟鹰来的真实。
不知道这俩人怎么成为朋友的。
正想着呢,管家带着迟鹰走进了小花园里。
秦思沅遥遥地望见他,连忙起身挥手,脸上挂起了莞尔的笑意:“迟鹰,我们在这里!”
迟鹰穿着一件轻松休闲的涂鸦黑 t,轮廓冷硬,气质凛冽,花园雕栏上的玫瑰花映衬着他一路走来,越发盛开得灼灼夺目。
有他出现的地方,环境似乎都会因之而改变。
秦思沅的下午茶时光不再悠闲,她局促了起来,时不时用眼神很小心地点着他。
迟鹰倚在亭椅边坐下,手肘随意地搁在桌边,麦色的手背有几条明显的青色血管脉络,延伸到结实的小臂之上。
保姆送来了水过来。
“冰薄荷水,我哥说你喜欢喝的。”秦思沅忐忑地招待他。
迟鹰抽掉了玻璃杯中的吸管,一口喝了大半。
“脸怎么样?”
说话间,他搁下杯子,指尖点住了秦斯阳的下颌,轻轻往上抬了抬,“还没消肿?”
秦斯阳有点不爽:“用了多少力道,自己心里没谱?”
迟鹰嘴角绽开一抹轻挑的笑意,捏着他下颌左右看了看,动作霸道又放肆:“颜值打对折了,难怪最近没妞跟你告白。”
在他面前,秦斯阳这一身高冷清贵的气质就显得弱势了很多,拍开了他的手,不爽道:“还说,为了个女的,跟你这么多年的兄弟动手。”
“你还不是为了个女的,跟老子较劲这么多天。”
“她是我妹妹!”
“都一样。”
迟鹰和秦斯阳之间自由随意地说话,是完全不当秦思沅在场的,也不会忌讳什么,直接拿她当透明人了。
秦思沅感觉到了自己存在的多余。
“迟鹰,我和苏渺已经和好了。那天的事过去就过去了,我们都不要再提了。”她目光恳切地望着他,“你就原谅我那天的无礼,好吗?”
“这话没劲。”迟鹰摆出了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需要原谅你的人,不是我。”
秦思沅咬牙道:“我…我知道,这不,我哥还请了她过来呢,就在楼上练字,我们已经决定跟她和解了,她也接受了。”
迟鹰指腹擦了擦玻璃杯上冰凉的冷雾,透过玻璃杯,视线落在了对面倒映的小房子上:“视频素材都剪好了?”
“嗯,但是时间不太够,我想着再增加一些视频素材,你有什么推荐吗?”
“刚刚路过的时候,看到小区门口有一片竹林,意境还不错。”
“好!那我立刻去拍!”
“会产生很多废镜头,一次多拍些。”
秦思沅拿起了单反相机,很可爱地冲他眨了眨眼:“这还用说,我都晓得!”
说罢,她愉悦地走出了小花园。
亭子里只剩了秦斯阳和迟鹰俩人,背后环绕的小溪潺潺的水声。
秦斯阳无语地望着他:“你把我妹支走,想怎样?”
迟鹰拍了拍秦斯阳那张清隽的面庞,笑得邪佞——
“你们南方蚊子多,进屋躲躲。”
说罢,他懒散起身,朝着别墅走了过去。
第10章 热烈
苏渺以前练小楷和隶书比较多,写字方正,就像她自小到大循规蹈矩、墨守成规的行事风格一样。
行书也练习过,总写不好,以苏渺规矩的性格,很难写出行书恣意飘逸的风骨。
再加之她又写得慢,每一笔一画,都要按照书法字体的规矩来,行书真的太不适合她了。
偏偏《兰亭集序》又是“天下第一行”。
她临不出王羲之的洒脱风骨,只能用笨方法——通过不断的练习,来达到熟能生巧的地步。
一整个下午,不知道临了多少张,苏渺脸上冒了细密的一层薄汗。
她必须在八分钟之内写完整个《兰亭集序》,今天下午是唯一可以和秦斯阳排练的机会。
她望向窗外湛蓝的晴空,如此辽阔。
她擦了擦汗,控制着颤抖的手,继续写字。
书房的门轻轻推开,苏渺听到从容的脚步声,以为秦斯阳来了,没抬头:“我能控制在十分钟以内了,我再练练,肯定没问题。用废的纸…你算算价格,我转给你。”
那人并未回应,走到了她身后。
苏渺嗅到他身上熟悉而凛冽的薄荷气息,恍然意识到什么,还没来得及反应,男人温厚而粗砺的手,握住了她拿笔的手背。
她全身一颤,偏头,却见少年锋锐的侧脸轮廓,眼廓深邃,近在咫尺的薄唇吐出温热的两个字——
“放松。”
苏渺攥着笔的手松了松,任由他带着,在纸上落笔写字。
他的掌腹有明显的厚茧,听许谧说是因为他热爱登山和攀岩,所以一双手并不似秦斯阳那类公子哥的细腻。
她发现他的右手小拇指侧有一块微微凸起的骨骼,有动过手术的疤痕。
她不由得多看了几秒。
迟鹰似乎注意到了她的心猿意马,蓦地握紧了她。
苏渺的呼吸变得急促了起来,感觉到他紧贴她的后背,灼烫,硬实。
就像被关在磁带盒里的萤火虫,东撞西突,却无处可逃,一点点慢慢地窒息,窒息在他胸腔里那一声又一声有力的心跳声里。
快要藏不住了。
迟鹰轻嗤了一声:“认真点,我只教一遍。”
“嗯…”
苏渺定了定心神,任由他牵引着,认真地感受着每一笔每一画的自由洒脱、遒媚飘逸。
迟鹰写字的速度非常快,这种自由是来自于长年累月的积累的手感,所以即便随性而来,也能将王羲之的风骨展现得淋漓尽致。
苏渺被他带着,对每一个字…都有了全新的感受。
“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是大笔一挥、即兴而来,如果你还像临欧阳询的楷书那样一笔一划、墨守成规,永远不可能赢了我。”
“我没想赢你。”
“不赢我,你怎么拿奖学金?”
还不等苏渺回答,迟鹰贴着她耳朵,淡笑道,“当然,也不排除我一时想不开,心软了,让你赢。”
“……”
苏渺不理他,将所有的注意力放在了笔下,看着他带她写出来的字,明显感觉到两人的差异。
尤其是当她望向自己写废的草稿,每一字,都像是被枷锁扣住的囚犯。
而他的字,行云流水,遒劲又漂亮。
正好八分钟,不多不少。
他的手仍旧握着她,似乎似乎没有松开的意思。
空气再度升温,苏渺局促地回头,却见少年如黑岩一般的眸子,只盯着她颈上的那颗红痣。
她脖颈修长,红痣位于右颈下方锁骨处,冷白皮越发衬得这颗痣无比嫣红妖冶,和她规规矩矩的打扮形成了某种微妙的对比,竟然有点纯欲的感觉了。
看到那颗痣,迟鹰怔了怔,像是被唤起了某段回忆…
苏渺挣开了他,退后了两步,耳垂逐渐变得绯红而滚烫,幸而发丝遮掩着…
看着他玩世不恭的眼神,她以为他在看别的地方,掩住了胸口的衣领,低声道:“原来你也不是正经男生。”
“所以你以前对我有什么误解。”迟鹰双手一撑,直接坐在了红木书桌上,“以为我是秦斯阳那种正直礼貌的翩翩君子?”
“他也不是君子。”苏渺站在他旁边,低头继续练字,“但没你坏。”
“他欺负你,我保护你,到头来我比他还坏。”迟鹰痞笑着,“老子好亏啊。”
苏渺看着少年这般肆意玩笑的模样,和平日里在学校里认识的他很不同。
他在她面前有种活生生的真实感。
并不像许谧说的那样…是翱翔天际、触不可及的雄鹰。
他的每一次呼吸和心跳,都是那样鲜活而热烈,就在她身旁。
苏渺壮着胆子向他请教:“迟鹰,你看我现在写字是不是比之前好些了?”
迟鹰扫了眼她的字,的确洒脱些了,但还是被以前的框架束缚着。
“还要多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