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

  剩下那碗羹汤,也不常见,里面竟然用的是腊肉肉碎。肉丁红红,粥米白白,再点缀云耳葱花,色香俱全,旁边碟里还放着两个只有杯口大小的饼子,并非蒸饼,饼皮酥脆,有一股浓郁的羊油脂香。几样饭菜虽然分量都不算多,但是搭配起来琳琅满目,绝对比他们见过的任何一餐,都要新奇诱人。
  “梁侯真是……愧煞吾等了。”刘全看着桌上饭菜,眼都直了。这样的款待,招待上宾都不为过。用来款待他们这些寒门子弟,简直都让人承受不起了!
  郭郊却已经用力含着口水,吹嘘道:“梁侯府上饭食最为精细,实乃天下一绝。”
  梁峰微笑举箸:“饭食粗简,若是诸位喜欢,便多用一些。”
  有主人这样的盛情款待,哪个还会客气?众人都开怀大吃起来。鱼身并未有太多刺,酱汁竟然不是咸口,而是鲜甜味甘。羊肉煮的极为酥烂,连萝卜中都蓄满了浓浓汁水。虾子弹牙,韭菜爽口,配上蒜蓉的菘菜更是清爽美味。
  刘全细细品着盘中的糯米角黍,里面的枣子和豆泥似乎浸满了饴糖蜂蜜,黏的人心底发甜。吴陵则最爱那碗羹汤和酥饼,大口吃完之后,满腹鲜香,回味无穷。
  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就连刘全这种崇尚节食养生的,也不由吃的有些涨腹。众人又沿着山边果园游荡了一番,工匠也被带了出来,若是想修建翻车,自可跟随他们一起回到县上。吃人嘴软,就算那俩个不太想费力整顿水利的县长,也不由应承了下来。而刘全更是打上了那种高大水车的主意,没想到梁峰也未拒绝,答应回头派人去汲县好好查看一番。
  如此一来,梁府附近就连小县,都将铺设翻车,加强水利。只要不遭兵祸,想来两年之后,便能仓廪皆满。只这一点,便足够升迁的政绩了。
  被如此款待一番,又指点了未来出路,谁人不满心欢喜?在送走诸人之后,唯有吴陵留了下来:“梁侯,如今两条陉道都在末将手中,可是兵力却略显不足了啊。”
  少了八百兵额,始终吴陵心中一患。没人查探还好,若是真有人查起来,很容易出现纰漏。加之现在陉道之中正在修城,万一有人攻来,可如何是好?
  梁峰正色道:“两条陉道,乃是拱卫此地安全的命脉,自当再征招一批人手。不如等到夏收之后,郭县令那边可以自给自足,你就从流民之中招募人丁,归到军中。”
  “如此甚好!”吴陵等得就是这句话,如今他也是梁府这条船上的人,没有梁峰的指使,还真不大好行动。
  “不过陉道之险,还要慎重。若是吴将军不弃,我也可以派几个人过去,帮你训练兵将。不过有一点,这些兵士,一定要按饷发粮!”梁峰可不像看到关键的命脉因为克扣粮食落在敌人手中。这一点自然要好好强调。
  “这个还请梁侯放心,末将一定好好镇守通道,绝不有失!”开什么玩笑,现在这道路可是兼负着商道的责任。梁府给他的红利也不算少,足够中饱私囊了,何必扣兵卒嘴里那点口粮?
  见吴陵答应的痛快,梁峰也放下心来。只要能在军中安插一些人,这两条陉道,迟早会改姓为梁。而提高了防护能力,对于未来的大战也有十足用处。如此一来,周边四野算是安定了下来,只要有个两年的发展时间,便能换来足够安全富足的战略纵深。
  只要有两年时间……
  第106章 骤雨
  终于要出兵了!收到了兄长的来信, 司马腾兴奋的一跃而起。自从去岁离开洛阳, 他就一直在等待这个消息。原本两人定计瓮中捉鳖, 谁料张方大肆洗掠京城之后,司马颖竟然有了提防。先派心腹把持殿中,又在返回邺城之前, 命大将石超率领五万兵卒把守洛阳十二道城门,逮捕并诛杀了与之作对的禁军将领。随后石超便统领中护军,留在王都震慑百官。
  如此一来,洛阳城中就没了可以依靠的力量。就连不少王公大臣都纷纷赶赴邺城,向皇太弟请罪。
  不过所幸, 之前的清洗并不彻底。在沉寂几月之后, 司马越就联络了右卫将军陈昣、殿中中郎将逯苞、成辅和长沙王故将上官巳, 暗自筹谋,准备起事。这个消息, 自然要先送到他这个亲弟弟手上。届时传檄天下, 他就能直接点兵出迎, 一起围剿成都王了!
  这可是天大的事情!只要此计能成, 他家兄长立刻能替代司马颖,挟天子以令诸侯。他的地位自然也能够水涨船高,混个王爵当当了吧?
  兴奋的在房间里转了两圈,司马腾稍稍冷静了下来,又坐回案边,匆匆写就了一封书信。仔细检查一遍,他传令道:“来人,把此信送去幽州,交予王彭祖!”
  这个王彭祖,正是幽州都督王浚。此人也出自太原王氏,不过并非嫡系,而是原骠骑将军王沈的私生子。因父亲无嫡子,方才继承了博陵公爵位。随后步步迁升,盘踞幽州多年。
  虽然就连其父都不喜此子,但是毕竟是太原王氏一脉,在王浑、王济父子相继过世之后,他便是太原王氏中最为位高权重的梁柱。而太原国在并州治下,自己这个并州刺史向来与太原王氏交好,跟他的关系自然也就亲密。
  有了这么层关系,讨逆之事,也要跟王浚通一下消息。正巧王浚原先乃是贾后一党,幽州又地处司马颖腹背之地,故而成都王对其极为猜忌,还派了右司马和演赴任幽州刺史,想来是想借此遏制王浚。
  如果得知消息,王浚说不好便会迎合自己,届时他们两人从并、幽出兵,数万大军兵临邺城,司马颖哪还有招架的机会?加上阿兄的安排,方才是万全之计!
  如此算来,等入秋之后,便是出兵之时了!
  ※
  “相国,只有云中、狼孟两地出现蝗灾,其他几地还算安稳……”
  刘宣长长出了口气,这可比想象的要好太多了,若是成片田地遭灾,军粮可就供不上了。
  “如此甚好。其他地方要好好看着,若是起了蝗灾,无论如何也要抢收些粮食。还有皮料,也可以趁米贱时稍稍卖些。”
  如今粮食才是最关键的,亏得入关之后,匈奴人也开始自己耕种,否则光是这一道坎被人掐住,便动弹不得。不过现在手头的粮食还是嫌少,只能等到起事之后,从其他郡县抢夺了。若能养得十万大军,争夺天下也就有了资本。
  “邺城那边情势如何了?”刘宣又问道。
  心腹摇了摇头:“还是不得脱身。最近成都王晋皇太弟,愈发猜忌臣僚,左贤王不便外出,恐怕还要再等些时日。”
  这司马小儿!刘宣白眉一挑:“顾不得那么多了。派人疏通一下孟黄门,看能否从他那里得来几句进言。”
  孟黄门便是孟玖,乃是司马颖最为宠信的宦官。当初陷二陆身死,便有他的功劳。若是能得孟玖的一句进言,说不好刘渊便能从邺城平安出逃。若是这条路子也行不通,恐怕只有犯险私逃了。
  可惜洛阳没有再闹起来,刘宣用指尖缓缓敲着桌案。若是司马诸王能够再次大乱,方才是他们起兵的最好时机。只看那些人,能忍耐司马颖到何时了……
  ※
  “营正!西边军田又收完了七十亩。”带着满头大汗,王隆一路小跑窜了过来。
  他原名匐隆,不过前段日子全营羯人都要改汉姓,实在弄不清自己那族该叫什么,他便选了个顺眼的姓用了起来。这还真挺管用,连家里的婆娘看他都顺眼了几分,还说要早早生个娃,送去府上进学。
  能不能进学,王隆半点也不在乎,但是家里的军田可是根本,丝毫不能怠慢。平日耕种时还能交给家里操持,等到夏收,他可就坐不住了。万一一场雨下来,好好粮食可就要遭了!
  亏得郎主体谅,这些日子不再强令他们操练,而是把人全都派了出去,收割军田。法子也颇为讲究,不是各收各的,而是分队沿着田垄一路推过去。如此安排,很多兵士的军田未必能排在前面,干活的人就越发不敢怠慢,只能争抢每日多干一点,尽早收获自家的夏粮。
  别人怎么想,王隆不清楚,但是这点子对他而言再好不过。他可是队正,军田本就多,凭他自己无论如何也抢收不完。这样百来人共同收割,不大会儿功夫就能把田地收的干干净净,怎能不让人欢喜!
  “休息一刻钟!”奕延直起身,抓起身上的褂衫,擦了把脸。
  就算不是正午,天气也热的要命,浑身简直没有半点干爽的地方。大量汗水顺着胸口滑下,映得那身刚健肌理,犹若过了一层油一般。不过奕延并没有在乎身上的汗水,而是顺手揉了揉腰背。收粮不像平常操练,要低头弯腰,一天下来,浑身没有一处不痛,双手火辣辣起泡生茧,实在比操练还苦上几分。
  不过包括他在内,全营上下没有半个人抱怨。他们收割的,都是自己和袍泽的田地,是实打实的军功私产。这可都是拼命换来的,能够养活一家老幼,妻儿父母的宝贝,谁会吝惜气力?所以就算催的再紧,下面也不会生出情绪。
  众人挤在树下阴凉之处,喝水的喝水,喘气的喘气,就像耕了一天地的黄牛。谁料还没歇过劲儿来,奕延就再次站起身来,大声道:“继续干活,上午要收完这一百亩地!”
  下午还有更多活计要干呢。兵士们不敢懈怠,纷纷起身向着远处的田地走去。奕延则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幸好,依旧是万里无云。只盼田地里的粮食全部收割之后,再变天气吧。
  夏收一直持续了半个月,随后耕牛入田,开始犁地,抢种秋粮。像是掐准了时间,当新谷入仓,田地播种之后,就变了天气。一场骤雨随风而至。
  梁峰身着单衫,坐在廊下,看着外面如幕大雨,轻轻舒了口气:“幸好收的及时。”
  若是再晚几天,怕就没这样好的运气了。抬头看向一旁深了两个色号的青年,他笑道:“这次抢收,辛苦你们了。给部曲三天假期,稍事休息吧。”
  奕延如今已经不是白肤,浑身上下都晒成了浅棕色肤色。唯有那双眸子,显得更蓝了一些。见到梁峰舒缓的笑容,长久的疲惫似乎也从他身上消失不见。仔细把那身影印在眸中,他才禀道:“有些人手上出了溃烂,姜医生说要上药。这些人,怕是要再休息两日。”
  “水泡没有及时处理吗?”梁峰挑了挑眉,突然问道,“你的手怎样?”
  “属下无事。”
  梁峰可不信他那套:“让我看看。”
  奕延只是迟疑了一下,便伸出了手掌。梁峰混不在意,抓住仔细检看。只见上面厚厚的粗茧之上,又生出了不少划痕和干泡,还有些血淤。所幸,没有更严重的损伤。
  舒了口气,他道:“没事就行。那些受伤的,也要尽快治疗,如今天热,拖延不得。”
  见那细细嫩嫩、纤瘦修长的手指从自己掌心滑开,奕延险些没回过神来。过了半晌,才点了点头。
  空中,青色的闪电撕裂乌云,又有雷鸣轰轰而来。梁峰的注意力被引了过去,微微皱眉道:“这雨,可别一下不停啊……”
  ※
  宫城之中,传来一阵杂乱的声响,有刀槍相交,亦有惊呼嘶喊。不过很快,这些声音都消弭不见。
  一队穿着盔甲的兵士推开了宫殿大门,闯了进来。为首的那位快步走到了龙床之前:“陛下,臣来救驾了!”
  缩在墙角,衣衫不整的中年男子结结巴巴问道:“司空,为何要救朕?”
  没人伤他啊?明明是在睡觉,为何他们要闯进房中,说要救驾?
  司马越的嘴角抽了一抽,不过早就习惯天子这副模样,他也没有露出什么不敬之意,只是柔声道:“成都王作乱,废皇后,贬太子,祸乱纲纪。长此以往,天下危矣!故而臣才率兵前来,还请陛下御驾亲征,随臣等一起讨伐那逆臣贼子……”
  “亲征?”浑身一颤,那中年男子猛地摇起来头颅,“朕不要出征,你们自己打就好了。朕不去!”
  箭到弦上,哪容再退?司马越也不管那位圣天子说些什么了,直起身形高声道:“来人,为陛下更衣!招三公百僚入殿议事!”
  一群宦官宫女慌忙走上前去,为还没睡醒的天子更换冠冕。司马越看着那个不怎么情愿的男人,唇角露出了微微笑意。
  只要有天子亲征,其他诸侯自然就要听命而行。有了大义,有了强军,他倒要看看,身在邺城的司马颖,要如何面对王师御驾!
  第107章 亲征
  当日, 洛阳城中戒严。百官上殿, 天子下诏东海王为大都督, 随驾亲征,讨伐逆臣成都王司马颖。
  三日后,羊庶人被接出金墉城, 重新册立为后。同时下诏废除成都王皇嗣之位,复立司马覃为皇太子,大赦天下。
  隔日,六军誓师完毕,天子御驾亲征。随扈百官几乎囊括了大半朝堂, 就连司徒王戎这样的大名士也在营中。一万人等浩浩荡荡驶出洛阳。同时出发的, 还有天子的征兵诏令。东海王司马越向各镇都督传令, 命其加入王师,共同讨逆。
  不过接受此诏令的, 却只有并州刺史、东赢公司马腾和安南将军、高密王司马略, 这两人乃是司马越的亲弟弟, 也早就接到了密信。自然不会错过这次盛举动。
  随着王师前进, 不断有援军赶赴投奔。短短几日,一万人的队伍变作十万,旌旗如林,军列成海,齐齐向着邺城而去。
  天下为之震动!
  ※
  “传令各郡县,沿途为大军提供粮秣。上党郡周边几条陉道均要加强兵力,保护粮道。”司马腾意气风发的下令。
  这次,可是他亲帅部众驰援王师。光是名头,就足以让他分到大大的奖赏。前线亦传来消息,王师在十日之内便兵过十万,简直是大好兆头。多亏阿兄思量周全,方才能有如此威势!
  这可是御驾亲征啊!
  汉高祖曾亲征匈奴、英布;汉光武亦曾亲征隗嚣。然而大晋伊始,还未出现过真正六军齐出的场面。上次司马乂拉着御驾上来到乱军阵前,不也使得数万乱军溃散而逃吗?若是见了天子御驾,成都王哪里还敢冲阵?放下武器,缟素出迎才是唯一的选择!
  更何况,除了御驾,还有自己和王浚的策应。就在前几日,他方才接到幽州发来的密信,前来替人消灾的和演,乃是成都王派去的刺客,旨在袭杀王浚。可惜不巧天公不作美,恰逢暴雨,让和演拉拢的乌桓单于临阵退却,反投了王浚。王浚便夺取先机,斩下和演的脑袋。
  有了这次刺杀,王浚更是不会站在成都王那边。两人已经约定,跟随王师之后,从幽、并两面包抄邺城。王浚曾经分别嫁两女入鲜卑,这次攻邺,应该也能带数千鲜卑铁骑。虽然司马腾看不惯胡人异种,但是鲜卑人向来顺从,又地处幽州,而非他的并州。因此听到这消息,他并无生厌,反而沾沾自喜得了强援。
  一切都安排的恰到好处,只待他兵出太行,荡平翼州了!
  随着司马腾的命令,并州也沸腾起来。恰好今年并无大灾,各郡县刚刚收获夏粮。兵强马壮,粮草齐备,大军从晋阳出发,向着白陉而去。
  ※
  “司马腾也发兵了?!”听到心腹传回的消息,刘宣大喜。这可是司马腾的兵马首次大举离开并州,让早就蠢蠢欲动的匈奴五部也有了可趁之机。此时不反,更待何时?!
  “速速前往邺城,无论如何,也要带左贤王回来!告诉他,五部兵马整装待发,只待大单于归来!”刘宣立刻吩咐道。
  司马家这些黄口小儿打得越是激烈,就越是他们的机会。等元海回来,登高一呼,匈奴立刻可以复国。届时挥兵太原、先吞并州,再下雍州。随后攻占上党,沿着太行八陉长驱直入,占领司、翼二州。整个中原腹地,便在五部掌中!
  这可是历任匈奴大单于都未曾做到的壮举!
  一想到将来的大匈奴国,刘宣就觉自己干瘦的身躯内,涌起了热血激流。只要刘渊能够回来,一切就都唾手可得!
  ※
  “梁侯!洛阳又生出了乱子,据说陛下御驾亲征,讨伐成都王。东赢公接了诏令,领兵三万,正朝白陉而去,还让各郡县沿途纳粮啊!”
  郭郊接到了将军府的命令之后,根本不敢怠慢,直奔梁府。高都可是在太行陉附近,一旦发生战乱,这里首当其冲。更何况还有纳粮!非但是高都,整个上党都要为大军提供粮草,守护后路。上党郡守乃是东赢公心腹,自然会把这事放在首要之位。万一催粮官来了,要如何应对才好?
  梁峰听到这消息,也是一惊。去年年末,洛阳大乱才刚刚平息,怎么不到半年,就再起风波?而且这次居然连并州都牵扯在内。大军出征,粮草供应乃是首位,既然东赢公有令,各个郡县都要开仓。府库存粮,便是要用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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