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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七零炮灰白富美 第18节

  白玲有些着急,准备再等一天就去找马叔问问怎么回事。
  等到第六天的傍晚,白玲终于听到帐篷外有了熟悉的马蹄声。
  她掀开帐篷走出来,一眼便看到穿过秋草远远跑过来的黑马和黑马上的人。
  落日的余晖为黑马的鬃毛镀上了一层金辉,白玲眯着眼睛试图看清马上的人。
  几天没见,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的身形更瘦削了一些。
  走到了帐篷前,燕苍梧翻身下马,慢吞吞的走了过来。
  白玲抽动了一下鼻子,“你身上这是什么味道?”
  燕苍梧匆匆钻进了帐篷,“羊骚味,你先别进来,我换身衣服。”
  白玲停住脚步,站在帐篷外面,“羊骚味,好像不是啊。”
  燕苍梧走的太快,她都没来及多闻两下,就是一点气味一闪而过。
  小狗在她脚边打转,看起来更兴奋了。
  燕苍梧,“好了。你进来吧。”
  白玲掀开帘子走进去,小狗扑到燕苍梧身上,在他肚子上拱来拱去。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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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已经晚了, 帐篷里只有火炉一个光源。
  白玲这几天用干柴和牛粪用的相当小心,就怕燕苍梧回来之前燃料用完了,因此炉子里的火并不旺。
  燕苍梧整个人都在昏暗中, 看不太清脸, 只能看见他把怀里的小狗往外推了推。
  白玲倒了一缸水俯身递给他,关切的问道:“你要不要喝水?这几天怎么样?怎么现在才回来?”
  燕苍梧微微摇了下头,并没有去接白玲手里的水,他用那双蔚蓝的眸子安静的注视着她,“喝过了。是这样的, 牧畜段需要剪秋毛的羊太多,任务又急,一直剪不完就多留了一天。你别担心,我没事, 只是耽搁了一下。现在有点累。”
  这么一长串解释配合他那双漂亮的眼睛和温和的口气, 真的相当有说服力。
  白玲放下手里的水缸,将仍旧跃跃欲试要往燕苍梧身上扑的小狗拎开, 她心头有点狐疑。
  以她这几天对燕苍梧的观察, 还有书里对燕苍梧的描写。
  这个人对人做事,几乎不会放低姿态,说什么漂亮好听的软话。
  这会儿燕苍梧居然对她好声好气的解释了一长串, 总给人一种事出反常必有妖的感觉。
  她仔细的端详着燕苍梧, 一般来说, 出了远门回来的人大多风尘仆仆,更别提他还是去牧畜段干活,跟动物在一起待了几天身上应当干净不到哪里去。
  可燕苍梧的头发干净蓬松, 发梢自然卷曲,明显今天刚洗过头,
  另外,一般来说人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特别是家里,都会自然放松下来。
  但燕苍梧明明坐在那里,身体的姿态十足松弛,但从一些细微之处却又能看出紧绷和不自然,这样子让她想起来燕桑榆紧张的站在帐篷门口,双眼盯着她随时准备跑走的样子。
  他们两个还真不愧是亲兄弟,这方面还真是挺像的。当然燕苍梧的表现并没有燕桑榆那么明显。
  如果说燕桑榆是小猫如临大敌,燕苍梧就像是一头趴在岩石上看似在懒洋洋晒太阳的猛虎,余光偶尔递来的视线就足以威慑其他靠近者。
  “你没事就好,这几天我一个人在帐篷里等得也怪害怕的。”
  她心下愈发狐疑,唇边却扬起一个笑,伸手去拿他堆在身后的衣服,“燕大哥,你换下来的衣服要不我给你洗了吧?”
  他精准的,镇定的握住了她的手腕,阻止了她的动作,“不行。”
  在她不解的望过来时,他条件反射放开了她的手,“非亲非故的让你一个姑娘给我洗衣服传出去太不好听。时间不早了,我今天太累了,有什么事情都明天再说吧。”
  白玲更加认定燕苍梧身上说不准有什么事情,这几天牧畜段剪羊毛的工作恐怕根本没有他说起来那么轻松简单。
  但这个人大抵是属鸭子和核桃的,嘴巴太硬,什么事情都只会往自己肚子里藏。
  他话说成这样,她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揣着一肚子疑问暂且退开放燕苍梧一个人休息。
  燕苍梧大概的确是累极了,头挨着枕头没多久便合衣沉沉睡了过去。
  小狗精力旺盛,绕着白玲转圈。
  白玲拍了拍它毛茸茸的屁股,压低声音,“去,自己玩。”
  小狗聪明,能听懂人话,他转头钻进了桌子底下,不知道玩什么去了。
  白玲躺下休息了一会儿,忽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拱自己的手,低头一看竟然是小狗叼来了一卷白纱布。
  长长的纱布拖在毛毯上,白玲坐起来一看,见上面竟然沾着干涸的血渍,纱布上还散发着浓重的药味和酒精味。
  白玲这才确定自己没闻错,燕苍梧刚从马背上下来的时候身上就是这个味道。
  他受伤了,也不知道伤在哪里。
  白玲点了一盏煤油灯,拿着灯小心翼翼的靠近燕苍梧,在他身边蹲下来。
  燕苍梧安静的睡着,胸口在毯子下一起一伏。
  他隐隐约约听到身边有呼吸声和响动,光落在面上,周围的环境骤然亮了起来,令他不安的微微皱眉,挣扎着想要醒来,但意识很快又被睡意拖着下坠。
  他实在是太累了,连着几天,每天睡不到三个小时,最钝的剪刀要剪最多的羊。
  更别提最后一天,他精疲力尽之下,只是放下剪刀喘了口气,不知道怎么的旁边剪羊毛的人偏偏这个时候起身,一脚踩在了剪刀上,紧接着就口口声声说他剪刀对着人是故意伤人。
  剪羊毛的人里除了他,都是熟识的同事,他几乎一个都不认识。
  他辩解了几句不是故意的,也没人相信,在睡梦中那些尖酸刻薄的指指点点和怒气冲冲的责骂都好像仍在耳边。
  对于他这种人来说,所有的辩解都只能是狡辩,燕苍梧已经习惯用沉默来应对那些狂风暴雨的批评和叱骂
  比起刚到达这里的时候,他的棱角已经在长久的时光中一点一点被磨平了不少。
  就在这时,燕苍梧在不远处见到了一个熟人,不是别人,正是卜胜武。
  他意识到他一开始的预感就是对的,这是一个圈套,所谓牧畜段调人来帮忙的好事,只是卜胜武对于他的报复。
  后来发生的事情很乱,他推开人群想要离开,不知道是谁抄起了木棍打在了他的身上。
  他忍无可忍抢过木棍跟一群人打在了一起。
  本地的牧工没有几个比他块头大,牧畜段的这几个职工都又矮又瘦,真动起来没一个是他的对手。
  这下自然更有话题可说,他被扣在牧畜段整整一天一夜,直到马叔闻讯赶到才被放了回来。
  若不是他们的木棍上的倒刺刺进他的胸口,刮出几道翻卷着皮肉的伤口,看起来实在严重了些,恐怕还没有这么容易放人。
  乱七八糟的人脸与画面在眼前转了一圈又一圈,他满心烦躁,仿佛置身酷热的炉火,口舌干燥的发疼,奔跑在无边无际的沙漠想要找一口水却怎么也找不到。
  清冽的水润湿了唇瓣,他本能的吞咽着从天而降的甘露,抚平了口舌的疼痛,眉头慢慢舒展开,重新回到了宁静祥和的梦境。
  这一觉睡得极为安稳,他睁开双目,双眼清亮。
  帐篷中十分昏暗安静,唯一的声音是火焰在炉膛中的燃烧声,帘子的缝隙中投入一点橙红的阳光,看起来时间正处于日出或者日落的时间。
  燕苍梧隐隐约约听见帐篷外有人正在交谈,他发现自己上半身的衣服不翼而飞,就这么光着膀子躺在棉被里。
  他心口一突,窘迫与羞愧占满了脑海,慌里慌张的向下摸,摸到裤子仍旧好好的穿在身上这才稍稍松了一口气。
  他胸口和后背的几道伤口都已经换了药和新的纱布,明显经过他人妥帖的处理。
  想到那个自己都明显需要大人照顾的年轻姑娘用一双漂亮白皙的手脱下他的外套,解开他的衬衫,脱了他的背心,直至把他脱得干干净净,为他身上的伤口涂药换纱布。
  燕苍梧不由得红了脸,心里有种难以言喻的感觉,他怎么会睡得这么死!
  他起身拿起旁边的搭着的上衣披在身上,一颗一颗的把扣子严丝合缝扣到了最上面一颗,正好听到帐篷外传来的对话。
  马忠国的声音粗,嗓门又大。
  这里的人大多如此,说话都嗓门大得像是吵架。
  “什么?去团部?用不着!用不着!我看就是发点烧,燕苍梧那么大个小伙子,大高个,身体壮着呢,挨上两天就好了。用不着费那个劲。”
  小姑娘说话一贯柔声细语,时而还露出些少女的轻快俏皮,此时没有一点平常的轻快俏皮。
  她甚至也提高了声音,斩钉截铁的强硬说道:“不行!”
  燕苍梧扣扣子的手停了下来。
  白玲注意到自己的否决似乎太过于强硬,又生硬的声音低了下去,“他都睡了两天了,再这样下去要是烧坏了怎么办?”
  燕苍梧回来的那天晚上,她就发现他睡得特别死,本来以为只是累的,结果第二天他也没有醒过来的意思。
  她摸了一下他的额头有些发烫,就去找了马忠国,但马忠国来了也只是给了点涂抹的药的就走了。
  她给燕苍梧涂了药,他还是没醒这让白玲有了一种很糟糕的感觉。
  不会让她这只蝴蝶翅膀扇得本来该落水被男主救的人形ssr提前高烧去世了吧?
  她急切的小声求着马忠国,“马叔,今天必须送他去团部的医院,要是有什么费用我都可以出。这是十块钱,人命关天耽误不得,您帮帮忙吧。”
  “白知青,这不是钱的事情。我知道你急。但这里离团部有多远你也知道,你说苍梧那么大个小伙子又不是一颗苹果,一张纸。我怎么带走嘛?咱们这又没有车,只有马。把他放在马上这么一吹,本来人就病着,真要是有点什么那不是更严重了。”
  白玲退了一步,“也是这个道理。那您把我送去团部吧,我去团部想想办法找个车过来接人。”
  马忠国长叹了口气,“白知青,你跟苍梧非亲非故的,为什么非要管这事情呢?车那么金贵的东西,就是送你去了团部也没用,找不到的。女娃娃啊,就是太天真,别给自己找事了。”
  燕苍梧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咳嗽一声发出点响动让外面的两个人知道他醒过来了,而是鬼使神差的听起了墙角。
  或许,马忠国问的,也是他想要知道的。
  他不是没有跟人住在一起过,他带着弟弟在劳改队的集体宿舍住过很长一段时间。
  在宿舍只要一有人生病,其他人就会自动抢走他的饭,抢走他的衣服,抢走他的所有东西,像是一群饥饿的豺狗迫不及待的分食着同伴的身体。
  那时一旦倒下一次,可能永远就再也爬不起来了。
  他倒是还好,年纪轻,又是男人,重体力活虽然吃不消但不至于像是那些养尊处优多年的中老年知识分子,干部一样晒上几天就大病一场。
  他记忆中最深刻的一幕就是每天早上几乎都会看到一个垂垂老矣的老头拖着铁锹走在山坡上,他没走出几步就要摔一跤。
  老头看着可怜极了,可谁都想不到这个老头是本地最大的地主之一,建国前占了几百亩好田和一个水草丰美的牧场,娶了四个老婆,生了十几个儿子七八个女儿,一辈子靠着佃农和牧民的租子活得风风光光,一次地都没下过。
  每次他一摔跤,其他犯人便会哄笑起来,此时另外一个脸上挂着伤疤的犯人还会上去嘲笑几句,谁也想不到这个挂着伤疤的中年人居然是建国前本地臭名昭著的土匪。
  建国前,这地主被土匪抢过两次,两个不共戴天的仇人居然在劳改农场同住一个屋檐下,一辈子没种过地的地主要在晚年趴在戈壁滩上讨食,拿着枪杆恶名昭著的土匪也只能被沉重的扁担压弯了腰,不得不说命运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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