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他没有露出哭的表情,但他分明在哭。
  写文很能写,但安慰人完全不行。
  嘴笨的作者菌慌了阵脚,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我没有不见,你看我在这啊!”她抓住他的手,让他摸摸自己的脸,确认她的存在。
  “不是你的错,死的人罪有应得!你是正当防卫,稍稍一点防卫过当。武侠世界就是这样,到处死人、打打杀杀,你不杀人,就要被杀……哎,我也不会安慰人!我们兰戎最乖了!哎,你别哭了啊……”
  少年左手抹泪,右手继续粘在她脸上磨蹭。
  因着软声软语的安慰,他看上去清醒了不少。
  ——可是,什么叫“打打杀杀,到处死人”?
  他心里重重地“咯噔”一声,极力装糊涂:“婉婉姐姐……你在说什么?”
  花知婉这才想起,自己的目的是来兴师问罪的,这会儿满心要哄他,正事倒是忘得干净。
  “我已经知道你练阴魔决的事了。”她说。
  “……”
  “诶!你怎么又哭啦!”
  刚刚转晴的脸忽地一声又下起了小雨,这次兰戎的表情很是生动。
  湿漉漉的大眼睛像小狗狗一样耷拉着,如果他有尾巴的话也一定是垂在地上的。
  艳红艳红的小嘴极可怜地抿成一小团,像是憋着天大的委屈,不敢说出口。
  给他配个bgm,那准是:小白菜啊地里黄啊,两三岁啊,没了爹娘。
  “其实成为大魔王也没啥不好的呀,干翻这个世界什么的多酷炫啊!”
  花知婉握着拳头,认真地说。
  也不知那句戳了兰戎泪点,他在一旁吸着鼻子,小声小声地喘上了。
  心里一急,她再次陷入了手忙脚乱的状态。
  “啊,你是怕自己在正道武侠圈受人排挤所以哭成这样了吗?!别怂啊!武侠圈混不下去了,可以混修仙圈,反正两个圈差不多,我常年分不清楚。这两个圈你不喜欢,也可以混宫廷圈,不然送你穿越,去霸道总裁圈?”
  语速叽叽喳喳地加快着,仿佛她说得快点就能把这件事给揭过去了。
  花知婉活脱脱就像是在给小孩报志愿,建议一个又一个,帮他各种展望人生。
  不说还好,一说完,少年连哭声都没法憋住。
  “你说我,是大魔王。你对我失望透顶了,对吗?”
  “你抛弃我,任我修魔,”他揉着眼睛,直把眼眶揉得通红通红:“说着送我去这儿去那儿,说到底就是想离开我。”
  这句话,兰戎说得心虚极了。
  他生怕自己现在看起来不够可怜,她真的接了话茬,要离开他。
  “天大的误会啊,谁说我抛弃你的?!”
  花知婉一脸惊讶地提高语调:“知道你在练邪功的意思是,噩梦应该由我与你一同背负!”
  “你做魔头,我就做老妖婆!老妖婆好像有点难听……唔,反正就是,你做魔头的话,我就跟着你,做魔教妖女!不论你怎么选择,我都会支持你的。”
  她的声音很大,他一字一句听得清清楚楚。
  脸上挂着泪痕,兰戎一抽一抽地凑近花知婉,鼻塞的声音听上去跟猫叫似的:“真的?”
  “真!的!”无比坚定的回答。
  “呜——呜——”
  他扑进她的怀里,埋着脑袋,放声大哭。
  像是要把这些年攒着的委屈、没人在意的泪水,一次哭尽。
  “喂!我说的可全是好话,你的哭点在哪里啊……”
  “好好好,我不对,是我不会安慰人、不会说话。我不说了,你别哭好不好?”
  见小少年越哭越惨,大姐姐十分无奈地拍着他的背,软硬兼施地威胁道:“再哭!你再哭,我就忍不住要亲你咯!”
  这回是真的哭不下去了,兰戎破涕为笑。
  湿润的睫毛下,温顺的眼睛乖乖地闭紧。
  他在她的怀里扬起脑袋,迫不及待地冲她撅起嘴。
  一个柔和的吻避过存在感超高的唇,落在他的侧脸。
  她吻去了他的泪水。
  “兰戎啊,我怎么感觉你的眼泪是甜的……味道真不错。”
  “婉婉姐姐对我耍流氓!”少年捂着被她亲过的脸,羞愤地控诉:“罚你再亲一下!”
  嘟着的嘴再次凑啊凑地,凑上前。
  一个暴栗揍到他的头上。
  “咳,那你现在不哭了,是不是得跟我交代一下,练邪功的前因后果?”
  作为作者菌,她不关心兰戎属于魔道还是正道,但她关心,文章是否出现了bug。
  “啊?”兰戎装作没听见地转移话题:“话说,放在床边的这根藤条是用来干嘛的?”
  “是用来打你的!脱你裤子,打得你屁股开花!”话题被瞬间带跑,花知婉露出一个后母式的微笑。
  “你……”他鼓着嘴,瞪大眼睛。
  “好啦,谁舍得打你呀,娇声娇气的小兰花。”她捏着嗓子笑他。
  兰戎:哎呀,脱裤子什么的,心里居然有点想被打是怎么回事??
  作者有话要说:  至明天中午前,有五千字的榜单要写。【笑着活下去】
  求鼓励,求抚摸……算了,摸了我也不会写快。【笑着活下去】
  好消息,小妖精,你有更新可以看了,开心吗。【笑着嗷…痛】
  三q金主,对你的爱犹如潮水那么汹涌:幽期不负言扔了1个地雷,控体扔了1个地雷,路痴小鹿扔了1个地雷,海带扔了1个地雷,萤丸的胖次扔了1个火箭炮,时雨扔了2个地雷,糖甜扔了1个地雷,宁柔小仙女扔了1个手榴弹,羊蝎子扔了1个地雷
  ☆、第47章 活捉一只作者菌
  再三保证不会生气之后,兰戎坦诚了一切。
  听完他的话,花知婉震惊了。
  文章竟出现了这么多连作者都不知道的伏笔,而且,伏笔出现之后还被完美圆上去了。
  当时,她明明知道后面有阴狗追来,却还是停下脚步更新章节,此处造成了时间差。
  重伤的曲暮酒无法使出武功,所以跟随他们来地窖躲避。他们跌进石室后,他就独自了碰上阴狗。未能全身而退,他被废了武功,或许就是这个事件,导致了曲暮酒今日的性情大变。
  在遇见青钩蛇之时,花知婉记得它会畏惧蛊血。而见了比青钩蛇大几百倍的九头蛇,她就忘记了这个设定。
  出圣地时,她倒是奇怪,曲暮酒没有派人看守石室。原来不是没有派人,是派的人全都死了。
  种种事件说明,她留下的突兀之处,正被这个世界的某种力量渐渐地合理化。
  《酒尊兰魔》明明是她创造出来的一本书,又仿佛它有一套独立于她思想的工作体系。
  作者菌开始怀疑,究竟是自动补齐在干预她的剧情,还是她的码字行为在干预这个世界。
  当花知婉无法把活生生的、站在她面前的兰戎,单纯地视作一个书中的人物时,他们身处的世界对于她,也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小说世界。
  她不再揣着电脑便有恃无恐,她开始迫切地希望,兰戎得到一些东西。
  “你需要一件,使你所向披靡的兵器。”
  花知婉翻阅大纲,想找出自己当初的设定。
  “找到了,这里……江湖宝剑第一名,天辰剑。”
  天辰派是天下第一的剑庄,曲千奏是剑首,继承父亲衣钵的原定男主曲暮酒,他所用的剑便是天下第一的武器。
  按照取名废粗暴的原则,曲暮酒用的剑,作者直接取名为“天辰剑”。
  ——得天辰剑者,得正道。
  它被天辰派视为镇教之宝,藏于禁地。
  看来,他们要深入敌穴才能拿到它。
  花知婉默默记下这一点,在脑子里构思,要怎么写他们才能安全地得到天辰剑。
  “还有,你需要养一只宠物。”
  她把兰戎拽到电脑前,让他看电脑屏幕中千奇百怪的示例图片。
  “你看,就像神雕、玉蜂、花蜘蛛、小红马,之类的……唔,我们都当了大魔王,得放一只酷炫一点宠物在身边。想想看,你最喜欢什么动物?我给你弄一个出来。”
  兰戎直起腰,弱弱地说:“关于宠物,其实我心中早有想法了。”
  “啊?是什么?在哪?”
  除了天辰派的两只狗,她不记得他们有出场过其他类似宠物的生物啊。
  ……
  (三分钟后,密道尽头)
  望着眼前那一抹铺天盖地的白色,花知婉的内心是奔溃的。
  在一重又一重锁链的缠绕下,有的蛇头萎靡地耷拉在地面,有的蛇头则精神奕奕地盯着他们俩看。
  它们尚未“到齐”的阵势,就已经足够惊悚。
  蠕动的身躯是那么的巨大,那夸张的宽度简直可以将她横着放进去。
  “兰兰兰戎,你选的宠物,胃口大概不小……你确定能宠得过来?”
  花知婉一边紧张地注视着码字界面,确保锁链没有松动,一边哆哆嗦嗦地,想劝阻兰戎打消这个重口味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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