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舒眉刚才从江澈那儿问不出来的前尘旧事,没想到却意外可以从一个杂役嘴里听到。她马上拉着张杂役盘根问底,终于大致打听明白了江澈前半生的历史。
  ☆、10.第十章
  从福音堂出来后,江澈没有直接开车回金鑫保安会。
  他独自驾着车去了紫金山巅,看着山下渐次亮起的万家灯火,眉宇间浮现一片悠远又伤感的回忆之色。之前在福音堂与舒眉的一番对话,让他情不自禁地回忆起了往事一幕幕。
  江澈的父亲江绍轩是一位寒门子弟,家境虽然清贫,父母却极为重视对独子的教育,赚的钱几乎都用来供他读书,希望他有朝一日能高中状元光耀门楣——当时还是大清朝的天下。长大后,尽管他未能如父母所愿高中状元,却在1909年考上了庚款留学生。十分荣耀地成为大清朝第一批踏出国门远渡重洋学习西方先进文明的公派留学生。
  在美国镀了三年金后,江绍轩一回国就进了清廷的总理衙门当差,专门负责洋务。可是第二年大清朝就覆灭了。总理衙门的差事虽然干不成了,但是那年头像他这样精通洋文洋务的人是不愁找不到工作的。他带着家眷刚自京城返回家乡南京,马上就被一家洋行慕名请去任职。工作稳定待遇优厚,养活一家四口完全不成问题,日子还过得很滋润。
  那段日子,在江澈的记忆中每一帧画面都是幸福的、美好的。父母十分恩爱,也十分疼爱一双龙凤胎儿女。他和姐姐江澄从小吃穿用度都十分精细考究,得到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与悉心培养。江绍轩不但自己教两个孩子说洋文,还特意请了洋教师教儿子弹钢琴,教女儿跳芭蕾舞。在父亲这棵大树的庇护下,他们姐弟俩过着与当时的中国人截然不同的另一种生活。
  可是,父亲这棵大树却在江澈九岁那年出了问题。那一年江绍轩被诊断出患上了肝硬化,并且病情持续恶化。尽管妻子谢素蕖不惜重金为他四处求医问药,甚至还为此不惜抵押了房子。然而缠绵病榻一年后,他还是英年早逝了。
  丈夫一死,顶梁柱一倒,整个家就垮了!谢素蕖带着两个年幼的儿女搬出原本居住的高级公馆,另租了一间简陋的小屋住下。
  谢素蕖本是北京一户官宦人家的女儿,因父母早逝在舅父家寄养长大,受尽了舅妈的冷眼。不过,尽管是寄人篱下的生活,吃穿用度却从不用她自己操心。嫁给江绍轩随他来到南京后,也一直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前半生一直养尊处优的深闺妇人,缺乏**生存的能力,只能靠变卖所剩无几的家产艰难度日。日子越过越穷,越过越苦。
  江绍轩刚去世的时候,还有一些亲友们会出面帮衬一下。可是人情淡如纸,日子一久人家慢慢地也就腻烦了。俗话说救急不救贫,一时救个急可以,一直救下去可不行。尤其他们孤儿寡母三张嘴,这个无底洞可不是那么好填的。
  等到实在没有家产可卖后,谢素蕖不得不干起了帮人缝补拆洗之类的粗活,拼死拼活地赚钱努力养活两个孩子。可是这个节骨眼上,江澈偏偏又在马路上被车撞了,虽然看上去没什么外伤,却一直昏昏沉沉地睡不醒。她哀求一位昔日相熟的医生过来看过后,说是估计脑子里有伤,最好赶紧送洋人的医院治疗。
  可是谢素蕖哪有钱送儿子去医院啊!她也借不到钱,这两年亲友们早被她借遍了,看见她来了都闭门不应假装没人在家。这时候,附近一个专为人牙子充耳目的饶妈妈,消息灵通地找上门来,花言巧语地劝她卖掉女儿为儿子治病。
  饶妈妈说,她知道有好几家公馆想要买女仆,都在托她帮忙物色伶俐的小女孩;又说那些公馆的太太老爷都是善心人,对下人如何如何仁慈;还说卖身契虽然会写明终身死契,但是只要她挣了钱,大可以再去求善心的老爷太太们把女儿赎出来了。
  谢素蕖虽然舍不得女儿,但是事实摆在眼前,如果不卖女儿,儿子没钱治病可能会死。只有先把女儿卖了换钱,才能挽救儿子的小命。为了保住江家唯一的一条根,她最终不得不狠下心,答应卖掉女儿江澄换医药费。并自我安慰地想,以后自己拼命赚钱,哪怕豁出去当暗门子,争取早点把女儿赎回来就是了。
  就这样,饶妈妈当天就趁热打铁地带走了江澄,给谢素蕖留下了一百块白花花的银元。十二岁的江澄走得一步三回头,稚嫩的小脸蛋布满泪水,声音也满是哭腔:“妈妈,您要早点来赎我啊!”
  谢素蕖的心几乎都要碎了,泪流满面地向女儿保证:“澄儿,妈会的。等弟弟的病一好,妈就马上想办法筹钱去赎你。”
  江澈被送进医院后,经诊断是脑震荡,住了几天院后就基本恢复可以出院了。儿子一没事了,谢素蕖就马上跑去找饶妈妈。她想问清楚江澄被卖去了哪一家公馆里,打算去看一看女儿,求一求老爷太太们答应她将来赎人的事。
  饶妈妈却答得支支吾吾的,实在被追问得烦了,才换了一副嘴脸似的凶巴巴地说:“卖都卖了你还问那么多干吗?闺女已经不是你的了,已经被人牙子带去南洋了。”
  谢素蕖如雷轰顶,颤抖着嘴唇问:“带……带去南洋做什么?”
  饶妈妈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地打开天窗说亮话:“带去南洋当咸水妹了!这个闺女你就当从来没生过吧。”
  谢素蕖当场就喷了一口血,人事不省地晕倒在饶妈妈家。
  短短两三年的时间里,谢素蕖的生活发生了天旋地转的变化。丈夫的死,终结了她人生光风霁月的前半生。昔日养尊处优的洋行经理太太,沦落成为底层的浣妇与缝穷女工。生活的艰辛曾无数次让她感觉再也撑不下去了,完全是一双嗷嗷待哺的儿女才让她努力坚持了下来。
  可是现在,她和丈夫当成掌上明珠般一点点润大的宝贝女儿江澄,竟被可恶的人牙子贩去南洋当咸水妹。她才十二岁呀!还是花骨朵似的年龄,怎么禁得起那样的摧残折磨?这个沉重的打击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早就心力交瘁的谢素蕖一下子就垮了!
  那晚,谢素蕖是被饶妈妈叫人抬回去的。她病了整整三天,昏昏沉沉地说了三天胡话。醒来后依然是满嘴胡话,太过强烈的精神刺激让她疯了!每天都疯疯癫癫地往外跑,说是要去找女儿,女儿在等她把她赎回家。小江澈为此不得不把整日整日地将母亲锁在屋内,否则她一跑出去就不知道怎么回来了。
  谢素蕖一疯,十二岁的小江澈就没人照顾了,他还得反过来照顾疯癫的母亲。一开始,还有治病剩余的几十块银元可以让母子俩度日。等到银元全部花光了,年纪太小没有谋生能力的江澈只能靠外出乞讨度日。他每天出去要饭,要到了食物就带回家和母亲一起吃,要不到就母子俩一块挨饿,日子过得饥一顿饱一顿的。
  而更悲惨的遭遇还在后头,因为谢素蕖租下的小屋房租是半年一交的。等到又要交房租的日子时,小江澈根本交不出租金。无论他如何苦苦哀求,房东是绝不会把可以生财的房间用来做慈善的,于是母子俩被毫不留情地扫地出门。
  失去了栖身之所,小江澈就没办法看紧精神失常的谢素蕖。头一晚他们在一个桥洞下露宿时,一觉醒来的小江澈就发现母亲不见了。虽然他发疯似的跑遍南京城大街小巷寻找,却一直没能找到母亲。没有一句告别,更没有一声叮咛,母亲就这样从他的生活中消失了。
  后来,小江澈才听说,有个疯女人跑去颐和路一带的各大公馆门口发疯,挨个拍着门板吵着要找什么女儿,被召来的巡捕们用警棍打得半死后拖走了,也不知后来是死是活。
  当然,基本上是死路一条。在这个乱世中,一个伤痕累累奄奄一息的流浪-女子,结局只能是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凄凉死去。就如同死了一只蚂蚁似的普通寻常。
  父亲死了,母亲失踪了,姐姐被卖去南洋了,只剩下年仅十二岁的江澈,独自一人在南京街头流浪。曾经光光鲜鲜的小少爷,就这样被命运的翻云覆雨手变成了一个小乞丐。
  为了活下去,小江澈除了乞讨外,也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偷和抢。讨不到吃的,他就会去偷,偷不到时候就只有抢。有一次,一整天没吃东西的他实在是太饿了,在一家烧鸡店门口被香喷喷的烧鸡引诱得不行,满心想要偷只鸡吃。一直找不到下手的机会,他干脆趁老板转身时抢了一只烧鸡就跑。
  五大三粗的店老板亲自跑出来抓住了他。一顿拳打脚踢后,他像一只死狗似的趴在大街上动弹不得。来来往往的行人都掩着鼻子避开他走,趴了好久也无人理会。
  后来天下起了雨,豆大的雨点一粒粒打下来,打得脸庞生痛。小江澈努力地挪动着遍体鳞伤的身体,想要挪到街边一家饭店屋檐下避一避。一个伙计忙不迭地冲出来吼:“小叫化子,死远一点,别弄脏我们的地方。”
  小江澈不敢动了,他知道如果自己一意孤行,结果只能是再挨一顿打。这时候,却有一个刚吃完饭从店堂里踱出来的人为他说话了。
  “伙计,雨这么大,他又是一个孩子。让他躲躲雨怎么不行呢?”
  伙计顿时堆出一脸笑说:“原本是不行的,这些小叫化实在太脏了。不过既然武哥开了口,那就行吧。”
  说话的人,是彼时金鑫商社保安会最出色的一等保安尚武。他那天来饭店吃饭,老板殷勤地招待了一番后,临走前还特意打包了一只饭店的招牌盐水鸭送他。见到小江澈那副可怜兮兮饥肠辘辘的样子,尚武就把那包盐水鸭扔给了他。
  “小孩,这个给你吃吧。”
  “谢谢大爷。”
  装着盐水鸭的油纸包就扔在小江澈身前,原本一伸手就能抓到。可是因为他刚刚挨了打受了伤,身体不灵活,很慢很慢地才伸出一只手,五指缓缓在雨水四溢的地面上艰难地指行着,试图抓起那个油纸包。
  尚武的视线自然而然地落在那只小手上,一瞬不瞬地盯着看了很久后,他问了江澈一句话:“你是无家可归的小乞儿是吧?”
  小江澈点点头。尚武又问了一句话:“那你愿意跟我回去吗?我想收你做徒弟。”
  顿了顿后,他又补充了一句:“做了我的徒弟后,天天都有饱饭吃,而且再没人敢欺负你。”
  对于小江澈来说,这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事,他马上不假思索地就点了头:“我愿意。”
  拜了尚武为师的小江澈,也因此成为了金鑫商社保安会的一名小徒弟。保安会除了招募成年刀手充当保安外,也会收一些聪明伶俐有潜质的少年,培养成忠心耿耿的亲兵子弟。
  后来江澈才知道,尚武看中他的原因是因为他的手——他的手指十分修长。只有这种修长的手指,才能灵巧地掌控沉重的大刀,作出出神入化的演化。
  就这样,从昔日的小少爷;到小乞丐;再到保安会的小徒弟;小江澈完成了身份的三重转变。他从此在尚武的精心教授下开始学习握刀运刀的各种技巧。曾经在钢琴的黑白琴键上灵活飞舞的一双小手,如今的伙伴变成了一柄锋利的钢刀。
  ☆、11.第十一章
  又是一个春日的黄昏,夕阳如万千金丝缕织着大地。披着满肩金色余晖,江澈第二次走进了福音堂。约翰神父见到他,颇有些讶异地问:“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江澈礼貌地回答:“神父,我没什么特别的事,只是想来教堂坐一坐,感受一下宗教氛围。可以吗?”
  约翰神父怔了怔,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位保安会会长对西方的宗教感兴趣。如果是一般的中国人,神父会抓住机会向他布道传教。但是江澈的职业,让他不认为他会是一个值得发展的信徒。
  虽然,彼时有不少外国传教士千里迢迢远渡重洋来到中国,就是为了传播教义,也很希望能够大量发展信众,但是他们对信徒的选择却是很严格的。
  首先,想要入教者须经教友推荐或者报名入教,教会派人对其品行进行考察后,再由牧师亲自考试,才能决定是否准其入教。其次,加入了教会的教友们要严格遵守教会的规定。如有赌博、酗酒、纳妾、伤人、吸食鸦片、辱骂教会等不良行为,一经教会调查核实,先是对其予以劝诫,如果屡劝不改或是情节严重者,则予以开除教籍,并将其所犯错误公之于众。
  而江澈的职业无论如何都会违反“不得伤人”这一教规,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好信徒的人选。但他却表示想来感受教堂的宗教氛围,这一点,约翰只能欢迎。因为教堂面向公众开放,任何人只要着装整齐,都可以进来听福音,感受主对世人的仁爱。
  “当然可以,主爱世人,他欢迎每一个来到教堂的信徒,也欢迎那些还不是信徒的人。”
  江澈微微一鞠躬:“谢谢神父,您忙去吧,我坐一会儿就走。”
  约翰神父也没有坚持留下,这时候正是他用晚餐的时间,他要去吃饭。江澈独自一人留在了教堂里,静静地欣赏着教堂四壁的壁画。
  虽然不信基督教,但是江澈却喜欢上了安静肃穆的教堂。觉得在这里静静地呆上一会儿,心情会变得前所未有的沉静安宁。尤其是黄昏时分,教堂里空无一人,唯有夕阳余晖透过彩色玻璃窗照进来。满室如梦如幻的流光飞舞,让人仿佛身处在另一个虚幻美好的世界。
  从约翰神父嘴里得知江澈来了教堂时,舒眉刚刚开始准备吃晚饭。一听说他来了,她连饭都没心思吃了,胡乱扒了几口就赶紧跑去找他。
  几天前,舒眉从张杂役口中大致弄明白了江澈的出身来历。虽然张杂役作为一个局外人,很多事都是听来的,只能作一个笼统的概述。但江家那段家破人亡的遭遇,哪怕说得再笼统,也足以令闻者伤心听者落泪了。舒眉就不由自主地红了眼圈。
  一个原本出身良好家境优越的孩子,因为父亲的病逝,导致生活水平的一落千丈已经很惨了!而紧随其后的遭遇更加悲惨,姐姐被骗去卖作妓-女,母亲因此精神失常,最后落得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凄凉下场。十二岁的少年就这样从富家少爷沦为了小乞丐,还在流浪街头的日子里被一位刀手捡回去当了徒弟,从此过着行走于刀锋上的日子。
  张杂役都说得唏嘘不已:“好好的一个少爷胚子,谁会想到后来变成这样呢?最初听说金鑫商社保安会的澈哥很厉害时,我都没有想到居然会是他。想当年,见到那么小的孩子就说洋文说得那么顺溜,洋行的人还都说,等他长大了一定能会像他爸爸那样去留洋,成为栋梁之材。谁知道……唉!真是世事难料啊!”
  江澈如此跌宕起伏的身世经历,说得好听是传奇,说得不好听就是命运多舛!舒眉听得无比同情,由衷地觉得他堪怜可叹!小小年纪就经历了那么多,也不知道他怎么熬过来的。她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果换成是自己遇上这些倒霉事,一定早就疯掉了!
  舒眉的母亲前两年因子宫颈癌病逝时,她觉得那就是世界上最摧肝裂胆的伤心事。可是和江澈一比,她觉得自己的丧母之痛都算好了!毕竟母亲去世前,她能一直陪伴在她左右。而母亲也一直神智清明,无比怜爱地叮嘱了她许多事。可是,江澈不但连母亲最后一面都没见上,甚至连尸首都无法收殓。这种死别实在太残忍太令人悲痛了!
  了解了江澈的身世来历后,舒眉完全刷新了对这个“灰社会”的认知,并且对他的同情心爆棚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舒眉跑进教堂时,江澈正独自站在教堂前方的一架钢琴旁。他修长的五指缓缓轻抚着琴盖,脸上的表情是一份梦游似的迷惘茫然。匆匆而来的脚步声让他瞬间回神,立刻警觉地眼光一凝,肌肉一紧。直到看清了来人是谁,才重新恢复为放松的神色。
  “江澈,你想弹琴吗?”
  舒眉的问题却让江澈蓦然缩回手,表情有些局促地摇头说:“不,我只是看看。”
  “我听说你小时候学过钢琴,如果想弹就弹好了。没关系的。”
  江澈微微一怔:“你听谁说的?”
  舒眉如实相告:“教堂里有个杂役以前在你爸爸工作的洋行呆过,我向他问了很多关于你的事。”
  定定地看了她一眼,他问得直截了当:“你好像对我的事很感兴趣,为什么?”
  “因为……”
  这个问题实在不好回答,因为想要回答必须旧话重提自己的时空穿越,而江澈压根就不会相信这些他根本理解不了的事。所以舒眉想了想干脆直接略过不谈了,只是雀跃地轻拍一下钢琴说:“先不说这个了!我们来弹琴吧。”
  江澈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你会弹钢琴?”
  舒眉颇为自傲地笑了,她可是中央音乐学院钢琴系的学生,入学考试时的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是系里公认的高材生。所以她骄傲地挺起胸膛说:“我当然会了,我三岁就开始学钢琴,九岁就过了十级。”
  江澈不懂了:“什么叫过十级?”
  “呃……”舒眉哑然了一下,“没什么,我随便说的,没意义了。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弹琴?”
  江澈苦涩地微微一笑:“我……恐怕已经不会弹了!丢了太久,指法早就生疏了。”
  “怎么会呢?学过了就一定不会忘,多少都还会记得一点的。你的英文都还说得那么标准呢。”
  “英文我虽然还会说,但也不过只是记得一些最常用的句子罢了。譬如how do you do,nice to meet you,what are you doing,where are you going等等。其他很多都已经忘光了。”
  “可你多少还是记得一些,所以钢琴指法你也一定没有全部忘记了。不信你坐下来弹一下了。”
  舒眉率先在双人钢琴凳上坐下,一边掀起钢琴盖,一边拍了拍身边的凳面,示意江澈坐下来一起弹琴。他看着黑白分明的琴键迟疑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在她身边坐了下来,缓缓抬起双手,轻轻落在琴键上。
  美妙的钢琴声,开始在教堂里悠悠荡响。
  最初只是一个一个机械的琴音往外蹦,像水龙头里一滴一滴掉落的水。渐渐地,琴音变得流畅起来,如涓涓小溪的缓缓流淌,流成一首悦耳动听的音乐。舒眉听出来了,那是贝多芬的《欢乐颂》。
  童年时的江澈,曾经多次在江公馆宽敞明亮装潢考究的客厅里弹奏这支曲子。这是他弹得最纯熟的一支曲子,也是他们全家人最喜欢的一支曲子。那段其乐融融的欢乐时光,这曲《欢乐颂》曾是最好的见证。
  舒眉坐在一旁静静地听江澈弹了一会儿后,很快也加入了弹奏。四只手一起宛如蝴蝶般飞舞在黑白琴键上时,她还曼声轻唱了《欢乐颂》的英文歌词:
  come! sing a song of joy
  for peace shall come,my brother!
  sing! sing a song of joy
  for men shall love each other!
  ……
  江澈当年也是会唱这首英文歌的,虽然记忆里的歌词早就忘得差不多了,但是此刻听着舒眉的歌声,记忆有如浸入清水的沙漠玫瑰,一丝丝重新绽放出曾经的青翠美好。听着听着,他情不自禁地也跟着她轻声和唱起来:
  then sing a song of j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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