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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都以为我还爱他 [重生] 第74节

  尤其是丛烈,幽深的目光在他脸上逡巡不去,最后沮丧地把首饰盒拿起来,塞回口袋里。
  丛烈是开车来的。
  两个人离开餐厅的时候,天阴得黑压压的,已经开始掉点了。
  云集刚想在餐厅门口打车,就被丛烈一把搂着拖到了停车场。
  顾及着丛烈的身份, 云集没有跟他在外面纠缠,下了地下停车场才一把挣脱他的手臂。
  “你干什么。”云集整理了一下西装, 低声斥责。
  “干什么?”丛烈的火气更大,“我像是要干什么?我是要让你饿着还是要让你冻着还是要让你淋雨?”
  他抓着云集的胳膊,不由分说地把他塞进副驾驶, 挡在车门外,“你为什么非要跟这种人吃饭?她算是个什么东西?”
  其中错综复杂的关系云集不打算解释。
  因为丛烈不是这场游戏里的人, 理解不了云集来不来吃饭对后面棋招走法的重要性。
  在丛烈看来,自己只不过是吃了顿饭跟人家打了两句太极,听不出其中的试探和诱导。
  但云集知道,这顿饭最大的收获就是明确了廖冰樵的价值。
  资本家就像是鲨鱼,总是闻着血腥味而来,不撕下一块肉不肯走。
  只要运用得好,他反而可以利用旺财给自己造势,用饵勾着这条鲨鱼。
  旺财扑腾的水花动静越大,能给瀚海带来的商业价值就约可观。
  廖冰樵不过是一个楔子。
  真正的资本声势,还是要资本来亲自制造。
  “就和你一样,这也是我工作的一部分。”云集目视前方,言简意赅。
  丛烈双手撑着门框,低头看了他好一阵。
  两个人都没说话。
  直到丛烈松开手,云集抬头对上他的目光。
  丛烈却闪开了。
  丛烈弯下腰,把云集的安全带扣上,绕到了另一侧的驾驶席。
  “这个为什么在垃圾桶里?”丛烈拿出那个绣着“chung”的小盒子,摆在云集面前。
  那是云集早上扔掉的。
  “因为我不要了。”云集只看了一眼,毫不迟疑地回答。
  丛烈扭头看他,“这上面写的是不是‘丛’?”
  “不重要。”云集的语气平和了一些,“扔在垃圾桶里,就是不再需要的意思。”
  “为什么啊?”丛烈的声音里有些掩不住的困顿,“你送给我的东西,我都还没见到,怎么你说不要就不要了呢?”
  “就是我还没送给你,它就还是我的东西,我想不要就不要。”云集依然很温和。
  他不想为这种事再浪费一句话。
  “行。”丛烈下车,正准备把那个小盒扔进垃圾桶,就听见云集愉快地问:“上次我送的耳钉,你什么时候戴?”
  丛烈的眉毛忍不住地蹙紧,转身看向车的方向。
  车还好好的地停在原处。云集也坐在里面,低着头好像在看手机。
  “我没有耳洞,不方便戴。”丛烈听见了自己的回答。
  云集失落的表情好像就近在眼前,“要不然我找人给你改成耳夹呢?但是那种可能戴起来不那么好看。”
  “不需要。”丛烈的声音很坚定。
  “我真的很想看你试试,要不然我给你比划一下呢?”云集伸着手,用两根指头捏着那粒闪耀的耳钉,像是捏着一颗星星。
  “云集,”丛烈的声音清晰而冷冽,“我说了,我不喜欢钻石耳钉。我也永远不会为了这种东西打耳洞,你明白吗?还需要我再重复吗?”
  东西被打落的声音,金属和石头撞在地板上的“叮叮”声。
  丛烈难以置信地打开那个小盒子,里面的耳钉好好地躺在里面,完全没有磕碰或者使用过的痕迹。
  他肯定云集从来没有送过他耳钉。
  他更不可能拒绝。
  毕竟他跑去打耳洞,不就是为了等着云集把这个小耳钉给他?
  原本他还会满怀期望地等下去,要不是在垃圾桶里发现了这个盒子的话。
  最后丛烈把盒子塞回口袋里,走回车边。
  副驾驶已经空了。
  大雨如注。
  --
  自从那天从饭局上回来,云集清静了好几天。
  丛烈最近好像开始着手准备新歌了,每天没早没晚地忙,几乎不跟他说话,回家就埋头写歌。
  云集觉得挺好。
  这就是他所预想的合租同事的关系:他跟丛烈各忙各的,井水不犯河水。
  他能感觉到丛烈在跟他置气,但他并不想去握手言和。
  因为他没做错什么。
  那个耳钉确实是准备送给丛烈,但那毕竟已经是太曾经的事情了。
  刚在家好好休息了几天,事儿就来了。
  傅家的老爷子七十了,要办整生日。
  那天云集记得很清楚。
  就是在这场晚宴上,云世初当着所有京圈权贵痛斥他不洁身自好辱没门楣。
  也是在那天,上辈子的云集没了爹。
  从那天起,他因为不知孝悌被明面上千夫所指,因为不知廉耻被暗地里戳穿脊梁。
  他那时确实。
  太不知悔改。
  到那时候云集还觉得丛烈没错。
  他甚至也不明白自己错在哪儿。
  爱一个人,到底能有什么错呢?为什么就为人所耻呢?
  只要稍微想起来那个场景,云集都克制不住地想要逃避,所以这辈子他几乎从没踏足过傅家的老宅。
  但这一回,他没理由不去。
  傅家和云家一向走得很近,两家的小孩更是从小就搅合在一起。
  云集小时候闹过一个笑话。
  傅老爷子从云集小就特别看好他,开玩笑说反正自己家儿女双全,等他宝贝云云长大了,随便挑一个走。
  那时候云集傅晴还是拖着鼻涕满地跑的小崽子,傅江都已经上初中了。
  不像彼时还在吃奶的云舒有自己的保姆,云集是云世初亲自带的。
  偶尔云世初忙得顾不上家,就把云集扔到傅家去住几天。
  傅家的家规就是由“散养”二字组成的,云集傅晴这一双鼻涕孩儿就全权甩给大哥傅江。
  云集在云家被管得很严,到了傅家就跟小老鼠掉香油罐儿里一样,零食随便吃,懒觉随便睡,惹了祸顶多被傅江倒着拎起来打一顿屁股。
  但那时候他哪知道怕呢?傅江把他倒拎着,他还咯咯乐个不停。
  屁股上挨了巴掌,云集都要笑抽抽了。
  孩子毕竟是孩子,云集在云世初手里再乖再懂事也只是自保本能,到了傅家就可着劲撒欢。
  甚至为了能在傅江手里装一把“电风扇”,云集故意吃一身冰激凌汤儿,抱着傅晴一起从酒窖楼梯扶手上往下出溜,玩捉迷藏过家家把衣柜里的好衣裳一顿祸祸。
  闯什么祸都没事儿,傅家家长只要几个孩子没病没灾,糟蹋点小东西也不至于苛责。
  而且傅大哥揍他也揍不疼,最后云集还要和傅晴一起举着胳膊吵吵“再飞两圈再飞两圈”。
  傅江就真的能带着这俩熊孩子瞎玩上半天。
  要说云集上辈子曾经有过直白的、不掺水的温情,那都是在傅家得到的。
  小时候他总盼着云世初出差或者开那种好几天的长会,这样他就能去找傅江傅晴玩。
  所以很有段时间京圈有一说云集将来可能要做傅家媳妇了。
  有一天这话终于传到云世初耳朵里。
  老爷子跟云集耳提面命:“傅家两个孩子只有一个有出息,但是我不允许你不姓云,傅建国也不会允许他儿子不姓傅,明白吗。”
  云集那时候才几岁,能明白就怪了。
  但明白也好,不明白也好,云集就再没能在傅家过夜,只能偶尔过去玩一玩。
  不过这不耽搁云集跟傅家感情深厚,逢年过节两家小孩都要频繁地来回走动。
  一辈子云集都当傅江是自家大哥,怎么也不会动别的想法。
  傅家对云集来说,不止是云家的世交。
  于情于理,这次傅老爷子的大寿,云集怎么也是要去捧场的。
  至于云世初,云集想,他这辈子应该不会为丛烈骂自己。
  因为他不会在同一条路上绊倒两次。
  傅家是当地名门,傅建国又是傅家的当家,京州的大小名流自然都要照顾到。
  所以得知丛烈这次也被邀请的时候,云集是一点也不吃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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