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师弟的脸长相还算不错,加上黎盛钩又穿着书生衣裳,在这里叫卖栗子,很快就吸引了人的视线。
  不一会儿,就有几个人围了过来。
  “这年头,读书人也开始卖栗子了么?”
  “你看着书生穿的,肯定是公子哥儿玩玩。”
  黎盛钩听着众人的话,却是亲亲密密的和老太太站在了一起。
  “这是我一个村子里的老太太,身世可怜,三岁少爹,五岁没娘。好不容易长大嫁人生了一双儿女,竟然都遭遇了土匪。可怜大娘只能出来卖栗子,大娘以前对我多有照顾,如今正是我回报的时候。这栗子真是又香又甜,不信,我让大娘给你们吃吃看。”黎盛钩越说越卖力,“大娘,您吃吧。”
  “好!”一个明显不是普通人的男子站出来,硬邦邦的说道,“这位大娘的遭遇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在下十分感动。您吃一颗栗子,我便买一斤。”
  这话说的慷锵有力,无奈这人却是个平平无奇的面瘫脸,用这般硬邦邦的口气说话给人一种古怪之极的感觉。
  靠近这男人身边的群众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两步,免得惹上这个“江湖人”。
  老太太,也就是熊姥姥看着眼前笑眯眯的男青年,还有边上这个明显是高手的黑衣人,就算再蠢,也知道自己暴露了。可她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暴露的。
  “大娘不肯吃么?不如我喂您?”黎盛钩将剥好的栗子朝着老太太口里喂,几乎都碰上了她的嘴唇。
  这时候,大娘背也不驼了,腰杆子也直了,动作也变得利落之极,轻松躲开了黎盛钩的动作。
  “你是怎么发现的?”熊姥姥低声笑道。
  “您穿着一双绣着猫头鹰的红鞋子。”黎盛钩指着自己的眼睛说道,“哪怕你遮的再严实,它也看得见。”
  “小子狂妄。”熊姥姥目露凶光,“区区两个人就想困住我?”
  “两个人?”黎盛钩拖着下巴想了一会儿,露出一个笑容来,“谁说是两个人的?”
  熊姥姥闻言一顿。
  只见这条街上的行人,一个个都转过头来,朝着熊姥姥的方向围了过来。
  屋顶上,也有不少人拿着大网翘首以待。
  这整条街上的人,竟然都是他的手下?!
  而她居然没有发现?怎么可能!
  “能够群殴的时候,我从来不单挑。”
  第36章 用针如神之一
  公孙大娘的脸色已经变了。
  这里布下天罗地网,她就算插翅也难飞。更加让她难以置信的是,眼前这个人究竟是谁,能够调动这么多的人?要知道,这里几乎是最繁华的一条街,平时百姓无数,现在却被做成了引她进来的局!
  “老身何德何能竟然能够能出动如此多的人?”公孙大娘笑了笑,后退了两步,观察着四周。
  “公孙兰,你从唐国一路逃到明国,为了隐藏你的踪迹,一共杀了三百多个人。”黎盛钩冷冷看着她,忽然说道,“你易容成熊姥姥卖栗子卖了好几年,死在你栗子下的也有个两百多人,更别提女屠户、桃花蜂、五毒娘子等等其他的身份。你一年杀的人可比这街上的人多,所以要抓你,这些人我还觉得有些少。”
  公孙兰被说破了来历,眼神有些闪烁,“原来你是从唐国来的。是那个老太婆教你来抓我的?这倒有趣了,她不去对付祝玉研她们,反而来关心我这么一个小辈了。”
  “有你这样的败类后辈,公孙大娘恐怕都没脸见人了。”黎盛钩冷笑道。
  公孙兰因为长得像公孙大娘,又是族里的孤女,因此被接到公孙大娘身边,学习剑舞。谁知道教育方针都没问题,偏偏公孙兰是个异类,有事没事就喜欢杀人,简直是天生的恶魔。她在唐国犯下的事被人发现后,又杀了几个同门,一路西逃,竟然也让她快活了这么些年。
  顶着公孙大娘的名头在外面肆无忌惮,一旦发现不对就容易换身份,还建立了红鞋子掩藏自己。笼络了一堆女子替她杀人,不断发展自己的势力和理念,这样的人,已经不能算是个人了。
  “不一定!”公孙兰见准时机,整个人如同利箭一般,直勾勾的朝着黎盛钩冲去。
  擒贼先擒王,她已经看出黎盛钩是他们的头儿,而且没有多少武功,只有抓了他,才有一线生机。刚才黎盛钩说了这么多废话,正好给了她可趁之机!
  黎盛钩不闪不躲,对着公孙兰露出了一个微笑。
  公孙兰觉得有些不对,然而不等她反应过来,她的肩膀已经中了一枪。
  “哦,我话还没有说完。能够群殴的时候我从不单挑,能够用枪的时候我也绝对不会用剑。”黎盛钩朝着枪、口轻轻吹了吹,“你们这些自认为是武功高手的人,就是太过相信自己的实力了。在下虽然废话,但也有废话的本钱。当然,你这种小角色小炮灰是不会懂的。”
  公孙兰虽然听不太懂黎盛钩这番话,但也知道绝对不是什么好话!
  黎盛钩转过身,朝着周围的人挥挥手,“锁了她的琵琶骨,封住她的筋脉,给她剩一口气就行,我还得带着她去唐国找公孙大娘换点东西。”
  “是。”
  街上的人纷纷应道。
  “嘿嘿,熊姥姥是么?”几个人围上来,不怀好意的捏着拳头。
  “你,你们敢……我可是啊……!”
  后面传来了各种拳打脚踢的声音,公孙兰的声音也渐渐变了调。
  黎盛钩听着这样的声音,觉得心情格外的舒畅。
  他没有武功,没有关系,他有人!
  武功高手再厉害,挡得住千军万马么?
  在来到明国的时候,他就拿到了一份外交文书。
  而街上这些人,有些是他从唐国带来的,有些则是明国朝廷送来的官差。那些官差被他派去挨家挨户的窍门让他们在今夜不要外出了。公孙兰这样的女人太过高傲,不把人当人,自然也不会去和别人做交谈。她自以为自己易容术天下无双,就算有什么敌人要杀她她也能依靠自己的美貌逃过去。
  或许连公孙兰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栽在这样名不见经传的人手中。
  “哦,对了。”黎盛钩一拍脑袋,显然是想起了什么事情。
  “你们先让一下,让我看看她的脸。”黎盛钩忽然说道。
  围着公孙兰揍的人立马站成两排,动作整齐的让人惊叹。
  而公孙兰此刻的样子就不怎么好了。
  这脸上已经肿的没法看了。
  黎盛钩叹口气,“哎哎,做什么不好偏偏要做变态,何苦呢?”
  公孙兰艰难地睁开眼,几乎恨不得起身杀了他。
  可惜公孙兰此刻肩膀处本就受了枪伤,又被封住筋脉锁了琵琶骨,连普通人都打不过,几乎只剩出的气了。
  黎盛钩笑了笑,刚一伸手,就有一个识相的属下递上来一副薄纱手套,“主子请用。”
  “不错,等我将红鞋子端了,给你发奖金。”黎盛钩带上手套,弯腰摸了摸公孙兰的脸。
  一个人可以易容,但是她的骨头是不会变的。
  而且以公孙兰的性子,想必在她那些姐妹们面前,也不可能一直以真面目示人。
  “不过如此。”黎盛钩叹气着摇摇头,“也就凑合看吧,冒牌货就是冒牌货,比起真正的公孙大娘要差的远了。”
  任何一个美女都不能忍受自己被人这样瞧不起,尤其是眼前这个男人!
  公孙兰嘶哑着喉咙,有气无力的看着黎盛钩,“你说什么?”
  “实话啊。”黎盛钩不解的看了她一眼,“你长的真不怎么样。”
  公孙兰冷笑了两声,显然并不把黎盛钩的奚落放在眼中。她自长成以来,从未有人嫌弃过她的容貌。
  师傅说,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看来此言非虚。
  “对了,你的红鞋子组织收刮来的银子,我就笑纳了。”黎盛钩低头说道,“你也不必担心,你那些好姐妹,我会一个一个送到牢房去陪你,不会让你寂寞。”
  公孙兰恨恨的闭上眼睛,她已经落到如此下场,哪里还有机会关心其他?
  可是她又不甘心。
  一个女人,莫名其妙的栽在这样一个男人手中,总会忍不住想要问问。
  “你究竟是谁?”
  “我是谁?”黎盛钩举起袖子,遮住脸,不过转瞬又放了下来,变作了一个平平无奇的脸。
  “当年贫道不是给你算过么?”黎盛钩改变了自己的声音,微笑着看着公孙兰,慢慢的吐出三个字,“桃花劫。”
  公孙兰身子一颤,昏了过去。
  “啧,不行啊。”黎盛钩心下感叹,他还以为这公孙兰能够陪他多玩玩呢。
  “国师大人您要去什么地方?”之前那个给他送手套的暗卫小步凑上来问道,“属下再叫几个弟兄过来。”
  “你查到红鞋子那帮人的聚会地点了么?”黎盛钩反问道。
  “查到了。”暗卫的脸色有些不好,“查到的结果有些出乎意料。”
  没想到红鞋子组织居然做了这么多恶事,收刮了那么多银子?乱七八糟加起来,差不多有几千万两白银,抵得上好几个大商会的总收入了。
  就算是当强盗,也没有这么赚的。
  “看来你们的待遇又能提高了。三个月后的流水席,给你再加几道菜好了。”黎盛钩笑道,“你不是要成亲了么?”
  “多……多谢大人。”暗卫感动的一塌糊涂,他们明面上是国师府的护卫,暗地里也抽签保护国师大人的安全。没想到,国师大人对他们这些人的事情都如此上心?连他要成亲的事情都还记得。
  士为知己者死,显然这个暗卫青年已经感动的不行了。
  黎盛钩鼓励的说了两句,“你们在后面远远看着就好,按照计划行事。大疯子都不能奈我何,何况是那些小疯子?”
  陆小凤近来的运气不算太好。
  他的旧情人薛冰消失的无影无踪,所有的线索都指着红鞋子组织。但是他还是隐隐觉得有些不对。
  他偶然发现一个年纪巳近四十,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女人,心下怀疑,加上她穿着一双绣着猫头鹰的红鞋子,便跟着这女人一路走过来。这女人年纪不小,本事更是不小。一路上几乎换了好几个装扮,饶是陆小凤也差点跟丢,不得不打起万分的精神来,本来想要给花满楼写信的事情都搁置了下来。
  此刻,这女人穿着件深紫色的紧身衣,手里也提着个黄布包袱,眉梢眼角的风情更是掩盖不住,不知道的人还因为她要去会情郎。而陆小凤则是躲在一旁的树上,借着树叶的掩盖看着屋子里的状况。
  “咦?往常都是大姐最先到,怎么此时却没有人?”紫衣女子将包袱放下,看了一眼四周,自言自语道,“莫非大姐被什么事情绊住了?可什么事情又能挡住她?”
  大姐?
  她说的莫非是公孙大娘?
  陆小凤暗暗屏住了心神,下意识的警惕起来。能够让蛇王追查了这么多年的女人,武功必定很高。
  “二娘你来了啊?”紫衣女话音刚落,屋子里又进来一个红衣少女,手里也提着个黄布包袱,脚上也穿着红鞋子。
  “嘻嘻,二娘你来得早我不惊讶,我惊讶的是大姐怎么没有来?”红衣少女银铃一般的笑道。
  “谁说我没有来?”
  门外又进来一个普普通通年轻打扮的男子。他的脚上也穿了一双红鞋子,手上也提了一个黄色包袱。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