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PO18文学>书库>综合其它>郎君负我> 郎君负我 第33节

郎君负我 第33节

  反正这话也算不得上是假话,她可是京中闻名的美人,若不是太过于貌美,也不会引来越恒这样的小人。
  平北王就算现在与她没有什么关系,但他都收下了她,迟早见了她,知晓她有多貌美,她便有信心让这假话也变成真话。
  除了谎称有宠于平北王这件事,南滢想不出还有什么事情能让主家派人深夜前来。
  可眼下她还没有来得及见到平北王,他们真要将她接走,她还不知道落到哪里去。
  她越想越慌,六神无主,“春水。主家肯定是发现了。主家肯定是来把我接走的。我不要走。你去把人赶走,我不要见他们。”
  第三十章
  话音还未落下, 等在门外的人便已经十分不耐的推门闯了进来。
  来的人是常在柳夫人身边伺候的一位姓曾的嬷嬷,她早年曾入宫做过女官, 到年纪被放出宫, 算是自由身,自愿入了白马公府做嬷嬷。
  平素在府中不仅负责□□刚进府小丫鬟,且负责教授府中小姐的礼仪。
  柳夫人与南袤在先头的亲生女儿身上吃了忤逆的大亏, 这教养养女便格外仔细。
  曾嬷嬷平素以严厉出名,若是让她抓到有什么不端失礼的行为,不论小姐还是丫鬟都是轻则责骂,重则受鞭。
  这一次柳夫人专门派她入王府给南滢和南欢教规矩。
  但王府并不是那么容易随意进出的, 这一趟还要多亏婚期仓促,王府中进进出出的人颇多, 警备放松不少。
  曾嬷嬷是南家花钱重金贿赂了几个内监, 扮做宫中的女官,才得以混在内监的队伍里进入王府。
  她能够在王府停留的时间不多,又要见两个目标挨个训话, 一刻都容不得耽误。
  曾嬷嬷进门先扫了一眼内室。
  王府建成不过几年, 主子又少。屋内一切都是簇新的, 陈设也称得上精巧, 但曾嬷嬷以往在宫中时一双眼睛见过多少妃子与宫廷内物, 此刻一眼便瞧出蹊跷。
  但凡宠妃, 屋中绝不可能才这么一点陈设,连几件能摆在显眼地方一眼便让人咋舌的字画文玩珍奇饰物都没有。
  而且这屋子里连点男人留宿的痕迹都没有,也不像是成婚后的女子该有的,简直布置的跟未出阁的女儿家一般。
  她目光扫过那张不大的窄床, 以及床上的孤枕, 再抬眸看向南滢的目光立时锋利了几分, “滢娘子,你是一入王府就得了王爷的宠吗?”
  这老婆子生的一脸刻薄,南滢让她盯得心头慌乱,偏要强撑,“王爷是挺宠爱我的,我一进门就连着伺候了王爷两个日夜。”
  曾嬷嬷脸上却没有流露出她所想要的讨好之色,她居高临下的看着她,“哦?是吗?那殿下怎么今日没有歇在您这里呢?”
  谎话一出口,要接着往下说便没有那么难了。
  南滢挺了挺胸口,“王爷十分怜惜我,事事都依着我。看我实在疲累今夜才没有宿在我这里。怎么了?主家让你来是有什么事情吗?”
  曾嬷嬷不紧不慢道:“这般话以后滢娘子还是少说些。为妾要有为妾的规矩。哦,老奴忘了,您如今还不是妾。连个名分也没有,无媒苟合,说起来到底是桩丑事。
  明日王妃进门,您本就处境尴尬,若说话要是还这般没轻没重的让旁人见了没得辱没了南大人的门楣。
  老奴劝您以后要想在这王府中安身立命,还是老老实实的侍奉主母,切莫生事。做人家的妾室便要谨小慎微,事事以丈夫为先,若那一日能让王爷给您一个妾的名分也就算是苦尽甘来了。”
  这话说的重,南滢虽是自愿留下来,可此刻让人这样教训,又骤然得知王妃明日便要进门。
  她又急又气,脸上涌起一股热意,双颊火辣辣的,“你胡说。我在王府中都没有听说殿下要大婚。怎么可能王妃明日就进门?”
  曾嬷嬷面无表情,“此事千真万确。圣人朝夕之间赐婚,我家大人听说明日王妃进门,怜惜娘子失了亲长提携,方才特命我前来通知娘子一声,提点您一些做人妾室的道理。”
  南滢,“我不信。王妃是谁?哪家的姑娘?”
  曾嬷嬷哪知道王妃是谁,柳夫人嘱咐她来王府打听打听王妃的消息。
  没想到看南滢这个样子,竟是一点也不知道的样子,白长了一张漂亮脸蛋,真是无用。
  “王妃乃是咱们安州南氏的姑娘,但王妃的闺名不是你我这样卑贱之人能直呼的,避尊者讳。滢娘子,你以后说话万万不可这样没轻没重了。
  日后王妃进了府中,既是同族的姊妹,又同嫁一夫。她是妻,你是妾,便应该尽心侍奉,效娥皇女英,姐妹齐心,一起为皇家开枝散叶。”
  曾嬷嬷时间紧,也不耐跟这么一个蠢货废话,语速极快的提点了几句规矩便离开。
  人一走,南滢就气得起身,抄起桌上的瓷杯掷在地上砸了个稀巴烂。
  春水怕大半夜的这种动静会引来人,赶忙拦着南滢,“小姐。你别生气了。”
  南滢都快要气哭了,“我不生气,你刚才看到了吗?那个老奴说我是无媒苟合!”
  春水劝道:“没事。小姐。她说的又不能当真,您根本连见都没有见过王爷。咱们不跟她一般计较。”
  南滢让春水这么一劝,忍不住哭了,“如今王妃入门,又是南氏的女子。同族的姐妹,她是妻,我是妾。不,我连个名分都没有,连王爷一面都没有见上。春水。我真是不甘心。”
  族中未嫁的女子之中,她本是佼佼者。
  平北王没有正妻到还好,他既有了正妻,她岂不是成了笑话。
  春水宽慰南滢,“族中没有女子会比小姐您更漂亮,只要王爷见了您,便知道您的好了。即便三媒六聘正正经经的从大门抬进来又能怎么样,一个女人过得好不好,还是得看得不得丈夫的宠爱。只要抓住王爷的心,您还有什么可怕的?”
  南滢听到春水这话总算稍稍心情好了一点,她擦了擦眼泪,“是这个道理。我现在就睡觉,明天早上起来好好打扮一番去见新妇,到时候把她比下去。”
  曾嬷嬷出了见星楼,赶忙对着等在外面的内监换了一副面孔,“麻烦曹公公了。”
  曹公公翻了个白眼,“哼。知道麻烦就快些。别磨磨蹭蹭的。这大半夜的,咱家还急着回宫呢。”
  几个人出了见星楼,曲折回转跟着买通的府中太监到了一间院子前。
  太监站在门口,“王爷带回来的那位夫人便住在这里。”
  曹公公摆了摆手,“你去吧。快些。”
  曾嬷嬷思量着临走时柳夫人的嘱托,‘旁人家的女儿如何倒不必多管,我这女儿自幼让我们宠坏了,性情执拗,一身臭脾气。
  若是她恃宠而骄捅出什么篓子来必定累及公府。你千万将话说得厉害些,给她一个警告,非要吓住她不可。’
  曾嬷嬷眼中闪过一线轻蔑,这位南小姐过往的事迹,她还未入白马公府时便有所耳闻。
  一个世家教养出贵女居然敢绝食拒婚,违逆父母之命,非要为另一个男人守身,简直是不知廉耻,一点规矩道理都不懂。
  这样的女子莫说为妻,就是为妾,在她看来也是不合格的。
  她将该说的话在腹内转了又转,思量着最严厉的措辞给这位南小姐一个警告。
  没想到她刚进垂花门,迎面便撞上几个禁军,还未及开口,当下让人给擒住了。
  她忙道:“我不是坏人,我是白马公爷派来见小姐的!”
  沉月冷笑一声,“什么白马公府,黑马公府。一声通传都没有便潜入我们王府的统统都是别有用心的刺客。兄弟们,把这几个刺客都拿下!”
  曾嬷嬷想不通,她怎么都想不通见星楼那边明明畅行无阻,怎么到了这里连人都没有见到就折了。
  ·
  “这对双龙佩是……”南欢抬起头,“圣人的旧物?”
  历来玉佩都是一枚,只有极少数的情况下会打制成双佩。
  南欢在宫中住过几年,见过这枚双龙佩很多次,它常常挂在圣人腰上。
  当然,只有一枚。
  据说另一枚原是赠给元后的,宫中无人见过另一枚。
  圣人年少尚且是王孙时,元后以姝艳进,居常专夜,生三子一女,未及三十早薨。
  此后圣人继位,追封赐了皇后之位,却是一生再未立后。
  她是第一次见到传闻中的另一枚玉佩。
  这对有着重大特殊意义的玉佩拿在手中,沉甸甸的,颇有重量。
  南欢抬眸看向宋暮,长睫轻轻扑闪,“殿下这是何意?”
  宋暮从袖中拿出一物,“我还有一个东西要给你看。。”
  玉轴黄缎,一看便知道是圣旨。
  圣旨是有品级的,按照对象和用途的不同,卷轴的材质和缎子的材质都不同。
  这是一封最顶格的诏书,上面所写的绝非小事。
  按理来说,这样一封诏书,应当由圣上身边的亲信亲自来送,送圣旨时,全府的人都要跪地迎接。
  但宋暮就这样从袖中拿出来递给她。
  南欢小心翼翼的放下手中玉佩,双手接过卷轴,缓缓展开。
  看清这软缎上的字迹,南欢不由得坐直了身体,她吃惊的抬起头看着宋暮。
  宋暮面上挂着笑,却在她的注视下紧张到口舌发干,身体僵硬,“我已经向父皇请求赐婚。婚期定在明日,礼部已经开始准备。三姑娘,你就当我一个忙,不然我真的会成了全天下人的笑话。”
  他生平从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从不打没有准备的仗。只有面对南欢,哪怕是求来赐婚的圣旨,他也其实没有任何把握南欢会答应。
  这些年他小心翼翼的维持着彼此之间的关系,他不敢离她的生活太近,让她看出他的心思。
  以她的性子,一旦发现他的心思,便必定会对他退避三舍,甚至会对他倍加厌恶。
  她本就对他有恶感,想要重新让她改观已经很难了。
  他也不敢离她太远,他怕离开她太长时间,她会彻底忘记他。
  无数次他远远的看着她,都克制不住的想要上前。
  他等了那么久终于等到她对魏玉死心,本以为日后的时间还长,他总能有一日打动她。
  可他现在没有时间,或者南欢没有时间,让他再慢慢筹划下去,等到最合适最万无一失的时机。
  南欢可以看出宋暮的紧张,真的很难想象,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七皇子会有一天露出这么紧张的表情。
  他们认识的这些年来,最初的宋暮就是个混世魔王,即便如今性子内敛沉稳了许多,但眉眼间仍旧透着一股桀骜不驯。
  他性子有多强势,有多不容人违逆,她在宫中就深知。
  可在这些年来,他却没有一次以威权强逼于她。
  她沉默了片刻,“殿下。娶了我,您才会变成全天下人的笑话。”
  宋暮的笑容有些勉强,他眸光微闪,凝视着南欢的面容,“不。我娶到了我的心上人,世上有几人能如我这般幸运。他们应当羡慕才对。”
  南欢避开他的视线,有些倦怠的闭了闭眼,“殿下,我可能永远都不会爱你。”
  这话说出口,她自己都觉得亏心,不近人情,得了便宜还卖乖。
  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此时宋暮都是比魏玉好千百倍的选择。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