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了皇帝之后 第17节
“是。”
卫安离开,林惜从李彦逐手上拿走召国长公主马青荔的信,又将沈亦槿的信放到他手里。
“看看吧。”
几行隽秀的小楷尽入眼底,一首小词诉尽了女子整晚的悲痛凄凉,同时也表明了,即使事已至此,辗转反侧思量再三后,仍旧十分思念他,不能放下心中情意。
“那日的事我也听说了些,沈姑娘该有多难过。可即使如此,仍对殿下痴心不改。”林惜看了看手里的信道:“长公主对我们有恩,作为回报,殿下也助召国八皇子登上了皇位,回朝后亦不能忘怀恩情。可沈姑娘也为救殿下,即使不会枭水还能毫不犹豫跳水,这也是恩情,为何殿下只知道报长公主的恩,对沈姑娘的救命之恩就一点也不念及?”
李彦逐觉得耳边的话让他有些喘不过气来,再看手里的纸张,那一个个黑色的字块,刺得他眼睛生疼。
不自觉地闭上双眼,将书信放在一边。
林惜拿过他放下的信,折好放进了怀里,“我暂时替殿下保管。”说完,将自己手里的信还给他,“殿下别忘了给长公主回信。”
林惜起身,看着仍旧默然不语的李彦逐道:“你心中所想,姨母都明白,召国是我们成事的关键,新帝懦弱,长公主作为新帝一母同胞,唯一的亲人,才是真正执掌召国朝政的人,按你的意愿去做吧。”
为召国八皇子出谋划策争夺皇位,召国没几人知道,大兴就更没人知道了,如此,李彦逐同召国姐弟之间的关系也不为人知。
她看得出来,召国长公主对李彦逐有情,可如今李彦逐的处境,在没有得势之前,若召国提出两国联姻,如此明目张胆的支持,只会促使太子和五皇子加迅速除去李彦逐。
可事成之后,又该如何?
以她对李彦逐的了解,自己的外甥对这位长公主没有男女之情,他佩服她身为女子勇敢狠绝,佩服她的坚毅,她的霸气,可仅此而已。
争夺皇位本就凶险万分,所有一切的谋划,关联利益,都在为那一天的到来做准备,没有人敢去想之后的事。
可今日,她怀中的信笺让她不得不去想,若有朝一日,不同路的两人,会走到哪一步。
出了六皇子府,林惜并没回自己的宅院,带着又晴往护国将军府行去。
她看得出,李彦逐身边最亲近的两个下属,卫安从上元节之前就对沈亦槿抱有好感,而原本持中立态度的江锋,也在上元节之后,对沈亦槿有了偏向。
而她,对沈亦槿有种莫名的亲切,就好像看见了少时的自己,在确定自己喜欢师父的心意后,也是这般执着,哪怕师父对她冷淡,要将她逐出师门,也没有放弃。
如今,吃过了沈亦槿做的药膳,看过了她的书信,听说了她的一切,如此这般心生喜爱,却还没见过她的模样。
可当她站在护国将军府门前时,才发觉,沈亦槿还生着病,怎会出府。
身旁的又晴不明所以地抬头看了一眼护国将军府那两扇朱红大门问道:“姑姑,我们来这里做什么?”
又晴性情木讷,是她初入召国时所救的乞儿,这小丫头,虽不聪明,但却对医理很有悟性。
她一直想等安定下来,师徒二人开一家医馆治病救人,自己这一身医术,不用来救人委实太过浪费。
更希望在离世之前,能将师父的医术一代代传承下去。
又晴见林惜并不回应,只是神情寂寥的一直注视着府门,顿时想到了什么,“姑姑,莫不是这里有玉寒兰草?”
玉寒兰草。
林惜在心中叹息,此番没找到玉寒兰草,就还得再等三载,也不知三载后,她是死是活。
百草谷中以身试毒数年,毒早就侵入肺腑,这么多年,游离在生死之间,身体受尽了苦楚,很想追随师父而去,只是这人世间,她还有未了的心愿,还有牵挂的家人。
其实传闻中体弱命多病,命不久矣的并不是李彦逐,而是她。
之所以没人怀疑,是因为每次宫中太医为李彦逐诊治时,她都会让先给李彦逐吃下致使身体经脉短暂紊乱的药丸。
思及此,她看向前方药铺的方向,“玉寒兰草不在这里。又晴,后院的草药还有多少?”
又晴道:“没剩多少了。”
林惜不再停留,抬步离开将军府,“走吧,我们去药铺。”
第二十一章
春风吹过一场又一场,吹走了兴国大地上的寒冷,吹来了阵阵暖意。
正月一过,树木绿色渐显,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
沈亦槿身着嫩绿衣裙,趴在又大又矮的窗台上,抬头望着屋外的沈常松,“哥,我病已经好了,今日就让我出去逛逛嘛。”
沈常松端着空药碗,看着噘嘴央求的小妹,用碗边敲了一下她的脑门,“好什么好,你还在喝药呢。”
“郎中都说了,我的病已无大碍,这药是巩固滋养的。”
沈亦槿起身,一跃跳出了窗户,抢过沈常松手里的药碗,放入窗内的桌几上,随即坐在了窗台边,“你瞧,我这是不是好得很?”
沈常松笑着摇头,“你小心点,别逞能。”
捏了捏她的脸颊,看着脸色仍显苍白的小妹,心中一阵疼惜,“你这场病,倒是免了父亲一场责骂,也好。今后别再和六皇子有什么纠葛,父亲那样宠爱你,会当做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沈亦槿一把抱住沈常松的腰,“哥,你也知道六殿下根本不喜欢我,所以你和父亲大可不必担心,我只是不甘心,就给我一些时间,让我慢慢死心。”
过了年,距离李彦逐登基就不到三年了,就先让她如此拖延父兄吧。
沈常松抚摸着小妹的头,“我的小妹这样好,我既怕你受伤害,又怕六殿下真的对你动了心……”
沈亦槿仰头看他,“他不会的。”一想到前世李彦逐的狠戾,就让她发颤,他不像是有血有肉的人,而是没有感情的玄铁。
经过这三个月,她更加确定了自己的这个想法。
“哥,我想,如果受的伤害够深,被拒绝的够狠够多,应该就会放弃的更加彻底。我不过是小女儿情窦初开,倔强了一些,将一段没有结果的感情和党派之争联系在一起,大可不必。”
“哥,太子会理解的,太子与已故太子妃伉俪情深,一定会明白人的心意是没办法控制的,也没办法因为外力的阻挡而消失,所以,让它慢慢地自行消散是最好的办法。”
从来世家子弟的婚姻都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是利益的相互制衡,哪怕再不喜欢,也没有人会同父母和世俗抗衡,尤其是女子,更是如此。
他知道,父亲之所以现在同意小妹不婚嫁留在他身边,不仅是因为父亲确实宠爱小妹,还因为老皇帝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想等太子继位后,就更有把握为小妹择一桩好姻缘。
当门楣足够强大,才会有更多的选择权。
小妹如此说,更加让他疼惜,小妹分明知道自己的感情没结果,不论是党派之争还是六皇子的态度都昭告着没结果,可她还是义无反顾,不知道今后还会受多少伤害才能让她放弃。
“为兄会同父亲好好说此事,今后就按你的心意吧。”
沈常松蹲下来,刮了一下沈亦槿的鼻头,抓着沈亦槿的胳膊,语重心长道:“但你记得,有了事别自己硬抗,你还有我这个哥呢。”
沈亦槿眼眶立时就红了,不停地点着头。
沈常松笑了笑,看了一眼万里无云的晴空,“你这小丫头,总是能让我心软,今日天气不错,就准你出去逛一逛。不过,要早些回来,虽然天气变暖了,但早晚还是很冷,你病刚好,可不能再受凉了。”
沈常松起身道:“芷宁!”
“少将军。”
“照顾好姑娘,若有了差池,定罚不饶!”
“是。”
*
沈亦槿走在久违的大街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听着各种叫卖的声音,舒展了一下身子。
“这半月骨头都发霉了,如今才算是活过来了。”
芷宁脸带笑意跟在沈亦槿身后,看见主子心情好,她的心情也变得好了起来,忽然,她想起了什么,“姑娘,今日六皇子府的汤药我还没送,厨房应该熬好了,都怪我,出门时候忘拿了,姑娘在此稍等,我这就回去取。”
沈亦槿想了想,打眼看到了旁边卖馄饨的小摊,对芷宁说道:“别去了,你先去买个食盒,然后将这馄饨装一碗就好。”
芷宁睁大了眼睛看着沈亦槿,“什么?”
自家主子不是爱慕六殿下爱慕得紧吗,怎么不让她去取汤药,反而要随意装碗馄饨送去。
看着芷宁吃惊的表情,沈亦槿知道她在想什么,笑着说道:“芷宁,有时候呀,你在我心里更重要,这里离将军府有些远了,不用去取了,快去买食盒和馄饨吧,前面正好有个布庄,我进去等你。”
芷宁受宠若惊,主子这话分明就是在体谅她,还有那句“有时候呀,你在我心里更重要”不停在她脑中打转,让她险些热泪盈眶。
沈亦槿见她呆愣在原地,也不过多解释,直接进了布庄。
穿过院中萧墙,还未走到正厅门口,就听见了熟悉的声音。
“谁说绯色只能女子穿,小爷瞧着这块暗绯色联珠对鸟纹锦就很适合我这样俊美的公子穿。”
沈亦槿在门外笑出了声。
她打眼看去,只见陈言时身穿姜黄色长袍,一手握折扇,一手拿着一块锦缎。
似是听见了她的笑声,转头看了过来。
瞧见是她,陈言时放下手中锦缎,转着折扇走到她面前,作揖道:“沈姑娘别来无恙。”
沈亦槿笑道:“我也觉得绯色很适合像陈公子这样俊美的人。”
说完这话,便毫不掩饰地,从上到下打量起了陈言时。
陈言时不明所以,也跟着往自己身上看去,左看看右看看,没看出什么问题来,他疑惑地看着沈亦槿,正要询问,就听沈亦槿道:“你这身形和六殿下有几分相像,似乎矮了那么两指。”说完,又往他腰间看去,比划道,“这腰,也粗了那么两指。”
陈言时:……???
“你,你什么意思?”
沈亦槿一挑眉,拉着陈言时走到老板娘身边,“老板娘,我要做一身男子春日衣袍,那男子身量比这位公子高一些,也比这位公子稍瘦一些。”
一听这话,陈言时算是明白沈亦槿的用意了,甩开手,一脸愤慨道:“你想给六殿下做衣服,可别拿我比划。”
第二十二章
沈亦槿装作委屈的样子,“你又不是不知道,若能知道六殿下的尺寸,我还用得着如此?”
她拿起刚才陈言时手中那块暗绯色联珠对鸟纹锦,“你帮我这个忙,我便也送你一身春衣,就用这匹锦缎。”
陈言时瞥了一眼沈亦槿,伸手摸了一下布料,“我是喜欢这锦缎,但却没必要让别人送我,尤其是你。”
“为什么,尤其是我?”沈亦槿是真不明白了,前世的陈言时,总是想着法的占她便宜,让她送衣服,送斗鸡,送鹦鹉。一起出去喝酒时,从来不付钱,都是她请客。
现在有了便宜怎么不占了。
陈言时讪笑,“因为呀,你是个傻子,我不想要傻子的东西。”
“啊?”沈亦槿不可思议地看着陈言时。
“怎么?你觉得你很聪慧吗?别以为你猜中了五皇子和六皇子都猜不中的灯谜就是聪慧了,那种聪慧和这种聪慧是不一样的。”
他摇摇头,“明知没结果还要去做,不是傻是什么?我就不明白了,六殿下有什么好的,病病殃殃,弱不禁风的,你看上他哪一点了?”
沈亦槿十分了解陈言时,知道说什么话能让他妥协,虽然前世他是陈碎嘴,但两人拌嘴时,他可从来没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