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节

  我扁了扁嘴,应了一声之后便没再说话,眼睛向公交车来的方向张望,心里想着公交车怎么还没来?
  “你也在等一个人。”
  她忽然说道,我一愣,假装微笑着说道:“我等什么人啊?我等公交车呢,哈哈,我等司机,希望他快点开,我急着回家。”
  明显感觉到此时的气氛有些不对劲,我偷偷往地上瞄了一眼,这个女人是有影子的,而且身上也没有阴气往外冒,看来不是什么女鬼。
  “哦?觉得我是女鬼?”
  她又开口道,这一问把我给问懵了,一般人会说这样的话吗?既不是开玩笑的语气,又不是非常认真的口吻,仿佛是自言自语一般,可又像是在对我说话。
  “哈哈,漂亮姐姐你这是说什么呢?我怎么一句话都听不懂?”
  我打了个哈哈,就在此时马路远处亮起了车灯,有引擎的轰鸣声传来,公交车终于来了。
  “我的公交车来了,那姐姐再见哈。”
  我笑着挥了挥手,在公交车打开门后立刻蹿了上去,车厢里很空,我立刻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车子发动后我偷偷地回头看了一眼,红衣女子依然站在原地,只是就在此刻她慢慢地抬起头来,透过薄薄的红纱我仿佛能够看见她的双眼,那是一双如此冰冷的双眼,却又带着深深的悲情和哀愁。
  就在公交车开走后五分钟,一辆白色的奔驰轿车缓缓驶来,停在了女子的面前,司机下车后立刻为她拉开了车门。
  “小姐,我们去哪里?”
  司机低声问道。
  “我已经见过他了,看来还没有恢复记忆,但是脾气和秉性却和过去很不一样,先观察观察吧。发动汽车,我们去叶家,我要见一见叶连淮。”
  女子平静地说道,司机立刻发动了汽车。
  依靠着车窗,女子望着外面黑暗的天空,轻轻地自语道:“当年都是我的错,但是能补救吗?如果能补救,我愿付出我的所有。我已经舍弃了我原来的名字,可是如果能够回到过去,让时光倒流,我也许还能叫回我原来的名字,那个连我自己都感觉很陌生的名字。我曾经叫莉莉安娜……”
  第一百四十四章,元狮
  上课可以说是对我这样一个八零后来说最枯燥的事情,尤其是数学课和化学课,我本来就没打算在这里一直读书下去。等叶连淮的事情一了结,我立刻就退学。
  上课的时候我喜欢用手托着下巴看外面,我们数学老师是个老头子,讲课的时候经常会从嘴里吐出口水泡泡来,坐在第一排的学生基本上全城都是用书本挡着脸。
  自从打架事件之后,米雪很少和我说话,似乎是有点害怕我,我也乐得清静。
  只是今天似乎有些奇怪,上课上到一半的时候米雪悄悄地递了张纸条给我。
  我们那个时候读初中,并不是所有学生都有手机的,手机对我们来说那时候还是个奢侈品。家里也基本上没有网络,要上网都是去网吧,2000年的时候上海大街小巷都是黑网吧,一块钱一小时的大厅,两块钱一小时的包厢。
  唱个歌从来都不点喝的,还要错开高峰时段去,因为便宜。
  我接过纸条,大大咧咧地就打开看了,上面用蓝色的圆珠笔写着:珊珊为你和李东华牵线搭桥,今天在旁边的雷云卡拉ok店唱歌,希望你们和解,晚上六点学校门口见。
  要是用我平常的脾气,对这种事情那是甩都不甩,可是我要接近叶珊珊的目的还没有达到,如今怎么看都是一个好机会。想了想后,我用笔在课桌上写了个“ok”,米雪点了点头,便再没有开口。
  “哎呦,你小子今天又要出去啊。真是没想到读书以后三天两头往外跑啊,钱也用的厉害了,难不成交女朋友了?虽然我们哥几个不反对早恋。但是你还是悠着点来,别还没成年就弄出个下一代啊。”
  段飞一边喝茶一边笑话我,我没搭理他,和这四个怪大叔住的时间那么久,我总结出来一句话,老不正经!
  学校门口,我远远地看见有几个人站着,一身天蓝色长裙配上米黄色丝状马甲的叶珊珊,还有穿了一件棒球服,耳朵里插着耳机的李东华,还有穿了一件红色皮外套的米雪。
  相比之下我真是弱爆了,我穿的衣服上面还打着补丁,当然这补丁是在大腿内侧,轻易看不见。
  干我们这一行的人,风餐露宿惯了。我光去年一年就和四个怪大叔搭档跑了中国大大小小十来个地方,有几次为了抓精怪,直接就往山林里滚,这要是穿一身的名牌,那还不浪费了?
  说白了,你看见过哪个工地上搬砖的工人穿阿玛尼的?
  我踱步走了过去,李东华见到我还是很不爽的样子,瞄了我一眼不说话。气氛有些尴尬,叶珊珊却笑道:“好了,好了,大家都不要生气了,一次小误会而已。说到底李东华你还是万林的学长,应该大度一点,互相退一步,那就海阔天空了,不是吗?”
  李东华挑了挑眉毛,咳嗽了一声说道:“那行,我原谅你了,以后算是朋友了。”
  我冷笑一声,没吭声。
  “我父亲安排的车就停在前面,只不过这一次出来玩,我父亲身边的一位老师傅也跟着,他就是随车保护我一下,你们不介意吧?”
  叶珊珊有些尴尬地说道,米雪和李东华立刻表示没问题,我依然不说话,心中念头电转,老师傅?之前茶馆老板对我说过,狮群肯定会安排高手保护叶连淮父女,难道这位老师傅会是我狮群的人?
  正想着呢,那辆之前我见到过的大宝马缓缓驶来,靠边之后,从副驾驶座上走下来一个老头,我这一看,映入脑中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仙风道骨!
  一身白色的唐装,不染丝毫尘埃,满头的银发加上一撮雪白的山羊胡子,两道白色长眉倒挂下来,整个人就像是从电视里走出来的仙人。
  手上握着一根拂尘,若是穿上一件道袍那就更像是仙人了。
  “这是元伯伯,是我父亲的老前辈了。”
  叶珊珊笑着介绍道。
  米雪和李东华连忙打招呼,到我说话的时候,元伯忽然抬起头来看着我,嘴角微微一笑道:“却没想到阁下会在这里。”
  此话一出,叶珊珊他们三人同时一怔,奇怪地看着我。
  我微微皱眉头,这元伯我不认识,但是肯定是圈子里的人,他这一声阁下说明他认识我,而且用还是敬语,说明他了解我早些年的经历。
  “元伯,您认识万林吗?”
  叶珊珊疑惑地问道。
  “大小姐,我和你说过,我生活和闯荡的是一个和你们的世界完全不同的江湖,在我的世界里,五年前出过一个惊世天才。是一个男孩,五年前也就六,七岁的样子,可是却从群雄手中几次死里逃生,获得了就连古代皇帝都梦寐以求的珍宝,并且打败了很多辈分不低手段不弱的高手。这个男孩出世之后,受到多方关注,就连老夫所在的组织都对这个孩子密切关注。只是奇怪的是,他惊艳之后的五年里却忽然变的非常低调,行事作风却都消失在了世人目光之内。巧合的是,那个天才也叫万林,说起来,也和面前这位小哥差不多年纪,我听你提起过这位小哥,所以认为他就是那个天才孩子。”
  这个元伯果然对我的过往经历了若指掌,我眉头微微皱起,片刻后忽然舒展开来,哈哈一笑说道:“这位老伯伯真是会说笑话,逗我们呢吧,还江湖,还高手,还珍宝呢。老伯伯,我们都不是幼儿园里的小朋友了,都是中学生了,您就别用这种话来骗我们了哦。”
  我这么一说,叶珊珊和米雪都笑了起来,元伯也跟着微微一笑,只是这老头子的目光一直落在我的身上一刻都没有离开过。
  上了车,一路开到了卡拉ok门口,那时候还不叫ktv,没那么平民化,在2000年的时候,学生也唱的起歌,却并非当做日常活动,等到再过几年,ktv兴起,卡拉ok都降价平民化后,才成了家庭聚会的好去处。
  我们去的这家卡拉ok还是很豪华的,而且似乎是认识叶珊珊,老板带着几个英俊的男服务生一早就等在了门口。
  “叶大小姐光临,真是令此地蓬荜生辉,豪华包房已经为您准备好了,饮料也小吃都已经备好了,你们几个带叶大小姐上去。”
  老板招呼起来,元伯却站在门口忽然微微一笑道:“大小姐,我这里还有一些东西要带上去,不过这种声色场所我不愿意进来,就让这位小哥帮忙拿进去吧。”
  听到这话,我心中一沉,好家伙,这元伯果然是盯上我了,这分明就是借故和我独自相处,恐怕是要对我动手。
  “也好,那万林就拜托你了。”纵私丰亡。
  叶珊珊笑着说道,我眼珠子微微一转,笑着说道:“哈哈,那是没问题,不过应该是很重的东西吧,李学长你也帮个忙,一起去拿吧。”
  我想要拉李东华下水,却在此时元伯笑眯眯地说道:“不是很重的东西,就是一个蛋糕,万林小朋友不会连这点忙都不愿意吧。”
  再一次被这老家伙摆了一道!我心里恨的牙痒痒,但是此刻看见叶珊珊望着我,只能点点头,转身走出了卡拉ok。
  目送着他们进了包房,而我和元伯则面对面站在马路边,他甩了甩手中的拂尘,随后说道:“万公子,在下狮群成员,代号‘元狮’,久闻你的大名了,还请借一步说话。”
  这老家伙,果然是狮群的人!
  第一百四十五章,说客
  “阁下果然是狮群的人,那么狮群的人为什么又找上我了?”
  我是明知故问,国字号第五组盯上了叶连淮。我是卧底,这元伯是狮群的人,肯定视我为敌人。
  “阁下请上车,我们到一处没人的地方聊上两句,能否赏光?”
  元伯拉开车门,示意我坐进去,我点了点头,所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宝马车一路载着我们到了旁边的街心花园内,此时已经是晚上七点,除了手术正在街心花园内散步的市民之外,整个街心花园内什么人都没有。
  我们站在人工湖的旁边。微风阵阵,树梢和草丛在风中轻轻摇摆,发出阵阵响动,人工湖的水面上荡漾着点点波澜。
  “元伯既然是狮群之人,那也应该知道我和狮群之间的矛盾,邀请我来这里,怕是要对我出手吧?是要除掉我吗?”
  我冷冷问道,整张脸仿佛被冰封起来了一般。
  “我想问问阁下,今后有什么打算?是准备一直在国字号第五组上海分部这个小地方窝着?还是准备冲出去干一番大事业呢?”
  元伯的问题很奇怪,我自负还有点小聪明,立刻明白他这一次叫我单独见面怕是要替狮群对我进行游说。
  “江湖之中,江湖人走江湖路,谁又说的清未来呢?我们就好比是这片树叶,落入了这片湖水中,若是遇到刮风下雨。也便沉下去了,幸存者也只是身不由己,随水波而流动罢了。”
  我随手摘下一片树叶飞入了人工湖内,树叶在水面上轻轻摇摆,比起这人工湖来,树叶却是那么不起眼。
  “你说的的确没错,但若是一棵大树落入这江湖之中呢?”
  元伯说话间一抖手中拂尘。看起来飘逸轻柔的银丝扫过他身边的一棵大树,这大树应该有一人双臂那么粗,拂尘扫过之后整棵大树立刻从中间断开,发出“嘎吱……”的响声后重重地落入了水中,这个不大的人工湖几乎有一半都被这棵大树阻断!而我丢入人工湖中的那片树叶也彻底消失不见。
  “什么意思?”
  我依然冷着脸,低声问道。
  “我的意思是狮群便是这样一棵大树,江湖就是这小小的一个人工湖,狮群只要压下来,这江湖就不再是江湖,而是大乱的水面。你说的的确没错,江湖人走江湖路,看不见未来,但是如果你能够成为这棵大树上的一片树叶,那么至少你还有一个依靠。”
  元伯话里有话,我望着水中的大树。嘴角忽然上扬,微微笑了起来低声说道:“你的意思我明白了,你可以送我回去了。”
  元伯一怔,点了点头,宝马车将我送回卡拉ok门口的时候,我推开车门的一刻回头对元伯说:“老先生,竖子这里给你一个忠告。不知道可否?”
  元伯微微一笑,示意我说下去。
  我同样微笑着开口道:“有很多人在江湖中漂泊。他们以为自己看透了江湖,可是到头来却发现自己根本就不明白什么是江湖。你刚刚说,那人工湖是江湖,那棵大树是狮群,树倒了湖乱了,狮群若是倒了,江湖就不再是江湖了。其实只是你以为,没人敢说江湖有多大有多深,而你也不过只是高看了狮群罢了。”
  说完之后我关上了车门,转身走进了卡拉ok之中,元伯静静地坐在轿车里,待我走远之后他忽然低声笑了起来,司机问道:“元伯,您笑什么?”
  他却捋了捋胡须,低声说道:“中国有句成语叫先礼后兵,我们的礼已经到了,兵,很快也要到了……”
  卡拉ok的包厢内,气氛还是挺热烈的,叶珊珊不仅叫了我们几个,还叫了好几个她的姐妹和朋友,一群姑娘聚在一起自然很疯,唱歌的时候都是手舞足蹈的,我这人平时不爱听歌,他们唱的什么《我是女生》,《心太软》之类的老歌我都没听过,举着话筒三句都唱不出个字来,被一群女生笑话的不成样子。
  倒是李东华这小子不简单,喜欢唱英文歌,那歌就和说话似的,节奏还贼快,还“又,又,又……”个不停,手舞足蹈的,和打了鸡血似的。
  这一闹一直唱到晚上十点,对于初中生来说,已经很晚了,大家该散的也就散了,叶珊珊和米雪坐家里的车回去,我因为已经和元伯撂了话,所以就找了个借口自己回家。
  只是,没想到的是,我故意在厕所磨蹭了一会儿后才出来,等他们都走后才准备从大门离开,却在经过另一个包厢的时候,看见一个穿着粉色棒球衫,下身着紧身蓝色牛仔裤的长发姑娘走了出来,我和她都没注意,正好撞了个满怀,我抱了她一把,两个人险些倒地。
  “姑娘没事吧?”
  我急忙问道,不过这姑娘头发还真香,一股子幽幽的清香钻入了我的鼻子里。
  “没事没事,真是的,一不小心滑了一下,你没事吧?”
  她站稳之后回过头来看我,这一对眼,我俩都傻了,此时出现在我面前的女孩子脸上透出一股子熟悉,就好像是过去曾经见过。
  她也盯着我看,还微微皱起了眉头,我俩就这么对望了好几秒钟后,她想开口说话,我却故意笑着说道:“你没事了吧?那就行,我走了啊。”
  在看到她的脸之后一秒钟我就认出了她是谁,这张漂亮的脸上带着跳动的活泼,分明就是林雅丽!时隔五年,再次重聚,林雅丽虽然变化很大,可是面架子和身上的气质却没怎么变化,还是那么青春靓丽。
  而我故意走开是因为当初我在老虎肚子里骗了她,如今她和我读一个中学,没见到我还好,今天见到我后哪天要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又给撞上了,知道我骗了她还不活劈了我?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