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穿成女配闺蜜 第24节
第31章
等周蜜红和于笑回到知青宿舍, 金铃和林爱瑶不在。于笑和周蜜红就去抬水准备洗澡了,刚烧好水,金铃和林爱瑶回来了。于笑正端着水出去, 看到她们回来,于笑道:“金知青, 我洗个澡, 你今天有换洗的衣服可以给我,我晚上和明天早上都可以去洗出来。”
金铃一听, 觉得于笑这个人果真像小说一样, 真实在。不仅付了医药费, 还要给她工分, 这个人就是太老实了。不过这种老实人也有一个不好的地方,就是自己立不起来。她虽然心里是这样想的, 不过面上还是客客气气的道:“于知青不用客气,我已经没事了,而且我后天要回家了, 趁着休息的时候回家探亲。等回来伤也能好了,可以继续上工了。”
“回家探亲啊?我们也能回家探亲吗?”于笑假装不懂的问,内心却是震撼的,跟剧情一样,穿书女来了之后, 就会借口回家探亲。探亲回来之后就会说, 她有了养猪的秘法, 就是阉猪养法, 说是这次回家拿到的。然后女主开启各种技能,开始在凹子山发光发热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 女主的光环和技能对凹子山来说,总是好的。
就算穿书的时间点变了,一切的轨迹以及按照小说中描写的在继续。那么……金铃喜欢上任朔,对周蜜红出手,也是无可避免的吗?会按照小说里的继续吗?所以让周蜜红回城,也是迫在眉睫啊。
金铃道:“是啊,下乡满一年才有七天探亲假的。如果路途实在太远,七天不够的话,可以等满两年一次性有14天探亲假的。”
于笑:“原来是这样,明白了,谢谢金知青。”
金铃道:“不用客气。”
晚上睡觉的时候,于笑先看了好感值,今天涨了28个好感值,其中以会计和大队长为最,还有林爱瑶也不少,不过没有金铃的。所以,看金铃客客气气的,态度也很好,但是防备心很强。这大概和她的出身有关吧,从小被父母抛弃的孩子,有的会比较自卑、脆弱,有的会比较坚强、也很防备人。
于笑心想,如果是原来的金铃,今天又是补偿医药费,又是送饭的,肯定有好感值。看样子穿书女并不是表面上好相处,如同书中写的,因为从小不被父母喜欢,所以她心肠挺硬的。
第二天一大早,天才微微亮,周蜜红和于笑就起床了,两人也没去宋阿婆家吃早饭,只喝了牛奶,吃了一个苹果,他们就去大队长家借了自行车,然后去供销社了,因为要买肉,去的太晚了怕没有。
只是,她们到供销社才六点,就看见已经有人在排队买了,好在排队的人不是很多。
于笑手中有四十张票,她一次性买了30斤肉,然后又去买了两斤糕点。
周蜜红:“好多肉,你咋有这么多肉票?”她又想到了那天买的肉包子,好想吃。
于笑道:“我用全国通用粮票换的。”
周蜜红知道她有很多粮票,是张家给她的补贴。
买好肉和点心,于笑道:“我们去邮电局打个电话吧。”
周蜜红道:“对哦,我怎么没想到。”
周蜜红的爸爸是营长,周母是在工厂里当干事的。周蜜红下乡之后,周母一直适应不过来,每天都担心女儿,好在没过几天,收到了女儿的来信。女儿在信中说,她已经放弃了对韩简的感情,她想回城。还说,她在下乡的地方认识了一个好姐妹,想把姐妹也弄回城。
周母真是觉得好笑,女儿也太单纯了。要把她弄回城还要辛苦一番,更何况还是女儿乡下认识的姐妹。再说了,她是了解女儿性格的,倔强一根筋,但是很单纯,也不知道人家接近女儿是为了什么。
但是不管怎么说,既然女儿想明白了,不想跟韩家那小子纠缠在一起了,那他们家人肯定想办法把她弄回城。
这天,周母正在上班,办公室突然电话响起了:“周干事,你的电话。”
周母:“来了来了……喂,你好,请问哪位找我?”
听到亲妈的声音,周蜜红还有些恍惚,一切明明是很遥远的事情了,但是又仿佛是近在眼前的事情。
周母:“喂……喂……请问您听得见吗?”
“妈……”周蜜红突然哽咽着出声。
听到女儿的声音,周母也眼红了,女儿自打出生就受宠,从来没有离家那么久过:“蜜红啊,是蜜红啊,你的信爸妈收到了,爸妈已经给你回信了,爸妈的心声都写在信里了,为了不浪费电话费,妈就不跟你多说了。你要乖乖的听话,做个勤劳的孩子。”在办公室,很多话根本不方便说。
周蜜红哽咽道:“我知道的,妈,我现在懂事了,不像以前那样不懂事了,那……那我挂了。”
周母担心女儿傻,听不懂话,忍不住提醒:“妈给你的回信你要自己偷偷的看,别让别人看了,信中有女儿家的贴心话,让人看了也不好意思的。而且妈还给你寄了一些票,所以你要自己看信。”就怕女儿一个傻乎乎,和别人一起看了,然后关于信中安排的事情也叫别人知道了。其实就是看了也没什么,但是,能不让别人看,那最好不让别人看。
周蜜红:“我知道了。”
打好电话,周蜜红一直红着眼睛,直到走出邮电局,她忍不住哭出声:“笑笑,我现在才发现,我那个时候真不懂事,伤了爸妈的心了。以前为了韩简下乡,我真是傻。”
于笑道:“现在不傻了就好。电话里你妈有说回城的事情吗?”
周蜜红道:“没有,我妈让我自己偷偷的看信,别让别人看到。”周蜜红也没有那么傻,“估计信里有写什么。”
于笑:“嗯。”她心里也高兴,既然周家已经回信了,会安排周蜜红回城,那么应该也快了。
于笑和周蜜红回到大队,时间已经不早了,至少已经过了上工的时间点了,于笑让周蜜红先去上工,她推着自行车去了大队长家。事实上,周蜜红也不想去大队长家。
“于知青你回来了。”张奶奶一见她,看着她背着沉沉的背篓,“这是买到了?”
于笑道:“买到了,不过还得请张奶奶帮个忙。”
张奶奶爽快道:“什么请不请的,你说。”
于笑道:“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我跟大队长说过,为了感谢他们那天辛苦的去找我,今天我买了肉,给寻找过我的乡亲们每人一两肉,可是这肉一大块的,我也不会切,听说张奶奶做的菜好吃,切工也是一流的,您能帮我切肉吗?”这件事本来可以找宋阿婆帮忙的,但是张奶奶是大队长的亲娘,张奶奶当见证人,似乎更加的合适。
张奶奶听于笑夸她,忍不住挺起骄傲的胸膛:“于知青放心,这事情我肯定帮忙,那天寻找你的人昨天我儿子已经统计出来了,加上知青们一共有78人,每人一两的话,得要八斤左右,我看你这里的分量足有二三十斤。”
于笑道:“谢谢张奶奶。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所以买多了,那等肉切好了,中午大家上交锄具的时候,直接请张同志给大家分了吧?”张云朵是记分员,所以每天领取锄具上交锄具的事情也是她负责登记的。
张奶奶道:“那倒是方便了。不过现在虽然是冬天,可肉也不好藏,最多放个三天也要坏掉了,你剩下的肉怎么处理?如果你没个章法,不如做成肉酱和腊肉?”
于笑又道:“那我请宋阿婆帮我做腊肉吧,到时候给我老家的爷爷奶奶寄去。”原来买多了也是这样打算的。
张奶奶笑着道:“小聪奶奶的厨艺的确好,你有口福了。”
于笑一共买了30斤肉,拿出八斤切成肉块,余下的一斤给了大队长家,还有一斤给了宋阿婆家,宋阿婆帮她做腊肉的报酬,又切出一斤肉、加刚买的两斤点心给金铃。剩下的拿到了宋阿婆家,请她做腊肉。
不得不说,要切出将近八十块的肉,还是挺费时间的。张奶奶年纪大了,让她一直切的话于笑也担心她手酸,所以后面的一些是于笑自己切的,不过在哪里下刀可是张奶奶指点的。
将近八十块的肉切好,于笑拿到村委那边。那边只有张云朵在算工分,顺便等着大家下工来上交锄具。看到于笑来了,拎着这么多的肉,她眼睛都移不开了。
凹子山里大队长家条件最好,但一个月也就吃个一两次,这会儿突然看到这么多肉,张云朵怎能不眼巴巴的看着?虽然她爹昨天晚上提起过这件事,但是于笑真正把肉拿来了,又是另一回事了。
“于知青。”张云朵打了招呼。
于笑道:“张同志,麻烦你帮个忙,中午大家会来还锄具的时候,麻烦你把这些肉分给那天帮忙上山寻找过我的人。”
张云朵爽快道:“哎,人员名单昨天我爹已经统计出来了,到了中午我会分给他们的。于知青,你真是太客气了,其实也不用的。”这些肉加票的,得好多钱。
于笑笑了笑道:“也就这么一次,反正肉票存着不用掉等到下个月就不能用了。对了张同志,你说亲了吗?”
啊?不明白于笑怎么突然问这个,但是说到说亲,她脸不由的红了,脑海里闪过韩简的身影,她长这么大,第一次看见这么俊的男同志,跟村里的年轻人、镇上的年轻人都不同。张云朵成绩不好,初中毕业,又因为没有拿到读高中的名额,所以也就没有继续念高中了。凹子山所在的公社一共有十多个生产大队,中学就是公社中学,考上高中或者中专的学生不用名额就能去城区里读高中或者中专,但是像她这样考不上的,就要大队推荐的读书名额。她成绩不好,她爹就是再疼她,也不可能给她这个名额的,不然怎么让大队的人尊敬他?再说了,也不是每个大队都有名额的。
毕业后,她就来队上当记分员了,记分员也算村里的干部,村里的干部不上工,一年也有360斤的粮食,和三十块钱的工资,如果去上工的话,那么粮食和钱另外还有,所以她的条件在凹子山可以说是最好的。她平时空闲的时候,也会上工。
也因此,到了说亲的年纪了,想和她相看的人不少,但是张云朵一直没有答应。她今年16岁了,乡下的姑娘这个年纪基本都是定亲了,可是……她就是没有遇见中意的人,她也不想像其他的姑娘随便找个人嫁了。
“我还没有呢,我……我不急的。”张云朵红着脸道,“于知青,你怎么问我这个了?”
于笑不好意思的解释:“我……我就是因为买了肉感谢大家,所以身上没钱了,我就想问问,你如果说亲的话,要不要准备三大件,我这边有自行车票和缝纫机票、还有手表票。”
缝纫机票?手表票?张云朵听到,眼睛一亮。作为大队家的闺女,她自然比别人有见识,有些人对这些不敢去想,但是张云朵并不。她家两个干部,她爹每年也有360斤的粮食,加上五十块钱的工资,可比她多了。此外还有公社给她爹每个月5块钱的补贴,所以他们家是有不少存款的。
可是,没有缝纫机票和手表票啊。
手表她爹娘肯定不会舍得买,但是缝纫机肯定是舍得的,家里有缝纫机,做衣服也方便多。
再说了,如果她爹娘不舍得买,她自己也想要的。张云朵做了一年多的记分员了,她的钱都是自己存着的,她娘说等她结婚的时候,这钱让她带过去,所以,她身上有七十块的存款。
张云朵也不是傻子,她轻声问:“那票多少钱?”
于笑道:“每张六十块。”
张云朵一听:“那我都要了。”她虽然生活在贫瘠的年代,但是她从小没有吃过苦,即便那缺少食物的三年,家中也是挺过来了,而且她家里从来不缺钱,所以换做是别的姑娘,要拿出自己所有的钱去买两张票,肯定是不舍得的,但是张云朵不会。因为她有家里可以养她,她不怕自己没钱。而且,不管是缝纫机票还是手表票,她都想用,哪个女人不想有台缝纫机?哪个女人不想有只手表呢?
听张云朵都要了,于笑也高兴:“那我中午去宿舍拿票。”
张云朵道:“好,我中午给你钱。”
谈好票的事情,于笑便道:“张同志,我要去一趟宿舍,把肉和点心拿去给金同志,我要去谢谢她。”
张云朵:“那你去吧。”
金铃这会儿还在寝室里,她下午要准备出发了,这会儿正在收拾东西,虽然她东西少。
“金知青。”于笑拎着肉和点心进去。
“于知青,你回来了。”金铃知道她大清早的去供销社买肉了,“肉买到了吗?”
于笑道:“买到了,这斤肉和点心是给你的,肉你补补身体,点心你可以留着在火车上吃,再次谢谢你上山找我,真是对不起连累了你。”
金铃道:“不用谢我,如果是我上山不见了,你也会去找我的,不是吗?我们是知青,就应该相互帮助的。”小说里把于笑写的太老实了。
至于于笑的肉票和买肉的钱,金铃从来没有多想,因为她觉得肯定是周蜜红给她的。要知道重生后的周蜜红对于笑很好,这样才能还得起上辈子于笑对她的恩情。
金铃的确是没有怀疑于笑,小说里,于笑是个很感恩的人。
金铃并没有想占原身的功劳,但是原身很久没有吃到肉和点心了,现在看到这些东西,她都觉得嘴巴的唾液丰富了起来。金铃心想,现在收了于笑这些东西,回来她会还回去的。“那谢谢你了,于知青,等我从家里回来,给你带特产。”
于笑赶忙道:“不用不用,你个子瘦小,别带太多东西了,会很累。”
金铃笑着道:“一定要的。”
到下工的时候,大家都去还锄具了,看到张云朵旁边放着那么多的肉,有人惊讶的问。
“云朵啊,这里怎么那么多的肉,你们家这是买肉了?”
凹子山的规定,每天中午下工之后要上交锄具,就怕有人用公用的锄具去做私活,耗损锄具的“寿命”。
“是啊大队长家的闺女,你们家这是什么喜事啊,竟然买了这么多的肉?”
张云朵笑嘻嘻的解释:“这肉不是我们家买的,是新来的于笑于知青买的,她感激前几天上山寻找她的乡亲们,所以给每个寻找她的人送来了一两肉。”一两肉听着少,也是谁也不会嫌弃肉少。在村子里,乡亲们发生一些事情,大家一起帮忙是常有的事情,当然也有人家送肉表示感谢的,但是像于笑这样,给每个寻找她的人都送一块肉,这是一个大手笔。更何况于笑是知青,知青是外来的,她能这样感激,让乡亲们的印象就更加的好了。
“云朵丫头,我也去找人了,给我一块肉。”
“还有我还有我。”
张云朵看向他们,笑着道:“旺达叔有一块肉,至于二柱子叔就没有了,我爹给我的名单里可没有二柱叔,如果二柱叔有意见的话,可以去问我爹,我爹如果说他记错了,我就二话不说的给你一块肉。”
“二柱,我咋没记得你那天去找人了?”
“可不就是,二柱,你不能这样骗人家的肉啊。”
“二柱你这德性不行,你得改改。”
这时一名老实的青年也教了锄具。
张云朵道:“大发哥,你也有肉,给。”
姜大发接了肉,老实巴交的道:“谢谢你啊云朵妹子。”
张云朵又拿起好几块肉:“宋满堂,你家的肉,那天你家去了五个人,这里有五块肉,给。”宋满堂家那天去的人的确多,宋满堂、宋父、宋母、宋满堂的大哥、宋满堂的爷爷。那会儿他们家那么多人去的时候,大家没什么想法,这么会儿看到他们家领了五块肉,大家都羡慕死了。早知道如此,就全家出动了。
当然,比起那些不肯去的人,有些人领到了一块肉也是满足了,至少可以给家里的孩子减减馋。
知青们也领着肉回去了,男知青有六个,每人一块,一路上,他们兴高采烈的说着话,他们打算中午就把肉吃了。女知青里,只有林爱瑶有肉,金铃的肉于笑自己送去的,而田晶晶和赵宝兰一直在嫉妒于笑和周蜜红,所以那天并没有上山寻人,因此她们没有肉。
林爱瑶拎着一两肉回到女知青宿舍,看到厨房已经在冒烟了,想到是金铃在做饭,她便道:“金铃,你在做饭吗?”
金铃道:“是的,于笑今天给了我一斤肉、两斤点心补身体,我下午要去城区买火车票了,所以先把肉做了,中午我就借花送佛,请你一起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