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齐妙听得专注揪心,她有些知道晋惠帝所言“何不食肉糜”的话是什么意思了。身处皇宫之中,不知百姓疾苦,在大臣禀报百姓无粟米可吃时,为何他会那样说了。如自己也是,自小衣食无忧,听得灾民四逃饥荒,便想怎会饥荒到那种地步。哪怕没有饭吃,不是还有野菜么,山上也有许多花草可吃野果可摘的。然而越是随父亲去义诊,便越觉自己想得太过简单。
人活于世,哪有这么容易。
只是听着,就能想象他那时所受的苦。无怪乎婆婆心疼钱财,以至于在她看来很是小气。不过是真的苦过,又怕哪一日再重回那种日子罢了。
谢崇华见她思虑入神,双眼微湿,“不都过去了么?我说与你听,不是要你节俭,舍弃你原本过得舒服的日子,只是不想你觉得我不喜你这么吃喝,束手束脚。你嫁了我已舍弃很多,如今喜吃,难不成也要跟着丢了?你且放心吃吧,剩下的都会进我肚子里,算不得浪费。”
齐妙低头揉了揉眼,看得谢崇华心慌,“妙妙?”
“嗯?”她抬眼看他,明眸微染了红,并没落泪,强忍住了。嫣然笑道,“我没事。”
她要去拿过那碗肉丸汤,已被他挡住,“留着肚子吃其它的,我并不爱吃,吃什么味道都差不多。”
要是她就此停住,他只怕要自责。便看着他吃,一会又去吃了几种点心零嘴,直到打了个饱嗝,才停下,“不吃了,再吃要撑出个娃来了。”
谢崇华失笑,“肚子还平着呢。”
齐妙笑问,“吃成两个妙妙你还要不要?”
“要。”
“三个呢?”
谢崇华叹道,“那就糟糕了。”
齐妙佯装生气,“为什么?”
他笑道,“因为会背不动你。”
齐妙微顿,蓦地一笑,轻哼一声,“那还是不要变成三个我好了。”
两人相视笑笑,心中都含着蜜。旁人只是看着,就觉得在两人之中,是怎么样都插足不了的。说笑间,已快走到陆家。
大过年的,许多店铺都关门休息。陆家的铁铺还开着,打铁的人不多,但炉火还在烧着。
陆家三个孩子正在门口和其他孩童玩,谢崇华唤了一声,他们便纷纷围过来,“谢哥哥来了。”瞧见齐妙,认了一会,不大认得。齐妙笑着从袖子里拿了压岁钱给他们。
三人相觑几眼,没有伸手接。谢崇华笑道,“这是你们嫂子。”
他们这才恍然,接了压岁钱贺岁,转身进里头去喊人。
齐妙说道,“好乖的孩子呀。”三人年纪都不过十岁,一般孩童给糖果给钱,总会毫不迟疑接过来。他们倒不是,十分懂礼。
“大过年的不要大呼小叫。”
还没见着人,就听见陆大娘的大嗓门在里头吼了一声,听得谢崇华熟悉亲近。
“是谢哥哥来了,还有嫂子。”
一听是他们来了,陆老爹和陆大娘都出来了。见着他旁边站着一个俊俏白净的姑娘,一时惊艳,心底又羡慕极了,“这位就是齐家八小姐吧,还是头一回来,屋里不大干净,进来坐吧,别嫌弃。”
齐妙笑道,“哪里会,听说以前陆伯伯和陆婶婶对二郎多有照顾,一直想来拜见来着。婶婶不要嫌弃才好。”
陆大娘跟沈秀有芥蒂,他们成亲那天她便没去,打发自己的儿子去。按理说是自己心亏的,没想到这齐家小姐还把话说得这么甜,更觉这姑娘好。笑颜更深,迎他们进去。
谢崇华不见好友,问道,“五哥呢?”
“去城隍庙烧香了。”
齐妙喝了一口茶,问道,“怎么今天去,不都是大年初一么?”
“谁晓得,我家娃跟你丈夫不同,脾气怪着呢。”陆大娘说得十分嫌弃,看着她生得娇媚好看,又多看几眼,“长得这么好,以后生出的孩子得多俊啊。”
齐妙不知她怎么生了感慨突然说这句,差点被呛着。谢崇华明白陆大娘的心思,自己成亲后,好友可是被逼得更紧了,娶媳娶媳,陆大娘是一直念个不停的。说了半日话,他才领着齐妙和他们告辞。
城隍庙离这里并不算远,齐妙同他出去时扯扯他的手,“这里离城隍庙近,我们现在过去的话还能见着五哥吧。”
“这几年他都会在那里待上一天,不要去打搅他。”
齐妙见他不多说,隐隐明白过来,“定是有关姐姐的……二郎,你说,当初要是他们成亲了,姐姐怕会比在常家过得好一百倍吧?”
谢崇华心头一顿,说道,“不要去假设……”不是姐姐已嫁人不能说,而是越做假设,会越觉得可惜。想到姐夫那窝囊样,还有常家人的所为,他更觉可恨。还未生子的媳妇都会在大年初二回娘家的,唯有常家不同。一年不让姐姐回家,哪怕是回来一次,随行的下人也催得紧。
光是想想,他就觉得十分可恨了。
城隍庙前有颗大榕树,垂落的根茎已扎入地下,跟榕树村的榕树年纪相差无几,不过因常有烛火烟熏,比起榕树村的来,没有那么枝繁叶茂。再者,每次来祈福的人,总会购得福袋,写上心愿,抛在上头。日积月累,榕树建在,树干却常见伤痕。
陆正禹盘腿坐在榕树附近的大石头上,眯眼瞧着那在底下怎么扔都扔不中的几个姑娘。一直在那位置上往上抛,自己的没扔上去,反而砸下好几个别人的福袋。已悬挂在上头的福袋一旦落地,便等于沾染了凡间俗气,不灵验了。
他忍了许久,还是不见她们走。终于忍不住了,跳下石头走了过去。
“我来帮你们吧。”
四个结伴而来的姑娘一顿,心下觉得这男子轻佻,扭身一看,见是个清朗爽肃的年轻男子,面色宽和下来。更有胆大的姑娘开口说道,“那就拜托公子了。”
陆正禹将福袋接过,换了个位置,抬头瞧了一会,臂上用力一甩,那红色福袋飞天而上,窜入枝叶上,看得几个姑娘惊呼一声。等了一会不见落下,看样子是顺利挂上了,四人又是欢呼,同他道谢。
方才开口的那姑娘面有娇羞,“公子为何帮我们?”
年轻俊朗的男子搭话,总是多引年华正好的姑娘多想。为何这里扔的人这么多都不帮,偏是帮她们。难不成是看上她们其中的谁了?
陆正禹抬指指了指方才她们站的地方上头,“那儿,有我扔的福袋,我怕你们把它砸下来。”
这结果实在让人不痛快,那姑娘发话也不客气了,“你一个大男人来扔什么福袋。”
陆正禹笑了笑,“因为她不会来扔,就只好我来了。”说罢,他不再和她们说话,往方才的地方折回。
背影翩然修长,是说不出的孤清。看得几个还在怨着他的姑娘,也软了心肠。不一会,又见他坐回那石头上,面向他悬挂福袋的地方。眸光温和,像是看着世间最珍贵的事物。
☆、第29章 柳暗花明
第二十九章柳暗花明
初三早上谢崇华和齐妙说了谢崇意做学徒的事,齐老爷二话不说一口答应,齐夫人也没说什么。
到了傍晚,谢崇华和齐妙探完亲回家。杏儿明日才到,得将他们屋里那个大箱子带过来。
回到家中,两人就跟沈秀说了有个丫鬟要来的事,听得沈秀心里一震,齐妙说道,“杏儿是我们家买的丫鬟,每个月给一点银子就好,月钱在腊月时都已经给了,今年都不用给钱的。母亲怕您太过辛苦,所以遣了个丫鬟来。”
沈秀这才放心,又问,“手脚勤快吗?会不会做活?不会把碗筷摔了吧?”
“手脚若是不勤快,我娘也不会让她来了。”齐妙笑道,“就是房间……”
家里统共不过四间房,沈秀一间,三个孩子一间。谢崇意那间本来还是放杂物的,后来清扫了做房。再多一个人,就不好住了。沈秀想留下那丫鬟,帮把手多好,“我屋子大,隔开一个小地方,让她睡吧。”
齐妙可不许,她再开明,也不愿婆婆这做主子的跟下人一起睡,说道,“不然这样吧,在后面一块地起个小房子,让杏儿在那睡。”
沈秀不满,“做房子要费许多钱,这有现成的可以住,何必花那钱。”
谢崇意见母亲和嫂子有争议,说道,“姐姐不是少回来么?让杏儿姑娘住那好了。”
在外头打水的谢崇华听见,也说道,“我去信一封给大姐,她不会介怀的。”
齐妙低眉细想,说道,“姐姐的房间宽敞明亮些,不如三弟你和姐姐换,然后你现在住的房间给杏儿。”
说来说去,也唯有这个法子最好。一家人便动手搬东西,房里东西都不多,一个晚上就收拾好了。
第二日杏儿住了进来,还为没有睡柴房,专门腾出一个房间惊喜。齐家的下人房确实很好,不过是*个丫鬟一起住,平时离开房子,还得把贵重的东西揣在身上,别提有多麻烦。如今是不用了,而且不用和其他下人一起做活,也不用受嬷嬷的气,可不知道有多高兴。
下人的活她早就做习惯了,将家里里外都打扫得干干净净,令沈秀十分满意。
这日见儿媳不在一旁,偷偷拉了儿子说道,“那杏儿不是卖身给齐家了吗?你岳父这么疼你,要不把杏儿也收了吧。”
谢崇华身子一僵,尴尬道,“娘,这种话你可不能让妙妙听见,也不能让杏儿知道,这件事也不要再提了。妙妙才进门三个月,你就提纳妾的事……而且儿子也没这打算,如今没,以后也没。”
沈秀“啧”了一声,满是责怪:“怎能这样说,你有出息了,得多要孩子。娘要抱十个孙子,难道你舍得让她生十个?而且那小身板,能生这么多吗?”
谢崇华笑着安抚,“娘就不要操心以后的事了,总而言之,这事不要提了。儿子就要考试了,会分心的。”
说到考试沈秀就不再说了,怎么说也是儿子的前途重要。谢崇华见说服了母亲就退身出去,刚好见着杏儿要进厨房,也不知她听见没,略有迟疑多看她几眼,见她没有吱声,心想是没听见,就放心进屋了。
方才的话杏儿哪里会没听见,心下一想这家老太太对自己甚为满意,但可惜姑爷太没出息,小姐傻了要和他受苦,她可不傻。还想将她揽了去做妾,想得美。
元宵过后谢崇意才去仁心堂当学徒,村里人瞧见他仍在家中,便问他,“怎么还不去念书,往年这时候不都赶着走了吗?”
谢崇意答道,“不去书院念了,费钱。”
村人笑道,“你嫂子不是挺有钱的吗,让你嫂子给钱啊。”
谢崇意终究是少年,冷漠的神情略藏不住,“嫂子的钱是嫂子的,我怎么能打我嫂子钱财的主意。”
“那你不念书了做什么去?”
“去做学徒。”见村人脸上满是微妙神色,他又缓声道,“去仁心堂做学徒。”
话落,村人便诧异羡慕起来。那仁心堂对学徒可不是一般的好,齐老爷宅心仁厚,待人和善。每月还会给不少的钱给徒弟们,多少人挤破脑子想进去。
果真亲戚就是不同的。
因他的去处好,村里也没人再嚼舌根,只是觉得谢家男娃的命实在太好。如今三弟是跟了齐老爷,日后肯定有出息。这样一来,上门来说亲的人竟也多了。
沈秀不予搭理。
一来她儿子还小,二来指不定以后能娶更好的姑娘,现在来说媒的,她才瞧不上。
谢崇意也没有娶媳的心,偶尔会有*,但一想到当初在书院所受的侮辱,便觉女色会误人,会毁了他上进的心,也就强忍了那欲念。到了仁心堂,该学的学,该做的做,书也没落下,因勤奋聪明,齐老爷对他大加赞许。
弟弟的事尘埃落定,谢崇华也收了心思刻苦念书。齐妙因有杏儿在旁,什么活儿都不用做,也就如当初约定那般,每日陪在他身边研磨,看他读书。
唯有沈秀仍是早出晚归去做农活,半分田地都不扔。
一晃二月,春意铺满天地。气温微凉,已可将棉袄换下,穿夹着薄棉絮的长袖衫,哪怕是春雨不停,也不会呵气还见雾气。齐妙素来怕冷,屋里还生着炭盆,手里也不离暖炉。坐在一旁绣香囊,时而看砚台下面的小火炉的火可还亮着,免得墨汁凝固。
谢崇华看了半日书,眼睛略有疲倦,才合眼揉揉。刚停下看书的动作,就有一只手递了东西过来,笑盈盈道,“我绣的香囊好不好看?”
亮面锦缎上绣着两只戏水鸳鸯,从碧绿荷塘中穿行相依,精致精巧。他目有惊奇,“好看,手真巧。”
齐妙得意道,“我娘也说我手巧得很,改天我再绣个大的做枕套。”
谢崇华细看她的手,两个月不做活,手又如往日细嫩,看着心里踏实许多,“我总在念书,少陪你了,不然也不会总绣花打发日子。”
“才不。”齐妙说道,“我现在跟你不是每日都在一块么?你要是肯的话,你帮娘去干活的时候,我都想跟过去的。”他是不知道的,她一抬头就能瞧见他时,心底有多欢喜。
两人在屋里说笑两句,刚从地里回到家中的沈秀听见里头的笑声,眉头紧拧,上前敲敲门,“妙妙?”
齐妙听见婆婆喊自己,放下香囊绣盒出去,开门笑问,“怎么了娘?”
沈秀面色微冷,“你丈夫要读书要考功名的,你不要总跟在一旁令他分心。要是有空,就出来帮娘做活。”
“二郎方才一直在念书,刚歇了半刻都不到呢,儿媳没打搅二郎念书。”
“我一回来就听见你们在屋里嬉闹,还说一直念书。”沈秀不由分说,要拉她出来,怕儿子沉迷女色,耽误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