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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凶残的偶像

  林蝶衣很想吼他们,赶紧走,别拖后腿!
  可是,她知道她吼也没用,那些人不会离开,尤其是她还在野猪群奋斗的时候。
  野猪的疯狂让林蝶衣有些招架不住,动作略显慌乱。
  孙新宇和魏大东他们手持匕首在野猪群中战斗的少女,眼睛逐渐变得通红,接着,有些不管不顾的往里冲。
  他们都想要冲到林蝶衣的身边,和她一起战斗。
  可是,野猪太凶猛,他们几次想要冲过去都没有成功,甚至有的人因此挂了彩。
  大猛二猛被林蝶衣喝斥,虽然没有进入野猪群,却也不肯离开,同孙新宇他们一起在野猪群外围不停地疯狂的撕咬野猪。
  林蝶衣看着他们杀红了眼似的谁也不肯离开,心中有些焦急。
  就在这时,从天而降三个凶残人士。
  看见这三个人,林蝶衣愣了一下,随即心中呼出一口气。
  可算是得救了!
  有楚君殊,孟宇轩和孟宇豪的加入,林蝶衣感觉一下子卸下了千金重。
  这三个人伸手都不凡,而且,楚君殊那人还比较凶残。
  一手一个,抓着那些不肯离开的人的衣领子把人甩出好远。
  林蝶衣看着心情爽翻了。
  这些人早点儿离开多好,他们也好早点儿结束战斗。
  接下来,淳朴善良的小伙子们的眼睛接受了一场凶残的洗礼。
  那一拳,那一刀,他们远远的看着都替野猪们疼。
  不过,看着一头一头野猪倒在地上不动,心情又十分激动。
  十分钟结束战斗。
  即便有那没死透的,村里的小伙子们你一木棒我一刀的也都让它们死透透的。
  这一次狩猎惊险万分却也收获多多。
  本来冬季狩猎一般要在山上待五六天,可是,这一次狩猎因为遇到野猪群,所以,还不到一天,就要回返了。
  “楚兄弟,你们这是打哪来?
  要去哪?”
  魏大东一看到楚君殊眼睛就发亮。
  “魏大东?
  上河村的民兵队长?”
  “对,对,是我。”
  “你应该知道有些事情是不能随便问的。”
  “啊?”
  魏大东愣了一下,“哦,对,我怎么把这个忘了。”
  魏大东有些不好意思,心中暗骂自己怎么一激动就把纪律忘了。
  林蝶衣慵懒的倚着一棵足有两人合抱那么粗的大树,手里拿着那把刚刚大显神威的匕首,一边慢悠悠的擦拭着匕首上的鲜血,一边欣赏着某人忽悠人。
  众人都很兴奋,虽然刚刚经历一场生死劫,但是,看着那么多野猪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心中都有些兴奋。
  林蝶衣收起匕首,背上弯弓,懒洋洋的看着忙忙碌碌的众人。
  “嗨,匕首不错啊。”
  林蝶衣看了孟宇轩一眼,她的匕首好不好关他什么事?
  “能不能让我欣赏欣赏?”
  不能!
  林蝶衣转过头去。
  “你别不理人啊。”
  孟宇轩凑过来低声说道,“美妞,你说我们和你们一起回去,还怎么去看老爷子?”
  林蝶衣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伸手摸向腰间,其实是从储物袋中拿出“蓝刺”,递给孟宇轩。
  “你想的倒是挺多。
  有楚君殊呢,他会想办法。”
  “我还想和老爷子说两句话。”
  “那就避开村民。”
  “能避开?”
  林蝶衣朝着其他人看了一眼,一个个的不是眼神锃亮的收拾战场就是拉着楚君殊和孟宇豪说话。
  就冲着这个热情劲儿,楚君殊他们很难脱身。
  “你们有几天假?”
  “只有两天。
  最晚明天下午就得走。”
  “让楚君殊找我三表哥,然后让我三表哥带着你们去我家。”
  “能行?”
  “不这样,你有法子?”
  “没有。”
  孟宇轩说着把匕首还给林蝶衣,“材料非常特殊,是一把不可多得的武器。
  怎么得来的?”
  “你的话多了。”
  诶。
  孟宇轩有些尴尬,其实,他也就随便那么一问。
  虽然,那把匕首真的非常不错,但是,他也知道各人有各人的缘法。
  “哎呀,小同志,走了走了,回村,跟咱们回村,到了村里去我家,我让我媳妇给你们炖肉。”
  打扫完战场的众人都围向楚君殊三人,楚君殊那里人太多,没挤过去的便瞄上了孟宇轩。
  “老三,你不厚道,这是大家伙的救命恩人,你怎么能领到你们家去,要去也是去我家。”
  “什么去你家,去我家,是吧,小同志。”
  “这,不太好吧?”
  “有啥不好的,走,美妞也走。”
  那人拉着孟宇轩就走,还很自来熟的搂着孟宇轩的脖子。
  “小同志,你们可真厉害,就那么几下就把十几头野猪都干趴下了。”
  “我们来的时候,那些野猪已经被那位小姑娘收拾了。”
  “是,是,我们美妞也厉害。”
  那人说着偷偷的回头瞅了林蝶衣一眼。
  林蝶衣知道大家伙儿都在偷偷的看她,不过,她一点儿也不在意。
  “美妞,你是我的偶像。”
  三表哥孙新宇凑过来一脸的与有荣焉。
  林蝶衣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像楚君殊那里示意一下,“你刚刚不是说他是你的偶像吗?”
  把野猪消灭以后,林蝶衣看得真真的,这家伙第一个冲到楚君殊和孟宇豪他们的面前,一脸献媚的盯着人家楚君殊。
  “他是我的大偶像,你是我的小偶像,你们的身手都挺厉害。
  就是你有点儿凶残。”
  “咋?
  你心疼野猪?
  要不然,下回再遇到我留给你两个玩玩?”
  “我可不要。”
  孙新宇一脸后怕的哆嗦一下。
  “美妞,身手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
  二表哥孙新华滑过来,一脸笑容的看着林蝶衣。
  “每天的锻炼也不是白练的。”
  林蝶衣笑了笑,“二表哥还好吧?”
  孙新华的胳膊被野猪的獠牙顶了一下,虽然林蝶衣及时踢飞野猪,但是,二表哥还是见了血。
  “没事儿,一点儿小伤。
  回家上点儿药就好。”
  “美妞,你咋不关心关心我呢,我的胳膊也伤了。”
  “我看见那人给你包扎伤口了。”
  林蝶衣指的是孟宇豪。
  孙新宇的伤比孙新华的伤稍微严重一些,因为他第一个冲到楚君殊他们身边,所以,孟宇豪第一个给他包了伤口。
  一行人带着收获的猎物有说有笑的离开山林。
  早上出发,傍晚的时候就回了村子,而且人人手里都拿着猎物。
  雪橇上更是拉着长着獠牙的凶狠的野猪。
  这一副模样被村里人看见,村子里立时沸腾起来。
  不知道是哪个孩子跑去叫了村支书。
  支书大姨夫慌慌忙忙的跑了过来。
  “这是怎么回事儿?”
  支书大姨夫看见一众人真的从山上回来,而且,雪橇上真的拉着野猪,心里不由得一阵乱颤。
  “遇到野猪群了?”
  支书大姨夫的声音都有些抖,大表哥孙新景笑着安慰。
  “遇到了,不过,人都没事。”
  “那就好,那就好。”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眼睛却一个一个的瞄过去,直到确认真的一个都没少,也没断胳膊断腿,脸色才好看几分。
  这会儿才看见楚君殊在队伍里,急忙走过去。
  “楚同志,这次多亏有你。”
  “孙支书,不要这么说,我们去的时候,战斗已经即将结束。
  这一次,你们应该感谢林蝶衣同志。”
  “啊,怎么回事?”
  “支书,这一次真的多亏美妞。”
  队伍里的其中一人眼神复杂的看了眼林蝶衣。
  那眼神中有愧疚,有感激,也有惧怕。
  林蝶衣笑了笑,什么都没有说,不管别人怎么想的,反正,她已经把所有的人平安带回村子,她的任务已经完成。
  众人七嘴八舌的说着进山以后发生的事。
  听说赖子不听从领导,不团结队伍里的领路人,导致大家伙儿遇到野猪群,众人不由得开始埋怨赖子。
  赖子看着大家都埋怨他,不由得梗着脖子叫道:“如果没有我,哪来的这么多野猪,有能耐你们都别分肉。”
  “一码归一码,赖子,错了就是错了。”
  “是啊,赖子,这是没出什么事,要是出了事,第一个喂野猪的就是你。
  而且,你还会连累其他人。”
  “不是没连累嘛。”
  “那是美妞的身手好,还有你们运气好,遇到了楚同志和两位孟同志。”
  说到这里,众人的心情都挺复杂。
  村子里的人谁都不知道林蝶衣有这么好的身手。
  听着去狩猎的后生们说的话心中不由得感慨,怪不得这么多年,人家敢一个人上山采药,原来人家不害怕野兽。
  不管山上发生什么,不管村子里人心里怎么想的,当支书大姨夫张罗分肉的时候,所有人都兴奋起来。
  这回猎到的猎物多,去的人又少,野鸡肥兔子这些小兽,去狩猎的人每人都能分到一只。
  去掉这些人得的,还剩下九只山野鸡,三只肥兔子。
  村支书孙景桂本想送给楚君殊他们两只,却被楚君殊婉言谢绝。
  剩下的东西不多,根本没有办法分。
  按照往年的规矩,想要的分鸡,分兔子,不想要的村里给记工分。
  大多数人都想要工分,因为工分就是粮食,工分就是工钱。
  但是,即便是这样,野鸡肥兔子也不够分,只能几家领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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