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寡人可是秦王,谁敢欺负我啊?”嬴政失声一笑,开口说道。
  哼!秦王!在外人面前装装就算了,在熟人面前装个蛋蛋啊!我又不是不认识你!你从小到大,不说别人……光我就能一天欺负你好几回!
  唯一的遗憾就是秦王陛下蠢了点,被欺负了也不知道,傻乎乎的。
  “你可知道,嫪毐不但自称是你的‘假父’,还说……”
  “还说什么?”
  “还跟太后说,‘王即薨,以子为后。’”
  白仲刚一说完,就感觉肩头一紧,肩膀似乎被什么东西大力抓住,生疼生疼的,好像连骨头快要被抓碎一般。
  同时,一股冰冷、强大、绝望的气势从身下之人身上散发出来。
  这么说吧,如果把这股气势换成成pm2.5,基本上这个房间里就没活人了。
  “阿……阿政……你别太伤心了……”白仲摸着着嬴政的胸口,怯生生的用娇嫩的声音说道:“这事只是嫪毐门下的门客说的,还不一定是真得……说不定是传言呢……”
  过了许久,白仲感觉自己的肩膀被人松开,头顶上传来嬴政有些沉闷的声音,“你说的没错,也许只是传言呢……”
  话是这么说,嬴政心里却已经相信白仲的说法,只是隐隐还有一点不死心,对赵姬的不死心。
  其实,应该死了心不是嘛,早在父王去世的时候,自己就应该死心了。
  嬴政叹了一口气,双臂一展死死抱住怀里的白仲,抱得那样紧,就好像溺水的人,看见水中的木板一般。
  “阿仲,我就剩下你了,你可不要辜负我,否则……”嬴政平静到没有生气的声音,从白仲头顶传了过来。
  不等嬴政说出“否则”后面的话,白仲强忍着肩膀的疼意,反手拍拍嬴政的肩膀,安抚的说道:“不辜负!不辜负!我若是辜负你,就让我肚子里生出来的儿子没屁眼!”
  其实白仲想说的是,一天到晚要做好几次,有事也啪没事也啪,做为一对正常青年男女,十个月后喜得包子那是很正常的事。
  所以若不是性别不允许,白仲真想再说一句,“你不是只有我,还有我们的宝宝……”
  但是秦王嘛,能成大事者,脑洞总是和别人不同的。
  白仲觉得自己已经提醒的很明显了——就是“我肚子里生出来的儿子”这句,男人是不能亲自生出孩子的。
  但是嬴政的第一反应却是,“什么?你还想和别人生儿子?”
  呵呵哒!秦王陛下,你还是自己撸去吧!
  当天晚上,嬴政怎么都没想明白,为什么本来还在用手摸他的小嬴政,一副很想要的媳妇,会忽然脸一翻说痔疮来了,然后就把他给甩了……
  ☆、1135.26
  有一句话叫做,“自己选的男人,数十年后儿女来询问时,自己含着泪跪着也要说‘青春无悔’。”
  还有一句话叫做,“儿女询问时自己流得泪,就是自己当年脑子里进得水。”
  一大早,当嬴政还窝在床上说“阿仲,再来一次嘛”的时候,白仲狠狠的在他的小嬴政上揪了一把,看着“嗷”的一声惨叫,接着捂着下身,身体弓得像虾米一下的嬴政,嘻嘻哈哈的跑了出来,一扫昨天晚上的郁闷之情。
  今天还有正事要忙,实在是没时间和嬴政在床上又浪费一天,只好让他的小嬴政暂时硬不起来。
  “演兵演兵……让我想个章程……”白仲坐在主帅大营里,咬着杆朝天望着。
  黑夫、枷、寺等以前的老战友,还有他们白家的子弟则站在帐内,等着听候白仲的调遣。
  “这次文信侯让新军参加演兵,分明是不怀好意,家主意欲如何?”一个二十多岁目光锐利的年轻人站出来,向着白仲一拱手说道。
  白仲往下一看,是他们白家的一个子弟,叫白景的。
  以前白起还活着的时候,白起是白家的家主,树大好乘凉,白家的人都在白起这棵大树下。
  后来白起被昭襄王赐死,只留下他们孤儿寡母。
  若是公主娘身份不够档次,遇上个坏心点的家人,别说是家主之位,保不齐连家业也得被夺了。
  但幸好公主娘够档次,白仲又被昭襄王封了侯,深受宫中贵人喜爱,因此白仲的家主之位还是由白仲当着,只是没行冠礼之前不理事而已。
  这次征新军,白仲顺势往新军里安插了不少自己人。
  这些人大多都是有战争经验的老兵,虽然文化程度不怎么高,但到底也是血与火里杀出来的,管管一群十六、七岁,粉嫩粉嫩的少年,还是可以的。
  “两个月的时间,让我锻造出一只精兵出来……就算是我爹活着,他也不一定能办到。不过演兵嘛……”白仲摸着下巴,考虑着自己是不是要去弄点胡子,免得人家说自己嘴上无毛,办事不牢,“我们还是可以期待一下奇迹的发生。”
  “家主这么说,必定是有妙计了?”白景看着白仲,表情有些欣慰。
  白仲年纪小小,却因为家世而成为家主。白家中虽然没有人想挑战白仲的家主之位——主要是白仲深受天恩,但对一个小孩子当家主也不看好,毕竟孩子还小,未来是好是歹还不好说,就算白仲在秦国朝野有天才之名,但是……亲,你还记得长平赵括否。
  因此,白仲这回征集白家子弟入伍,也是应者寥寥,只有白景这样想闯荡一番的年轻人,才会跟着白仲回来。
  “你们都过来一点……”白仲冲着众人勾勾手,示意众人走过来一些。
  其实说穿了也没很简单,所谓演兵无非就是在大家面前操练一下列队、变阵、表演节目……绝技,比如骑兵搞个马上齐射,搞不好还要亲自上阵跟别的军队捉对比试一番。
  这次主要的目的,只是借着封侯典礼在六国使者面前炫耀一下自己的威武之师,并不是专程搞一次演兵,所以规模会更小,项目也会变少。
  新军刚成军,也没有几个人会要求他们去和别的军队比试;至于绝技,新军本来就是为了新的兵种而成立的,这是诸国所没有的军种,就算吕不韦再脑残也不会让新军去表演绝技,所以新军唯一能参加的就是列队和变阵。
  这两条简直就是撞到白仲手里了。
  队列技术哪家强啊,亚洲东边找中国。
  连一群懒洋洋的大学生,军训半个月都能走正步,更何况一群老实的,就想出人头的皇家佃农。
  现在可不是“好男不当兵”的宋明清时代,当兵的地位低,所以每回开战之前,就算是戚继光这样的大牛,都得先跟手下谈条件,谈完条件再打仗;现在是“宁可百夫长,胜过一书生”的秦朝,弃笔从戎的例子还是挺多的。
  最主要的是,虽然白仲这个主帅年纪小,但人家有爹这个光环加持。
  于是,白仲很欢乐的将当年军训的法子一一都提了出来。
  当天吃过午饭之后,一份白仲亲手所写的军训法子就传了下去。
  要求很严,而且为了让手下人更方便的理解其含义,白仲用得是大白话,因此在这个用竹简的年代,白仲的军训法子正好写了一箩筐。
  这些法子既有后世军训列队的窍门,又参考了一些后世武将写的兵书,比如戚继光大牛写的《练兵实纪》等书。
  还是那句老话,这个年代的兵书都是意识流,没有老师的话,只靠自己读的话,脑洞得非常大才行。
  但后世的兵书就不同了,完全就是一本“手把手教你做将军”,不但有文字详细描写,甚至还有图片,就算一个完全不懂军事的人,照着上面的内容认真做好,做不了一个名将,带一只合格的军队出来还行的。
  因此,当白仲的军训法子一写好,白景就拿着书气喘吁吁的跑回来了,“家主,这些东西……这些东西……”
  “怎么了?”见白景这么急的跑回来,白仲本来还以为出了什么问题,但询问过后才知道,白景是想告诉她,这种东西不要外传,免得外人学去。
  在这个年代,只有读过书,有知识才能上进,才能出人头地。
  但是书只有豪门世家才能拥有,越大的家族拥有的书越多,为了保证这些书的安全,大家族会想进一切方法来阻止书籍外传,所以知识是封闭的、独有的,知识的传播也是几乎是没有。
  白仲虽然从文字上学过这段历史,但现实里却没有过这种真实体会,因为咸阳宫里尽收天下藏书,她想看随时可以去看,完全没有这种保密意识。
  “这样啊……”白仲只是叹了一声,就让白景下去照着书上的法子练,而他自己则开始琢磨另一件事——要不要把纸造出来呢。
  暂时不提这个纸,白仲决定等嬴政亲政之后,自己有了时间再来说这个,先把眼下的事搞定再说。
  军训这个事,白仲很有经验,站军姿什么的,虽然看着简单,但实际上很痛苦,所以想要训练的好,无非是激起众人的好胜之心。
  为了激起众人的好胜之心,为了更好的达标,白仲可是想破头皮想了不少损招,知道的人都说白侯爷焉坏焉坏的,不似好人。
  比如,你罗圈腿,正步踢不起来,那好办,晚上睡觉的时候,强行把腿给直直绑在一起;你驼背,抬头挺胸不给力,没事,上夹板……不是,上背背佳,保证你只能挺着腰着;你手不能笔直贴裤子,没事,虽然这个年头没有扑克让你夹,但是白侯爷免费奉送竹片一张;人太多了,怕教官盯不过来,没事,每人脖子上挂根绳,绳子垂地系块石头,石头下面放点石灰之类的东西,人只有一有动弹,石头就会沾上石灰;走队列不齐,这可更没事,我们直接拉根绳,保证不让你走快走慢、脚抬高抬低。
  再比如,每天的胜利者有肉吃,没胜利者只能扫厕所;俩俩互相对面站着,彼此大眼瞪小眼互相激励,谁先动了谁今天晚上的肉就没有了。
  如此种种,白仲可是在系统里搜了不少军训方面的小窍门。
  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原来五花八门的军训法子竟然这么多,当年训他们的教官,只是逼所有的人都保持正步抬腿的姿势,谁站不稳身体晃,就拿着教鞭一路敲过去什么的,真真是手下留情了。
  这些法子出炉后,暗地里骂白仲是变态侯爷的人不在少数,但是……
  我变态我乐意,你管不着!
  变态归变态,但有过军训经验的人都知道,军训就是一开始苦,等苦吃得多了,也就好了。
  再加上这些士兵又是贫家子弟,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当兵、打仗、拿人头,就可以封爵了,几乎都是能吃得了苦的孩子。
  因此一日一日的训练下来,粉嫩粉嫩的农民小哥们,也开始渐渐脱胎换骨,越来越像他们的父辈靠拢,先辈们的钢铁意志一点一点融入他们的骨肉里。
  实战怎么样先不提,反正在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看起来,新军的演练非常非常有视觉冲击力。
  嬴政站在高台上,看着如标枪般站在自己面前的新军,一行一列整齐划一,像是用尺子量出来,一站小半个时辰,连个眨眼的都没有。
  再看了一眼跟在自己身后的黑甲卫士,黑甲卫士都是专门训练出来站岗的,但嬴政怎么看怎么都觉得比新军差点,因为没人能做到半个时辰不动还不眨眼啊。
  “这就两个月啊……看来吕不韦这回真要丢大脸了!”嬴政感叹一句说道。
  “花架子!不要夸!”白仲摆了摆手,谁的兵谁清楚,新军就是一群仪仗军,糊人还行,其他……呵呵哒。
  “花架子也很不错啊!比守卫王宫的黑甲卫士强!”嬴政不开心的嘟囔了一句。
  #自己的军队,在媳妇的军队面前丢人了,肿么破?#
  ☆、1145.27营养液3000加更
  晨光初现,霞光万丈。
  天光之下,是百年来盘龙卧虎之姿,巍峨挺立在秦川之上的咸阳宫。
  白仲跪在咸阳宫的一座大殿上,这是昔年由商鞅亲自修筑的“冀阙”,坐于其中只见殿顶高远,地上铺着黑色石板,原木制成黑色的巨柱列于殿中,殿内的一切虽大却不奢华,尽显肃穆厚重之意。
  过了一会儿,白仲听见殿外有人高呼,“大王驾到。”
  瞬间,所有的大臣皆在吕不韦的带领下,高呼着“拜见大王”,纷纷起身再次拜倒。
  万人齐呼的声音震彻全场,白仲感觉屋顶上的灰似乎都掉了下来一点。
  接着,一双白仲十分熟悉的,穿着黑色袜子的脚丫子从白仲面前走过。
  冀阙之上传来嬴政的声音,“都起身吧。”
  嬴政的声音就跟再度按下电视机遥控器的“暂停键”一般,刚才已经完全停止的画面立刻活了过来。
  训练有素的宫人、侍卫无声无息的退回自己的角落,而大臣们则各归原位坐好,静候嬴政的传唤。
  二十岁的嬴政身穿玄色冕服,端坐于高高的王座之上,面目深藏于十二旒之后,让人看不真切,但在场之人却总能感觉,自己被一双冷漠无情的利目所监视控制,让人战战兢兢不能自己。
  这是属于一个君临天下的王者才具有的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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