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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有点甜 第177节

  要说宋兵这位同志,虽然也是下乡知识分子,但在郑媛的眼中,他和别的那些品性不好的知青,比如马红旗之流,那是绝对不一样的。要知道宋兵可是主动来当这个下乡青年的,他年龄不够,上面有个姐姐,为了不让姐姐到乡下吃苦,就自己偷偷改了年龄。乡下的条件肯定和城里没法比,乡下人肯定也比不上城里人有文化,但他从来没有露出来过属于城里人的那种看不起人的傲气,对任何人都很和气,而且并不是圆滑的那种和气,而是发自真心的那种不觉得自己和别人有什么不同,家教非常好。
  郑媛猜测,宋兵的父母应该也是那种待人和气温柔的人,这种家庭,谁嫁进去谁都会幸福的,更何况宋兵还喜欢郑娟。所以,宋兵瞬间在郑媛眼中上升到了妹夫的第一人选。
  只是,郑娟显然对宋兵不怎么来电。
  “你们在说什么,咋我一回来就都不说话了?”郑娟端着一大搪瓷盆子的玉米糊糊进来了,放到桌子上,“谁还要,把碗给我。”
  别人把碗给郑娟,她都给盛了,只有宋兵,把碗递给郑娟后,又让郑娟给塞了回来:“你自己盛。”
  宋兵傻呵呵地笑,也不生气,还真自己舀了,甚至他见郑娟的碗也空了,还帮郑娟舀了一碗,递给郑娟的时候还特意提醒:“小心,烫。”
  吃完晚饭,宋兵就走了,郑娥和张铁柱也走了。郑媛和冯建文家比较近,没着急走。郑媛去厨房帮郑娟刷碗,一边干活一边试探她:“你想找个啥样的对象?”
  郑娟倒是不害羞,她还真的想过这个问题,直接说:“我要找个二姐夫那样的。”
  郑媛:“……你说具体点,身高,模样,性格,家庭,都得有个标准吧?你要说你二姐夫那样的,你二姐夫他还有个双胞胎兄弟,长得和你二姐夫一模一样,你觉得那样的行吗?”
  郑娟连连摇头,一脸怕怕:“不不不,我不要那样的。”她想了想,沉吟一声,“嗯——我想找个像二姐夫那样会疼媳妇,并且有本事的男人,最重要的是,还得像二姐夫一样好看!”
  郑媛:“……你说啥?”
  “我说,我要找个像二姐夫那样体贴媳妇,有本事——”
  “不是这句,最后一句。”
  “哦……”她笑着说,“我说,我要找个像二姐夫一样好看的。”
  郑媛:“……”她艰难开口,“你要是夸你二姐夫英武不凡,我还能理解,你夸他好看……是我理解的‘好看’吗?”
  郑娟撅了噘嘴,给了郑媛一个嫌弃的眼神:“我二姐夫不好看吗?二姐,你那是啥眼光啊,你不会到现在还觉得小白脸好看吧?”
  行吧,审美不同,无法交流,那就换个话题:“你刚刚说,最重要的是,要好看?”
  郑娟点头:“那可不,要是长得丑了,谁会喜欢。”
  “那你觉得宋兵长得咋样?”郑媛觉得宋兵长得其实还不错,虽然胖乎乎的,却不是那种肥胖,是很可爱的那种微胖,而且浓眉大眼高鼻梁,绝对是瘦下来就好看的潜力股。但是郑娟显然并不赞同郑媛的看法,她嫌弃地摇摇头:“你不会也像咱妈一样要把我和宋兵凑一对吧?天呐,饶了我吧!我可看不上他。”
  第539章:忽悠
  郑媛嘴角抽了抽,心说她妹妹不止脑子不太好使,这个眼光也不咋地。不过也能理解,郑娟还年轻,看不出小胖子是个潜力股,也不知道嫁给小胖子这样的男人会有多幸福。还有,刚刚从郑娟的话中还透出来了另外一个信息——沈翠云也看出宋兵的心思了,并且还很喜欢宋兵当自己未来的女婿。
  可见英雄所见略同。
  不过郑娟不喜欢,郑媛也没有劝,她知道郑娟这个年龄的小姑娘是很难听进去别人所谓“对你好”的劝说的。以后说不定哪天郑娟开了窍,就自己喜欢上宋兵了呢?再说,就算错过了宋兵,以后未必就遇不到更好的。
  摇了摇头,郑媛无奈的笑笑,问郑娟:“如果你不喜欢宋兵,那你喜欢谁呢?咱们杨柳大队,除开长相,单从性格人品上来说,应该没有比宋兵更好的了吧?”
  郑娟拧着眉心想了想,不得不承认,宋兵这个人是不错,对她也好,还是个城里人,他爸好像还是个领导,杨柳大队还真找不到比宋兵更好的。但是有什么办法呢?郑娟也很无奈,她真的对宋兵一点都不动心,打从宋兵来到郑家蹭饭,笨手笨脚的样子已经深入她的印象,一直以来她都是把宋兵当弟弟看的。
  见郑娟纠结,郑媛弯了弯唇角,仿佛随意开口道:“其实吧,比宋兵优秀的男人多得是,只不过都不在杨柳大队。”
  郑娟看向郑媛。
  此时此刻的郑媛就像一个给白雪公主递出红苹果的巫婆,笑眯眯地说:“在大学里,到处都是比宋兵优秀的男人。”
  郑娟:“……”不是,姐姐,你想说啥?我感觉我好像猜到了……
  果然,郑媛下一秒开了口:“你要不要努力一下考考大学?就算考不上本科,考个专科也可以。”顿了下,给郑娟几秒钟消化的时间后,继续说,“小娟,你说咱国家要是恢复了高考,是不是全国各地到处都是考大学的人?而那些能考上大学的人,是不是都非常优秀?大学里面是不是聚集了全国各地最优秀的青年同志?你想象一下,在美丽的大学校园里,到处都是捧着书的优秀青年同志,在柳树下,在湖边,在花园中……他们心中充满抱负,他们对未来充满期待,他们肯定也都渴望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郑娟咽了口唾沫,有点心动。
  不不不,郑娟同志,冷静冷静,这是你二姐在忽悠你考大学呢,你自己什么水平自己心里没数吗?大学那是你这个学渣能考上的吗?!
  郑娟深吸一口气,刚要说话,就被郑媛打断了。
  “你要想清楚。”郑媛洗完最后一个碗,把碗摞到洗好的那一摞上,郑媛甩了甩手上的水,然后在围裙上擦了擦,望向郑娟,说,“你要是一直窝在这个小乡村里,要去哪里找能让你心动的心上人呢?不要指望杨柳大队再出第二个冯建文了,你放眼看过去,你觉得谁有冯建文的潜力?”
  没有。郑娟都不用先在心里寻摸一圈就能给出答案。
  “所以,你还在犹豫什么呢?”郑娟挑眉,摘下围裙放在锅台上。
  郑娟咬了咬牙:“那,那我试试?”
  第540章:赚钱赚钱
  郑媛还是不相信,郑娟作为她和郑天明的妹妹,会是一个脑子不够用的人,学习不好,那绝对是还不够努力。不够努力,那就是缺乏动力。没有动力,那郑媛就帮郑娟找一找动力,这不,成功了。
  郑媛满意地拍拍郑娟的肩膀,露出个孺子可教的欣慰表情。
  郑娟咽了口唾沫:“……”总觉掉入了她二姐特意给她挖的深坑。
  “既然你有心学习,那我就去找大哥说声,让大哥学的时候顺便带着你。”
  郑娟还在垂死挣扎:“……别了吧,那多耽误大哥学习。”
  “不耽误。你基础太差,自己学估计也学不好,必须有人带着。大哥自己看一遍,再给你讲一遍,正好加深理解了。”郑媛可谓是把自己大哥和小妹给安排地明明白白的。
  郑娟知道自己挣扎也是白挣扎了,眼前一黑,垂头丧气地叹口气。
  “你也别着急,距离公布高考消息还得半年,你比别人多半年的准备时间。”郑媛总算良心发现,搂了郑娟的肩膀下,安慰并鼓励,“放心,你肯定能考上的。”
  这次郑媛回家有两个目的,一是把高考消息告诉郑天明和郑娟,二是赚钱。在冯建文被各种亲戚朋友以及各级领导追捧的时候,郑媛狠心抛弃了他,偷偷去搞事。
  郑媛已经计划好了,别的什么生意都要靠后,她要把卫生巾搞出来。没办法,实在是空间里的存货已经不多了。她每次大姨妈都非常准时准点并且量大,十分耗费卫生巾。郑媛可不希望在存货用完以后,就用什么月经带,那玩意儿真的太可怕了。而且,她家里只有一个公用的厕所,每次大姨妈去厕所,郑媛都得把用完的姨妈巾藏起来,因为万一被冯建文发现了,她还真不知道该咋解释。
  再说,把卫生巾做出来也不仅能解决她的需求,更能造福全国上下好几亿深受月经带荼毒的妇女同志们。
  至于造出卫生巾后如何把卫生巾在这个社会风气仍旧非常传统的时代推销出去,郑媛暂时不考虑,现在考虑的是如何把卫生巾工厂开起来。
  要开工厂,那就得买生产线,要想买生产线,那就得有钱。
  所以,计划第一步——赚钱。
  至于怎么赚钱,郑媛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请仓库。她空间是个大酒店,酒店里东西很多,但其实很多东西都不适合拿出来卖,比如电视机电脑冰箱空调,再比如床单被罩。电视机之类的不能卖,那是因为现代社会科技还没进步到那个程度,卖了郑媛就把自己暴露了,她胆子小,可不敢承担那个后果。床单被罩倒是不超出现在的科技水平,可这东西太大太沉,卖不上价也不好存放。郑媛把目标定在了仓库中的一批钢笔上。
  酒店是五星级酒店,为了方便客户,特意准备了很多印有自己酒店logo的钢笔。logo是英文的,郑媛想了,她完全可以用这批钢笔来冒充国外的进口钢笔,这年头普通的英雄钢笔都能卖两块钱,她这国外进口的钢笔,不得卖三块钱?一根三块钱,想想仓库的存货,那也是很大一笔钱了。
  第541章:再入黑市
  现在唯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才能卖出这么一大批钢笔。
  摆摊肯定是不行的,现在市场还没有开放到允许做小生意的地步。运动才刚刚结束,到处都是人心惶惶,郑媛肯定不能顶着风头作案。不能光明正大的卖,那就只能走黑市。但是,钢笔这种东西,金水县的黑市市场太小,仓库几千支钢笔,肯定吃不下。
  酒店仓库中,郑媛对着一批钢笔发起了愁,她左手抱着右胳膊,右手轻轻摩挲着下巴,一时间还真想不到什么好办法。
  想不到就不想了,郑媛知道,路子都是走出来的,想不到就暂时先不想了,她决定先去金水县的黑市看看。
  上一回她去黑市,还是为了卖肉给郑天明筹医药费,已经好几年了,不知道黑市是不是还是在原来的那个地方。
  郑媛骑上家里的洋车子,跟冯建文打了声招呼,说去县里商场买点东西,拒绝了冯建文同行的提议,跨上洋车子,飞快跑远了。
  到了县里,找了个没人的角落把洋车子放进空间,再从空间里带出几只钢笔揣在包里,找到了那条熟悉的路,进了那个熟悉的破旧四合院的大门。
  虽然过去了四年,但金水县的黑市,仍旧在原来的地方。
  四合院从外面看没有任何异常,也听不到里面有什么奇怪的声音,因为大家说话声音都很小。但是进去后就能发现,这里面人来人往的,看着还挺热闹。
  卖肉和布料的最多,偶尔还能看到交易手表的,郑媛穿得好,手里也没带什么大篮子,别人就以为她是来买东西的。
  还有两个小孩子,一对兄妹过来给郑媛推销野鸡。哥哥说:“我们从山上抓到的,还活着呢,同志您要不要?”
  郑媛倒是想要,不过要是买了这会儿她也没地儿放,只能歉意地笑笑,摆手说:“我不买,我是来卖东西的。”
  哥哥看看郑媛空荡荡的手,满脸疑惑。郑媛便笑笑从挎包里拿出一个精美的黑丝绒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放了一支黑色的,做工精美,还印着花体英文字母的钢笔。她说:“我是来卖钢笔的。”
  从郑媛打开盒子,哥哥的眼睛就黏在了钢笔上,闪烁着明亮的光芒。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没说出口。
  郑媛看得出他很喜欢这支钢笔,眼睛里写满了渴望,
  旁边的人注意到这边的动静,也都将目光落在了郑媛手中的钢笔上,郑媛趁机介绍:“钢笔是从省里大商场买的,据说还是国外进口的牌子。你们看这笔身,这笔上的烤漆,看看这个光泽度,一看就是非常厉害的工艺,非常上档次。而且这笔的笔尖还使用了特殊的技术材料,书写非常顺滑。”
  钢笔在这个年代可是知识分子与干部的象征,人们,尤其是男人,都喜欢在衬衣的口袋上别一支钢笔,显得自己很有文化很有地位。郑媛手中的这支钢笔款式大方,制作精美,要是戴在身上,会更能彰显身份,而且不仅能自己用,送礼也可以。因此不少人都心动了。
  第542章: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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