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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窗外的玫瑰进入了盛花期,姹紫嫣红,开到荼蘼。
  玛莎很喜欢,她从仓库中淘出了经年不用的花瓶,洗刷干净,灌水插花,在每个重要的空间都放了一束花。
  餐桌上摆了黄玫瑰,她认为黄色是奶酪、面包、玉米乃至大地的颜色,很适合放在厨房与客厅的交接处,既能柔和氛围,又能温暖脾胃。
  克拉克的卧室被放了一束白玫瑰,她希望他即使进入了一个相对复杂的生活环境,也能保持高尚的品格和正直善良的一面。
  而在夫妻主卧中,她放上了红玫瑰,她说,这让她回忆起了乔纳森求婚的那个冬夜。
  “已经过去22年了,可我始终记得。一束玫瑰,一枚钻戒,他的头发冻到结冰,在餐厅外等我到深夜。那个时候,冬日的玫瑰特别昂贵,但他买了99朵。”
  “我当时对自己说,就是他了,玛莎,他爱你,正好你也爱他。”
  玛莎说着过去的故事,将一束粉玫瑰放在阁楼的书桌上。布置完毕,她对比了一遍空间配色,满意得不行。
  “粉色柔和,很适合装点你的卧室。”玛莎笑道,伸手抚摸阿萨思的长发,“你就像黄金与白银的结合体,阿萨思。有着金属的冷感和贵重感,也有着兵器的锋利和血腥气,让人觉得疏离又捉摸不透……”
  “粉玫瑰很好,让你变得‘暖和’了一些。”
  是吗?
  阿萨思看向花,那与rmb差不多的粉色果然让她心头一暖,甚至还想多收集一点。
  如此,何不让花开得更猛些?
  有她住在农场长年累月地吸收自然能量,这一整片土地都会变得异常肥沃,种花几乎能常开不败。
  玛莎热爱生活又有艺术品位,那她就送她一片花海。
  只是她没想到,肯特一家用不了那么多花。前后不过一周,肯特农场又对外谈了一笔生意,那就是卖花。
  别说,卖玫瑰可比卖玉米值钱多了。
  在1997年的美国批发市场上,普通品质的玫瑰一打12支,价格通常在5到10美元之间,高端品质能达到每打15至20美元,在特殊节日能卖更高。
  因此,哪怕商人压价,肯特家的玫瑰也不会低于一打10美元,它们的品质实在是太好了,而商人若想继续合作,第一笔交易就不能让花农太吃亏。
  商人:“我愿意出15美元一打的价格,都卖给我吧。”
  乔纳森:“可我们不能保证每年都有玫瑰的供给。”
  “没关系,肯特先生。”那位商人一笑,拿出一张名片,“只要你家的玫瑰开了花,你能第一时间与我交易就行了。”
  名片显示,这位“花商”是韦恩集团采购部的负责人之一,专为韦恩解决一些私人物品的采购。只是,一个大集团的员工怎么会来堪萨斯州买玫瑰呢?
  乔纳森:“韦恩?”
  商人点头:“我想你能理解,布鲁斯韦恩——我的顶头上司,他有大量的女伴。他每天要送出一卡车的鲜花,每一辆豪车的后备箱都得备着一束,方便他随时哄女伴开心。所以,最近玫瑰有点不够用了。”
  乔纳森:……
  不理解但尊重,感谢花花公子养活他一家。
  商人带走了花,乔纳森又收获了三万多美金。大抵是最近三个月一直在进钱,还进得又多又厚又不真实,他捧着钱一阵恍惚。
  “玛莎,又是3万美金,算上玉米地的两次成熟和生牛乳的额外收入……我们已经有了10万美金?”
  玛莎惊呆了,旋即又很开心:“可以给两个孩子涨点零花钱了!”
  说涨就涨,每周多个10美元,肯特一家宠孩子是不带犹豫的。
  之后,肯特夫妇前往东边的农场挑选牛犊和羔羊,而克拉克则带着阿萨思去西边的集市挑牧羊犬。父母交代的任务,他至少购入两只。
  克拉克有点发愁,他不知道该怎么挑狗,谁知这算是舞到阿萨思的舒适区了。
  她说:“挑那只让你感觉最有食欲的。”
  掠食者的本能不会骗人,她爱吃的也是健康强壮血气旺盛的动物。能让她有食欲,说明这动物体质很不错。
  克拉克:……
  两人下了公交车,一个去了边牧市集,一个去了种子市场,约好两小时后车站见。
  克拉克在一堆幼犬的嗷嗷声中犯了难,阿萨思在瓜果蔬菜里挑花了眼。前者买下了两只半大的边牧,后者购入了一篮种子。
  待回到农场,克拉克牵着洛克,带着两只边牧熟悉环境。而阿萨思从仓库打包了一堆农具,绕到肯特家背后开始犁地,再在空荡荡的地方埋下种子。
  离远一些,她打算种上果树。等龙窝被植被包围,四野长成“森林”一片,那它会变得更安全。
  森林终将变成她的耳目,她也终将成为森林之主。
  于是,种植计划就这么有条不紊地推进着。肯特夫妇购入了不少牛犊和羔羊,克拉克忙着训狗,阿萨思忙着种地,日子过得安稳又有盼头。
  月末,克拉克收到了大都会大学的面试通知,肯特夫妇筹备着大都会之行,不料阿萨思不打算与他们同往,她打算留在农场做事。
  玛莎:“阿萨思,农场我会雇人打理,也会让他们照顾洛克、巴迪和茉莉,你不要为此担心,跟我们出去玩吧!”
  会雇人打理?
  也就是有暴露的可能,她不能随心所欲地拆了房子重锻。
  阿萨思戳了戳土豆:“好吧,出去看看。”
  他们把她照顾得很好,她也不会扫他们的兴。只是,房子的重建计划还是得拖一拖了。
  *
  八月初,肯特一家进入了繁华无比的大都会。
  复古建筑、摩天大楼、时尚女郎……摩登时代的低调奢华扑面而来,各种商店琳琅满目,街道上车水马龙。
  有七八个青少年在墙壁上肆意喷漆,涂写着“no future”、“reject conformity”,后在警察的暴喝声中拎起书包就跑。
  有滑板在车流中穿梭,有跑酷一族从头顶的建筑溜过,有拿着一杯咖啡的人在电话亭里破口大骂……乱中有序,人口稠密,给人一种纸醉金迷又透不过气的感觉。
  不同于肯特一家的眼睛不够用,阿萨思是第一次以人形的角度进入大都市,她确实没想到,在龙看来分外袖珍又脆皮的建筑,在人类眼中居然算得上恢宏大气。
  换个角度看世界,她尝出了别样的新奇。
  如果她还是龙身,这会儿只能悬停在“星球日报”的顶楼,伸长脖子跟一群吓坏的人类对峙。
  可她现在伪装成人,去哪儿都不会引起尖叫,就连进面包店也犯不着打劫了,真是方便不少。
  不过,有人的地方都算不上太平,她不打劫,人类也会打劫。当摩托车的声音传来,一路持续加速,闪电般越过玛莎身边,一把扯下她的背包——
  玛莎不可控制地往前倒去,完全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
  走在后方的克拉克一惊,连忙扶住了玛莎。而走在前头的阿萨思头也没回,当摩托车掠过她身边时,她直接出手拽住背包,二话不说给了车子一脚。
  刹那,高速行驶的摩托车在一阵巨力冲撞下斜飞出去,擦着两辆车驶过的罅隙横过街道,又卡在一众行人抵达之前,狠狠地撞进了街道对面的奢侈品店,发出了“轰隆”巨响。
  “啊!”
  “哦不!”
  “天呐,发生了什么?”
  这一脚踹得快准狠,别说人类的肉眼捕捉不到,就连街头落后的监控设备也无法录下。趁着人类还没反应过来,阿萨思往后一贴扶住玛莎,顺势把包挂回她的肩膀。
  乔纳森:“玛莎,你怎么了?”
  克拉克:“妈妈,你还好吗?”
  阿萨思直接一句:“已经没事了。”
  玛莎惊魂未定,但她清楚这事儿与她的两个孩子有关。眼见对面的店铺烧起了火,她抓着阿萨思的手没入人群,不再往路边走。
  玛莎压低了声音:“他们、那两个人……”
  阿萨思:“车技不好。”
  克拉克:“……妈妈不要担心,他们只是车轮爆了,不小心滑了出去。”
  他当然看到了全部,可他只想骂活该。家人是他的逆鳞,他才不管他们的死活,要不是阿萨思给了一脚,他的拳头已经迎上去了。
  乔纳森安抚着妻子,有点隐忧:“看来大都会也不安全。”
  警笛响起,人们赶往事发地,肯特一家没了逛街的心情,便打了的士前往大学,一路上还算安稳。
  等到了目的地,阿萨思才知道大学的面试不止需要克拉克到场,他的父母也得进入其中,与老师互通一下孩子的性格爱好。
  阿萨思对此没兴趣,只站在窗边俯瞰大学校园。
  放假期间,学校里没有学生,只有几个博士奔波在实验室之间,而楼下的黑板上写着一道化学题,求解。
  环境不错,学术氛围也行,这片土地上没有掠食者的气息,唯余人类的味道,比较适合亚成年的克拉克生存。
  面试结束,阿萨思对大学的考察也完毕。当玛莎问起她觉得大学怎么样时,她给出了一个“安全,可以成为克拉克的领地”的评价。
  克拉克:“阿萨思,只有农场是我们的合法‘领地’,其它都不是,它们属于别人。”
  阿萨思:“别人能活多久?”她客观又漠然,“你的生命气息强大,寿命也一定很长,即使它们现在不属于你,几百年后也会属于你。”
  “再久一点,地球也属于你。”前提是她不在。
  “你该提前学习怎么做一位领主了,克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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