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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

  另有一点,绛仍然说:“伍岑喜欢女人的脚好看。”
  他眼睛在倪蔷脚上看一圈,倪蔷一缩,压着声音说:“恋足癖!”
  绛仍然笑,“好像是。他那几个女人都是小脚玉足,好看得很。”
  倪蔷酸道:“你对别人女朋友的脚倒是了解得很清楚。”
  绛仍然噙着笑意盯着她,不说话。
  倪蔷被他定了一会儿,心道,算了,成年男人,好色本性,她要是连这都在乎更,那不得酸死了?
  她顿了顿,说:“莫晚也是因为脚好看?”
  绛仍然抽掉已经快要燃到尾的烟,捻灭在烟灰缸中,才道:“好看。但不光脚好看。”
  伍岑在遇到莫晚之前,有个谈了很多年的女朋友。
  那是他的大学同窗,两人门当户对,姑娘长得眉清目秀,十足的乖乖女,最擅长的就是对伍岑唯命是从,这要是搁别的男人身边,一时半会儿大概觉得好,久了,定会觉得腻。但那对伍岑很受用——他就喜欢对他唯命是从的女人。
  除了莫晚。
  女朋友和伍岑在一起七年,从二十岁熬到二十七岁,突然有一天,想结婚了。
  晚上伍岑抱着温香软玉,浓情蜜意之下,女朋友对他说:“阿岑,我们结婚吧?”
  伍岑愣了一下,吓得提裤子就跑——
  伍岑和莫晚相识在同窗的生日会那天,同窗包下一间ktv包房,对酒当歌,夜夜笙箫,只是伍岑那女朋友也在,彼时绛仍然和邓福星就在隔壁,几人打算等伍岑参加完生日会,一道去喝酒的。
  结果中间,伍岑为躲女朋友逼婚,同绛邓一道去抽烟聊天了,三个大男人在天台坐着,吞云吐雾。
  不一会儿,邓福星就指着旁边隔了三米宽距离的天台上说:“瞧那是啥!”
  伍岑看过去,眼睛呆了,嘟囔了俩字:“仙女……”
  讲到这里,绛仍然忍不住笑:“那就是莫晚。其实哪来的仙女儿!伍岑那小子喝了几杯马爹利,抽了几口烟,看对面一穿白裙子的女人,风一吹,那长裙掀起,就跟那古代壁画中的飞天仙女似的,他才傻冒一样喊了句仙女。”
  倪蔷跟着捂着肚子笑。
  脑补一下那仨愣头青在天台上觊觎人姑娘美色的样子,真是笑不能停。
  绛仍然继续说:“后来才知道,那是莫晚当时租住的地方,顶楼天台,支了藤架,也不知道是种了瓜果蔬菜还是鲜花。闹市区里的旧楼,那时城市的风光就是这样,一半天堂,一半地狱。”
  倪蔷说:“你们在天堂吞云吐雾的时候,她在地狱中。”
  绛仍然摇头,却也不知道在否定什么,或许真是无奈。
  他道:“那晚也算惊鸿一瞥,莫晚在天台上没呆一会儿就走了,晚了,我们又去喝酒,喝完回去睡觉。也是巧,第二天,伍岑就又见到了她。在一家百货商场的柜台前,邓福星说深更半夜你就看见人家裙子,怎么知道就是她?伍岑坚持,那就是她!不为别的,只因为莫晚长得好看。放眼看,百货商场里还没没有比她长得更好的。”
  倪蔷承认。
  她以女人的角度来看,也觉得莫晚是个美人。
  “而且,那时候的莫晚和现在的莫晚有些不同。”
  “不同?”倪蔷反问。
  绛仍然道:“我刚刚不是说他喜欢清纯少女型的么?莫晚现在是么?”
  倪蔷明了,意有所指道:“女人的改变多半是因为男人,伍岑拖不了干系!”
  绛仍然摆手说:“且不说她的改变是因为谁,但那时的莫晚确实是个单纯的姑娘,她出身并不好,父母是乡下农民,有一个哥哥,对她倒是不错,可是没什么出息。她上大学是亲戚资助的,所以很努力,也很节省,毕业后工作,挣了钱,一半存下来,一半寄到家里,自己省吃俭用。她在商场卖化妆品,工作的时候浓妆艳抹,是一个模样,下了班素面朝天,穿衣朴素,又是另外一个模样。”
  就那样,伍岑在商场看到她,坚持她就是那白衣仙女,还和邓福星打赌,结果第二天,莫晚就又穿了那件裙子。
  伍岑胜,信心倍增!
  于是他就想办法接近她。
  很可惜的是,那时候莫晚是有男朋友的,且两人关系很好,伍岑出现在莫晚面前的时候,直接向人要电话号码!
  这不是街头混混的作风么?
  绛仍然说:“所以莫晚没理他,只是哄他给女朋友买化妆品,莫晚这么一说,伍岑脑子懵了,他对莫晚说,他没女朋友。莫晚单纯但不蠢,看他样子就知道他什么德性,就更不理他了。”
  倪蔷忍不住了,说:“没想到伍岑看起来很聪明的样子,追女人的手法这么低端。”
  “对,遇到莫晚之前,他确实是这样。毕竟以前他也不需要去哄女人。”绛仍然道,“后来,邓福星做他军师,说女人最受不得死缠烂打,你就整天贴着她,打骂都不走,狗皮膏药属性,总有一天会让你钻到空子。馊主意一个接一个,没想到,还真叫他钻到了——”
  那时的莫晚和伍岑都不是孑然一身的人。
  伍岑有个不好甩掉女朋友,但他是男人,花花公子脾性不影响他的道德观。
  莫晚不一样。
  她是身家清白的好人家女孩儿,有一个条件相当的男朋友,两人情比金坚,是直接冲着结婚去的。
  伍岑这把烂锄头,撬了好长时间也没撬动人家的墙角,正是气馁时,突然有一天,莫晚出事了——
  连续好几天,伍岑都没有在商场看到莫晚,忍不住问及莫晚同事,他们说莫晚家里出事了,请假没上班。
  伍岑一听,立刻着人去查,才知莫晚的哥哥在外打工,前几日和工友起冲突,被人殴打致伤,工作单位不予理会,工友气焰嚣张,莫家哥哥伤情不明。
  莫晚接到消息连夜赶到邻市,兄弟在医院,身边无人相伴,可怜至极。她把攒下的钱悉数拿出垫上医药费,仍欠下不少。医院宽限她,莫晚感激不已,不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就在刚刚稳住莫晚哥哥的伤情时,老板突然上门索要赔偿,说莫晚哥哥在工厂和人打架,损坏众多价值不菲的生产机器,莫晚和那黑心老板争辩,说她哥哥在工厂被人殴打,工会不但不予赔偿反而来落井下石,老板立刻翻脸,说是她哥哥滋事,且工厂与她哥哥并未签劳工合同,换言之,莫晚哥哥根本不受工会保护。
  莫晚气得掉眼泪。
  没多久伍岑就到邻市,在莫晚哥哥所在的医院晃荡。某日,终于见到莫晚。
  莫晚红着眼睛,看到他,惊讶不已,问他怎么在这里。
  伍岑装模作样说他一朋友生病,他来看望。
  倪蔷问:“莫晚的男朋友呢?她哥哥出事,他不来帮忙?”
  绛仍然冷笑说:“一个条件和她相当的男朋友,你觉得他手里能有多少钱?男人在外应酬,很难存上钱。那男人也算有情谊,自己帮不了,就去找他父母借,结果弄巧成拙。莫晚男朋友的父母原本就觉得莫晚家庭不富裕,现在看她落难,更是有嫌弃她的机会了。”
  “所以他们你推我我推你,就把机会让给了伍岑?”
  绛仍然点头。
  倪蔷心里有些难过。
  现实这样残酷,男人的心这样多变,难道真的只有钱才是最忠诚的?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很顺理成章了。
  伍岑见到莫晚哥哥,听了工厂老板的蛮不讲理,大手一挥,拿钱出医药费,用关系摆平事端,轻易就解决了莫晚的烦恼。
  事情解决后,伍岑请来护工照顾莫晚哥哥,然后安排莫晚去酒店休息。
  两人在房间里坐了会儿,莫晚对伍岑说:“我知道你想要什么,到今天,我也就只剩下这个能给你。”
  说着就把衣服脱了。
  伍岑一看,脑袋轰得一声响,一片空白了。
  莫晚赤裸到他面前,伍岑坐在那儿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没忍住。
  倪蔷呲之以鼻:“禽兽。”
  绛仍然乜眼看她,道:“你若是个男人,看到自己心心念念的女人终于肯把自己送给你,也会忍不住的。比如我,一样的。”
  倪蔷脸红了一半,瞥他一眼,转移话题说:“那然后呢?他们怎样了?”
  “然后……”绛仍然想了想,“然后这件事情之后,莫晚哥哥出院,伍岑悄悄为他安排了工作,莫晚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伍岑还是会经常找她,但莫晚像是和他没发生过任何事一样,还是不理他……”
  伍岑花了很多心思哄莫晚开心,最后却没收到一点儿回响,这确实让人犯愁。
  然而越愁,他就越是想她,越想她,他就越是发愁,这样的恶性循环是他从前没有经历过的。
  伍岑有时也想:他妈的,老子不伺候你了!
  但拐回头来,忍不住又出现在了莫晚工作的地方。
  这样的纠结一直持续了两个月,某个雨天,莫晚突然对等在外面的伍岑说:“等会儿一起起吃饭吧。”
  伍岑喜出望外,带莫晚去到一家豪华餐厅。
  俩人却吃了一顿气氛不怎么好的晚餐。
  伍岑暗想:她这是什么意思?
  他觉得这是莫晚给他的机会,可相处下来,他一点都没看出莫晚和他在一起是很开心的样子。
  那她,到底要干嘛?
  结果没多久,伍岑就知道为什么莫晚要和他一起吃晚饭了。
  一顿餐饭,半个小时内解决掉。
  伍岑最后又叫了甜点,莫晚说:“不用了,我说完这件事,我们再考虑要不要吃甜点,也许你会没什么胃口吃。”
  伍岑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就见莫晚从包里拿出一张化验单,拍在伍岑面前,说:“我怀孕了。”
  倪蔷大概能想像到伍岑当时的表情。
  一个只是听到女人要跟他结婚就吓得提裤子逃跑的男人,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淡定?
  “他又逃跑?”
  绛仍然摇头说:“没,这次倒没跑。只是一直坐着没敢动。莫晚就说,这孩子是你的,你信不信都无所谓。你不信,我明天就去打掉,你信,但是如果你不想要,我还是会去打掉。如果你要……就跟我结婚!”
  伍岑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如果今天跟他说怀孕的是别的女人,那么他肯定二话不说第二天就带她去医院。
  但这是莫晚。
  伍岑承认,他爱上莫晚了。
  所以他不忍心伤害她,却也不敢冒然压上婚姻做赌注。
  可惜的是,莫晚并没有给他太多考虑的时间。
  有的只是“明日为期”。
  那天晚上伍岑抽了一盒烟后,对绛仍然说:“我他妈就是要做混蛋,我要带她去医院做掉孩子!”
  结果,第二天,伍岑没有带莫晚去医院,而是去了民政局。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没赶上零点更新,抱歉。就不多解释理由了,先送上四千字,明天还是凌晨零点半发布章节。
  还有,刚刚看到有人说要帮我冲话费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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