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快穿] 第189节
池小池把那小豹子搁在地上,它也不乱跑,只偎在他大腿边打瞌睡,乖得不像话。
他说:“给我自己买的。”
说着,池小池去了趟厨房,拿了个小碗,把刚才在楼下超市买来的鱼肝油胶囊捻破,把羊奶粉用温水调和到适宜的温度,拿一次性注射器抽了,轻轻喂进小豹子的嘴里。
小豹子并不挑剔,给吃的就张嘴,并不介意这和保温箱里精心调配的高级纯羊奶的口感有差,吃得吧嗒吧嗒的,很是欢快。
随着吞咽动作,它的耳朵一耸一耸的,粉红色的舌头被染成了奶色,把针管抽离它嘴边时,它还吐了个甜滋滋的奶泡泡。
丁父跃跃欲试地想摸上一把:“这猫不错啊。”
吃饱喝足的小豹子却绕开了丁父的手,在池小池左手旁趴定,闭着眼睛打起了瞌睡。
丁父问:“这猫从哪儿抱来的啊,长得挺稀罕的。”
池小池撒谎不打草稿:“同学送的。”
丁父:“叫什么名字?”
池小池眼睛也不眨一下:“煤老板。”
061:“……”他再次见识了池小池毫无下限的取名能力。
丁父哈哈笑了:“这什么破名字?”
池小池在回丁家的路上想了不少名字,其中“煤老板”最贴合小豹子的外貌特征。
不过,经过一番考虑,池小池暂时放弃了给它起个正式名字的打算。
豹子终究是豹子,野性难驯,哪怕从小养起,它也是一个危险的不定时炸弹。
至于将来要怎么处理它,池小池仍是有些犯难,索性先搁置,等以后再谈。
晚饭上桌前,池小池看了一眼通信器。
收到他转发的帖子的朋友们都说会做好准备,但统一是玩笑的口吻,显然没一个相信他的话。
池小池给了所有人相同的回复:“不开玩笑。”
发送完毕,他又去瞄了一眼论坛。
他发的帖子下,大多回复都在嘲笑发帖人是神经病,杞人忧天,也有不少人讨论,万一足够灭绝人类的极寒天气真的来临,大家应该做什么准备。
池小池把通信器收了起来,不再多看。
待到饭后,他陪父母去散了一会儿步,回来后便催促父母赶快洗澡休息。
丁父还想看会儿球赛,被池小池直接撅了回来:“老丁头,半年前才住过院,小心您那心脏。”
丁父无可奈何:“好好好,睡了睡了。”
池小池朝他摊出掌心,晃了晃。
丁父咧咧嘴,心不甘情不愿地把自己的通信器交了出来。
丁母就在一边看这父子俩的热闹,笑眯眯地做她的刺绣。
在她手下,一副“阖家欢乐”的九鱼双面绣差不多要完成了。
父母睡下后,池小池开着父亲的车去了趟附近的加油站,将油箱灌满,并提了三桶油,放进了后备箱里。
他回来不久,下午在商场买的货就送到了。
他指挥运货的机器人尽量轻地把货品运入客厅,等它们离开,不用池小池吩咐,061便把所有货品数据化,藏入仓库,并把十数只20升装的高密度水桶挨个放在水龙头下,接满过滤好的清水。
一切忙活停当,池小池躺入被窝,在等待灾变开始之前,选择接收接下来的信息线。
……
丁秋云其人在务实、行动力极强之外,又很有那么点浪漫情怀。
谷心志没来的时候,他经常一个人出外巡逻,在趋于荒亡的高速路上疾驰,搜寻着汽油、食物与幸存者。
估算着机车快没有油了,他便将车停下,从座位下的储物空间里取出油枪和备用的柴油,哼着小曲儿给车子添油,偶尔坐下休息,眺望远方的景色。
他没有抽烟的习惯,为了纾解压力,他经常从爱抽烟的队友那里讨来香烟壳,用碳素铅笔在香烟壳上描绘着末世的荒土。
在香烟壳收集了厚厚一沓时,他遇见了谷心志。
见谷心志的第一夜,他们就睡了。
一是因为喜欢,二是为了减压,三是因为那劫后余生又再度重逢的感觉,实在值得庆祝。
二人都是第一次,完全是凭着稀薄的观片经验肆意为之。
丁秋云的近身格斗科目总是不如看似秀气的谷心志,在床上也是同样。
谷心志从后面圈住了丁秋云,左手圈揽住他的腰,发力握紧,右手则张开来,托护住他的咽喉位置,力道虽轻,但总给丁秋云一种随时会将他脖子一把掐断的错觉。
二人身体紧贴,心脏一齐狂跳,咚咚有声。
处在下位的丁秋云伸手抓紧了地上的草皮,抓了一手淋漓的草汁。
事罢,二人出了一身淋漓大汗,连动一下都觉得疲惫。
谷心志靠在帐篷边,分开双腿,让丁秋云坐靠在他怀里。
他点起了一根烟,并询问丁秋云是否需要。
丁秋云不抽烟,却主动握住他的手腕,就着他的手抽了一口。
据谷心志说,灾变发生的时候,谷心志便从部队里逃了出来,想去找丁秋云,但已不见了丁秋云的踪影。
“这么巧,我也去找你了。”丁秋云说,“我去的时候,营地已经遭过袭击,应该是原先长在驻地附近的那些藤蔓干的……”
提到这样东西,丁秋云就苦笑起来。
现在的世道,花花草草都能成精,杀起人来跟砍瓜切菜没什么区别。
丁秋云说:“我以为你……和我父母一样,都不在了。”
那年灾变发生时,他已尽了最大努力赶回父母家,却发现父亲被骤然降低的气温诱发了心脏病。
母亲急急下地,为父亲拿药,却只穿了一层单薄的睡衣。
因为太过慌乱,又失去了电力照明,母亲不慎绊倒,头撞上了床角,一时晕厥了过去。
等丁秋云回到家时,他的老丁头和丁姐都不在了。
丁秋云没把这些告诉谷心志,只回过头去看他,想要确证他并非自己的一个梦。
谷心志像是猜到了他的焦虑和担忧,按住了他的下巴,同他接吻。
谷心志说:“看见了吗,我没有死。”
丁秋云与他分开,笑意毫不保留地从眼中溢出:“嗯。”
他又问:“你怎么知道我会回来?”
他找到谷心志的地方,是原先丁秋云居住的城市。
谷心志说:“我找不到你,就只能在原地等。”
丁秋云心脏猛地一跳:“你等了多久?”
谷心志说:“从变冷开始,我就在那间超市里等。我想,丁队如果需要物资,总会来的。”
这一等,就是整整两年。
丁秋云没有别的话想说了。
他转过身去,直面朝向谷心志,半跪着亲上了他的唇。
与谷心志重逢之后,丁秋云的生活才重新有了颜色。
同队的队友说,原来丁队笑起来这么好看。
丁秋云一边用从动物身上提炼出的油炒菜,一边笑盈盈地答:“当然。”
爱八卦的队友颜兰兰凑上来打听:“丁队,谷副队是你什么人啊。”
丁秋云:“战友。”
颜兰兰:“哦,战——友。”
丁秋云作势要踹她,她笑着跑开了,手腕上的铃铛叮叮当当响成一片。
跑到门口时,她恰好撞到了谷心志,就活泼地朝他敬了个礼。
谷心志看了她一眼,没有理会,径直走到丁秋云身边,问:“炒的什么?”
“秋葵。”丁秋云双眼很亮,“我记得你喜欢吃。”
谷心志有点惊讶:“从哪里弄来的?”
丁秋云亲了他一口,笑吟吟的:“这个你别管。不管你想吃什么,我都能给你弄来。”
在末世里,这是最高、也是最好的许诺了。
丁秋云是掏心掏肺对谷心志好,毕竟是失去后再得到的人,对他来说格外珍贵。
谷心志很喜欢《小王子》,在连队里时就跟丁秋云讲过,丁秋云还笑他,说他这么大了还喜欢看小孩子看的玩意。
这回,丁秋云特意托队友从废弃的书店里弄来了这本书,把所有的文字精心地转变成图画,整整画满了七十五张香烟壳。
在谷心志二十六岁生日那天,丁秋云把这份礼物送给了他。
谷心志却对这份礼物不很热衷,抱着丁秋云,掰着他的手看。
丁秋云这些日子太过专注于画画,右手小手指处的茧子都磨得发了红,一看就知道很痛。
谷心志亲了亲他的画茧,才和他一张张翻看起那些香烟壳来。
谷心志对丁秋云说:“我最喜欢小王子与玫瑰花的故事。”
独居在一颗小星球上的小王子种了一朵玫瑰花,对她百般呵护、娇养。
曾几何时,他认为他的玫瑰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直到他来到地球,才发现,仅仅是一个花园里就有足足5000朵玫瑰。
小王子因为这个发现而伤心了很久,但经过狐狸的开导,他才意识到,那朵骄矜的、傲慢的玫瑰,陪他度过了很长的岁月,它对小王子而言,是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
说着,他揽紧了丁秋云的肩膀,念起香烟壳上写着的对白。
……这是小王子在醒悟过来后,对那5000朵玫瑰所说的话。
“‘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因为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